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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9 15:26:04 龙城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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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仪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仪表管理制度(通用22篇)

  仪表管理制度 1

  1.仪表维护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彻底为生产第一线服务思想,加强现场仪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现场所有仪表安全运行。

  2.仪表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检路线检查仪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仪表一般性故障(紧急故障除外),在工作前要填写任务书,经工艺人员认证后再处理故障。

  4.运行仪表出现故障,仪表维护人员必须迅速处理,本人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值班长,并在维护记事上明确记载,本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总工办和生产副总报告,重要仪表出现故障(影响生产的),应立即向总工办和生产副总报告。对隐瞒事故者视情节严肃处理。

  5.严格执行记录仪表的签字对时,对重要记录仪表的记录图纸要妥善保管好。

  6.对在线仪表维护和报养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程”,对隔爆仪表,在防爆所要打开盖时,必须首先停掉电源。

  7.处理调节系统仪表故障时,该调节回路必须处于手动状态。

  8.处理有联锁功能仪表故障时,必须首先征得工艺人员认可,再使联锁系统处于断开状态。

  9.维护仪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由生产部下达的仪表检定计划,仪表按计划检定后,应及时贴上相应的检定标志,检定有效期的填写应准确无误。

  10.严格按照《仪表检定规程》填定仪表检定记录,检定记录要字迹清晰、不漏项。各班每月的检定记录由值班长仔细审核后在每月20 日前送交维护技术员处。

  11.仪表维护人员不能擅自停止仪表运行,因故停运需报告值班长,经同意后方可停止运行,长期停运的仪表必须办理仪表停运手续。

  12.对分散在公司各处的主要计量仪表,仪表维护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巡检,遇有异常情况(含计量纠纷),应立即向总工办和生产部报告。

  13.仪表维护、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在线仪表的原有状态,如确有不合理之处需要改动时,必须经生产部同意后再改动,原始资料,仪表档案要及时修改和补充。

  仪表管理制度 2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计规范》(sh 3063-1999)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xx)

  4 定义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销售、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5 职责

  5.1生产部管理职责

  5.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公司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5.1.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5.1.3检查各使用车间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各使用车间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

  5.1.4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措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5.1.5负责审查使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5.1.6负责审核各使用车间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5.1.7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5.1.8组织公司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

  5.2电仪车间管理职责

  5.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公司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5.2.2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细则。

  5.2.3检查公司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5.2.4参与或组织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所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5.2.5负责编制本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5.2.6组织审查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5.2.7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5.2.8负责编制公司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组织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5.2.9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5.2.10组织公司仪表设备的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5.2.1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6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6.1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6.2电仪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

  6.3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电仪车间应参与或组织主要仪表设备的购置,负责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6.4 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6.5电仪车间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esd、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十五)仪表设备说明书。

  6.6仪表设备投用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

  7 仪表设备的分类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⑴ 常规仪表

  ⑵ 过程控制仪表

  ⑶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

  ⑷ 在线分析仪表;

  ⑸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⑹ 其他仪表

  8 常规仪表管理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

  8.1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8.1.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

  8.3.7仪表作业前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8.3.8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8.3.9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 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8.3.10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8.3.11 仪表保温和防冻防凝管理

  ① 每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下一年的三月底为冬季防冻防凝期。

  ② 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生产装置上所有蒸汽、水、油、化工物料等介质的引压管道内采用隔离液的,应灌充防冻液,防冻液应符合不小于-18±2℃的质量要求;对不灌充防冻液的回路(如介质为风、本介质)应定期放水(视情况而定),并做好记录。

  ③ 防冻防凝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要有台帐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④ 根据季节特点,对易冻、易凝、在风口位置的出口,封包保温伴热情况要加强检查(既要防止保温不足而使有介质冷凝又要防止保温过高而使防冻液汽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⑤ 对易冻易凝的出口封包、引压管线、变送器接压部分应采用保温或蒸汽伴热,并确保保温伴热的管道、外保温应完好无损,并涂有油漆。

  ⑥ 对仪表风罐及所有的空气过滤器每周应放水一次,并做好放水时间和积水情况的记录,如发现积水,应增加放水次数。仪表检维修部门应分别建立遇寒流、零度以下、零下3度以下的仪表防冻保暖的预案。

  ⑦ 对引压管线、控制阀、变送器,当停用时应关闭出口阀,打开放空阀,对于控制阀要求车间(作业区)关闭上、下游阀,打开放空阀。

  ⑧ 每年防冻防凝期前,对疏水器全面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每日检查疏水器疏水状态,疏水应是间歇出水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需保温蒸汽直排的,可挂牌说明。

  ⑨ 对于常温下易凝介质,做好全年保温防凝工作。

  8.1.2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1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选用的仪表需考虑外壳防护等级(ip)适应使用环境。

  8.1.3仪表选型应考虑使用单位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8.1.4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水平。

  8.1.5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8.2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8.2.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仪表的防爆类型并满足等级要求。仪表的安装,配线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8.2.2防爆型仪表及其辅助设备、管件、连接件、密封件均应有合法的防爆合格证,其构成的系统应符合整体防爆的设计要求。

  8.2.3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8.2.4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8.2.5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8.3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8.3.1生产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8.3.2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8.3.3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8.3.4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8.3.5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8.3.6常规仪表校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各种标准仪器应按

  9 控制系统管理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9.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选型原则

  9.1.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选型应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系统可靠为原则。

  9.1.2选型时应考虑到公司机型的相对集中,新老系统的过渡配合,系统联网,以及性能价格比诸因素,在多方询价,择优选择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并按规定报批。

  9.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更新改造原则

  9.2.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需要更新改造时,应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作出鉴定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9.2.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考虑更新改造。

