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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6 14:29:31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管理制度1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管理制度18篇

施工管理制度1

  建筑立面整饰项目施工进度的管理措施

  向业主与各各项目部提供阶段性进度计划以做控制进度的依据。所有这些计划将清楚表明各项目部的工作内容,包括专业设计的完成时间,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时间和工程施工安装和调试时间。在编制这些计划时将充分尊重工程师的意见,同时也将会与各项目部达成一致,尽可能地为他们安排较充裕的作业时间,具体措施如下:

  ①对分包商施工进度目标的确定:

  (1)总目标的确定

  把施工进度作为一个明确的目标在合同中予以确定,而这个目标的确定将以经监理、甲方审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来总体控制,考虑各项目之间的衔接,确定明确的开、竣工日期,且有相应措施予以制约。

  (2)阶段性目标的确定

  各项目部进场后,提供其根据总目标而制定的细化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交由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重点是各工序完成时间及与其它穿插的施工日期,经过调整后,经确认后,公司以此细化计划来编制月计划,即阶段性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而各项目部则根据月计划的进度要求全面调配人、财、物完成当月的阶段性施工任务。

  (3)短期目标的确定

  短期目标的确定由分各项目部根据经监理、甲方审批确认的月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可以是旬计划亦可是周计划,在每旬或每周开始前2天交公司有关部门,由公司在各项目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控,并在每周或旬开始第一天对上周或旬的各项目部完成情况作出周或旬的评估报告交相应分包商及业主。

  ②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实施的管理

  在总目标、阶段性目标、短期目标确定以后,公司必须对施工进度的实施管理进行明确,其中总目标由公司进行全面管理,阶段性目标由各项目部全面管理,短期目标则由各项目部的专业工程师进行管理,以保证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明确。公司主管部门负责总目标的审定工作,全面协调在整个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进度方面的矛盾,并监督阶段性目标计划的实施。

  各项目部主要负责阶段性目标的制定,审定短期目标计划,并对阶段性目标计划的实施结果及过程编制评估报告,同时监督短期目标计划的实施。

  各项目部的各专业工程师主要负责阶段性、短期目标的实施工作,并对短期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评估报告,监督每天的计划完成情况,及时反馈有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③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

  在管理责任及范围、目标明确后,按要求无条件完成,逐级完成施工进度计划,从而确保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完成。

  各项目部全权对业主负责,督促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根据下属管理人员所提交的月、周或旬的评估报告及亲自观察等的现象,及时进行人、财、物的调整。当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公司将给予相关项目部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更换项目部。

  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人、财、物、工作量、工作工序的进行总体控制,从而落实对业主所作出的工期承诺。

  ④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的调整

  (1)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合理性

  公司在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时,必须对每个分项工程的开工期进行仔细考虑,应根据历史气候,工序完成情况,前道工序的质量、供货时间等进行综合分析,留有一定的余地即机动时间给分项工程,以在总进度计划里消除一些不可预见之因素。

  (2)各项目部阶段性计划的控制

  在阶段性计划中,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施工2~3天的时间内,各各项目部应无条件在阶段性计划中予以消化,不得因为在3天内的影响而提出工期的延误。

  (3)总体调整的可行性

  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有较大拖延,则总承包商就必须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调整,这些调整尽量在原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在工序搭接、工作面提供、机械投入、劳动力增加方面进行通盘考虑,编制调整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报监理、甲方批准后执行,当不能按原工期完成,则会有详细的评估报告,同时提交监理和甲方单位。

  对于施工进度的管理详见《施工进度的管理控制流程图》附图7—2。

施工管理制度2

  摘要:针对当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政府和社会对监理单位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这个问题越来越重视。本文系统研究了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指出了当前安全监理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安全监理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0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集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组织等各方面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众多的风险因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更加是一项关系到人员生命、国家财产、工程项目成败以及社会安定的风险性很高的工作。安全监理已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方式,自然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1,2]。安全监理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中,因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责任或损失的可能性和后果。在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是责任主体之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自身职业责任等方面风险地冲击,尤其是现代工程项目具有规模日趋庞大,环境日益复杂,功能、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承建单位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特点,必然带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风险日益增加,监理责任日趋加重等问题。因此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重视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效地避免承担安全监理的责任。

