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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8 19:04:44 制度 我要投稿

危险源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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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制度15篇

危险源管理制度1

  一、重大危险源评估

  安全评估工作由具有注册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对所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应急救援设备与设施;

  4、应急救援能力评价与资源;

  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与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

  1、安全评估的内容

  ⑴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⑵重大危险的基本情况

  ⑶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⑷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⑸重大危险源等级

  ⑹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⑺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⑻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2、危险源安全验收评估程序

  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程序为: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估单元、评估方法选择;现场检查;定性评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等。

  3、工作要求

  ⑴危险源评估工作必须由具有注册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支持进行。

  ⑵危险源评估小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规程以及规范等评价依据。

  ⑶评估过程中参加评估人员必须明确评估危险源的对象、范围和评估的目的,熟知现场实际情况。

  ⑷安全评估内容和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

  ⑸必须在对评估结果分析归纳和整合的.基础上,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估结果,指出现场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做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写危险源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职责

  1、生产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事故抢险、抢修;负责重大危险源岗位生产工艺的应急处理。

  2、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根据《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管理要求

  1、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

  2、各专业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对监控措施进行审查,对监控效果进行评价。

  3、生产部要按规定的监测周期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检查应做好记录。

  4、生产部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对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专业技术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5、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场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对从事重大危险源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7、重大危险源岗位职工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汇报。

  8、登记完善重大危险源内容,内容包括危险源的名称、地点(用图示表明具体位置)、性质、潜在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对措施等。

危险源管理制度2

  为全面掌握csj04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督管理,驻地办成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工作。

  2、驻地监理代表必须加强对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实施监管,对本标段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富有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实施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标准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系体系。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针对本标段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驻地办每天对重大危险源巡查一次,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掌握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5、保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6、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7、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8、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9、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10、驻地监理代表及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11、驻地办必须加强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12、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

危险源管理制度3

  第一条

  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第二条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条

  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第五条

  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岗位员工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第六条

  由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应及时组织全区员工的HSE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人为风险。

  第七条

  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第八条

  削减措施完成后,将完成情况上报HSE办公室,由HSE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

  第九条

  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考核。

危险源管理制度4

  1、为全面及时掌握我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强化监控、科学治理。

  (1)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分场、厂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2)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每年要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3)要针对我公司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必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3、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家属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4、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5、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6、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7、安全科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8、安全科必须加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9、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

危险源管理制度5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要危险源,

  是指在我矿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

  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

  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

  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

  在施工前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安全科备案。

  第七条

  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

  安全科备案;

  第八条

  安全科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

  安全科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

  行实施)。

  第十条

  安全科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告知全体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

  安全科对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科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

  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十四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

  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

  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科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

  安全科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

  安全科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

  安全科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

  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科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

  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

  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危险源管理制度6

  1、目的

  辨识本公司范围内的危害因素,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出不可承受的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程序,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

  2、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职责、识别程序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供方/相关方在与本公司进行活动或提供产品、服务时可望施加影响的危险源的识别与更新。

  3、职责

  3.1公司安全科负责收集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危险源信息,将《重大危险源清单》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3.2安全科负责收集分公司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危险源信息,将《重大危险源清单》报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3.3车间负责对本车间的危险源进行识别。

  3.4公司(厂)安全科负责汇总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报安全领导小组。

  3.5安全科负责对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清单》进行收集、汇总,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核。

  4、工作程序

  4.1危险源辨识

  4.1.1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特点,结合: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最大限度地排查出本单位的`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识别与评价表》(附录a)。

  各工程公司(厂)、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或总工负责组织安全、工程技术、物资设备、消防安全、后勤部门对本单位(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重大危险源清单》并上报建设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各工程公司(厂)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危险源进行识别,汇总《重大危险源清单》并上报各工程公司(厂)安全管理部门;建设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公司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危险源进行识别,汇总《重大危险源清单》并上报建设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

  4.1.2危险源辨识的途径

  a)询问和交流;

  b)现场观察;

  c)查阅有关记录;

  d)获取外部信息;

  e)工作任务分析;

  f)安全检查表;

  g)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3.1.3危险源辨识需考虑的内容:

  a)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

  c)机械伤害;

  d)起重伤害;

  e)触电;

  f)灼烫;

  g)火灾;

  h)高处坠落;

  i)爆炸;

  j)中毒和窒息;