  9.2.2.1实际使用年限超过十年,系统老化,硬件故障频繁,影响安全生产。

  9.2.2.2机型早已淘汰,备品配件无来源。

  9.2.2.3软件版本落后,且无法升级,功能开发受阻,不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9.2.2.4工艺改造需要更新。

  9.2.2.5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报废手续应在新系统正常运行半年后办理。

  9.3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需要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办理审批手续。

  9.4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

  9.4.1系统点检制度

  9.4.1.1电仪车间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制定系统点检标准,并设计相应的点检表格。

  9.4.1.2系统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主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b、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的投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c、各机柜的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

  9.4.1.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9.4.2系统周检制度

  9.4.2.1电仪车间应根据规定,制定周检项目、内容和合理的周期,并做好dcs系统周检记录。系统周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确认冗余系统的功能和切换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b、清洗过滤网。

  c、清洗crt。

  d、检查风扇及风扇的保护网。

  e、定期清洗打印机。

  f、清洗机房内设备的表面灰尘。

  g、系统中的电池按期更换。

  h、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i、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确保符合要求。

  9.4.2.2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9.4.3系统硬件管理

  9.4.3.1系统硬件电仪车间(应有专人负责保养,按规定进行点检、周检和维护。

  9.4.3.2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内容应名细到主要插件板,并作好历次设备、卡件变更记录。

  9.4.3.3系统硬件的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9.4.3.4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手续,按照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9.4.4系统软件管理

  9.4.4.1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在防磁金属柜内;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9.4.4.2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申请、论证手续,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9.4.4.3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并由生产管理部门、工艺车间和仪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9.4.4.4软件各种文本修改后,必须对其他有关资料和付盘作相应的修改。

  9.4.4.5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的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对系统的侵袭。

  9.4.4.6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办理联锁工作票后方可进行改动。

  9.4.4.7对重大系统改动时,要按软件开发程序进行,即建立命题,制定方案、组态调试、模拟试验、小样试运行、组态鉴定等过程。通过技术鉴定的软件,要做好文件登记并复制软盘,妥善保存。

  9.4.5机房管理

  9.4.5.1机房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和核心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9.4.5.2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18-24℃ 变化率<3℃/hr

  湿度40-60% 变化率<6%/hr

  9.4.5.3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机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9.4.5.4机房必须经常清扫,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9.4.5.5机房内的消防设施要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9.4.5.6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措施,以防鼠害。

  9.4.5.7在装置运行期间,控制系统机房内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9.4.6系统电源管理

  9.4.6.1系统供电及接地系统必须符合标准,ups电源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专用电源,不得接用其他任何负载。

  9.4.6.2机房,操作室的维修用电、吸尘器、电风扇、空调机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接入计算机电源系统。

  9.4.6.3控制室的各项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

  9.5控制系统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9.5.1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由电仪车间负责,电仪车间应明确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的内容、范围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9.5.2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9.5.3系统大检修工作应与装置大检修同步进行,根据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的大检修表格。

  9.5.4系统的大检修

  控制系统的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类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不同接地极之间的绝缘状况检查;接地电阻阻值检查。

  (2)清除设备内部,尤其是插板上的灰尘。

  (3)全部风扇的清洗。

  (4)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测试及调整。

  (5)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6)冗余系统切换动作检查。

  (7)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清洗和检查。

  (8)模拟量i/0、数字量i/o逐点校验。

  (9)全部软件诊断。

  (10)检查并根据需要修改应用软件。

  9.5.5系统大检修应达到的标准

  (1) 停机检修后的全部硬件设备的功能及技术性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并通过诊断程序检查、诊断结果良好。

  (2) 检修或重新组态后,对系统基本功能进行调试,使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和设计指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指标,人机界面工作正常。

  (3) 冗余设备及部件达到良好的备用状态。

  (4) 检修记录完整、准确。

  9.6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要达到以下要求:

  9.6.1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9.6.2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9.6.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9.7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完好标准

  9.7.1过程控制计算机的使用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9.7.1.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各硬件设备的功能达到相应产品的技术要求。

  9.7.1.2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指标,人机界面(显示画面、打印、制表、键盘输入、状态指示等)工作正常。

  9.7.1.3冗余设备及部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系统利用率达到99.9%以上。

  9.7.2过程控制计算机检修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9.7.2.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必须通过诊断程序检查,诊断结果良好。

  9.7.2.2检修或重新组态后必须对系统基本功能进行调试,使其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设备指标。

  9.7.3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安装、维护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9.7.3.1计算机系统安装应符合相应规范,布线整齐、安装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技术指标要求。

  9.7.3.2外部环境(机房温度、湿度、洁净度、亮度、电源、防雷、防静电的接地系统、防干扰、抗振动)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9.7.3.3各种设备外观整洁,铭牌清晰,零部件完整无缺,无严重损伤、锈蚀和变形。

  9.7.3.4打印字迹清晰,颜色分明,打印纸符合要求。

  9.7.3.5 机柜通风系统运行良好。

  9.7.4有单独的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完整,记载明细,重要的软件资料和载体存档保管,资料和载体包括:

  a、 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载体(磁盘、磁带、纸带、卡片等)。

  b、 系统应用软件的全部设计资料。

  c、 各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d、 系统配置及接线图。

  e、 检修、调试、运行点检记录。

  f、 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10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10.1 联锁管理职责

  10.1.1生产部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相应考核办法的制定及运行管理的考核工作。

  10.1.2车间主任要定期研究本车间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主管部门抓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0.1.3生产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细则,并负责联锁系统日常管理工作,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停用联锁系统的整改或更新改造方案并实施。

  10.1.4电仪车间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10.2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

  10.2.1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10.2.2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变更管理制度,执行变更手续;

