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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制度

时间:2023-03-08 17:26:36 制度 我要投稿

上下班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上下班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下班制度

上下班制度1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淇滨区委、区政府和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上下班等有关办公秩序的文件精神,结合局开展的"庸、懒、散"专项治理这项活动,确保站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对外树立起良好交通运输形象,根据站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和可操作性,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xx]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总体要求

  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考勤对象

  全站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3、考勤标准

  对全站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进行考勤,上级或站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全站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出勤情况。

  4、考勤办法

  (1)全站建立日考、月报、公示、年评的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如拒绝执行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报局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增强责任心,严格考勤、认真统计、及时公布,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事实,如发现,按隐瞒对象的出勤情况一并同样处理。

  (3)由付站长、站长负责考勤或由站长指定人员考勤,对全站人员每天到岗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备查。每天上班按国家规定上下班时间进行签到(退),确实另有工作按排不能在上班时间到站签到的,电话上必须向考勤人员报清工作安排情况,并说明具体去向,因事因病等原因请假的,必须事前向考勤人员提供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事前未告假的,事后必须补办有关手续,不办手续或未批准,按缺勤处理。

  (4)站全体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不管时间长短必须书写请假条经站领导同意后经主管局长审批。

  (5)签到考勤结果由站负责人于每月末进行统计,报站领导审核且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考勤内容

  (1)考勤内容分为:出勤、病假、事假、公假、旷工、迟到、加班、早退、学习、公差、工伤11种。

  上班:按国家规定作息时间在单位根据站领导或上级领导安排执行公务、履行职责、办理各项业务,清洁站卫生视为上班。

  公差:因工作经局领导或局(所)办公室安排值勤、外出等公务,视为出勤。站领导应将人员外出工作去向告知考勤人员,以登记备查。

  学习:经局领导同意的电大、函授、技能技术培训和政治学习的,视为出勤。

  病假:因病凭县级(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医疗诊断证明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休息治疗的,视为病假。请病假应首先经站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审批。

  事假:工作期间,私事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经站领导同意且报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以小时(分钟)请的,每月一累计请假小时的总数除以每天工作八小时得出的数值的`整数为请假的天数(小数不计)。

  迟到:凡上班超过国家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早退:离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内离开岗位视为早退。旷工:未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在30分钟以上者或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的、离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旷工。

  加班:因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如加班,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安排调休。

  以上分钟以上不含本数,分钟以内含本数。

  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在休息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2)其他事项

  1、工作人员公休、婚假、丧假、产哺乳假、参加继续

  教育等不在本规定中所指的事假之列。2、参加函授、自考等业务进修,必须持有入学、函授通知书等证明经站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由站考勤人员备案,当学习和工作发生矛盾时,工作人员应妥善安排工作,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当正常上、下班时遇冰冻雨雪天气或偶然事故等合理原因时,影响正常上班迟到的,经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且调查属实时,按事假对待。

  二、惩处办法

  1、迟到和早退一次的各扣现金10元;旷工一次扣50元,首先从本人日常补助中扣除,不够的扣发工资。

  2、关于病假、事假事项的惩处办法,按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xx]48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大病需住院治疗的除外)。

  3、个人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每月迟到3次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旷工超过3天,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取消当年考勤有关奖励;全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

  4、全年病假1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不参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

  三、公休假

  职工依法享有公休假。办理程序:职工休假前十天提出

  申请,经站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且经局领导批准后即可休假。职工每年可申请公休假,若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工作需要局领导不同意休假,事假抵扣公休假。

上下班制度2

  一、公司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有事必须请假的职工,假期两天内的应向本人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超过三天者须向公司经理书面申请。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

  三、超过上班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者,视为迟到,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着,视为早退,迟到超过2小时以上者,则视为旷工。

  四、处理规定:

  1、职工在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者,应扣发当月5%工资。

  2、职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六次者,应扣发当月10%工资。

  3、职工每旷工一次,应扣发当月5%工资,职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者,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五、确因工作需要原因而发生迟到者,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经理解释,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经理的认可。

