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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5 18:02:5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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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xxxxxx@163.com)。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3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4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铁清兽医站,由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协办单位有:水清工商所、铁清防保所、铁清派出所

  二、疫点、疫区划定: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三、采取紧急捕杀措施。

  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五、强制检疫措施。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制度和消毒制度,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强制销毁。

  六、密切做好预防、消毒、接种工作。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强制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5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全县所有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式管控时间:从12月25日8时起,对县城对所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排查出入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西安(含西咸新区)来礼返礼人员不得进入,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封闭式管控方式:实行“居民出入证”制度,落实“错时错峰出门、就近定点购物”,每户原则上只发放出入证一个,每户每两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门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由物业公司(包抓小区单位)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参与疫情防控、民生物资保障的'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人员数量发放《工作人员出入证》,领取时须持单位出具的证明,出入证应填写持证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每证每天进出小区各一次。营业门店工作人员须持主管部门证明。无单位证明的不得领取。

  四、小区封闭管控后,无证人员一概不得出入,燃气检修、电梯维护、垃圾清运、本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等必须进入小区的,须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领取出入证,介绍信须明确人员姓名、性别,有无疫区接触史,有无发烧症状等情况。

  五、出入证由包抓单位负责印制,实行“三色”管理,上班人员、营业门店工作人员为绿色,其他人员单日为蓝色、双日为黄色,由小区物业或包抓单位负责上门登记发放。

  六、封闭期间,小区所有人员持证出入,一证一人,随行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证件,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业主户不得向小区内转移人员。

  七、居家隔离和医学监测人员,家庭所有成员一律不得外出,所需生活物资由包抓单位或物业公司人员代办。

  八、持出入证人员进入小区时,均须自觉遵守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查验出入证等防控措施,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6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保持海南省餐饮酒店行业的服务和经营,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制定本复工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海南省餐饮企业、酒店餐厅和餐饮酒店企业员工。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

  新冠病毒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二、基本要求

  在海南省餐饮酒店行业复工服务接待过程中,识别病毒传播途径,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措施,是未来一段时间服务顾客的前提和基础。

  各复工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且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流程,完善应急机制。

  复工前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并做好14天医学观察。

  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冠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

  做好复工防护物资的准备。企业应在复业前时,准备以下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方法使用消毒液体,避免接触到菜品、成品。

  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建议外卖暂代堂食;对具有餐饮服务功能的宾馆酒店,不得安排在餐厅就餐,一律实施外卖和配送服务。

  三、复工经营服务指南

  人员基本要求。

  各复工经营单位,应做好员工返工防护知识培训。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抵达后第一时间勤洗手。

  员工每天进入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上岗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保持勤洗手、多饮水,避免手部与食物直接接触,接待顾客应双方佩戴口罩。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设专用带盖垃圾桶,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形成每日一报送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对于餐饮酒店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应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

  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四、经营场所环境要求

  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等使用前后必须洗净并消毒。

  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

  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及经常接触物品(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等等)进行消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消毒频次。

  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设专用带盖垃圾桶处理口罩垃圾。

  经营场所保持通风,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五、经营服务规范指南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酒店企业建议打包带走暂代堂食,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及外卖窗口。

  如有必要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并取得理解。

  有条件的经营企业可减少桌椅摆放以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保持用餐间距在1米及以上避免扎堆就餐。

  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可用分餐制。内部食堂等经营单位应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岗位用餐、考场式用餐、屏风隔离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

  六、经营设备规范指南

  1、空调系统和场所通风要求。

  制定疫情期间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计划。

  要定期维护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

  要根据空调使用要求和疫情非常时期的特殊情况,增加过滤器的清洁消毒和更换或每周清洗一次空调送风和回风过滤。

  2、电梯要求。

  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

  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3、冷藏保鲜设备要求。

  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

  食品原材料坚持储存前覆盖保鲜膜,防止交叉污染。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量存储。

  七、采购进货管理要求

  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

  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特别是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

  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

  八、顾客管理指南

  应对每一位顾客测量体温,了解客人健康情况。

  如发现消费者有发热(体温超过37℃)、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积极劝离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如获知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应开展终末消毒。

  要求顾客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过多交谈。

  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推广普及“使用公筷·文明用餐”,倡导顾客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

  九、外卖服务及配送指南

  1、外卖配送员要求。

  外卖配送员的个人健康事项应符合有关要求,如体温正常等。

  强化对络订餐配送站点和配送人员的管理,落实送餐“骑手”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依据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尽量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

  2、外卖配送设备要求。

  提供络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每天清洁消毒。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外卖配送员配送容器、车辆等清洗消毒频次。

  十、防控宣传指南

  加强防控意识宣传。配合政府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防控措施的解读和宣传,餐饮酒店企业应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7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开学后学生宿舍内部暂行管理制度,请各学院(校区)按要求落细落实。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进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3、凡进入宿舍的人员和行李物品,必须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5、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6、学生进入宿舍后,严禁串门、聚集等交流活动。

  7、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宿舍管理

  1、实行宿舍值日生负责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间,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

  2、宿舍每日进行消毒至少一次,重点对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宿舍内部区域消毒注意事项:

  (1)值日生负责到宿舍楼管理员处领取配制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应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3)宿舍内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应采用已配制好的84消毒液进行消毒。

  (4)、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学生宿舍值日安排

  1、值日安排:

  宿舍由学院班级指定或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值日表的排定,加强值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值日调整,并及时上报宿舍楼管理员和班主任。

  2、宿舍值日生职责

  (1)负责宿舍环境清洁、卫生打扫,自带垃圾下楼。

  (2)负责宿舍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消毒。

  (3)负责督促宿舍同学每日健康打卡、体温监测及登记。

  (4)负责宿舍同学当天行踪登记报告。

  (5)负责将当天学生宿舍登记表(见附件)交给班长。

  (6)值日期间发现本宿舍同学体温异常须及时报告班主任。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8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1、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六、学校大门管理

  一、自7月3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加强宿舍楼门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七、与疫情低中去过或接触过去过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

  八、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九、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10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11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外来人员申请入校,实行双审批制度。先由对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党委书记和执行校长同时签批,方可入校。

  三、自治区内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健康码供门卫查验;自治区以外返宁复课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前要主动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防护、手卫生等措施。

  五、外来人员入校后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教师办公室、行政楼、室外等人员稀疏场所,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12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生进入宿舍前自觉有序排队,前后距离间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对每位住宿生入住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异常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0、发现同宿舍学生身体异常,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所住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风,每次通风时间约1小时。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13

  01、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02、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03、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14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疫情期间人员封闭管理制度15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一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人防护物资

  ⑴.室内工作人员(主要指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人暂不提供75%医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员

  A.门卫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B.环卫消毒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里所谓环境特指行政楼、医院、食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大厅、内走廊、电梯等公用空间和地面。配发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一次性口罩:原则上一人一天一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人员且连续工作超四个小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每天一人两只;

  2、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人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6、一次性隔离衣: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人员);

  7、75%医用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公用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八、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一阶段(2月17日至3月22日)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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