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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5 15:02:15 制度 我要投稿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5篇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预支工资

  5.1、预支工资条件

  5.1.1、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2、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4、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5.1.5、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5.2、预支工资额度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6、预支工资清算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8.1、预支工资申请书

  8.2、预支款担保书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1.1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快速、有序的发展,规范工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奖金、因特殊事项或情况支付的津贴和补贴等。

  2、工资结构

  2.1工资由标准工资、变动工资两大类组成。

  2.2标准工资为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后可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2.3变动工资为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经考核后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绩效工资。

  3、工资序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要求,确定生产、行政、技术、销售四类工资序列。

  3.2生产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制造生产等生产运营或事务的员工。

  3.3行政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公司常规运营管理或事务的员工。

  3.4技术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的员工。

  3.5销售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市场营销、销售推广的员工。

  4、工资计算

  4.1工资计算工式:

  应发工资=标准工资+变动工资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变动工资=绩效工资+特殊贡献奖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其他项目

  扣除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补充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项目是指工资发放中有多付、错付、漏付的费用,以及有关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额较小的费用,如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在下月工资“其他”项中多退少补或支付。

  4.2加班工资计算: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200%

  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150%

  4.3病假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21.75×病假时间(天)

  病假时间满一个月且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将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4.4事假工资计算:

  因个人事宜请假,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将不支付请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并不支付全勤工资。

  绩效工资和特殊贡献奖仍按照绩效考核和特殊贡献情况予以支付。

  4.5员工离职工资计算:

  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其中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将折算支付其相应的全勤工资。绩效考核周期满的,公司将支付其相应的绩效工资。

  4.6员工值班工资计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从事临时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资80元计算值班报酬。

  5、工资支付

  5.1工资支付时间:每个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节日,则提前到法定休假节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的,可商公司工会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顺延到法定休假节日后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资支付方式:工资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入个人工资账户。如遇特殊情况的,可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领取。

  5.3工资签收:工资支付给员工后3日内,员工应办理签收确认手续。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工资的明细情况,包括员工姓名(工号)、金额、项目、时间等。

  工资签收记录将由公司保存2年。

  5.4离职工资支付:员工离职并交接完相应的工作后,于离职的最后一日持“交接单”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5.5工资预支:个别员工个人或家庭遇突发情况,需要预支现金的,在有2名员工担保的情况下,可预先支付一定的工资,在公司工作每满1年,可预借1个月的工资,具体金额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

  5.6工资支付疑义处理;对工资支付金额及其他相关问题存在疑义的,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6、工资调整

  6.1公司工资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与政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间同步。

  6.2公司工资调整的幅度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商议,并商工会后执行。

  6.3工资总额主要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计划,并参考CPI指数变动幅度进行。

  6.4员工个人的工资调整情况主要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劳动力市场薪酬调查信息和个人能力提升情况调整。

  6.5因职位升降的,按照调整后的职位确定工资。

  6.6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收入调整没有约定的,适用本法调整工资。

  7、试用期工资管理

  7.1本章规定仅适用于试用期的员工。

  7.2试用期员工的首月工资按照本职位固定工资最低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经首月考核后,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工资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总经理批准确定其后续试用期工资。

  7.3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可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直接确定。

  7.4试用期工资直接由财务部门以现金形式发放。

  8、年终奖金

  8.1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8.2年终奖金兑现前提:公司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既定要求,凡没有达到既定工作要求的部门一律不予发放。

  8.3年终奖金支付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加发月数

  8.4年终奖金的发放,一般在春节前5个工作日汇到员工工资账户。

  8.5年终奖金发放时,已离职者和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不具备领取资格。

  9、其它事项

  9.1工资水平为公司重要商业信息,员工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泄露本人工资信息者,一经发现,予以一次书面警告,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负面项目。

  9.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建立要点:对工作、职责和任职者能力和技能分析与鉴定;确立组织内部灵活的工作配置文化与制度;确立团队激励为主的薪酬计划;确定考核行为及其结果的指标;建立员工支持计划。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4

  1、发放时间:每月10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最近工作日发放,春节工资核算和发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形式:工资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

  3、发放流程:薪资表由人事行政部核算、财务部审核后再提交至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发放说明:

  (1)因其中某一部门延时提交相关数据导致工资延时发放时给予责任人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2)公司使用统一《薪资表》模版,任何人不允许调整、修改《薪资表》模版,如有发现给予警告一次,导致薪资发放有严重问题的'给予严肃处理;

  (3)当月薪资核算出现问题时,当事人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馈;经人事行政部审查核实后统一补发。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人事行政部协同财务部查明处理;

  (4)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实际出勤日计发工资;各类假期、迟到、早退和旷工等事宜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决定扣除数额;

  (5)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员工的贡献度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员工的基本薪资进行调整;调整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明确沟通,具体情况由公司统一规定。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6

  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39.8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29.8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第三章工资发放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条:工龄工资的定义:

  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一种福利工资。

  第二条:员工工龄设定标准:

  1、从20xx年元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年”为单位,当月15日(含)以前入职的从当月计起,15日以后入职的从次月计起,每满一年即可享受工龄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龄计算。日后每到元月1日递增1年工龄;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龄计算。日后按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递增1年工龄;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龄计算。从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1年的工龄待遇,日后按“年”为单位递增工龄,不再按半年计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工龄待遇;

  6、所有工龄以连续工作时间的累计为原则,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第三条: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第二条第一款与第五款类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2、第二条第二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3、第二条第三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10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4、第二条第四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5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第四条: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管理人员(包括质检、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跟单、电工)工龄设定标准与员工工龄设定标准相同,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为200元每月,计算方式与员工相同。

  第五条:此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

  第六条:本制度于20xx元月份正式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明确劳资双方劳动与薪酬关系,根据原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现阶段管理需要,特修订并颁布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区域分部、各属下分公司全体在职与在册员工。

  第三条修订依据

  1、董事会关于实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岗位责任制及妥善调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见及公司新的发展规划。

  2、保障各阶段经营目标的达成与绩效管理的`实施,体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的经营管理原则。

  3、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公司分级管理和不同区域薪酬水平。

  第四条指导原则

  1、以绩效考核作为定薪、调薪主要依据的原则。

  2、以贡献度、价值创造为薪酬激励之核心的原则。

  3、易岗易薪、异地异薪的原则。

  4、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原则。

  6、效益优先、风险与利益对等共享的原则。

  7、个人收入由本人创造及实施有效正负激励的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兼容“项目激励工资制”、“营销激励工资制”、“计件与包干工资制”等多种个性化工资计算办法的薪酬分配体制,形成多元化、灵活性强、务实有效的薪酬综合管理体系。

  第六条职责

  1)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执行;

  2)薪资、奖励计算的审核。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2

  一、 制定薪酬制度的总体原则:

  1, 薪资总量的控制:必须控制员工薪资总量占企业销售收入的合理比例;一般建议企业员工劳动薪酬及社会统筹的总额应控制在企业销售收入的12%-15%之间。

  2, 员工收入和员工的工作绩效成正比:每个员工的薪资收入应该唯一由以下几个考核量来决定:

  1) 该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

  2) 该员工的劳动难度和强度;

  3) 该员工工作的成绩,包括数量和质量;

  4) 该员工的工作态度,包括主动性和协作性。

  如果某员工的薪资不是由上述因素决定的,或者说该员工的薪资对其工作表现没有发挥激励作用,则该薪资需要调整。

  二、 销售员薪资考核建议:

  1、 销售人员的薪资可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 底薪: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费,是对员工的劳动付出的基本报酬;

  2) 岗位津贴:是对部分从事额外工作或者难度较大的工作的员工所给予的津贴,例如负责售后服务回访的人员、管理助理等等。但是,这部分津贴必须在该员工认真履行该职责并产生积极效果时才可以发放。

  3) 绩效工资:这一部分工资是为了考核销售员除完成销售业绩之外其他工作表现的工资。一般考核办法是确定绩效工资的基数,并根据该员工当月工作表现考核系数,最后确定其绩效工资的实发数。应该告知员工,完成这些工作,例如店堂清洁、商品维护、销售报表、顾客回访等等是他们的基本职责。

  4) 销售提成:这是考核员工销售业绩的主要方法。

  2 、比例:

  1) 对于较为稳定的企业,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变动工资)的比例应该为7:3,激励员工的主要是稳定的工作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福利。但对于成长期高速发展的企业,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的比例应该为6:4或者5:5,激励员工的主要是考出色的工作表现获得的奖金。

  2) 对于要求稳定和要求冲劲的不同岗位,固定薪资和浮动薪资的比例可以不同。例如,公司部分开在老城区或者社区的眼镜店,业绩倍增的可能性并不大,相反,比较重视顾客关系维护和企业形象维护,并且强调员工的稳定性,公司安排“帮助型”的员工为主,此时,他们的薪资可以采用7:3的比例。而对于开在商业中心或者业绩成长空间较大的分店,公司主要安排“促进型”员工为主,此时强调的是顾客获得和业绩提升,他们的薪资可以采用5:5的比例。

  3 、差距:

  1) 员工之间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除非他们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成绩完全一样。

  2) 对于同一个分店,销售员之间的收入差异可以达到50%至100%,对于长期获得较低收入的员工,他们最应该做的不是抱怨自己拿得太少,而是要考虑让自己贡献更多。

  3) 对于不同分店的员工,他们之间的差距则需要在设计薪资考核标准时予以充分考虑,不适宜相距过大,最多在50%以内。对于生意较好的店铺,员工收入较高,但是他们的工作量也远远高于生意清淡的分店,此时,公平分配才是最不公平的。

  4) 如何合理的调整不同分店员工奖金的过大差距:

  a) 各店奖金提成的系数可以不同;

  b) 各分店的人员配备要和业绩挂钩,业绩较低的分店可以采取部分员工上白班部分员工上倒班的方式来减少人员。或者双休日,让业绩稍低的分店员工至业务繁忙的分店帮忙。

  c) 对于业绩较好的分店,持续处在业绩末尾的员工可以末位淘汰到生意稍差的分店;业绩较低的分店,持续销售冠军可以提拔到业绩更好的分店。

  4、薪资制定范例:

  假设某公司A分店是总店,年销售额在300万左右,共配备12名销售人员,分两班,每班6人;双休日一班员工要求上连班。B分店是一个分店,年销售额在100万左右,分店面积较大,共配备10名销售员,分两班,每班5人;双休日一班员工要求上连班。

  首先设定员工的合理收入总额:

  400万,22名销售人员,考虑到后勤人员要占到一部分的薪资比例,并扣除社会统筹的部分,销售人员的薪资约为销售额的8%,即32万元,平均每月27000元。分配到22人,平均每人1200元。其中60%为固定工资,即700元,其余为浮动工资。浮动工资中100元作为绩效工资,单独列出,其余400则为销售奖金,必须根据销售额来决定。相当于销售额的2.6%。(22人×400元×12个月÷400万销售额=2.6%)

  所以,我们就有了一个基本的薪资考核办法:

  员工工资=底薪700元+绩效工资100元+销售×2.6%。但是,此时发生一些问题:

  问题1:A店的员工平均销售业绩为25万÷12人=21000元,他们的平均奖金为546;B店的员工平均销售业绩为83000元,他们的平均奖金仅为216元。差距比较大。

  解决方法是:一方面调整A,B店的提成比例,A店降低为2%,B店提高至3%;另一方面,可以减少B店的.人员数量,让一部分员工上常日班,其余员工上对倒班连减少人员至8人。结果,他们的奖金就相对接近:

  A店员工:25万÷12人×2%=417元;

  B店员工:83000÷8人×3%=311元。

  薪资总额:A店(700+100+417)×12=14600; B店(700+100+311)×8=8888。总额23500,全年28万,占销售总额的7%,比较合理。

  5、如何考核业绩:

  1) 团队业绩决定奖金总量,个人业绩决定奖金分量:由某分店的业绩总额和提成比例,确定该分店当月奖金总量,根据每位员工的业绩高低决定最终分配。

  2) 为了鼓励员工重视整体业绩,可以根据分店总体业绩的高低制定不同的提成比例,来鼓励员工考虑整体。

  三、 技术人员的薪资:

  1、加工人员:

  1) 连锁店应尽可能集中加工,加工点越少越好,有利于资源的集中利用和质量管理。

  2) 加工人员的薪资应该由以下部分组成:

  a) 基本工资

  b) 技术等级工资:设定若干技术等级,由企业考核确定每位加工师的技术等级,给予不同的工资。技术等级越高的员工,有义务加工一些疑难的眼镜。

  c) 绩效工资:类似销售员。

  d) 奖励提成:

  3) 加工人员的奖励提成应该体现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a) 工作数量可以用计件工资的方式来考核,即加工数量×单副金额=奖励总数;

  b) 工作质量可以通过加工报损率来控制,报损率高于公司规定,进行扣罚,报损率低于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4) 范例:

  以上案例中,A、B店仅设一个加工中心,并聘请4位加工人员。门市销售人员的薪资已经占据销售总额的7%,加工验光人员应控制在2%以内,先假设加工人员薪资为1%,则为400万×1%÷12=3300,3300÷4=833元。明显偏低,所以决定减少加工人员至3人。1人上常日班,2人上对倒班。3300÷3=1100。

  然后,确定他们的基本工资。加工人员的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比例应该在7:3为宜,所以固定工资应该在1100×70%=770元。其余为浮动工资。

  400万销售额,其中框架眼镜占70%,280万,平均客单价为400元,全年配镜7000副,每月平均583副。浮动工资330元×3人÷583副=1.7元。我们暂时设定为1.2元/副。(因为还有安全奖励)

  由于一共只有两个分店,所以加工设在其中一个分店,可以让常日班的加工人员兼负配送工作,但是不需要他加工(仅作副手),给予跑片员津贴100元。最后的薪资调整为:

  甲:700底薪+100技术津贴+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290副×1.2=1348;

  乙:700底薪+50技术津贴+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290副×1.2=1298;

  丙:700底薪+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100元跑片员津贴=1000;

  总额为:3600。

  2、 验光人员薪资:

  一般而言,每个门店都应设有专职验光人员,然而实际上,可以在业绩较好的店铺设立专职验光师,而业绩较低的店铺可以安排班长、店长负责验光。

  验光师的底薪工资应高于一般销售人员,奖励提成可以根据门店销售员的平均奖金和验光投诉率来综合考核。

  同时,可以为验光师设定特定产品销售奖励,例如多焦点镜片、棱镜复合透镜、RGP等等。

  范例:

  上述案例,A店销售额较高,设定两位专职验光师,B店业绩较低,不设专职验光师,要求店长验光,同时也培养两位销售员协助验光。

  验光师工资组成:

  底薪700+绩效工资100+技能工资100或50(同加工师)+平均业绩提成+特殊产品奖励。

  对于B店,未设验光师,则可以给协助验光的销售员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参考本文件2-1-1的说明),比如100元或者200元。

  本例中,A店两位验光师平均工资为1316(特殊产品提成未计算)

  四、 管理岗位工资和其他岗位工资

  1、 店长或者班长:

  1) 店长或者班长的设定:对于大店,员工总数超过20人以上的,可以设定1店2助(助理即为班长)的编制,一名店长,两名班长。店长常日班,负责门店日常管理工作,班长跟班走。对于员工人数较少的门店,可以仅设一名店长,不必再设班长,可以指定两位表现较好的员工协助店长管理,定义为A级销售员,在大店中,也可以除班长之外再设定A级销售员,作为储备干部。

  2) 班长是店长的预备队,A级销售员是班长的预备队。

  3) 但是,管理岗位的设定要根据门店的实际工作情况,尤其考虑管理成本的合理性来设定。以上案例中,A店可以设定1店2助,也可以仅设定一名店长,另外任命2名A级销售员。因为A店的人员仅有12人,业绩也只有300万一年,属于中型规模眼镜店,还不足以称为大店。而B店,仅需要设定两名A级销售员,连店长也可以不设定,由A店店长统一管理,即A店店长成为名义上的营运部经理,负责连锁店的总体营运,可以跨门店调动商品和人员。