  1 风险及风险管理概述

  研究风险的存在、发生、发展直至形成风险损失的过程,对深入认识风险、有效地控制风险的重要意义。风险因素是指风险产生的诱因。某一风险的存在是由该风险形成的内在因素的存在性决定的,而这种不确定的内在因素是由于人们对事物认识的阶段性和局限性决定的。在工程建设中存在风险是由于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即风险因素)决定的。风险事件是指风险因素可能诱发的各种不确定事件。如异常的气候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某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持续高温、雨季延长、特大暴雨、特大洪水等风险事件。风险损失是指发生的风险事件所引起的对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影响。工程项目风险的形成机理可表示为:风险因素→风险事件→作用途径→风险损失。

  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也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我所用。风险管理可采用“两阶段”循环管理过程,即风险分析阶段和风险对策决策阶段。风险分析是指通过辩识、估计和评价对风险做出全面的、综合的分析,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风险辩识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这项工作相当重要,它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

  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风险种类及产生原因分析

  我们要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首先就必须要明确安全监理风险的种类及其产生的原因。

  目前安全监理工作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责任的风险。随着《安全条例》的颁布与实施,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承担安全监理的法律责任得到了明确。另一种风险则是指经济损失的风险。虽然现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没有专门针对安全监理的条款,但随着《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大部分建设单位已将安全监理纳入了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利,安全监理已经成为监理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因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受到行政处罚和合同处罚,使监理单位的社会信誉、水平能力受到了质疑,使监理单位的竞争力下降,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并严重影响到监理单位的生存。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三个方面。监理自身职业责任的风险则表现在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因自身行为有过错,并且过错的行为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法律责任和经济上的损失。当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使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建设单位原因而导致安全监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单位重进度轻安全的思想等方面。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近年来建设工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表明,施工单位是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方。施工单位引的安全监理风险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施工单位的市场行为不规范;施工单位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的情况时有发生,经常造成安全隐患。监理因自身的职业责任而造成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地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即过失责任风险、渎职责任风险、不作为责任风险和越位责任风险。

  3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防范措施

  由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已经法制化,若因上述风险原因导致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则将面临行政、经济甚至是法律上的处罚,其后果可能是十分残酷的。因此,正确认识安全监理责任的性质,制定防范监理责任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在没有修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xx)前,编写企业内部实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指导安全监理工作。补充和充实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方面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规定,对以下有故意情节的要给予重罚。在承揽监理业务及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承担与其资质、能力相称的监理业务。对不熟悉又缺乏实际经验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慎重;对资金不足,又无良好融资渠道,主要甚至全依赖压低工程造价(包括压低监理费)、施工单位垫资及拖欠工程款为手段运作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特别慎重。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要补充关于安全监理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协助建设单位选好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监理单位应及时评估对施工安全方面的影响,表明态度并签注意见;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出于某种需要压缩工期实行抢工时,一方面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善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使“抢工”具有实施可行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故意违法违规,监理单位应及时提醒、规劝,表明制止的态度;对于由施工单位垫资的工程,建设单位也要受施工单位的控制,监理单位的行为也更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因此,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会置之不理,恣意妄为。

  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但不要越俎代庖。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注意《安全条例》所规定的安全监理的责任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职责的各条一定要做到位;但属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监理不要越俎代疱。重视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以便维护监理的合法权益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安全监理资料应包括监理日记、监理月报、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学会应用法律保护监理自身的正当权益,重视建设工程监理保险工作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监理风险,监理单位除了采取规避的措施以外,还应采取转移风险的措施。目前倡导的保险制度,正是监理单位转移和降低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

施工管理制度3

  1 问题的提出

  工程机械从规划、设计、制造、销售到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直至更新、报废、再制造经历了一个寿命周期,安全管理贯穿寿命周期全过程。在寿命周期的前一阶段,即规划、设计、制造、销售阶段,是生产型企业制造机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安全管理,称为机械安全认证,它是产品质量认证的一种,是对工程机械实物水平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认证;工程机械寿命周期后一阶段,即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报废、再制造阶段,是施工型企业使用机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安全管理,称为作业安全管理,即本文所指的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它的范围包括作业人员、作业机械及作业环境等。

  显然,机械安全认证与机械作业安全管理是工程机械寿命周期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不同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安全的机械,作业安全管理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作业安全管理的信息反馈,又有助于改善、提高机械的安全性设计。

  笔者在近几年的安全管理教学及宣贯《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深感工程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其依据是《安全生产法》,而其管理模式应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的具体化。为此本文特提出工程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与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共同成为后工业化时代全球推崇的过程管理方法。这三种管理体系共同采用的管理模式是美国管理专家戴明博士提出的pdca管理循环。pdca是plandocheckaction的第一个字母。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如图1所示。

