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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区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5 19:26:25 制度 我要投稿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管理区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卫生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2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员工家属在宿舍住宿的管理规定

  1、员工家属、亲友来访,如需在员工宿舍探亲房住宿,员工必须提前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部登记,并到财务部缴纳100元物品押金后,凭财务部的押金收条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员处,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员给予安排住宿并发给探亲房钥匙及床上用品;

  2、员工直系亲属可免费入住探亲房10天。超过10天者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适当收取成本费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员工非直系亲属入住探亲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对续住两天以上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者,安全部有权收回员工家属、亲友探亲房钥匙,请员工家属离开,并给予该员工警告处分;

  3、员工家属来访,不入住员工宿舍家属探亲房,必须按本规定第二条"来访亲友管理规定"进行登记;

  二、关于来访亲友管理规定

  1、来访亲友会客时间为8:00—22:00,非会客时间安全部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员工亲友来访;

  2、对员工来访亲友,均需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地点会客;

  3、安全部、大堂经理、总值班经理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员工在非会客时间在宿舍会见亲友或私自留宿亲友者,处罚员工50元,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罚;

  三、关于男女员工互访及深夜回宿舍管理规定

  1、男女员工在23:00以后不允许再互窜宿舍,如有违反将对窜宿舍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2、坚决杜绝男女员工混居、非法同居现象,如有发现,对双方员工各罚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员工必须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后进出宿舍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主动进行登记,并配合宿舍管理员进行查询,如有违犯,处罚违纪员工50元罚款,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在外住宿人员管理规定

  酒店为员工提供了免费住宿,原则上员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安全部批准,并签定保证书后,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维护酒店形象和声誉,同时遵守酒店有关规章制度。

  五、关于对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的规定

  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及本规定对员工、宿舍进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难员工。如有违者,安全部将按《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监控系统、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出入口及其他重要部位应安装闭路电视安全监控系统或其他安全报警设施。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今,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无会议时应锁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管理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信须存放在保险柜内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或办公设备离开公司,须持有综合管理部开具的出门单。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办公区域配置设施设备应根据配电容量,并留有余地。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施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员工应佩带有效证件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外单位人

  员进入办公区域,应在门卫处登记,并遵守引导人员的指引。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日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二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各类安全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各类安全问题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必要时向有关公司领导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4

  1目的

  明确公司在各地区及项目职责区域各级人员的HSE职责,以及公司、项目部HSE区域化管理的基本要求,规范公司及各项目部的HSE区域化管理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区域内人员的HSE职责管理,以及各项目部分区域的HSE区域化管理。

  3定义

  岗位职责: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4职责

  无

  5相关文件

  5.1上游文件

  总部公司A版《HSE管理手册》(《HSE运行控制程序》)

  5.2下游文件

  无

  5.3引用文件

  无

  5.4参考文件

  总部公司A版《HSE管理手册》(《HSE检查管理制度》《HSE奖惩管理制度》《反违章实施细则》《HSE职责管理制度》)

  6总要求

  无

  7过程描述

  7.1一般原则

  7.1.1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HSE第一责任人的各级HSE责任制,对HSE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逐层签订HSE责任书及HSE方针和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HSE工作。

  7.1.2公司各区域项目经理分管区域范围内的.HSE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HSE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光伏能源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

  7.1.3各项目部负责对项目生产、生活区域进行HSE责任区划分,明确责任部门,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7.1.4公司HSE区域责任制组织机构图:

  7.2组织机构各级人员HSE职责

  7.2.1光伏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职责:

  7.2.1.1负责项目部各项HSE管理工作,是本项目HSE管理第一责任人;

  7.2.1.2负责划分项目HSE责任区,保证责任部门对其责任区域内HSE管理工作的最高管理权限,并对各责任区HSE管理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7.2.1.3组织确定本项目的HSE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7.2.1.4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对分包商实行全过程的HSE管理;

  7.2.1.5保证HSE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条件;

  7.2.1.6定期组织开展HSE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7.2.1.7负责组织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开工前的HSE施工条件进行检查;

  7.2.1.8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7.2.1.9主持或配合项目HSE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2.2项目部HSE部职责:

  7.2.2.1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HSE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保;

  7.2.2.2参加安全交底、参与有关HSE技术措施等实施文件的编制、审查HSE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7.2.2.3负责制定项目HSE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建立项目HSE管理台帐;