  10.2.3各生产车间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车间主任同意后执行,操作过程中有人员监护,以防误操作,处理后要在要在相应的资料、图纸上标注。生产部应在一周内将联锁变更申请书和联锁变更验收表复印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10.2.4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10.2.5对新增的联锁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向仪表车间(仪表保运队伍)下达正式任务书和全套图纸资料。(

  10.2.6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10.2.7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10.2.8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10.2.9 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10.2.10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联锁按钮、开关等。

  10.2.11 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系统,电仪车间应落实防范措施,提出整改计划和责任人,经电仪车间主任批准并留档后,报生产部。

  10.3联锁系统的维护与检修

  10.3.1各生产车间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的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专职维护人员。

  10.3.2对有专业交叉的联锁系统,使用单位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在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10.3.3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设备、附件和电源开关的合/断位置,一定要有清晰明显标记;进口设备应有中英文对照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和重要的开关要配有护罩,并保持完好。

  10.3.4要重视对联锁系统所用电源、气源和其他滤尘、排热等辅助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规定,认真执行。

  10.3.5联锁系统的备品配件要有足够的保证,并应定期检查其备用状态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10.3.6电仪车间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有关技术文件,明确规定联锁系统中所用器件、仪表、设备的使用周期或年限,并定期更换。

  10.3.7联锁系统的检修,应编制详细的检修计划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检修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进行,不得随意甩项和漏项。

  10.3.8联锁系统中所有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仪表、执行器都应在停车大修时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校验或标定。对于达不到装置运行周期要求而又必须进行检修的仪表和元器件,应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使之脱离联锁系统后进行。

  10.3.9联锁系统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用之前,必须进行系统联校,重要的联锁系统在联校时还应由有关的机械、电气、工艺专业人员共同检查和确认,并经动作试验至少两次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3.10对备用设备及辅助油泵等自启动联锁系统,凡工艺条件许可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如工艺不容许进行试验的,应由仪表专业人员作模拟实验,并由工艺、电气人员参加确认。

  10.3.11对有安全措施的联锁系统,在系统联校动作正常的情况下,还应检查系统在突然中断供电、供风时,执行器能否最终趋向或保持在确保工艺过程安全所要求的位置上。(

  10.3.12联锁系统所有的检修和试验结果,生产部及电仪车间均应详细记入档案。

  11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11.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各生产部应参与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工程的管理,工程结束后,必须与安环质监部一起对报警仪安装工程进行验收。

  11.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使用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b)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c) 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d)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e)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11.3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a)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b)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c)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d)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e)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11.4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a)报警器的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为100%,并列入生产部考核范围,安环质监部组织考核评比工作。

  (b)报警器专业管理以电仪车间为主,生产部、安环质监部、生产车间共同负责。已安装的报警器一律要在安环质监部及电仪车间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台帐》上登记,并详细记载变更情况。

  (c)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d)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e)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 3个月应校验一次,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人员须持证上岗,也可委托有资质单位校验,检定工作由资质单位负责。

  (f) 工艺运行人员在使用、操作报警仪之前,必须接受仪表设备厂家或电仪车间的使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

  11.5 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11.6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环质监部审批后方能进行。

  12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12.1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电仪车间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12.1.1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12.1.2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12.1.3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1.4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12.1.5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12.2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12.2.1生产部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

  12.2.2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2.2.3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12.2.4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12.2.5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12.2.6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的要求进行。

  12.2.7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常规仪表管理的要求执行。

  12.2.8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13 基础资料管理

  13.1生产部和电仪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13.2生产部至少应建立dcs、esd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变更记录、在线分析仪表台帐、关键生产装置的pid图、pcd图、回路接线图等、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考核记录等。

  13.3安环质监部应建立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

  13.4电仪车间应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a)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b)dcs、esd、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c)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联锁联调确认单、联锁系统统计表、月度联锁摘除清单、摘除联锁整改计划等。

  (d)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e)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包括pid图、pcd图、回路接线图、平面布置图、仪表安装图、电缆敷设图等),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f)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j)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14 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14.1仪表气源管理:

  14.1.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14.1.2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14.1.3每日对供气系统(空气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14.1.4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14.2仪表电源管理:

  14.2.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14.2.2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14.2.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14.2.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14.2.5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14.2.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15 检查与考核

  15.1电仪车间每季度对各车间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车间应组织车间人员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15.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a)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仪表管理制度 3

  1.公司设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和维修,工程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修,损坏、报废等情况都必须有详细记录。

  3.机电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5.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6.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维护好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法操作。

  8.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仪表管理制度 4

  1 本标准适用于集输大队各类仪表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sy5225-1994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 安全规定。

  3.1 仪表维护调试

  3.1.1 工作前应了解工艺及设备的运行状态。

  3.1.2 拆装一次仪表或元件时,应切断被测介质通路和仪表动力源。现场操作应有人监护,防止管螺纹或焊缝的'断裂。

  3.1.3 监控系统或调节系统中仪表参数整定前,应使仪表与受监控设备脱离。

  3.2 易燃易爆场所的仪表维修。

  3.2.1 不应带电进行仪表开盖检修或调整。

  3.2.2 仪表维护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3 仪器仪表导线、电源、电缆检查。

  3.3.1 仪表盘(台、箱)以及接线盒等应有接地和密封。

  3.3.2 仪表及辅助设备所用熔断丝应符合技术要求。

  3.3.3 信号导压管和导线应有端子号,电缆应挂牌。电源装置铭牌应齐全鲜明。

  3.4 监控、联锁和报警系统仪表。

  3.4.1 用于监控、联锁的报警系统仪表及开关等不应随意拆除或短接。

  3.4.2 报警仪表的试验、复位、消音、记忆以及音调区别等功能应完好。

  3.4.3 仪表系统所属电磁阀、安全阀、调节阀及调速装置等仪表执行器应定期校验和定位。

  仪表管理制度 5

  (一)为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其爆炸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及职工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矿属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否则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三)空气压缩机风包、乙炔氧气瓶、开水炉均属压力容器。