  工程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体系不是针对工程机械产品的本质安全,而是针对作业现场。现代的施工,机械化作业已成为必然,确保作业过程安全是工程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它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它强调在作业过程中,通过建立与这一体系有关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制度、程序过程和资源等,来保证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目标的`实现。

  工程机械寿命周期全过程安全管理在我国起步较晚,1997年11月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授权,遵循国际通行准则建立了中国机械安全认证中心(ccms),公布了第一批工程机械安全认证检验实验室,包括国家工程机械质检中心(北京延庆)和长沙建筑机械研究院。

  1998年,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提出了《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1999年,我国开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研究。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同时下发了在国内开始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7月,国家经贸委正式组建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和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制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指南、程序注册等一系列技术基础性文件,使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更加规范并易于和国际接轨。

  2 工程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特点

  工程机械的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参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由5个方面、15个基本要素构成,其运行模式如图2所示。该运行模式的基本思想是实现该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计划、实施、检查、改进”活动使其不断修正、完善和加强,从而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实现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

  工程机械作业安全管理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行业的具体化与专业化,针对特定的工程机械作业现场,它具有如下特点:

  (1)强调结构化、程序化、文件化管理手段

  (a)它要求施工企业不仅要有从操作手、维修工到项目经理甚至总经理之间的运作系统,同时还要有一个监控系统。施工企业通过这样两个系统确保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b)要求施工企业实行程序化管理,从而避免管理行为的随意性,也避免了部门、岗位之间的管理矛盾。

  (c)要求施工单位不仅要制定和执行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目标方针,还要有一系列的管理程序,以使该方针在管理活动中得到落实,保证管理、操作和维护按照已制定的手册、程序、作业文件进行,从而符合强制性规定和规则。这些方针、手册、程序和作业文件及其记录构成一个文件系统。

  (2)具有先进性。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工程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作业安全管理的先进、有效的管理手段。先进性体现在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研究确定影响作业安全所包含的要素,将管理过程和控制措施建立在科学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基础上。对每个要素规定具体要求并建立和保持一套以文件支持的程序。只要坚持“写到的,就要做到”的原则,就能保证该体系的有效性。

  (3)工程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管理系统,它是施工企业全面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图3所示。

  (4)坚持持续改进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是它的核心所在,它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有效的风险辨识评价与控制,可实现对事故的预防和作业安全的全过程控制。可对作业各工序实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体系策划,形成作业文件,对各种预知的风险因素做到事前控制,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各种潜在事故制定应急程序,使损失最小化。

施工管理制度4

  一、严格执行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规程、操作使用规程等中的有关规定;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二、相关项目为施工机具、井架。监理人员要对有关项目进行检查和落实。重点要查看以下几项是否落实:

  1、下列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井架:制动停层装置、防冲天装置、防断落装置、卷扬机滚筒防钢丝绳滑脱装置、避雷装置(将一侧中间的'立杆接高,高出顶端2米作为接认器,并在该立杆下端设置接地线)。

  其它机具:传动部位防护罩、防护挡板。

  2、架机、机具基础须平整坚实,架体、井架卷扬机、钢筋拉直机与砼基础连接须采用地脚螺栓。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基础要求报验验收。井架基础采用砼条形基础,如地基太松软则施打松木桩或换填基础补强。

  3、架体防倾覆措施:井架按规定设附墙架。

  4、井架安装完毕后,严格办理验收手续,填写验收合格单并有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井架设动送启动前自动响铃信号。

  6、机具使用前应试运行并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安全装置及其它关键总合的工作性能,钢丝绳的磨损程度等,机具不得带病或超负荷动转。

  7、机具检修须由持证工负责。操作员持证上岗,专人操作。

  8、所有施工机具进场要报验。提升机等建筑设备装拆要有专项方案并报审。

  9、施工单位进场进行桩基础施工时,必须通知市建设期工程安全监督站到现场进行前期核查,确认企业施工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证、桩机证及现场设备使用条件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施工管理制度5

  由于便道上行驶的施工车辆繁多,为了保证便道畅通和前场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发生,我分部确定以下交通安全管制规则,望大家严格遵守。

  第一条 施工便道只允许与施工有关的车辆进入和行使,社会车辆和闲杂人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便道。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车辆交汇时,让车的原则是:罐车优先、重车先行、其他车辆合理避让。

  第二条 任何施工车辆不得占道行使,同时不能随意停靠在便道上影响其他车辆通过。对于随意停靠施工便道影响其他施工车辆正常行驶的,视情节严重,给与相关责任人100元~300元罚款。