  7.2.2.4负责检查指导分包商HSE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督促分包商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7.2.2.5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HSE施工情况,组织召开HSE工作例会,总结HSE管理工作;

  7.2.2.6参与或配合HSE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罚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7.2.2.7督促并协助各部门、专业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7.2.2.8负责按照《项目部责任区检查考核表》(见附件9.1)对各责任区进行检查考核。

  7.2.3项目部各责任区责任专业职责:

  7.2.3.1服从项目部HSE责任区域划分,在本专业责任区域内履行HSE职责。

  7.2.3.2负责完善、维护HSE责任区各类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协助项目部HSE部监督检查本专业及其他专业在该区域的HSE施工情况,对在责任区内的违章作业及文明施工问题有权力且有义务进行制止。对于责任区内不服从管理的其他专业,有权汇报至项目经理及项目部HSE部处理。

  7.2.3.3负责制定责任区定置化管理方案,实现区域内物料、机具的定置摆放,并监督责任区内其他专业按照定置化管理方案进行物料的定置化存放。

  7.2.3.4负责按照《项目部责任区检查考核表》定期进行自查,并配合项目部HSE部的对责任区的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组织本专业或责任区内的其他专业进行整改。

  7.2.3.5负责本专业日常HSE管理工作。

  7.3项目部区域化管理工作内容

  7.3.1责任区划分原则

  HSE责任区域划分,总体依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负责人对各自施工区域HSE管理全权负责。

  交叉施工区域可依据施工项目多少、区域内设备重要程度、设备保护要求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责任区划分。普通区域内专业交叉施工,由施工项目多的专业负责本区域HSE管理。责任区划分原则见《项目部责任区划分示意图》(见附件9.2)。

  7.3.2责任区管理要求

  责任区域负责人依据公司或项目部HSE管理规定对本区域HSE管理全权负责,有义务制止本区域范围内所有HSE违章行为,有义务管理、督促相关施工方对区域内文明施工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区域责任人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并通知项目部HSE部,待其落实整改措施后,方可允许其施工。

  项目部HSE部作为区域责任管理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区域责任人对其责任区域的HSE施工管理情况,并有权对未履行相关管理义务的责任专业或责任人进行考核。

  7.3.3责任区变化时机及变化条件

  7.3.3.1责任区变化时机:

  建筑移交电气安装前后分别由建筑专业、电气专业相关负责人为区域HSE管理责任人;其施工区域HSE管理职责随着工作交接签证而转移。

  7.3.3.2责任区变化条件:

  建筑交电气安装需满足主体建筑结构施工完毕;基础移交需卫生清理完毕,模板、脚手架等拆除完毕;房间、管沟等在建筑交安装前,卫生、材料需清理干净,模板、脚手架需拆除完毕,孔洞、临空面等危险区域已做好安全防护,并已落实好其他各类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区变化伴随着施工移交单签证生效。

  7.4检查和考核

  7.4.1HSE区域职责制管理纳入公司反违章管理,违反或未履行HSE职责按公司《HSE检查管理制度》、《HSE奖惩管理制度》、《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5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搞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司容司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公司内公共通道、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当值卫生员须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冲洗一遍。

  B、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需在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

  4、其他管理规定:

  A、所有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必须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保持墙面卫生,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折花草树木。

  D、严禁在公司公共场所使用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当值卫生员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公司办公室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G、当值卫生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划分的公共区域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公共卫生区域检查,处理办法:

  A、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由公司保卫科负责,其他科室协助,每月进行2-3次卫生检查,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B、公司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给出整改意见及处理办法,下发各科室、个人。

  C、公司办公室有权对卫生差的部门和当值卫生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D、根据检查结果,给于卫生差的部门每次50-200元罚款,对不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个人,每发现一次除在安保人员监督下责令清扫指定区域外,并处以每次5-50元罚款。

  E、对于,不积极配合工作的人员,一次批评,二次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的给于停班学习,直至态度端正后方可上岗作业。

  F、停班学习期间,停发工资。

  6、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6

  1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7

  摘要:

  全球一体化、经济区域化和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不断深入推进,催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性公共问题,使得区域公共管理需要应运而生。当前,我国在推进区域公共管理中还存在区域公共管理思想比较落后、政策结构不完整、在具体制度和内容安排上不合理不全面等制度缺失。因此,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具有很强的必要性。本文在探讨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缺失和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必要性的基础上,对从三方面提供了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路径和策略,并提出加强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