  (四)压力容器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并由分管科长具体负责,各使用单位由科、区长兼管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工作。

  (五)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新安装的压力容器必须有设计书,否则不准安装、使用。

  (六)压力容器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准操作,否则按违章论处。

  (七)乙炔瓶、氧气瓶由供应科统一负责充气发放,定期检验容器和妥善保管。矿属使用单位必须有合格证的氧、焊工领取氧气和乙炔。

  (八)井下和井口从事氧气的焊割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矿长批准后进行。操作时容器必须放置在工作地点风流方向的上方,工作点与乙炔、氧气瓶三者之间在规定的距离内。容器在上下时必须捆绑牢固,而后由信号工通知绞车司机其提升速度小于3m/s。

  (九)氧气瓶上应装有防震橡胶卷和安全帽,搬运时应将安全帽拧紧,不得甩掉不用。氧气瓶应防止阳光直接爆晒和靠近高温热源和使用铁器猛击,且严禁靠近易燃品、油脂等,严禁使用不完好的氧气瓶和减压器。

  (十)开水司炉工、蒸汽烘干设备和主分气包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达到应知应会方能上岗。

  (十一)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装设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施,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0%,分管科长和技术员应定期到现场检查、调试和试验,并定期校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十二)新装或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应按规定的工作压力进行试验,合格后使用。机电科应及时联系对运行的锅炉进行定期校验。

  (十三)压力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专职维修工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分管科长和技术员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并负责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校验,做好记录。

  仪表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加强全厂仪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仪表的'正常运转,准确地监测高炉的变化趋势,特制定本标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炼铁厂所有仪表的维护和保养

  3、职 责

  3.1本规程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由厂领导审批

  3.2 本规程由岗位操作人员和仪表维修工负责执行

  3.3 本规程由炼铁厂设备科和设备检修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 仪表的分类:

  依据仪表对高炉生产影响的重要程度,按测量参数对仪表分为a、b、c、三大类,该测量参数仪表包括所属测量元件、变送单元、显示单元以及转换仪表:

  4.1.1 a类

  高炉本体部分:热风温度、冷风流量、炉顶温度、炉顶压力、热风压力、冷却水压力、气密箱水位、电子称、气密箱温度、均压压力、料线;

  热风炉系统:拱角(顶)温度、后烟道温度、总煤气压力、助燃风压力、换热器废气进口温度、总管调节系统;

  风机系统:各轴瓦温度、润滑油压力、水压、轴位移;

  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前温度;

  喷煤系统:支罐电子称、支罐压力、支管氮气流量、支管喷吹口压力、 废气残氧分析仪。

  4.1.2 b1类

  高炉本体部分:冷却水流量、阀箱压差、氮气压力、无料钟炉顶各温度、混风调节、炉体各点温度、信号联络系统;

  热风炉系统:煤气总流量、助燃风总流量、支管调节系统、冷却水压力;

  风机系统:出风压力、润滑油温度;

  除尘系统:重力除尘前后温度、氮气压力、布袋总压差、检漏仪;

  喷煤系统:喷吹压力调节系统、皮带称。

  4.1.3 b2类

  高炉本体部分:透气性指数、氮气流量、蒸气压力、冷却水流量、高压阀组、氮气流量调节系统、气密箱冷却水流量;

  热风炉系统:支管煤气压力、支管助燃风压力、换热器废气出口温度、压力、烟道、冷风阀压差;

  风机系统:冷却水温度、进出风量调节系统;

  除尘系统:氮气压力调节系统、分支压差、布袋除尘后温度布袋除尘前后压力、冷却水压力;

  喷煤系统:氮气罐压力、磨机压力、温度、风机流量调节系统。

  4.1.4 c类

  高炉本体部分:蒸气流量、蒸气流量调节系统;

  热风炉系统:煤气支管流量、助燃风支管流量、换热器助燃风进、出口温度、压力;

  风机系统:出风流量、出口风温度;

  除尘系统:重力除尘前后压力、煤气流量、氮气流量;

  水泵系统、空压机系统;

  喷煤系统:燃烧炉压力温度、氮气进口流量调节、煤仓温度、喷吹罐温度。

  4.2 校验周期

  a:a类、b1类仪表校验周期为六个月

  b:b2类、c类仪表校验周期为一年

  c:电子称每月校验一次

  4.3 允许不正常运行状态时间

  a:a类为二小时

  b:b1类为四小时

  c:b2类为八小时

  d:c类为十二小时

  e:电子称不允许不正常运行

  4.4 仪表的保养

  4.4.1操作工负责仪表表面日常卫生

  4.4.2 仪表维修工负责仪表的内部卫生及盘后卫生

  4.4.3 仪表盘后和一次仪表室不得存放任何非仪表元件

  4.4.4 由带班人负责仪表记录纸和笔尖的更换及记录笔加墨水

  4.4.5 设备工长负责向二建领取记录纸、笔尖和墨水和仪表润滑油,并保存好原始记录纸

  4.4.6操作工负责仪表的润滑和加油工作,4.4.7仪表每月润滑一次,确保仪表动作机构运动灵活

  4.4.8执行机构润滑时,要填写《设备润滑记录表》

  4.5 仪表的维护:

  4.5.1设备工长在仪表校验周期快结束时,负责提醒仪表维修工对仪表进行校验,并做好原始记录

  4.5.2操作工要协助仪表维修工做好电子称的校验工作

  4.5.3 操作工每日的仪表点检要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要向设备工长报告,异常情况如影响高炉操作时,要及时通知仪表维修工和设备工长