上下班制度3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适用: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光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光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职责。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职责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职责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光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景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xx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时光为:生产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办公室人员打卡时光为上午:8:00—12:00

  午时打卡时光为:13:30—17:30(办公室)

  呈:生产部车间、数码车间、品检部、办公室

上下班制度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 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 上下班要求

  (1) 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 2 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 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 2 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 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 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 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 防疫及卫生消毒

  (1) 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 4 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 15-30 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 20 秒。

  (2) 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 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 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4.教职工日常防控要求

  1. 上班途中防控要求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

  (2)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2. 入园前防控要求

  (1)进入幼儿园前佩戴口罩,在大门口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体温正常可入园工作。

  (2)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3. 入园后工作防控要求

  (1)佩戴口罩,与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2)根据岗位需求不同,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工勤人员进入幼儿园后要求换鞋,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按要求对户外和室内进行清洁和消毒;清洁厕所、垃圾桶和呕吐物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手套使用后立即丢弃,最后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一次性橡胶手套分区域使用,同时做好标识,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跨区域混用,以免交叉感染。

  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前要求更衣室换鞋,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 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清洗、切配食材和分餐时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分功能使用,同时做好标识,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跨功能混用,以免交叉感染。

  保健医生晨检时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一切与幼儿的身体密切接触, 如有接触用 75%酒精擦拭消毒手套,晨检结束后及时脱掉手套,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进入班级和食堂检查工作,与幼儿和教师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接触发烧、呕 吐等疑似新冠肺炎教职工和幼儿后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着用 75% 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及时更换工作服和口罩。接待疑似患者时需要佩戴好口罩、手套,疑似患者需佩戴好口罩。接待疑似患者后立即使用肥皂水进行有效洗手,并使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

  教师进入教室前要求换鞋;接触幼儿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处理幼儿大小便或呕吐物时须佩戴一次性手套,最后用 75%的酒精消毒双手。组织幼儿进行进餐和点心环节前后教师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按要求进行餐桌餐具的清洁消毒,佩戴围裙和一次性手套。

  行政教辅人员尽可能以电话、QQ 群、微信群等网络方式联系办公,没有特殊情况和工作需求,尽量减少不同办公室的教职工互相串办公 室。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3) 原则上不举行园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确需开会、集会时与会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合理控制时 间。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4) 工作期间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第一时间电话告知部门主管领导和保健医生,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4.入园后进餐防控要求

  (1) 就餐前后均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2) 不聚集在一起就餐,就餐期间避免面对面就餐和谈话交流同时缩短就餐时间。

  5. 离园前防控要求

  (1) 离园前须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2) 在大门口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用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后方可离园。

  (3) 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6. 下班后防控要求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下班。

  (2) 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3) 按时下班,可以带回家的工作尽量带回家处理,如写教案,备课等,在家期间合理利用室内空间积极锻炼身体。尽量少出门,如需外出,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减少在外逗留时间。

  (4) 回家途中上下电梯时用纸巾代替手去按按钮,进门后 75%酒精擦拭消毒双手后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备注:正确处理废旧口罩,摘口罩前先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摘下后统一丢弃在幼儿园大门口的“口罩回收专用桶”,垃圾桶每天消毒两次。

上下班制度5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请假。工作人员心请探亲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和享受年休假,都必须书面请假,按程序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并在商定其工作有人替代后,向分管领导及本科(股)负责人知会请假情况。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的,必须履行手续,凡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住院)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能享受公休假;若不享受公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年度不安排公休假。

  2、审批。全局人员需要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局长审批;所有签批后的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无局长批准签字的假条视为无假自假。

  3、假期计算。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当天到正式上班时为止,法定假日可扣除。

  4、严格销假制度。职工请假期满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不能回单位的,可电话、电报联系办理,并实事求是说明续假原因。

  5、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者,经核实后,按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干部职工必须按区政府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上下班以规定时间前(后)推10分钟为上下班准时,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