  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区域化和现代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简称“四化”)的深入推进,催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性公共问题,单一的公共主体治理已经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区域公共管理需要应运而生。区域公共管理,是指为了共同解决发生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社会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发展和整体利益,从而由特定区域内的多个主体,运用相互协商、多方调解的方式和手段,实现对整个区域或者区域内部纵向层级和横向部分进行交叉、跨界、重叠性的管理。在社会经济发展日益进入新常态的当代中国,迫切需要加强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力度。

  一、当前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的制度缺失

  (一)区域公共管理思想比较落后。

  进入新世纪,全球的知识化、信息化、流动性、复杂性等日益突出,使得公共管理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和挑战。传统上,我国都是实行“各人自扫门前雪”式的行政区管理的公共管理模式,在长期的制度习惯下,行政区域积累了较强的经济性,在公共管理中渗透和融入了多样化的复杂利益,因此,使得在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放弃对管辖区域内经济性的独立管理权,对第三部门、私人组织等区域公共管理主体介入公共管理采取排斥或消极对待的态度,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驱使下制定了大量的具有明显地方保护主义性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不利于区域内各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不能适应区域化管理的现实需要。

  (二)现代化的区域公共管理具有政策结构不完整的问题。

  实现区域公共问题的良好治理,需要一套有的放矢、设计精细、组织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作为保障。在行政体制的改革过程中,我国曾多次对区域范围进行过调整和划分和多次试行区域发展战略,但获得的区域发展绩效不高,一直难以达到理想目标,并表现出了突出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结构不完整的问题:一是一直没有成立专门的区域公共管理职能部门,区域公共管理的政策基础不完善;二是区域划分没有体现大范围和计划性,制定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不高;三是实施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工具手段不完整,缺乏有效的针对特定区域问题的政策和制度;四是尚未在区域公共管理方面建立有效的责任、监督和管理。

  (三)区域公共管理在具体制度和内容安排上不合理不全面。

  近年来,随着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性的区域性组织发展和国内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在推进和加强区域公共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些区域公共管理的进步。但由于区域公共管理的整体意识还不强,当前我国对宏观性和中观性的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和治理还处于探索阶段,对许多区域公共管理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制度安排。此外,我国在推进区域公共管理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降低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各地地方政府间的'恶意竞争,减少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以及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公共管理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和“长官意志”现象。

  二、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一)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世界形势发展的内在要求。

  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区域化发展的加快,全球公共管理所面临的景象和生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族间、国家间的区域化和一体化逐步加深,区域化模式的开放性不断加强,使得宏观性的区域公共问题大量增加。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贸易、公共卫生、环境治理、危机处置、国家安全、恐怖主义防范治理等跨区域性的公共问题日益增多,依靠单一的行政主体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各类公共管理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区域内的部分或全部行政主体集体决策、相互协调和共同行动才能有效解决。

  (二)传统的公共管理制度难以满足现代公共管理的现实需要。

  在传统的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由于行政区域距离较远、信息传播和沟通渠道不便捷等原因,只能实现单一的以行政区域划分为主体的社会公共管理。在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下,传统的缺乏制度保障的单一社会管理和治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多产生的区域性公共管理需求,不能有效地解决目前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江河流域治理以及“泛行政化”、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恶意竞争等社会经济问题,因此迫切需要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

  (三)促进区域管理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加强区域管理制度创新,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具有丰富的实践价值,既是主动适应全球化和区域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现实需要,又有利于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切实解决区域性的社会公共问题,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促进区域间的健康协调发展,还对于深化公共管理学科研究,不断丰富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环境保护学等相关理论学科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路径和策略

  (一)切实转变公共管理理念。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环境的改变,国家间、地区间的交流合作不断加强,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内容和要求都在随时随地发生着深刻变化。因此,在推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过程中,要积极转变落后的区域治理和管理理念,继承和发扬传统科学管理的理念和优势,根据时代需要,不断建立和健全区域公共管理的合作机制,实现集中管理与多元化分散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积极改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

  完善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是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内容。因此,在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过程中,要积极制定和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一方面,要积极调整和完善区域协同发展政策、区域市场竞争政策、区域环境保护政策等区域性、功能性的区域公共管理政策。另一方面,要按照一体化的原则,促进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不断协调、完善和落实,增强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协调性和整体性。

  (三)建立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要将实现区域公共管理与强化依法治国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区域公共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积极借助、改进和完善市场机制、科层机制、绩效管理机制等,用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区域公共管理中治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作中的责任和目标,从而增强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权威性、影响力和有效性,为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结束语:

  推进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社会公共有效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破解当前普遍面临的区域环境治理问题的关键举措。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受到历史发展、价值差异、地方保护、利益分割等各种因素障碍,当前要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困难和挑战非常大,因此,实现区域公共管理创新的目标,需要巨大的改革创新勇气,坚持不懈的创新探索实践,并需要经历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才能可能取得切实的效果。但是,加强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谁也阻挡不了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范濡源.浅谈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J].经营管理者,20xx,12:275.