  4.5.4室外仪表要保证防雨、防冻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当发现损坏时,要及时通知仪表维修工和设备工长

  4.5.5 备用仪表要保持完好无损、随时可以使用

  仪表管理制度 7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3.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6.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7.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a.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仪表管理制度 8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降低能耗,保证仪器仪表的准确性及可靠性,根据《计量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制订本管理制度:

  1、各部门及有关使用人员要求配备的仪器仪表,应报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购置和领用。

  2、属于计量器具的.仪器仪表,应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妥善保管、维护,经常检查,保持仪器仪表的准确和清洁。

  3、属于强检类的仪器仪表要制订周期检定计划,及时送当地检验所检验。

  4、贮罐等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以保证其示值的准确,达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5、仪器仪表的参数变更,应经公司验证同意后,报政府授权的计量检定部门修正。

  6、仪器仪表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鉴定、确认后,方予以办理报废与更新手续。

  仪表管理制度 9

  1 现场仪表卫生全面清扫,空气过滤器减压装置,排污、排气,气源标准核对,计算机通过crt画面检查主要记录状态,检查系统报警和硬件运行情况。

  2 控制站卫生全面清扫,检查计算机风扇是否震动、噪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

  3 各大型ups进行技术数据确认,并确认计算机电源电压,硬件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4 各系统灯光试验,报警检查(通过试验按钮检查),检查自控系统运行情况,调节阀运行情况及阀杆法兰,各接口处有无泄漏并处理。计算机硬件运行情况检查。

  5 几项具体工作:

  液水表,易堵气表及其它易堵仪表排污。

  现场做到全面检查确认仪表运行状态,故障收尾。

  计算机确认运行状态,确定电源电压、硬件运行是否正常。

  非计量表随校表计划和实际情况查零。

  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机柜过滤网清洗。

  其它联锁随机检修,停车中试验检查。

  仪表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员工的仪容仪表规定:

  (一)着装规定:

  1、统一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2、统一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配带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配戴不齐不得上岗;

  3、不得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或者戴其它帽子。

  (二)形象规定:

  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张、前仰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

  4、不准吹口哨、听收音机、看书报;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它物品;

  7、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

  第二章、员工的仪容仪表要求

  (一)仪容仪表规范

  1、发型:

  男员工发长不过衣领,不得染有色发,可留分头、寸头、“一边倒”,不准留髻角、胡须,保持精神利落。女员工保持发型文雅,梳理整齐,可以梳短发、烫短发、马尾辫、盘发,长发必须用发卡或发带系好,头发颜色以视顾客可以接受为准。

  2、饰品:

  女员工可戴一枚戒指,一条项链,男员工限戴10克以下戒指一枚。

  第三章、员工的着装标准:

  (一)按规定时间着春、夏、秋、冬装;

  (二)衬衫的最上方扣一定要扣好,领带、领花要端正,长袖衬衫要系好袖口,不许挽袖口、裤腿;

  (三)衬衫下摆要放入裤子和裙子里,裙子长度应至膝盖或膝盖下二寸;

  (四)员工上岗必须穿袜子,女员工穿裙装必须配穿肉色过膝长筒袜,不准穿拖鞋和露脚趾的鞋;

  (五)工装必须经常洗涤并保持平整。

  仪表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为了树立企业形象,严肃办公纪律,规范员工仪容仪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制度适用于xx华北区全体员工。

  (二)管理规定

  1、着装

  (1)员工上班着装应整洁、得体、大方,颜色力求稳重。保持服装纽扣齐全,无掉扣,无破洞。

  (2)着装要规范,不得挽起衣袖,不得卷起裤脚,(施工、维修、搬运时可除外)。

  (3)男员工上班应穿着:衬衣、西裤,打领带,深色皮鞋,衬衣下摆束入裤内。女员工上班应穿着:职业装,鼓励化淡妆,不佩戴过分夸张的首饰。公司规定需着制服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

  (4)门店、职能部室驻店员工上班必须着工装。工装外不得着其他服装,工装内衣物下摆不得露出(11月至翌年4月毛衣除外)。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在门店、办公场所以外着工衣。

  (5)上班时间内严禁穿牛仔裤、休闲服、短裤、运动鞋等非正式服装,严禁穿超短(膝盖上10cm以上)、超薄、露胸、露脐、露腰、露背、吊带裙、吊带背心等服装。

  (6)门店快餐厅、面包房及生鲜熟食区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戴帽,并将头发束入帽内。其他人员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禁止戴帽。

  (7)员工上班时间应穿皮鞋,鞋应保持干净。禁止穿家居拖鞋、雨鞋上班。门店海鲜档员工、雨天场外值勤防损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穿雨鞋。

  (8)总部职能部室员工在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或出差当天可着与工作场合相适应的轻便服装或休闲装。

  (9)遇公司有公关、庆典等重大活动时,应根据公司要求和场合不同,恰当着装。

  2、发式

  (1)员工上班时间内保持头发梳理整齐、干净、无异味。

  (2)男员工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

  (3)女员工的'具体发式不限,以符合个人形象、气质为宜,但不得篷头散发,不得戴夸张的头饰。

  (4)员工染发允许染黑色、褐色等暗色,不得染过于夸张的颜色,如:大红色、蓝色、白色等。

  3、工牌

  (1)员工进入办公区域需佩戴工牌,总部职能部室员工工牌应垂直悬于胸前,正面朝外,不得有遮挡。门店员工工牌应端正佩带在左胸适当位置,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在门店、办公场所以外佩带工牌。

  (2)工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牌补发或维修。

  (3)不得在工牌上乱贴乱画,保持工牌的整洁

  (4)严禁将工牌转借他人作任何用途。

  (三)附则

  (1)员工应严格按规定着装,人力资源部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解释权归xx区人力资源部。