  第三条 遇到前台浇筑混凝土时,施工车辆(吊车、钻机、钢筋笼运输车、装载机等)与罐车混凝土交汇时,应及时靠边,罐车优先通过。影响混凝土罐车正常行驶几前台混凝土施工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四条。钢筋笼运输车在运输钢筋笼时遇到混凝土罐车应靠边停下让罐车先行通过,不允许将便道堵塞,必须保证罐车顺利通过到达现场。由于钢筋笼运输车导致混凝土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五条 施工现场吊车支设时不能占用便道,不得随意将大臂置于便道上方。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200元~500元。

  第六条 车辆在便道上发生故障时,应尽量驶离便道,实在不能驶离的要停靠在便道的右侧。

  第七条 施工车辆在便道上发生拥堵时,要服从项目部交通协管人员的指挥和处理。有不听指挥造成便道拥堵20分钟以上的`,视情节严重,给与相关责任人100元~500元罚款。

  第八条 便道上交通拥堵20分钟以上仍不能解决时,须及时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

  第九条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驾驶员或操作手,不得随意下车进入施工场地,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发现一次,一人罚款50元~100元。

  第十条 上级领导检查现场时,一切施工车辆应礼让,检查车辆先行。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二条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在自己的职责权限内应积极配合便道交通管理,对于在管段内发生的交通拥堵,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保证现场施工连续进行。

  第十三条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将对便道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交通堵塞及时拍照存底,随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

施工管理制度6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 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

  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

  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4、签证管理

  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

  第五条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 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 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

  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 流量计、燃气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带、警示带、焊条等。

  4、附属工程用建材,如钢筋、水泥、石子、沙、机砖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防锈漆、玻璃丝布等。

  第十六条 材料检验手段包括目测和仪器检验,目测材料外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仪器检测管壁厚度、内外径、长度、设备气密性等;对铜件应进行破坏性试验,确保其强度和韧性。规划建设管理部应积极探求先进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标准和能力。

  第十七条 材料集中验收

  公司采购部门或施工单位按批次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对每个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材质书、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进行检验校对,在仓库集中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材料进场验收

  采购、领用的材料进场后(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低于进场总量的10%,库存时间较长即将使用的阀门应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防腐验收

  对于管道防腐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对管材、壁厚等验收合格,防腐材料验收合格后对管道集中防腐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包括:除锈、防腐材料调制、防腐工艺、防腐等级进行全过程间断性检验,每批次防腐完毕,进行防腐管的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管理员应不定点、不定时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检,以确定使用材料是否与已验收材料相符,杜绝伪劣材料混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有权进行没收、销毁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生产运行部门在参与工程验收时,有义务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因工作失职、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的,根据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中的工作不作为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员)负责制,工地代表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接受部门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 现场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管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 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程序,照图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信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机械设备配置水平等。

  3、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4、加强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论证、比对、调整、监督和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5、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复核,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6、建立严格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阶段验收至少应包括:下管前的沟槽验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检验、防腐检验、技术措施验收(如套管和隔离保护措施等)、警示带(或金属示踪带)验收,隐蔽工程签证验收和管线定位等;竣工验收至少应包括:强度试压、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验收、防腐检测、金属示踪带检测、外观验收和室内布局合理性验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项目验收,应由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组织或参与,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验收。

  7、实行项目监理的,应按照监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管,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第二十六条 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发包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决算标准。

  2、工程签证应及时、准确,签证必须和图纸相符,不得重复签证。

  3、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和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并适时处理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减少停工窝工导致的成本增加。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出库管理,有效杜绝公司财产流失。

  5、做好工程预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赔导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条 进度控制主要针对大型独立工程项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项目。保障施工进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学完善的工程施工计划、公平合理的任务平衡分配机制以及灵活机动的调节保障措施。

  2、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储备充裕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3、组织有效的工程协调例会,高效务实的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

  4、可靠的物料供给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 安全施工是现场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措施,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和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

  2、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杜绝不规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警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可制定具体的现场管理措施,在不违背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十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和相关的各种记录,并对施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和存档管理。

  签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签证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严格核实工程数量,严禁以任何方式虚报、多报、重复报工程量,违者将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 重大的或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 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签证;但设计变更频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签证;增加幅度超过合同总价10%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内涵盖、但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的顺序进行审核签证;合同内未涵盖的新增项目,由施工管理员上报部门经理,造价在一万元以内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 实行可调价格或“成本加薪酬”结算方式的,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计价单位,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确保签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 因设计变更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根据合同及上述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进行签证;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开工或完工,设计变更后需要返工的,应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或造价)进行签证。

  第三十七条 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费用,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窝工及机械搁置,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应按相关规定据实签证。

