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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
20xx年4月3日下午17时30分,淄博师专附属幼儿园三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多功能教室隆重举行,41名正式代表、3名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此次会议是在幼儿园党支部研究决定和精心筹备下召开的。
党支部书记张学香同志主持了会议。首先,园长李卫东同志作了题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全省一流幼儿园而努力奋斗》的幼儿园工作报告。报告从党建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廉政建设、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教师队伍建设、品牌形象、社会影响力提升等几个方面回顾了幼儿园自20xx年以来的各项工作,并指出了我园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希望全体教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实现建设全省一流幼儿园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随后,张学香书记向大会作了题为《促进依法治园保障群众利益努力提升员工幸福指数》的工会工作报告,报告从思想方面、师德方面、制度方面、群众权益与活动等五大方面汇报了一年以来的工会工作情况,报告温暖贴心,活动丰富多彩,切实维护了教职工的权益。
杜金烽同志和王云霞同志还分别作了《幼儿园财务工作报告》和《提案征集情况工作报告》。
报告结束后,各代表团分组对各项报告展开了热烈讨论,大会主席团听取了各代表团对讨论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对各项草案的决议,最后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此次教代会的`顺利召开,是全体教职工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的重要体现,凝聚了教职工的向心力,进一步调动了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幼儿园的民主管理进程,本次教代会的召开将为幼儿园的发展谱写新的壮丽篇章!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
12月15日下午5点,教工幼儿园在多动能厅召开了20xx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幼儿园80余名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正式开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黄一鑫副园长宣布会议议程和安排,随后,臧玉萍园长作了《教工幼儿园提案工作》报告,本次教代会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幼儿园文化建设和加强教职工培训学习等方面,臧园长就本次教代会提案一一作了客观准确的'分析与解答。同时,她希望每个教职工都能发挥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为幼儿园的发展献计献策。
接着,臧园长宣读了《胶州市教工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方案》,栾德青、黄一鑫两位副园长宣读了了《教工幼儿园非事业编教师工资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教工幼儿园20xx年聘用工勤人员工资管理办法》,与会老师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听取了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以上方案。最后对方案进行了表决,100%同意通过了方案。会议在热烈、民主、团结的气氛中结束。
此次教代会的圆满成功,标志着我园在寻求创新发展、深化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园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3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六、教职工代表:
1、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23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
1、代表的条件。
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
2、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参加民主管理大会活动,执行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的工作提升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代表的培训:
工会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并则重于民主管理的有关基础知识,不断提升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
七、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7、建立大会的提案制度:
大会设立有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提案工作小组,受理提案的征集、处理和提案的落实。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提案表按时发给教职工,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教职工。
提案内容应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话题。
提案应有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园职权范围内。
提案处理和落实。
提案的审议是否审核合格:
提案登记。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不能立案的提案要向提案人做出解释。
提案落实。工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提案小组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1)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向大会的预告制度。
(3)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评估制度。大会闭会时,由民主管理小组向全体教职工发放问卷表,对本次大会的质量进行测评,并做好数据的汇总,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附"教代会质量评估表")召开大会所需的经费,由幼儿园提供。
八、工作机构: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大会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行使的`权利。
2、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发动教工广泛征集整理提案。
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组织教职工的培训,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民主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接受徐汇区教育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筹备阶段:(筹备会)
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幼儿园党政工调查研究,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3、备工作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4、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和文件,于大会前十天交给教职工审阅。
5、教职工(代表)进行有关教代会知识培训。
6、始征集提案。
预备会议:
1、召开核心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管理工作小组的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大会的中心议题和会议的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1、取大会筹备组关于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3、报告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
4、通过大会的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它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
开幕式
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2、有关领导致词。
3、园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4、工会作有关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做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
5、第一次大会结束,布置分组讨论事项。(讨论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园长和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修改。做好会议记录。)
6、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修改和完善园长的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讨论通过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
闭幕会
1、对有关工作报告及方案的调整作说明。
2、表决通过有关方案及相关的决议。
3、园长作补充发言。
4、闭会后,工会做好大会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上报党组织和区教育工会。
5、做好本次大会的质量评估工作。对大会的满意度进行教职工的调查问卷,工会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存档。
附则:
本制度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制度为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新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学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4、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5、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6、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小路口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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