  [2]赵秋兰,尹海凤.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路径探寻[J].人民论坛,20xx,23:50-52.

  [3]方永新.分析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及其创新[J].管理观察,20xx,19:26-28.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8

  一、公共区域管理范围:

  办公楼楼道地面、窗台、玻璃;洗手间、楼梯;厂区路面,以及垃圾桶的清理,公共卫生区域代表着集团公司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和维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项目

  工作内容:

  (1)办公楼门及旁门的.擦拭,楼道开关、灯饰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办公区域楼道的清洁维护,窗台的清洁;楼梯及扶手每天清理一次,做到地面无异物,扶手无污垢;

  (3)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洗手盆、水池、隔断板、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物品摆放整齐,洗手间无异味。洗手液每天及时补充,乳液瓶外表干净;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4)垃圾桶做到随时清理;

  (5)公共浴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6)厂区公共卫生区域保持干净无垃圾,路面清洁,厂区垃圾桶及时清倒;

  (7)办公楼花盆及时清理落叶,适时浇水。

  (8)餐厅地面、餐桌、窗台、垃圾及时清理。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9

  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一、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综合部档案室设专柜保管。

  二、管理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帐、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三、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四、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五、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六、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文件记录:无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二、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三、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处理未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领办或由主管指定替代领班的人未到时;

  5、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四、相关文件记录:无

  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况报告班组长: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3、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4、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5、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6、对外班组及上级联系。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技术主管:

  1、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它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三、相关文件记录:

  无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10

  1 目的

  规范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大商业所有用电行为

  3 职责

  3.1 工程部强电主管/强电组长负责检查《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 强电维修电工负责公共区域用电的操作及巡视工作

  4程序要点

  4.1 室内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4.1.1 每周至少对商户巡视检查1次,一个月内巡查完所有商户,把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入《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要求商户限时整改并由商户签字确认。

  4.1.2 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复检,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上报强电主管和招商营运部。

  4.1.3 每周对商户的用电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的抽查(重点为餐饮区),巡视检查的覆盖面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100%。

  4.1.4 每季度进行1次全覆盖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1.5 必须至少每2年聘请专业公司对所辖物业进行一次消防电气专项检查,检测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1.6 每天须对辖区所有强、弱电井巡视检查1次,并填写《设备间巡查记录表》;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进行维保,填写《设施设备维保记录》。

  4.1.7 每月须进行一次对辖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所涵盖区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车场、设备机房等。

  4.1.8 电工在进行停电维护、检修时必须持证上岗,要做好工作计划,安全监护,做到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验明是否带电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4.1.9 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复供电,确认正常后,清理现场。

  4.1.10 不允许在用电设备、电源线、开关箱等上张贴、放置和悬挂物品。

  4.1.11 做清洁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4.1.12 在用电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4.1.13 使用移动电气设备的位置,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线电缆的工况,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4.1.14 严禁私用电气设备,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灯等现象,避免线路、开关过负荷、发热而损坏设备和引起火灾。

  4.1.15 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4.1.16 在进行所有电气器具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

  4.1.17 在使用电焊机设备前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绝缘、接地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后方可操作。

  4.1.18 在进行焊接工作时,焊接场地10米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焊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焊接密闭的和有压力的容器;雨天不得进行焊接作业,电焊机不可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4.1.19 在营运期间,对新入驻商家、多种经营点位、临时活动展位等的用电,必须提前报工程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商家进行电源线敷设、电源线保护及设备连接,完成后通知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4.1.20 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4.1.21 所有商户应安排专业电工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4.1.22 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4.1.23 工作中坚持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4.2 室外促销活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4.2.1 所有需要用电的商家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橡胶绝缘电缆,不可以使用其它安全系统较低的电线或电缆(如:双绞线、bv线、已报废电缆、连接接头过多等不合格电缆等)。

