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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7 16:19:42 制度 我要投稿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1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建设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定岱山县建设局(执法大队)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小事整改、作风建设等活动,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四个岱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机构设置

  成立岱山县建设局(执法大队)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黄宇平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沈保华、大队办公室徐光处任副组长,凌王女、邬小波、彭晓明、黄文飞、张杰、费杰英、丁艳华、陈志华为成员。

  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岱山建设”网公众留言、岱山论坛、岱山新闻网、舟山论坛等市县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负责涉及建设系统的网上相关信息收集、编制、报送等工作。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岱山建设网公众留言板、岱山论坛、岱山新闻网、舟山论坛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及时向局、大队办公室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2、批办留言。局、大队办公室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以《网络舆情抄告单》形式,经局、大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科室(单位)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科室(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

  3、办理回复。相关科室(单位)收到局、大队办公室批办的《网络舆情抄告单》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大队办公室。需紧急处理的网民留言,所涉单位在接到《网络舆情抄告单》后,2天内予以明确答复。

  4、跟踪督办。局、大队办公室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科室(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局、大队办公室把关并报局、大队相关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局、大队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局、大队办公室对各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科室、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科室、单位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各科室、单位及网络舆情信息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特别是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网络监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网络舆情搜集、监评、上报和处理工作。组长由学校新闻言人兼任,副组长由学校新闻言人助理、团委书记、副书记兼任,成员有专业部团总支部书记、专业副主任和行政部相关处室、传播中心、信息中心人员。

  二、内容与范围

  网络舆情中所发布内容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应予以高度关注: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校园秩序;

  (四)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六)损害学校、教师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违反以上规定的,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的`,学校可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络舆情关注范围为各大网站,及其论坛、贴吧和微博,或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网址,现阶段主要有:

  (一)奥一网(奥一网络问政、奥一报料、奥一论坛);xx新闻网(xx论坛、网络问政、投诉直通车);xxxx网(xx论坛);社区--天涯社区、猫扑社区、百度校园贴吧。

  (二)新浪、腾讯微博,及各大媒体官方微博。

  三、程序与方法

  (一)实时监测

  网络监评工作小组成员须每天监测网络舆情动向,根据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分析、评定舆情等级。评定舆情等级应根据相关信息的围观度(跟帖)、跟帖量(率)、发送目标地址的敏感度进行评定。

  (二)敏感度评定

  1.A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10次以下的。

  2.B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10-50次,或围观度、跟帖率已达到A级条件,但发送目标地址为各主流媒体发帖平台的。

  3.C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达到50次以上,或由此引起网络发帖平台上网民高度关注。

  (三)做好舆情备案

  网络监评员必须每日了解各网站舆情,做好《舆情日志》(附件)记录和备案(附相关截图),并根据以上要求,及时研判、评定舆情等级,下午4:00前报传播中心汇总,报组长。

  (四)上报舆情报告

  网络监评员应负责跟踪有关舆情,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组长,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

  (五)引导舆情方向

  针对相关舆情应视等级,借助学生、家长、兄弟单位相关人员、网站管理方等渠道,迅速采取说明、澄清、控制和非指向性引导等措施加以解决。如研判为重大舆情的,还须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为保护学生隐私,不提倡组建学生网络监评员队伍。

  四、有关要求

  (一)网络监评工作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以及良好的信息素质和研判、危机处理能力。

  (二)相关部门、人员之间要反应迅速、步调协调、应对有力、化危为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矛盾与问题。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29日起执行,由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利用互联网宣传、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结合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政府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乡政府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二章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青龙乡新闻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政府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决策和指挥机构;

  新闻应急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政府机关单位和乡直各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舆情管理与处置负责,是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者。

  第五条 政府设立舆情监测机构,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工作,网络负责人负责上报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并参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

  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舆情监测、控制和化解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网络舆情的监测

  第六条 为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工作:

  (一)政府监测机构要建立7*24小时舆情监测制度,对网络舆情

  进行监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公共关系部另外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舆情监测;

  (二)各单位要明确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

  (三)政府监测机构,在对涉及政府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的同时,要站在公众立场对政府工作和舆情应对提出第三方咨询意见。

  第七条 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送制度:

  (一)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乡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二)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乡应急办公室,并以特报的形式,在4小时内,向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第八条 乡应急办公室负责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

  第四章 网络舆情的控制

  第九条 网络舆情发生初期,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控制工作。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在掌握、研判舆情后,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落实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举措;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领导小组关于网络舆情控制的.各项指令;

  (三)各单位负责所属营业范围内网络舆情控制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网络舆情的控制应采取以下手段:

  (一)了解掌握突发或重大事件详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

  (二)启动应急预案,实时联络公司新闻应急办公室,等待处置指令的下发;

  (三)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网络媒体的配合,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第五章 网络舆情的化解

  第十一条 网络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化解不良影响。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乡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网络媒体共同化解网络舆情的不利影响;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具体联络市级互联网主管部门并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向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下达网络舆情宣传和参与讨论重点。

  (三)各单位负责联络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互联网管理部门、当地网络媒体控制舆情发展,主动引导舆论。

  第十二条 各单位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类舆论阵地宣传公司工作和形象,并根据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下达的要求,组织网络通讯员积极参与网络互动。

  各单位均应各自组建网络通讯员队伍。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通联制度,登记网络通讯员组织负责人名录,搭建通讯联络平台,定期举办网络通讯员培训,对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并根据情况采取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开展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将每次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汇总备案,建立危机公共关系案例库,并定期更新、分析和下发各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章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保障

  第十六条 政府、各单位必须明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

  第十七条 必须保证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第十八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根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际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第十九条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各层次、各系统培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政府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校园舆情的引导和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在各种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三、组织结构

  成立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四、工作职责

  网络舆情监督员负责监测校BBS,学校的、微博、微信,学生个人人人网、微博、微信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网络舆情管理员,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五、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和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和当事人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据某一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左右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该网络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风气。

  六、操作流程

  (一)网络舆情的监测

  由网络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办公室分转交办。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学校和学生相关舆情信息、帖子和相关跟帖。

  2、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学校和学校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和学校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3、监测方法。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4、监测形式。一是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二是每周至少1次的舆情通报。

  (二)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业务主管人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七、重点监察内容

  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和学校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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