  4.2危险源的风险评价

  4.2.1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发现危险源属于如下情况时,可直接确定为具有不可接受的风险:

  a)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b)不符合总公司方针的;

  c)员工或相关方有抱怨和要求的;

  d)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2.2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分析危险源导致危险事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4.2.3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是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危险的大小,并根据分值d的大小来确定危险等级。

危险源管理制度7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放射源、压力容器。

  三、资料

  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透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__《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2-3泊位危险品靠泊作业区。

  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3、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资料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资料、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应急措施等资料。

  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重大危险源管理

  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用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7、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8、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设置2-3泊位危险品靠泊作业区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2-3泊位危险品靠泊作业区随时进行监控;采取措施实施2-3泊位危险品靠泊作业区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靠泊作业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9、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10、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状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源管理制度8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酒店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酒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酒店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酒店各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酒店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酒店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酒店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辩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

  酒店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附则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源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大危险源:R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

  五.资料

  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务必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开发市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险源务必按市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透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资料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公司的主管部门务必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务必的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务必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状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务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务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职责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检验。由安全员负责。

  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制定详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危险源管理制度10

  1 为加强对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 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 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 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 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 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 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 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 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 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 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

  造气车间1#、2#半水煤气柜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1#、2#煤气柜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合成车间氨库罐区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氨库罐区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氨库液氨球罐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尿素车间生产期间,氨库贮罐贮有液氨期间。

  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醛贮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大颗粒尿素运行、甲醛贮槽贮有甲醛期间。

  1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安全环保部、 生产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业务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其生产操作控制、检查、检修等日常管理。

  重大危险源由车间识别、申报、编制救援预案,安全环保部组织评价,车间编制安全运行控制措施,生产管理部编制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对已经列入重大危险援的设施、设备、装置、岗位,定期进行工艺、设备及操作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公司保证资金、技术的投入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

  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生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的培训,取得安全作业证及相关资格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安环部每年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备案。

危险源管理制度11

  危险源管理组织结构:

  组长: 杨献国

  副组长:施超

  成员:于波、高洁、张志、李中源、 陈洪立、刘海军

  职责:

  2.1、组长对高炉作业区的危险源管理负全面责任。

  2.2、副组长协助组长管理高炉作业区的危险源,在组长外出期间对高炉作业区的危险源管理负责。

  2.3、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业务范围内和所管辖区域的危险源管理负责。

  2.4、各成员对根据联保互保网络所确定的责任区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

  2.5、作业区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工作,并对各岗位的工作实施帮助和指导。

  2.6、高炉作业区每班作业前都要对危险源辨识工作进行部署,对新增的危险源、事故隐患及控制措施、写出《隐患报告表》,《隐患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员报生产科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由高炉作业区作为隐患整改的依据。

  2.7、对于大的检修或特殊的.作业活动,各参战岗位及人员都要进行临时危险源辨识,并将辨识的危险源连同控制措施一同上报生产科。

  2.8、对于高度危险的作业活动,在进行危险作业审批时,应将临时辨识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报生产科。

  2.9、各辨识组成员要根据业务职责,对新增危险源或隐患,每月24日前通过《隐患报告表》报生产科,报告内容包括隐患(或危险源)名称、消除、控制情况。

  2.10、隐患报告表要由高炉作业区、各岗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2.11、隐患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即高炉作业区有无新增危险源、隐患都必须上报,高炉作业区不能实行零报告。

  2.12、在高炉作业区从事建筑、运输、学习、参观访问等相关方的危险源辩识由各相关负责任人负责。

  考核:

  1、对危险源定期辨识没有落实的班组,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2、对属于临时性辨识的危险源,没有辨识的,一次考核责任班组100元。

  3、隐患报告表每少报一次考核责任班组50元,报表没有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及盖章的,视为没报予以考核。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实行,相关文件中有关规定如发生冲突以炼铁厂安全规定为准。

危险源管理制度12

  xx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20xx]026号

  签发人:xxx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安全管理,公司编制了《危险源管理制度》,现印发给各部门、下属单位,并于即日起执行,希严格履行。