  4.2.2 电缆均为明线敷设,在电缆敷设完后必须使用高压绝缘压线槽进行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并定时进行巡视检查。

  4.2.3 商家将电缆敷设至我司接指定电源接驳点,并做好电缆安全保护措施后,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由我司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电源接驳进行通电,否则不予通电,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可。

  4.2.4 在用电期间,我司工程人员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对在使用过程中对电缆所造成的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或恢复,经我司工程人员提醒,如提醒后半小时内仍未处理,将对该区域进行停电处理,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能再次送电。

  4.2.5 每天两次对室外促销活动用电区域进行巡视,对不符合或使用中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实行停电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3 室内步行街临时促销活动的商家

  4.3.1 到营运部(企划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用电时间、保护措施等,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3.2 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或向我司租用高压压线槽,保护用电电缆。

  4.4 多种经营点位区域用电的商家

  4.4.1 同样,需到我司营运部(企划部)填写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区域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4.2 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对接驳电源线进行保护,所有空气开关须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并要求安装电度表进行计量(电度表由商家提供,必须具有国家计量收费合格证),做好长期使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4.4.3 所有商家在通电前必须提前通过营运部及工程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安全要求达到我司安全用电要求后进行送电,否则将不予送电,直到整改达到我司用电要求后方可给予送电。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表格

  5.1 《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

  5.2 《设备间巡查记录表》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物业的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第三条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用户应尽的责任。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写字楼、商业用房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机构的'防火委员会实施监督。

  二管理责任

  第一条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上级防火委员会、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第二条物业各用户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条各用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门和物业保安部的防火检查。由物业管理机构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物业保安部。

  第四条物业内各用户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第五条防火负责人职责:

  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防火设计与施工

  第一条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保安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第四条办公楼、裙楼等场所经营或使用单位的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条用户装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制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四火灾预防

  第一条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公司保安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二条办公楼、裙房等对外营业场所,严禁超员营业。

  第三条物业区域内禁止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四条物业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在电梯、写字楼走廊、配电室、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仓库、地下停车场等地禁止吸烟。

  第五条物业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在公共阳台、消防通道、前室内严禁摆放办公设备、杂品废物,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六条用户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物业出入通道。

  第七条用户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用户在离开物业办公室、工作场所、公寓房时应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第八条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应关闭开关。

  第九条物业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五火灾扑救

  第一条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畅通有效。

  第二条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第三条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第四条用户的防火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第五条物业服务台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六消防设备

  第一条用户在物业内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固定的消防设施。下列部位必须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

  1.办公室、会议厅、商务中心、商场等公共场所;

  2.消防控制室、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

  3.停车场、库房等重要部位。

  第二条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第三条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物业内任何消防设施。

  第四条消防给水系统需要停水维修,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五条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养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七奖惩

  第一条消防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用户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2.模范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抢救物业内财物和保护人身安全表现突出者;

  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5.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6.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

  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2.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3.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八附则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12

  为加强物业公司办公区域管理,突现物业公司管理有序、专业之公司形象,现特对二楼办公室区域日常管理规定如下:

  1、二楼办公区域日常管理由行政部全面统筹监督负责,客户中心协助该区域内清洁及绿化养护工作,工程部协助区域内设备、设施之维修保养工作。

  2、办公区域内的'桌、椅、电话、电脑等物品均须按规定位置摆置,不得随意调整;各员工及部门负责人需负责保管所属物品及损坏情况。

  3、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用品,桌面应保持整齐有序,各人离开办公桌时,需将有关重要文件、资料锁好,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4、办公区域为非吸烟区,其他员工如有需要,可到室外吸烟。

  5、办公时间内,各员工要注意仪态,不得大声喧哗、闲荡、高声接听电话、翻阅报纸、不得使用电脑上网查阅与工作无关及玩游戏等事情。

  6、上班时禁止打私人电话,特别是长途电话,如确有需要,必须长话短说。

  7、除经营部及公司传真机保持长途电话功能外,其余各部门均取消长途直拨功能,各直线电话话费清单由行政部于月初打印并公示。

  8、办公室传真机及复印机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使用,特殊情况下,由行政部负责协助,各部门下属员工不得直接使用上述办公设备。

  9、行政部负责办公区域每天的开门及锁门工作,各部门如有需要于非办公时间内加班,需提前向行政部办理登记及协助关好办公室门锁。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13