  仪表管理制度 12

  一、新设备到矿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必须经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员检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带有“MA”标志和防爆标志,并悬挂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作为检修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入库或投入井下使用。

  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缺少任何一种证件或标志,对供应部门罚款100元/台,机电运输科有权拒绝领用,并立即退货。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组,需对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进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供应部门退换。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库前,由防爆检查组再次对防爆电气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防爆性能没有受到破坏要及时粘贴上防爆合格证,并标清检验日期及检查人编号。使用单位在领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有权对已贴上防爆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再次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现象,可以拒绝领用,并对责任防爆检查员按20元/台罚款。

  三、防爆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必须有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井口把钩工凭煤安标志和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准许入井;无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设备入井,发现一次罚井口把钩工20元,罚责任单位100元。

  四、各单位因工程结束或更换工作场所时,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一起进行移交,机电运输科会同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列出明细,3日内办理移交转帐手续。否则,3日以上对责任单位每台每件每日罚款10元。由于自然灾害、埋压损失的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经机电运输科验证报矿系统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帐处理。

  五、各单位损坏、闲置及工程结束后的五小电器,应及时交设备库销帐,设备库对五小电器每月进行清点核对一次,对帐物不符的单位按其原值的50%赔偿后,再做销帐处理。

  六、出现失爆的,各责任单位要当班处理,对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不接受整改通知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队长罚款100元;不按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七、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对于检查出失爆的,按下列情况分别给予罚款。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留矿试用3个月,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缺密封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

  6、观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防爆面的紧固螺栓以及螺旋式喇叭嘴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螺旋式喇叭嘴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2、开关及五小电器表面、配件生锈的。

  3、井下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

  4、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5、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

  6、矿灯出现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7、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腔通气的。

  8、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9、隔爆面有大于0.5mm 深伤痕,其长度大于结合面宽度2/3以上的。

  10、电缆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11、电机接线盒盒盖上反的。

  12、在用的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金属垫圈的。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者(小线嘴大于1mm者)。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15、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16、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17、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8、防爆电气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防爆电气设备 内部私自增设零部件,改变其防爆性能的。

  19、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0、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不合格或材质非钢板的。

  21、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2、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23、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

  24、喇叭嘴亲嘴的。

  25、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

  26、螺旋式线嘴拧进小于5扣,压叠式线嘴手能晃动的。

  27、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8、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

  29、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压板松,手能轻易把电缆拉出来或晃动的。

  30、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有油漆的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的不为失爆)。

  31、高沼工作面低爆开关9#线、4#线接地的。

  32、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3、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超过喇叭盒2/3或电缆胶裂纹芯线相对活动的。

  34、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5、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6、电气设备闲置喇叭嘴内挡板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的。

  37、电气设备喇叭嘴内密封圈没有压到位的或压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4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电工带电作业。

  2、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各种安全闭锁装置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4、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照明综合保护、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

  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6、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

  7、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有专项措施除外)。或临时作业地点电缆不防护或防护不合格。

  8、停电作业时,不检查瓦斯、不验电、不放电、不按规定打接地线。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50元。

  1、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

  2、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

  3、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没有保护接地。

  4、各种开关的保护整定值大于规定值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30元。

  1、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2、密封圈内外径切割不规范(呈锯齿状、平面状)。

  3、电缆护套进入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4、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 个扣距)。

  5、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

  6、开关架丢失、回收时无开关架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接地系统不合格。

  2、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一台不完好的。

  3、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4、接线工艺差、接线室卫生差的。

  5、缺少危险标志牌或隔电板的。

  6、开关不上架、开关架损坏或开关架与开关不符的,同一处两台以上小件不集中上板的。

  7、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

  1、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检验合格证的。

  2、不按规定进行漏电试验的。

  3、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5、各种标志牌、铭牌标注不清、不全的或与实际不符的。

  6、接地装置、开关架、小件板、电缆钩不及时回收的。

  出现上述情况,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按通知要求整改的,可对所属或责任单位每天进行一次处罚。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仪表管理制度 13

  1. 安全文化建设设立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设安全文化宣传专栏,宣传教育内容,安全理念法律法规,岗位风险或安全知识,支部负责人,班组积极投入安全稿件每月不少于四篇,落实人班长。

  2. 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按期实施,新从业人员经过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后上岗。按月计划开展安全学习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时间应不少于规定学时,管理人员定期参加(检查)活动记录并签字做评语。安全员安排学习内容,班长主持,班组成员认真学习做好记录,缺一次考核班长。

  3. 监视和测量设备规范管理,技术员负责人,班组定期校准和维护并保存记录,不按时或不规范时考核班长。

  4. 严格执行检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检维修作业时严格执行检修前危害识别,培训教育,编制方案,措施确认,防护到位,技术员负责人,班长安排检修时应向员工说明检修危害,防范措施,有三违现象考核班长。

  5. 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班组建立隐患自查台帐,每周一次,做好日常巡检记录,有缺次考核班长。

  6. 车间成立应急救援成员,救援物资,经常维护保养,记录完好状态。责任人安全员,每月检查一次完好状态。

  7. 安全检查内容规范,查出隐患有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验收确认,限期完成,记录规范,对暂不能整改的向车间回报,列入整改计划。

  8. 加强5s管理制度,班组环境整洁,摆放规范,桌面整齐;班组成员要互相尊重,待人要讲礼貌,接听电话要及时,态度认真。

  仪表管理制度 14

  1 仪表工应熟悉所管专区主要工艺流程,熟练掌握主要仪表控制点,测量范围介质性质,主要仪表的原理,使用和校验方法,会正确使用各类标准仪器和工具。

  2 仪表工每天早8:30进入现场,进行卫生清扫巡回检查仪表运行状况及强制保养制度中规定的内容,下午14:30进入现场检查仪表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每天两次现场检查。