  第三十八条 以庭院户内工程为包干单价的,应按下列方法确定签证范围:

  1、中压管道及调压站等附属设备(以调压站出口阀门或低压出口管道出调压站基础/箱体为界)应单独签证。

  2、有院墙的居民小区,庭院户内工程以院墙为界,无院墙的以楼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为界,界外工程应做签证。

  3、商业用户表前阀之前的工程应做签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由施工管理员和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证,特殊原因未能现场签认的,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时补签。补签时存在争议的,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记录为准。

  第四十条 工程签证量必须同测绘数据一致,必要时可由测绘人员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部门经理全面把关。

  第四十一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签证单在7日内做出竣工资料,报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为便于运行管理,竣工图应在工程验收前向参与验收的部门提供。

  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促进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增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技术力量和水平、施工质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进度、服从指挥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将各项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和权数,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档案。

  第四十五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于每年年底工程结束后举行,由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规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生产运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打分。投票权数中工地代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应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权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质量信誉等级按得分高低划分排序。

  第四十六条 质量信誉评价等级将作为每年工程招标评分的一个参考,可占到招标评分的10-30%,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开标前确定确定。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结合使用。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管理制度7

  施工项目部必须根据其承建工程规模和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数量设置设备管理部门或机械专责管理人员。

  1、 负责制定适合本项目部的机械安全管理细则,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和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将机械安全目标细化分解成具体的机械安全指标,并进行考核。

  2、 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包括整机、待安装机械零部件)和机具的.安全状况的准入检查,以及取得检验合格证的审查,并建立机械准入台帐。

  3、 负责对进入现场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核实;负责对起重机械安拆队伍资质的审查,并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帐。

  4、 掌握现场起重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掌握现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数量和持证上岗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5、 负责或参与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安装告知工作,并留存相关资料。

  6、 负责现场机械的巡检;组织机械的月度安全检查,以及整改验收,作好有关记录和小结;对起重机械重要作业和安拆关键工序、安拆交底等进行旁站监督并作好记录。

  7、 负责组织编制现场机械危害辨识、防范措施、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

  8、 负责机械有关文件、台帐、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和备查。

  9、 项目部交办其他工作(如调度、租赁、维修等)。

施工管理制度8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是整个油库建设施工中安全管理的核心阶段,其时间最长、任务最重、难度最大。这里仅就最常见、最易发生事故的几种作业分别作些介绍。

  (1)破土作业

  所谓破土作业系指在施工现场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

  油库建设施工中的破土作业主要是油罐基础开挖、管沟开挖,以及山区丘陵地带的场地平整和道路建设等工程。

  破土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实施爆破时伤人损坏设备设施;有可能挖坏原有地下的各种管道、电缆、各种标志物、文物古迹;有可能出现滑坡塌方等事故,为此进行破土作业时从安全角度考虑,应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①交底

  在破土作业前应根据情况,组织营房、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消防等部门,以及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与其他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破土施工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燃气管道、通信电缆、供电电缆、测量用的永久性标志桩、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砂基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②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交底后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针对地下和环境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应急措施。

  ③明确安全负责人和监护人

  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负责人。若在油库储油区内施工,应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作业中认真监督,以防意外发生。

  ④设警示标志

  破土作业施工现场应设围档,警告牌,警示灯。

  ⑤按规定着装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⑥危险场所的施工

  在坑、沟、槽、井、地道内进行破土作业,应严格按中国石化的《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管理,军队油库应按总部的《军用油库油罐清洗、除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办事,注意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物的检查检测,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上级查清情况后定出防范措施,方可再行施工。

  ⑦土石方工程应谨防塌方事故

  破土作业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作业面,造成塌方。开挖时应防滑坡、塌方。严防相邻建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变形,必要时应采取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下沉。

  挖掘时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并留有安全防滑坡度,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方法。

  雨季和解冻期,土方工程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有裂纹、支撑松动、变形、折断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⑧遇有文物正确处置

  土石方工程中,挖掘时若发现不能辨认物时,不得打击、移动,以及发现古代墓葬、文物、古文化遗址、古生物化石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派专人看护,保护现场,立即报有关部门处理,切勿私自处理,防止哄抢、损坏,以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

  ⑨遇有险情正确处理

  破土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a.立即停止作业; ,

  b.先撤出作业人员和设备;

  c.出示警示牌,警示灯;

  d.划出警戒区,设警戒员;

  e.通知设计建设、安全等部门。

  总之,破土作业应做到摸清底情、保其安全、警示明显、严防塌方,保护文物。

  (2)动火作业

  施工中用火是免不了的',我们所说的用火系指在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如进行各种焊接、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进行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使用非防爆电器、工具及能产生火花的作业;进行爆破土工作业等。

