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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3-02-26 10:10:05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制度(精选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制度(精选15篇)

消防安全制度1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 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消防安全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轻工业部、公安部《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料场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露天存放的稻草原料场。第二章原料场选址与布局第四条原料场应设置在企业、居民居住地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上风侧,并设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和畅通的消防车道。

  第五条原料场应远离生产区、生活区。储量在两万吨以上的大型原料场,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一百米以上。

  第六条原料场与场外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三十米,与场内铁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二十米,距场外道路边不小于十五米,距场内主要道路路边不小于十米。

  第七条原料场地应当平坦、不积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厘米。

  第八条原料场应当设置警卫岗楼,其位置要便于观察警卫区域。岗楼内安装消防专用电话或报警设备。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九条原料场四周应当设置围墙或铁刺网。墙(网)高度不低于两米,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五米。

  第十条严格把好进场原料的安全关。在原料入场前,应当设专人对原料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原料区。

  第十一条码垛时,稻草含水量不应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作好记录。

  第十二条原料堆垛的长边应当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平行。

  第十三条稻草堆场每个总储量不得超过二万吨,堆场与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四十米。垛顶披檐到结顶应当有滚水坡度。堆垛储量、规格及间距应当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堆垛储量、规格及间距垛储量(吨)垛距(米)垛头距(米)每组垛数组距(米)每区组数区别(米)堆垛长X宽X高5004861564030X10X13第十四条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有异味时,应当立即拆垛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原料。

  第十五条原料码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四十至五十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六十至七十度时,必须拆垛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第十六条对原料场地的杂草、杂物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第十七条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数量、垛号、水份、品种和经办人,并在垛头挂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条原料场出入口和适当地点必须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卫对入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收缴火种。

  第十九条警卫岗楼内应当采用无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须采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用火点距原料堆垛最近处应当不小于五十米;

  (二)专人管理火源,炉灰用水浸灭后放到指定地点;

  (三)烟囱要安装防飞火装置;

  (四)用火点要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条原料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

  第二十一条原料场内禁止明火作业。因生产必须使用明火,应当经单位安全技术、消防部门批准,并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清除作业点周围的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材,现场设专人监护;

  (二)作业结束时,由专人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第二十二条风力达四级(含四级)以上时,原料场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条在原料场内进行吊装、运输、上垛等作业时,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机器设备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四条凡使用电锯、上垛机、运输机、吊装机等机械设备时,必须将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杂物消除干净。

  第二十五条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进入原料场时,易产生火花部位要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严禁机动车在原料场内加油。

  第二十六条常年在原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条场内装卸作业结束后,一切车辆不准在原料场内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拖出场外修理。

  第二十八条原料场周围一百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章电气管理

  第二十九条原料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当按二级负荷供电。消防用电设备应当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在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第三十条原料场内应当采用直埋式电缆配电。埋设深度应当不小于零点七米,其周围架空线路与堆垛的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杆高的一点五倍,堆垛上空严禁拉设临时线路。

  第三十一条原料场内机电设备的配电导线,应当采用绝缘性能良好、坚韧的电缆线。原料场内严禁拉设临时线路。因生产必须使用时,应当经安全技术、消防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二条原料场内宜选用防尘灯、探照灯等带有护罩的安全灯具,并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防火措施。严禁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三条照明灯杆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灯杆高的一点五倍。灯杆宜采用水泥杆,其埋设深度参照表二。

  第三十三条原料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必须安装在封闭式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采用非燃材料制做。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其电源应当从固定分路配电箱内引出。表二电杆埋设深度参考值水泥杆杆长78910111215埋设深度1.11.6-1.71.7-1.81.8-1.91.9-2.02.0-2.12.5第三十四条电动机应当设置短路、过载、失压保护装置。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金属隔离装置,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的轨道至少应当有两处接地。

  第三十五条在原料场内作业结束后,应当拉闸断电(不含消防供电)。原料场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安全操作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护。