  为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本小区的治安秩序,更好地为小区业主服务,对于发生车辆剐蹭、财物侵权、伤人案件等涉及业主人身、财产权益的事件时,规范业主查看相关监控的行为,现将某小区制定的《关于业主查看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视频的管理规定》公示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失窃、被盗以或遭受侵权等)情况下,本小区的业主个人需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持公安部门介绍信或有公安部门人员陪同,方可申请调取小区监控视频资料。

  2、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监控录像资料时,需如实填写《调取小区监控视频资料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对查阅资料的人员信息、调取区域和时间段、查阅视频原因等做好详细登记,经公司保安部门审批后,方能进入到监控室,由监控值班人员操作进行调取查阅。

  3、因特殊情况,业主需要拷贝部分监控视频资料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4、调取监控资料前,必须履行相关手续,认真填写《申请表》,出示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件,仔细核对申请人的真实身份,严禁非本小区的以外的人员调取、查阅本小区的监控视频资料。

  5、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取范围和时间段进行操作,严禁超范围调取和查阅。

  6、监控室属于涉及小区业主的机密重地,严禁任何新闻媒体、记者进入监控室。严禁非岗位工作人员入内,未经允许任何人严禁对视频资料进行拍照、摄像。

  7、允许申请人(当事人)本人持申请批准手续进入监控室,杜绝任何非当事人本人的其他陪同人员进入监控室。

  8、凡公司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查看监控视频资料时,应征得保安队长的同意,由监控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严禁非本监控室的人员操作监控系统,严禁任何人擅自删除小区监控视频资料。

  9、监控录像资料涉及本小区业主相关信息,为本小区的绝密资料,未经公司经理批准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拷贝小区监控资料。

  10、监控室调取视频资料限时规定:为了不影响监控值班人员正常工作,进入监控室调取资料的人员在监控室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需要延时的,需经保安队长批准。

  11、在调取录像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监控工作人员有权终止任何人调取视频资料。

  12、对未严格履行调取录像资料、拷贝录像资料审批手续,对未严格审查或把关,违反本规定造成业主隐私或公司有关机密泄漏,引发不良后果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14

  1、工作目标

  为规范管理区域内的交通标牌、标识,加强停车场及管理区道路的交通指挥和管理,完善停车场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总结管理工作经验,确保管理区内的车辆及交通安全。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积极向住户开展管理区停车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负责处理交通违章、事故及投诉,调解工作。

  2.2保安事务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管理处的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完善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提出参考意见。

  3、工作指引

  3.1本停车场主要为住户提供泊车服务,并对部分外来车辆临时停放提供方便,对临时车采取计时收费:在30分钟内免费停车,超过规定时间按12小时10元收取停车费,超过12小时加收10元停车费。

  3.2停车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对所有进出的车辆进行检查、指挥。

  3.3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的管理人员指挥,按顺序进出、指定位置停放,不允许一车占两位。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加油、车与车过油、维修、清洗等工作。

  3.4对刚入库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车门未锁应及时报告班长,通知驾驶员或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乱动车内物品)。

  3.5与车库出入口的保安员保持密切联系,如有车辆出入时应互相预先通知,对车辆的指挥和督导要文明礼貌、细致周到,注意安全。

  3.6检查停车场内的所有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损坏,维修时是否有明显标志,施工现场要有专人看管,施工垃圾保证日产日清。

  3.7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停车场保安员管理,不得随意在非施工区域乱走动和大声喧哗。

  3.8施工时对周边的车辆及公共设备设施要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在可能危及车辆的情况下,无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施工。一经发现车辆有碰伤或划伤时,一切由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负责。

  3.9保安员监督进入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禁鸣喇叭,车辆按方向靠右行驶。

  3.10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11检查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车主及做好登记。

  3.12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两次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如发现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并做好登记处理。

  3.13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如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处理。

  3.14停车场内各岗位保安员要加强巡视特别车场停放,开走时应主动上前检查,防范车场内碰撞、盗窃事故发生。保安员的站位应视线开阔观察可疑人员,分管区域每半小时应巡视一次。

  3.15停车场各岗位保安必须每月对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损坏、丢失或不完善等情况应马上向班长和管理处领导汇报处理。

  3.16保安员应在上岗1个月内,熟习岗位和周边情况,了解私家车及月租车辆泊车、车主的车位和家庭住址的基本情况,能在发现问题车后,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

  4、质量记录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5.1 《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5.2 《保安交接班规程》

管理区域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室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办公室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鉴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十七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电风扇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人员报告处理。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各类安全问题由行政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必要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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