  4) 班长和A级销售员同时还需要作销售,他们的薪资和销售员基本相同,仅仅是绩效工资更高,并享受岗位津贴。

  5) 店长的薪资制定:

  a) 店长的薪资应该和其工作的主要方向挂钩,而店长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确保门店完成公司所制定的业绩指标,他需要发挥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服务每一位顾客以实现此任务。

  b) 店长的薪资应该和以上任务吻合,同时,销售员可以靠“旺季抓一把,淡季放弃”来获得高薪水,店长则必须充分考虑淡旺季,为总体任务负责,所以,店长的奖金应该是全年考核的。平时,仅保证店长的日常基本工资,年底体现店长的总体任务完成情况。

  c) 范例:

  本案例中的店长其实就是公司营运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很高的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其底薪工资可以明显高于一般员工,同时,其绩效公司较高,但是考核其绩效工资的标准就是考核其管理的店铺整体营运水平的标准,其奖金为年终奖,必须工作满一年才可以获得。如果该店长工作仅满半年不满一年,到年底可以按比例发放部分奖励,如果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则不予奖励,视为自动放弃。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被公司解聘或者免除店长职务,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 关于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其实也是员工收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相当于由企业支付的员工的未来薪资,有两种处理方式:

  1、 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统一交社报部门。

  2、 企业另外支出,但是相应的需要降低员工的薪酬水平,其实是朝三暮四,最终结果是一样的。

  如果内含在员工薪资中,则企业的薪酬总比例仍为12.7%,如果企业额外支付,并且不同步减少员工薪酬,则企业的劳动力支出可能会提高2.3个百分点。

  六、 关于绩效工资:

  1、 绩效工资的考核非常重要,甚至可以降低部分岗位的底薪,提高绩效工资,促使员工重视日常工作表现绩效。

  2、 每个岗位的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要参照公司对该岗位的主要要求来分别制定;企业需要一个怎样的验光师、一个怎样的仓管员、一个怎样的收银员,就在他们的绩效考核中体现。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3

  1、基本工资

  每月发放工资时以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岗位变动基本工资发生调整的,体现在工资条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奖金

  各岗位表现优秀或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随工资发放。3年终奖

  至每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时间统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除公休外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600元。

  4、工龄工资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从整月的`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工资,若工作的第一个月不是整月的,无论几号上班均无工龄工资,满一年的每月加工龄50元,满两年的加工龄100元,工龄工资100元封顶。离职的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工资。

  5、饭补

  每人每个月有饭补200元,装卸工、后勤维修人员没有饭补。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天发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满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长/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若当月未休,按已休息计算,公休天数多于一天的人员发放工资时计算原则同上。

  7、过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计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双倍发放。

  8、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同样于下月15日发放。

  9、新员工第一个月不参与店内分红

  满一个月后正常参与分红,已符合分红条件的员工,15日之前提出离职的取消上个月分红,15日之后提出离职的有上个月分红,取消当月分红,学生工无分红。

  10、加班

  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学生工为固定工资,不参与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与店内分红。12若以上规定发生变动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1、管理层系列:总经理、副总经理

  2、职能管理系列: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3、项目管理系列: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4、生产系列: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5、营销系列: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所属岗位工资的80%。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1、考核成绩:90(含)—10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8,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2、考核成绩:80(含)—9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1,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3、考核成绩:60(含)—80分,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5,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4、考核成绩:60分以下,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3,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xxx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xxxx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

  1、总经理,职务津贴:xxx元;

  2、副总经理,职务津贴:xxx元;

  3、部门经理,职务津贴:xxx元;

  4、项目经理,职务津贴:xxx元。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互相对应。

  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1、考核成绩:90(含)~100分

  薪级调整幅度:上调1~1.5个薪级

  薪级计算公式: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2、考核成绩:80(含)~90分

  薪级调整幅度:上调0.5个薪级

  薪级计算公式: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3、考核成绩:60(含)~80分

  薪级调整幅度:工资保持不变

  薪级计算公式: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4、考核成绩:60分以下

  薪级调整幅度:下调0.5~1.5个薪级

  薪级计算公式: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

  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 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xxx日,绩效工资在次月xxx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xxx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 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 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xx月~xx月,每人每月x元;xx月~xx月,每人每月x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 通讯补贴: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x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x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x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xx%报销,报销上限为xxxx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xxxx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 住房补贴:每月补贴xx元。

  第四十二条 误餐补贴:每月补贴xx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补贴:每月补贴xx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工资一览表》(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度)

  附件2:《试用期工资标准》(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度)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5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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