  第六章避雷设施

  第三十六条原料场设置避雷装置,使整个堆垛全部置于保护范围内。

  第三十七条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当不大于十欧姆。避雷装置与堆垛、电器设备、地下电缆等要保持三米以上距离。

  第三十八条避雷装置的支架上不准架设电线。

  第三十九条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测试并做出记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

  第七章消防设施管理

  第四十条原料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由专人保管和维修。冬季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十一条原料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三规定。

  第四十二条原料场区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应当不小于六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应当不小于四米。

  表三消火栓用水量

  |总储量(吨)用水量(升、秒)50-10020501-5000355001-100005010001-20__060第四十三条每个稻草堆场的总储量超过五千吨,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六米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

  第四十四条每个堆场占地面积超过二万五千平方米或者可燃材料堆场每个占地面积超过四万平方米时,需增设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超过一百五十米。

  第四十五条环形消防车道应当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当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十五米乘十五米的回车场。

  第四十六条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必须能承受通行消防车的压力。

  第八章组织管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法人代表是原料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原料场要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严格值班检查和巡逻制度。配备专职防火员,协助主管领导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条原料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开展消防业务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十条原料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制定防火安全检查表。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2.值班、巡逻、查岗制度;

  3.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4.草类原料堆垛测温、记录及监测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7.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8.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二、防火安全检查表:

  1.防自燃安全检查表;

  2.电气防火安全检查表;

  3.设备安全检查表;

  4.车辆安全检查表;

  5.避雷装置安全检查表;

  6.消防设施检查表;

  7.环境防火安全检查表。

  第五十一条原料场应当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对存在的各种火灾危险性要制定预防措施。

  第五十二条火灾危险性评价和火灾事故预测,可以采用火灾指数评价法或者仪器监测。

  第五十三条对新上岗的工人(包括固定、临时、季节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五十四条对在原料场工作的电工、焊工和机动车驾驶员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第五十五条各级防火负责人应当经常对原料场进行检查,消除火险隐患,逐级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日常检查由场防火人员和原料场的防火检查员负责。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六条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原料场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由江海明珠纸业有限公司行政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总则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标

  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3.灭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5.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1.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 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消防安全制度4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制度5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入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纪录并存档。

  六、宣传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消防安全制度6

  1.厂部设安全委员会,车间设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各职权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员工制定防火公约。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检查。

  3.设厂义务消防队,在厂安全委员会和厂办公室的.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消防活动。定期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进行灭火训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贯彻“预防为主,防泊结合”的方针.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

  5.定期保养、维修和检查各类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6.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对肇事者提出处理建议。

  7.对消防工:作业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况予以庆彰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

  8.在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乱动消防设施.违者按厂规处理。 —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消防安全制度7

  1.施工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没50m2建筑面积设2m2一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果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则防火工作,必须指定防火安全负责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两百元人民币。

  1.用电安全

  2.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合格的电工证。焊工证。方可进行操作。

  3.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4.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市用电林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需严

  格遵守有关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炮瓦数一般限制在100瓦以下,因施工人员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业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的决缘电线。临时接线须保正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后及时拆除。

消防安全制度8

  一、公司对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重点季节公司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消防实施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五、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案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消防安全制度9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制度10

  01(一)基础资料

  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消防机构审核、备案、验收。

  2、明确仓库防火负责人,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

  3、制定仓库灭火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扑救火灾演练。

  02(二)储存安全

  1、甲、乙类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严禁和丙类等仓库混存。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3、货物堆垛应符合下重上轻,下大上小,规则平整的要求,仓库应设置限高线。

  4、库房内货架各个结合处必须固定牢固。

  03(三)电气安全

  1、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3、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配电箱。

  6、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仓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M的防火间距。

  8、仓储场所的电动传送设备、装卸设备、机械升降设备等的易摩擦生热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护措施。

  9、仓储场所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禁止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10、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11、电动叉车及储电池严禁在仓库内充电。