  附:《危险源管理制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进行辨识和评估;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进行辨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组织或参加危险源、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对直接监督管理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危险源、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4、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五、监督管理

  1、公司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单位监督;公司规定的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直接监督;对每个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3、加强对车床及其它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除生产和现场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外,各生产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上下班的通勤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6、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危险源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持续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为消除事故隐患奠定基础,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或作业环境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

  2.危险辨识,是指辨识出危险因素,即潜在和固有的危险性、触发条件、存在条件;危险性评价是对辨识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分析,以确定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风险程度。

  第三条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原则,从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

  第四条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

  1.管理者代表负责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各车间、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参加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第六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车间、部室每年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至少进行一次辨识和风险评价,辨识和评价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七条要确保一定数量的不同层面员工参与全公司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增强员工对危险源的预知预控效果。

  第八条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涵盖所有的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及周边环境,同时还要考虑生产场所以外的各种活动、装置及其他相关方的活动。

  第九条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时,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所有作业区域内的生产活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

  4. GB/T13861-20xx《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六种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即: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生理和心理性、行为性和其它性危害。

  5.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规则》的20种事故类别。

  第十条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中,要充分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风险。

  第十一条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基于实际问题,通过初始风险评价和持续的风险评价,对风险评价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标准化系统文件,并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回顾与更新,实现危险源的有效预知预控目的。

  确定生产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登记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在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前,应充分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公司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

  2.必须由懂专业、有经验的人员组成辨识小组,如公司领导、车间(科室)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等;

  3.识别和应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全,基本覆盖本单位、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作业场所及所用的设备设施;

  4.参加辨识的人员必须掌握辨识范围和类别等基本情况,了解法律法规对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要求;

  1.所有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火灾等)。

  2.所有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等。

  3.所有采购、使用、储存、报废的物资(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食品、办公用品、生活物品等。

  4.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等。

  5.识别危险源时要考虑六种典型危害、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

  a.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c.机械危害:造成人体砸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扭伤、冲击伤、切断伤等;

  d.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害等;

  e.人体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f.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

  a.过去:作业活动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

  c.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后将会产生的危险因素。

  a.正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b.异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

  1.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将其作为重要依据和线索。

  2.收集本单位和其它同类单位过去已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3.通过收集其它要求(如:顾客的要求等)和专家咨询获得的信息。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过程、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谈: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对现场观察分析得出的危害进行补充和确认;

  预先危害分析:新设备或新过程采用前,预先对存在的危害类别、危害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模拟分析和评价。

  第十七条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采用“定性判断法”和“定量打分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八条各单位按照上述规定,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中的“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可能的损害”、“现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条经评价确定为重大风险危险源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整理填入《重大风险危险源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将其传递给相关部门,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5.配备完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员工保护,降低风险。

  1.采取专门措施控制时应建立详尽的实施计划(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编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对一般风险危险源,对职工进行安全风险教育,有关部门完善现有制度和措施,加强运行监控。

  第二十四条风险评价要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对危险源及时进行辨识和评价,处理重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制定重大风险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风险危险源管理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危险源的更新工作,对新增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采用新设备、设施前或设备技术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各单位根据补充辨识和评价的结果,填写新增《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和《危险源清单》,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危险源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危险源管理制度15

  1.目的

  透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辫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定义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物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

  危险源。

  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共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

  4.1安全环境部组织生产单位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4.2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辫识、传递和建档。

  4.3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

  4.4安全环境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4.5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4.6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7安全环境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工作程序

  5.1重大危险源的辫识

  5.1.1根据GB18218-20__《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属于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安全环境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安全环境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表I中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构成评估报告。

  5.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5.2.1安全环境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资料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安全环境部将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有关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状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的发展状况进行修订,报告修订后要重新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设备组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和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保存于安全环境部。

  5.2.5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5.3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安全环境部负责指导有关单位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配备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所属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并将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进行登记。

  5.3.2单位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齐全。5.3.3安全环境部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5.4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

  5.4.1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重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5.4.2安全环境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5.4.3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处公司至少一次,各生产单位进行二次。5.4.4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组织对参演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

  5.4.5安全环境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参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环保科将演练及评估状况做好记录。

  5.4.6安全环境部根据演练的评估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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