  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是:

  ①油库收发油作业期间,禁止用火;

  ②在储油区、作业区禁止烧荒、烧纸、烧烤;

  ③节假日原则上一律停止用火:

  ④可用可不用的一律不用;

  ⑤凡能拆卸施工的,一律拆下来移至安全地带动火;

  ⑥带油、带压容器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负压时绝对禁止用火),确需动火时必须申请《用火作业证》,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管理制度9

  由于局部区域瓦斯抽放的不均衡性,为了确保在瓦斯涌出较大或地质构造带施工防治瓦斯措施孔的安全,特制定《防突钻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 、施钻现场人员构成及职责:

  1 、施钻工作由当班班长负责现场指挥,当班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瓦斯员负责现场瓦斯浓度检测。

  2 、施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瓦斯措施孔要求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参数。

  3 、在施工措施孔过程中,切断施钻工作面的所有电源,同时严禁进行其他作业,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钻工作面。

  二、 施工前准备:

  1、各工作面在施工措施孔前,必须将工作面顶、帮支护到迎头。迎头煤壁伞檐活矸(炭)进行处理后并进行有效的临时支护。

  2、在施工措施孔之前,必须将工作面迎头的浮煤清理干净,并确保人员撤退路线的.畅通。

  3、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允许进行施钻作业。

  4、在施工钻孔回风侧2米范围内悬挂一氧化碳便携式报警仪,便携仪报警浓度为24ppm。若一氧化碳便携仪报警,或现场人员闻到煤焦油气味,必须立即停止钻进、撤出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5、在距施钻地点5米内必须配备两个8kg的灭火器,并确保完好。

  三 、设备完好性检查及钻孔定位:

  1、施钻前当班班长对钻机、钻杆、压风系统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2、施钻人员在班长的指挥下根据设计的钻孔位置进行钻孔初步定位,如因异常情况需要变更钻孔开孔位置时,必须经过设计人员的同意。

  四、施钻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措施孔时,需保持匀速钻进。

  2、每次接钻杆前必须对钻杆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不得使用变形弯曲的钻杆,防止甩伤人员。

  3、在打钻时注意观察钻孔口的排渣情况,并掌握好钻进速度,如果因打穿瓦斯抽放钻孔或其它原因出现喷煤、喷瓦斯,瓦斯压力增大,响煤炮、瓦斯涌出异常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并汇报调度室。

  4、打孔过程中出现钻屑量过多时,不要急于钻进,保持旋转让钻屑向外排出。

  5、工作面施钻时必须采取孔口洒水防尘、降温措施。

施工管理制度10

  1.总则

  为确保t梁重型构件吊装安全稳妥,避免发生施工生产责任事故。遵照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与《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结合以往施工过程中取得的经验,特制定《架桥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以供施工操作人员共同遵守(若使用导梁法施工吊装。亦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2.设计制造安装、试吊

  1)负责制造的厂家和订做的厂家都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钢结构制造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严格的工艺组织、生产、质量检验。对于组拼式架桥机,同样必须对主要的组拼构件进行产品质量把关,必须有产品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有关力学物理性能指标试验报告。

  2)架桥机现场安装必须事先进行细致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有严格的安装程序,必须经过试吊、试运转,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以后才能交付正常生产。

  3)架桥机及其吊装设备全部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完毕后,先由施工处(现场)组织对架桥机及其吊装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再由本单位工程技术、质检、机材、安全部门进行复查;最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设备部门会同有项目部领导参加的`包括工程技术、质检、机材、安全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凡发现不足之处,必须及时加固或返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并填写吊装设备验收表存档,作为一机一档基础资料。

  4)正式吊装前,架桥机必须组织试吊工作。作为试吊,必须分级加载,同时亦必须要进行超载试验,超多少为宜,一般超重的行业标准规定为30%。但由于吊装工程起重吨位较大,可由设计、技术、机材及安全部门参与商定超载数量,但必须强调一定要进行超载试验。试吊检查的几个指标必须明确,如挠度、侧倾、中线等;同时必须明确试吊完成后的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操作人员组织及安全制度

  1)在架桥机技术方案,使用性能、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架桥机施工必须进行严密的组织和明确岗位职责是确保施工安全的最重要的保证;人员组织应包括

  (1)指挥;

  (2)技术负责;

  (3)机务负责;

  (4)安全值班;