  3 现场故障主动及时处理,重点故障处理应两人以上操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完毕后向班长汇报。

  4 现场维护应做到从一次元件,执行机构到二次仪表运行正常,零部件齐全,卫生规格化。

  5 现场仪表应标识准确、清楚,仪表档案、成绩单填写清楚、及时、准确。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

  6 现场仪表应做到灵、准、好用,无泄露符合精度要求。

  7 冬季保温工作应做到专责人每天检查一次,夜间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后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8 随机级仪表开车前24小时,仪表应做单体、联动校验、联锁空投模拟试验等到工作,确保一次开车成功。

  仪表管理制度 15

  为保证保安管理员具有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言语行为规范,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管理公司全体保安管理员。

  二.职责:

  1.保安管理员应遵照“仪容仪表规定”,并使用规范用语。

  2.当班班长负责督促和检查队员的仪容、仪表和用语规范。

  3.保安部督导队负责检查和考评。

  三.着装规定:

  1.统一着装,要求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工作证戴在胸前左上角。

  2.不得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3.制服不得擅自调换或穿出丽江花园。

  四.形象规定:

  1.头发要整洁,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

  2.精神振作,姿态良好(跨立),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

  3.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不准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看书报。

  4.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5.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6.员工上班前不得饮酒。

  7.做到“微笑服务”,对客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

  五.礼貌用语规范按照《礼貌用语及专业服务用语规范》执行

  仪表管理制度 16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管理制度

  公司有关领导、采掘队干、班组长、生产业务科室科长及技术员入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井下流动电钳工,在回风巷工作的绞车司机和信号工,煤仓口皮带(或煤溜)司机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仪器配备工作由安全科负责,使用单位负责提供需配备仪器人员名单,安全科审查后由发放单位按名单配备仪器。

  各使用单位新增人员,工种变动或调离人员由本单位及时报安全科,安全科负责变更配备名单。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仪器发放室、维修室、保管仓库要不受高温、腐蚀性气体的影响。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实行固定班发放,集中进行充电、放电,并要建立领发台帐。

  使用人员持专用牌领取使用,班后按时交还,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瓦斯浓度的有关规定和仪器使用的'基本知识。

  佩戴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下井后,不许随意关闭开关,按规定带在身上的人员必须佩戴在身,不许挂在别处或装入口袋,要做到机随人走。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仪器有异常现象时,下班后要向仪器发放人员反映故障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不能乱扔乱放,以免损坏丢失,若丢失、损坏要酌情或照价赔偿。

  所有应佩戴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下井不佩戴或不使用按违章论处。

  安全科每月对便携式瓦检仪的校正、发放、维修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数量(帐、卡、物相符)完好性及存在问题。

  光学瓦斯检定仪的管理制度

  巡回瓦斯检查员、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人固定配备一台光学瓦检仪,专人使用;公司领导、生产业务科室的科长、技术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备用的光学瓦检仪。

  公司设立光学瓦检仪保管发放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

  保管室的仪器必须按编号对号入座,摆放整齐。

  发放人员在收发仪器时必须详细检查仪器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当事人提出并要签字。

  发放人员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仪器完好合格,外观整洁。

  专职维修人员要及时填写仪器日检查记录和仪器维修台帐。负责仪器的日常维修,中小及大修的选送工作。

  发放室必须建立仪器保管、使用、报废和维修台帐。

  所有领取仪器的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爱护仪器,防止碰撞振动,严禁随意将仪器放在工作场所,严禁拆卸仪器、损坏丢失仪器按价赔偿。

  使用人员下井前应仔细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严禁将不完好的仪器带入井下,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和安全科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仪器抽查管理制度

  通风科每月对在用仪器使用、维修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10%,每季度组织一次大抽查,对应用和备用的仪器全面检查一次。

  通风科要不定期对管理发放人员岗位标准化操作进行抽检。

  仪表管理制度 17

  为了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保障电器试验及生产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借用仪器、仪表必须经主管干部签字批准,方可借用,不经主管队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借出。

  2、在特殊情况下,如生产急需,主管干部不在,可经监区或分监区领导批准方可借出。

  3、使用者必须按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去使用,严禁违章使用。

  4、仪器、仪表用完后,必须立即归还,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归还时间。

  5、管理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切实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仪器、仪表使用登记簿。

  6、对各种仪器、仪表要勤检查、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干部汇报,及时处理。

  7、本组人员,使用仪器、仪表管理员也要填入仪器、仪表使用登记簿,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乱动。

  以上各条希望有关人员认真执行,对不负责任或有意损坏仪器、仪表者追究其责任。

  仪表管理制度 18

  1.0目的

  保持安管员上岗时的'良好形象,展示安管员的精神面貌。

  2.0适用范围

  xx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3.0职责

  3.1中心经理、安全管理部主管、班长负责对全体安管员仪容仪表进行监督检查。

  4.0规定

  4.1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4.2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凡配带不齐者,不得上岗)。

  4.3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4.4安管员下班后仍穿着工作服的必须遵守仪容仪表规定,离开小区不得穿工作服。

  4.5头部毛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一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女士不得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安管员不得留长指甲,男士指甲长不超过指尖一毫米,女士不超过指尖三毫米。

  4.6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

  4.7上岗前不得喝酒、吃有异味食物。

  4.8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9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10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11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4.12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4.13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4.14打领带时,大箭头以盖住腰带扣为准,领带夹夹在第三、四衣扣之间。

  4.15在集体活动时,如训练、紧急集合、外出交流、学习、比赛等,要穿戴整齐统一,必须整队集合,安管员动作要迅速,跑步入队。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队容仪表,下达整理服装的口令,凡未达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行进中以齐步或跑步方式前进。

  4.16在执勤巡逻中须步姿端正,两人并列行走,三人成行行走;要求执勤人员精神饱满,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4.17在队列训练和巡逻中,安管员必须保持步伐一致,口令、口号雄壮有力,指挥员的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仪表管理制度 19

  一、目的.