  2、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职工下乡后,必须用所在地的座机电话向办公室报告,不报告者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年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4、凡全区性的会议及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植树等)必须参加,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200元补贴。

  5、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制度和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的人员,可累计计算时间,情节较轻的按本制度第一项第五款规定处理。职工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请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后(住院除外)每天扣20元,请事假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后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

  6、职工节假日出差、下乡领取加班补助后不得再报销旅差费。

  7、参加各类函授、自修学习的面授时间,应抵销公休假。在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公休假和当年年终奖。

  8、职工年度旷工或不假外出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辞退。不假外出7—15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年终考核确定为称职,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年终奖减半计发,不假外出3—6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除按旷工处理外,扣当月一切津补贴,不假外出1—2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写出书面检讨。

  9、各股、室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存查。

  10、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每个月结职工的出勤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经核实无异议后报告局领导并存档备查,职工出勤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和核定年终奖标准的主要依据。

上下班制度6

  一、实验室的作息时间主要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全体员工均需按规定打考勤卡。

  1、上下班时间进出实验室必须打卡。每个工作日必须打卡4次,时间为早8:00前、中午12:00下班后、下午14:00前、晚17:30-23:00,分别记录员工的上午、下午工作时间。

  2、迟到、早退也必须打卡,对迟到、早退没有打卡的,缺少打卡记录的半天视为缺勤。

  3、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如外出开会、办事等),且在中午(晚上)下班前不能返回的,出实验室时要打卡,并在信息箱中留下未能按时打卡的原因。

  4、鼓励员工在晚上、休息日、假期自由加班时间打卡,根据加班的打卡记录累积自由加班时间,自由加班时间多被认为是工作努力的.一种表现,累积自由加班时间每4小时可以抵消一次迟到或早退的记录。

  5、假期实验室安排加班的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按照打卡记录发放加班费。

  二、考勤记录由办公室按月整理统计,下月3日前提交实验室主任,作为奖惩的依据。考勤的奖惩办法如下:

  1、出满勤者,每月奖励50元(简称考勤奖),出勤情况以打卡机统计数据为准。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1-5次者,扣当月考勤奖10元;5-10次者,扣考勤奖20元;10次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奖,20次以上另外扣除实验室津贴。

  3、无故旷工半天者,扣考勤奖20元;无故旷工1天者,扣除全部考勤奖,无故旷工2天以上者另外扣除实验室津贴,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向本研究室主任请假,超过2天不能上班者,还需向实验室主管副主任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请病假要提供医院的诊断书,请事假提交请假条说明情况,得到许可后方可按照病假、事假处理。

  1、病假在三天之内者不扣考勤奖;超过三天每天扣考勤奖20元,超过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奖。

  2、请事假一天以内不扣考勤奖;累计超过二天者每天扣考勤奖20元,累计超过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奖。

  四、出差或出外办事等情况需在事前、事后或每月底前将出差往返时间、其它情况说明,经相应领导(研究室主任、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在办公室提交考勤记录前送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如不加以说明则按事假处理。有课不能按时打卡的,由办公室按课表进行核实,如果课表发生变动(授课教师、授课时间等),需自行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中午因公务不离开实验室者也必须打卡,但可连续打卡两次(间隔在5分钟以上)。

  五、由行政副主任在每月第一周的实验室行政例会上公布考勤情况,对出满勤的员工、累计加班时间长的前几名员工给予表扬,对迟到早退记录多、旷工记录多的员工给予警示。不定期在实验室公示板或实验室网站上公布考勤情况。

  六、严禁相互代替打卡,如发现,替代者和持卡者都给予扣除当月考勤奖的处分,并在全室通报批评,同时视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七、考勤结果作为评价员工劳动态度、申报各种奖励与荣誉称号、个人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其它奖金的参考依据。

上下班制度7

  公司最近接连发生两起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对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做出以下管理规定,望各部门、车间、班组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1、公司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系好安全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3、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为了自身安全建议正确戴好头盔按既定回家路线行驶。