  (5)参加吊装作业的工班;

  (6)电工值班(含发电机值班);

  (7)木工值班;

  (8)配合工长;

  (9)配合工班等;

  (10)架桥机正式吊装前应组织好,人员要固定,准时到岗,不能随意变动或更换。

  2)架桥机正式交付使用前,技术负责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公布于众,操作工班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熟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架桥机的性能。

  3)参加架桥机吊装作业人员(含民工)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高度近视、耳聋、癫痫病等,不得从事架桥机吊装作业。

  4)移动架桥机过程,严禁一切人员在架桥机上行走,需作业时,应将架桥机停稳后进行。

  5)吊装期间,严禁一切人员及船只在吊装(物)桥下通过,必要时应设安全通道或派出警戒。

  6)吊装期间,对起重吊装设备[即钢丝绳、卷扬机、滑轮组及机械连接杆(栓)]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等;易损部位的零配件要备足,每吊完一孔,要对架桥机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盲目作业和设备带病作业。

施工管理制度11

  对于油田采油厂项目管理部门来说,天天要跟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打交道。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实际上是油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确保采油厂生产、安全的关键。同时,它也是企业整体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1.搞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要做好起点建设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应注重抓好“早、实、严”,组织项目班子深入一线,切实抓好现场安全,坚持倡导质量一步到位环环紧扣。

  提早介入、认真规划、合理设计,落实现场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企业技术部门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要提前一周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保证措施,以及新技术新材料试验,鉴定证明材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精选施工现场起点建设所需材料。对施工现场起点建设所需材料进行选择,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如果材料选择不合适,就会给以后的现场管理带来无穷的后患。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所需用的配电箱、电缆来说,坚决不能贪图小利购买不合格产品。在现场管理中,各个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从企业实际和工作环境出发,制定一系列实际可行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各种行为。例如: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例会制度,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文明卫生制度、机械操作制度、材料采购验收制度,消防制度等。使现场管理的每个方面都能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搞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要做好安全控制

  在施工现场中的安全控制,要强调一个“严”字,主抓一个“细”字。安全事故存在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尤其使施工安全管理,要杜绝“以包代管”,或“已包不管”的局面。通过识别和控制施工过程,达到预防和消除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对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列入过程控制管理的节点。要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过程控制管理,做到六个坚持。

  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着促进与保证作用。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统一。

  坚持目标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在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预防为主,是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检查因素的认识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

  坚持全员管理:安全管理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共同的事,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机活力,不会出现好的管理效果。

  坚持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其管理意味着是不断改进、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需要不间断地摸索新的规律,总结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指导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施工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要有完善的文明施工方案,包括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度,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施工现场乃至所在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表现,通过以上措施,能将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的安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3.搞好油田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要抓好质量控制

  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所有隐蔽工程的记录,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等有关验收单位签字认可,方可组织下道工序施工。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设质量控制点,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外,在重点工序施工前,须对关键的检查项目进行严格的复核,按程序施工。

  坚持“三检”制度:即每道工序完后,首先由作业班组自检,再由施工员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

  建立高效灵敏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以专职质检员、技术人员作为信息中心,负责搜集、整理和传递质量动态信息给决策机构(项目经理部)。决策机构对异常情况信息迅速做出反应,并将新的指令信息传递给执行机构,调整施工部署,纠正偏差,形成一个反应迅速、畅通无阻的封闭式信息网。现场质检员要及时搜集班组的质量信息,按照单纯随机抽样法、分层随机抽样法、整群随机抽样法客观地提取产品的质量数据,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搞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要不断优化管理

  优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施工作业管理、物资流通管理、施工质量管理以及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等。通过对上述内容的不断优化,来实现总体施工目标。在优化管理过程中,应注重方法的运用、讲究措施的实施。

  以人为中心,优化施工现场全员素质:优化施工现场的根本就在于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科学管理,千方百计地调动、激发全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其加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的主体作用,重视员工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的提高。

  以班组为重点,优化施工现场管理组织:班组是建筑施工企业现场项目管理的核心,班组活动范围在施工现场,工作对象也在施工现场,所以我们要加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各项工作就无一例外地需要班组来实施。

  以技术经济指标为突破口,优化管理效益:质量和成本是企业生命,任何时候市场都钟情于质优价廉的产品,而这些需要严格项目管理来保证;否则,企业将难以开拓新的市场,从而影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

  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四大指标的落脚点都是在施工现场,施工现场露天高空作业多,多工种联合作业,人员流动大,是事故隐患多发地段,加强工程操作的系统性推行,改善人、物、场所的结合状态,减少或消除施工现场的无效劳动,减少施工材料的消耗……不断加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率,以良好的项目管理水平来保证项目的效益,确立企业的信誉。