  04(四)设施要求

  1、仓储门口必须张贴醒目的“禁止烟火”等警告标识。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严禁堵塞圈占。

  5、仓储场所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6、生产车间与丙类仓库未用实体墙隔开。

  7、设有仓库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8、仓储外围严禁搭建铁皮棚影响消防救援。

  9、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实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10、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仓库应设置消防栓。

  11、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仓库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2、仓库相邻两个安全出口边缘距离不小于5M。

  13、丙类仓库不应设有办公室;确需设置的,应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4、丙类仓库直通室外的防火门应安装乙级及以上防火门。

  15、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其它单层或多层丙类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6、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17、仓库管道穿墙缝隙、孔洞须做好防火填塞。

  05(五)其它安全

  1、高处作业须经审批,做好个人防护,严禁使用木梯。

  2、仓库内机动叉车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的隐患。

  锂电池生产或储存

  1、分容、化成、老化房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必须采用实体墙、防火门与其它区域分隔。

  2、分容、化成、老化房,电芯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设置全角度视频监控系统,监视器设置在24小时有人值守之处。

  3、分容、化成、老化房,电芯及电池半成品、成品仓库应设置自动感烟检测器和感温检测器,报警器设置在24小时有人值守之处。

  4、涂布烘干、化成、分容须设置强制通风系统、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系统。

  5、注液设备应密闭生产并采用惰性气体保护,或采用可靠的微负压装置。并设有注液计量装置和电解液泄漏回收装置。

  6、化成、分容、老化柜须采取防止因电池发生燃爆而产生的连锁反应措施。

  7、老化房宜采用间接加热方式,加热器宜设置在老化房外。

  8、每块电池(电芯)的正(负)极位置必须有绝缘防止短路保护措施。

  9、化成、分容、老化柜的物料架,存放电池(电芯)的货架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10、分容柜排与排之间的操作空间间距不得小于1.1米。柜与柜之间安全通道不得小于0.8米,排与墙之间间距不得小于0.6米,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11、电芯、电池库房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至35℃范围内,相对湿度不超过75%。库房内应整洁、干燥,通风良好。不得将危险化学品、热(火)源存放其中。

  制冷涉氨企业

  1、冷库投产运行相关手续齐备。(①、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相关标准设计;②、施工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③、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设置风向标。

  3、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应设在一单独房间,其工作人员不得超过9人。

  4、热氨融霜工艺,必须采取有效的超压导致泄漏的预防措施。

  5、氨制冷机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时与事故风机自动开启联动。(①、报警器探头安装部位:制冷机及贮氨气上方机房顶板;采用氨直接蒸发的速冻车间的快速冻结装置出口上方和加工间内;②、探头配备数量确保覆盖面积;仪器设有不停电电源;③、设定报警值100-150ppm;报警信号同时传送制冷机房控制室。)

  6、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①、使用开式喷头,喷淋水覆盖贮氨器整个区域;②、控制阀设于贮氨器附近并靠近压缩机房出入口;③、喷淋水排水流进事故水池。)

  7、必须在作业现场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器具。

  8、冷库设置氨警示标识,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消防安全制度11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车站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车站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车站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受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车站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车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车站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车站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车站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车站应当提出解决方案

  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六)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车站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五、消防值班制度

  (一)车站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车站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12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务必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状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资料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消防安全制度13

  1:结合本网吧,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放火责任制度。

  2: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本网吧防火档案,确定本网吧的防火重点部位。

  5: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紧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11: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2: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13: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4: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17:网吧营业场地内具体落实场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整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19: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制度14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制度15

  1.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负责总务人员消防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

  2. 严格执行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更换工作,确保全校消防设施正常运转;消防器材遇紧急情况能发挥效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3. 负责学校门卫、食堂、财务室、学生宿舍、教学大楼、小卖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4. 负责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监督维修人员对专业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及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5. 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

  6. 鼎力协助全校其他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任何消防事务第一时间处理,服务于广大师生。

  7.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要求本处室人员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并能与其他处室互相协调,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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