  4、驾车人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自觉控制行车速度,要求:汽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60公里以下,摩托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电动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

  5、驾车人上下班回家既定途中如果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伤害后,应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求救,并及时电话报告公司负责人或公司安全员。

  6、所有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执行“靠右行驶”的原则,严禁逆向行驶。

  7、为了保障自身安全请勿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或摩托车上下班。

  8、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办理私事,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9、员工不遵守以上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0、如未能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受到伤害的,后果自负。

上下班制度8

  1、坚持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每一天上下班须签到和签退,他人不得代签,每次签到时光幅度不超过IO分钟,不准提前签退。

  3、严禁上班时办私事或随便离开岗位。

  4、因公需出差,本人报科室领导,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由局长签批。

  5、实行查岗制度。凡未按规定请假者或上班中途无故离开岗位一律视为旷工,每次扣发月度考勤补助10元。并纳入月、季、年终考核、评奖、评优参考条件之一。

  6、月度考勤统计缺勤累计超过3日或事假超过7日,当月度考勤补助按半数发放;缺勤累计超过6日或事假超过10日,病假超过20日,取消当月考勤补助。

  以上制度凡违规3次者在局会议上作自我检查;5次者年度不能评优;超过10次者,年度考评视为不称职。

上下班制度9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按下列办法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旷职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半日论处。

  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一日论处。

  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半日论处。

  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论处。

  个人请事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上下班制度10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光:

  上午:8:00-12:00午时:2:00-6:00加班:7:00-10:00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光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光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景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景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光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景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光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景,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景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上下班制度11

  一、教职工上下班时间

  1、上午

  ⑴上班时间:

  ①早读课老师于市局规定的早读课时间15分钟前到达教室,行政值班人员于早读时间前30分钟到校;

  ②食堂工作人员在7:30前到校,购菜、验菜的除外;

  ③其余教职工在上午早读课结束前到校。

  ⑵下班时间:11:00(有第五节11:15),上第四(五)节课及食堂工作人员除外。

  2、中午静校时间:值班老师12:00进入教室,学生于12:15前进入教室。

  3、下午

  ⑴上班时间:下午预备钟之前到校。

  ⑵下班时间:5:00,食堂工作人员4:00。

  二、履行的手续

  1、上午、下午上班进校门均需要本人于规定到校时间前在校门卫处刷卡,在校内用餐的`教职工也需要在规定到校时间前刷卡。班主任老师早晨还必须在班主任签到表上签到,傍晚下班前到相关行政人员处签离。

  2、教职工中途进出校门一律凭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再刷卡。

  3、校办公室每天上、下午2次将刷卡存储器数据读取转储汇总。

  三、考核

  必须如实刷卡,记录上班进门时间。如代人刷卡的每发现1次扣门卫和当事人10元。如错误记录包括时间不正确或未登记而中途进出校门的,每发现一次当事人及门卫当月考核扣10元,并记入教职工业务档案,作为其它考核考评、晋升职务的依据。

上下班制度12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不好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 ,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上下班制度13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适用: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时间为:生产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办公室人员打卡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打卡时间为:13:30—17:30(办公室)

  呈:生产部车间、数码车间、品检部、办公室

  总经办审批:

  中山市顺圆数码纺织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4-28

上下班制度14

  一、员工应做到

  1、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并有接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2、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驶入厂区。

  3、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进、出厂)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行驶,骑电动车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5、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6、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二、单位应做到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信息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知识。

  2、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性地对员工驾车进、出厂戴安全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处罚。要掌握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职工情况。

  4、厂区内各类车辆应限低速行驶,并定点停放,停车棚(库)设置安全提示牌。

  5、鼓励职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离厂区较远的三班制作业人员,单位应为其提供夜间休息场所。

  6、厂(矿)区内租赁、外包、外协的铲车、挖机等特种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其整改或责令其停止作业。

  7、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员工在市区因公外出时,必须到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条件许可时企业应为其派车。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上下班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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