  规范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提升物业品牌,更好为业住服务。

  二、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管理工作。

  三、职责

  1、秩序维护员应遵照仪容仪表要求执行,并使用规范用语。

  2、秩序维护部主管、班长、巡逻队负责督促和检查秩序维护员的仪容仪表和规范用语。

  四、工作内容

  1、着装规定

  (1)秩序维护员统一着装,服装整齐、干净、大方;

  (2)秩序维护员执勤着装统一,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节日或重大接待)、腰带、穿皮鞋、配戴工作证;

  (3)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和赤脚。

  2、行为举止

  (2)秩序维护部上岗时,举止文明、大方、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2)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倒西歪;

  (3)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入衣袋;

  (4)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等;

  (5)不得随意吐痰、乱丢杂物;

  (6)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它物品;

  (7)仪容仪表整洁,不准留长发(帽檐下头发不得超过1.5厘米)蓄胡子留长指甲(指甲不超过指头1厘米)。

  五、质量验收标准

  1、秩序维护部队员在执勤中或参加集体活动时,统一着制服,整队集合,动作迅速,跑步入列,着装按规定穿戴;

  2、按执勤着装要求,所有上岗执勤人员必须扎腰带,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节日或重大接待)、腰带、穿皮鞋、配戴工作证等,凡一样不齐备不得上岗执勤;

  3、制服必须整烫,保证裤线挺括,服装整洁,不准少钮扣,衬衣应扎进裤管,下摆不得外露;

  4、制服口袋不得装过厚物品或穿着臃肿,外衣不得佩带与工作无关的饰物;

  5、执勤时不得戴戒指、手镯、项链、耳环等;

  6、手套保持洁白,制式皮鞋保持锃亮;

  7、执勤时只充许穿黑色皮鞋,必须穿袜子;

  8、秩序维护人员不准留长发,不准留胡须,不准留长指甲;

  9、执勤中,不准摘帽,脱手套,不准背手,抄手或将手插入口袋;

  10、文明执勤,保持面部表情生动,微笑服务,不得表情怪异,冷漠麻木。

  仪表管理制度 20

  1、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1.1在用检测仪表必须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维护,其维持率达到98%以上。每年12月将第二年度维护计划报科室,班组负责具体实施,科室安全小组进行监督。

  1.2在用检测仪器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科室主管。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3检定检测仪表,必须填写检定记录并妥善保存。

  1.4新启用的检测仪表,经检定合格,需编号、填写账卡、确定检定周期方可使用。

  1.5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检测后不能使用,应由所在班组查明原因报科室主管,经检修合格后可以使用。

  1.6使用部门对在用检测仪表、检测设备按10%的比例,每月抽检一次,并认真做好检定记录。对不符合精度要求的,应及时送修。

  2、计量仪表的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2.1班组的`计量器具要定人保管,建立相关资料。

  2.2班组保管的计量器具,要经常检查、加油、防锈、保持计量器具的整洁完好。

  2.3要爱护计量器具,不乱丢乱放,严禁机器运转时测量,防止止磨损表面,禁止重物压放,用后及时保养。

  2.4仪表使用后,妥善保管。

  2.5管理计量仪表的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结构原理,按规程操作。

  2.6计量仪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严禁私自拆卸、乱调,因此而造成的损坏,视情节追究责任。

  2.7仪表光学镜面,严禁手指触摸,保养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2.8各种计量仪表必须按期送检。对各种计量检测数据必须通过抽检进行认证。对不负责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9正确和使用计量仪表,周检期内的在用计量仪表,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一经查实,责任人按有关制度处理。

  2.10认真做好各种仪表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和遗失。

  仪表管理制度 21

  一、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必须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点,并由专人管理,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二、使用、管理仪器、仪表的人员,必须熟知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性能、构造、适用条件、注意事项和校验方法。

  三、使用、管理仪器、仪表的人员对仪器、仪表内应更换的药品、电池等要经常检查,及时更换或定期充电,增长仪器、仪表的使用时间。

  四、各种仪器、仪表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配置,保证定期校查校正,建立、健全管理台帐,仪器、仪表的使用必须灵敏、准确、可靠,保证完好,如发现有损坏、数字不准确或不灵敏现象,应及时将仪器、仪表送往指定部门修理,修完后要先校正后使用。

  五、凡入井的仪器、仪表,要严防磕碰、拆卸,井下固定使用的仪器如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等,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使用,并由专人定期检查、维护、调试、校正。

  仪表管理制度 22

  (一)遵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各项规定。

  (二)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设备、动力部具体全面负责、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

  (三)本企业严禁制造压力容器。

  (四)新装压力容器前,必须经设备、动力工程部,安全技术部检查容器制造厂家资质、相关证书及技术资料。按规定试压确认记录正常,方可安装。

  (五)使用容器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会同设备动力工程部制定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技术部及总经理(或总工程师 )同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生产部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按时统计上报给安全技术部。

  (七)使用部门,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八)容器操作人员,由使用部门组织,设备、动力工程部组织培训教育,安全技术部监督、考核与考试合格,领有“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须经上级安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得上岗操作。

  (九)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操作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及主管部门。

  (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工艺操作,控制允许最高温度和压力;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运行中注意重点检查主要项目和部位,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操作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逻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十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设备、动力工程部具体执行,安全技术部监督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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