  采油厂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是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它融合了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采油厂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不仅可为施工单位节省资金,还可提高施工效益,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程,提高企业市场形象。

施工管理制度12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2)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公司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8、公司招标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管理制度13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施工管理制度14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必须遵守此项制度;

  2.施工图纸审查应根据《施工图纸审查要点》规定,对重点部分进行重点审查;

  3.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4.施工图中各专业图纸之间的协调性审查,作为施工图纸审查的工作要点;

  5.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提出会审意见,项目部经理负责整理,形成部门意见;

  6.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审阅部门意见,报总工和各有关部门审阅,无异议后,形成公司会审意见,抄送设计院和其他有关部门。

  实施程序

  1.接收设计院下发的施工图纸;

  2.工程管理部经理联系有关部门,安排专业工程师,进行会审前的`工作布置;;

  3.有关部门和专业工程师进行施工图纸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出审查意见;

  4.召开图纸会审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研讨,整理出会审意见;

  5.项目部经理根据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形成部门意见,抄送总工和有关部门审阅;

  6.意见一致后,形成公司施工图纸会审意见按,抄送设计院;

  7.资料员将审查文件备案。

施工管理制度15

  一、 使用汽油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原离明火。

  2 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 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 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三、 输油中应防止静电和火花:

  1、 进液管应伸入储罐底部,防止液体冲击产生过量静电,储罐体以及储罐内的一切铁件,均应接地,导除静电。

  2、 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坏储罐。

  3、 为保证油品不从储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应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慢提,不要撞击,以免发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责任制落实,加强放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好适当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施工管理制度16

  1. 目的

  指导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2.1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2.2 钢筋加工机械

  2.3 安装装修机械

  2.4 木工机械

  2.5 焊接机械

  3. 可能的危险因素

  3.1 电缆线老化、破损,金属外壳带电、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无漏电保护引起触电事故。

  3.2 设备安装不牢固、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导致机具伤害事故。

  4. 职责

  4.1 材料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中小型机械的安装、验收;

  4.2 分公司安全部及材料设备部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督促制度的落实。

  4.3 现场安全员和操作人所属班组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4.4 机械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维修记录。

  5. 工作程序

  5.1 安装、验收:

  5.1.1 材料设备部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类机械的安装位置;

  5.1.2 机械在安装后,材料设备部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机操人员对安装好的机械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具体验收内容见验收表。验收时执行一机一表,验收表结果要能真实反映机械的状况,验收后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表中签字,写明验收意见。

  5.2 检查

  5.2.1 机操人员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2 项目部安全员和操作人员所属班组的班组长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

  5.2.3 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机械防护装置脱落、破损或失灵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过班组长或直接要求检修人员给予及时维修。

  5.3 使用

  各类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

  5.3.1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基本要求

  (1)作业场地应有平整坚实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现场在用机械应搭设坚固的机械棚,机械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盗、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3)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

  (4)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施工管理制度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以下简称本标段)铁路建设中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xx〕179号)、《建设标准化体系》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各分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各分部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所在分部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范围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dk167+155~dk217+366.15)内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第六条 所有部门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项目经理部举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岳峰

  副组长:王福和,王跃,王永红,樊占东,罗桂君,王雨标

  组 员:李超,杨喜龙,刘义才,石娟,丁喜红,杜卫乾,孙永平,吴清强,刘少敏,吴文迪

  第八条 本标段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分部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各分部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

  3.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 各分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称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大型机械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大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各分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在既有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等级、方案,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第十四条 对起重吊装、架梁、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五条 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大型机械操作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拒绝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向上级举报。

  第十七条 各分部应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八条 各分部应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 购置,安装,验收检测,维护及报废规定

  第十九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规定: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除)规定: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安装操作规程;

  (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验收检测规定:

  1、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保养规定:

  1、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反腐等。

  第二十三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维修改造规定: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第二十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报废的规定: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经认定属实,可以申请报废。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要结合项目施工进展及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的情况,按照本办法及铁道部、沪昆湖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各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各分部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应纳入评价考核中。

  第二十七条 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施工责任人员及分部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18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机具检查评分标准,公司拟订以施工机具运转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机具运转安全,请遵照执行:

  一、施工现场使用搅拌机等10种机具,安装完毕,须经施工现场机务长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的机具不准使用。

  二、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的要求,对施工机具除了作好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保护装置。

  三、对明令禁止使用的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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