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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4 09:21:23 制度 我要投稿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1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2)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四、禁止烟火

  (1)所有人员厂内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

  (2)对于厂区内爆品,仓库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严禁烟火”警示标识;如有必要可派专人看守。

  (3)厂区内明火作业需向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明动火原因、地点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及审核,确认有必要动火且安全防护措施合格的,允许同意后,方可动火。

  (4)厂区内禁止焚烧树叶、垃圾,冬季禁止使用电火炉或者其它限制级设备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点要经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保卫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五、应急体系

  (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3)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公司生产厂长和副厂长担任组长,其它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组成。发生

  意外时“应急小组”必须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扩大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

  (4)为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排查、监督,负责联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厂区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公积金管理,规范安全监督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本级及桂平、平南管理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中心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中心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减少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频率,提高全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 中心依法组织员工参加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第六条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管理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中心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监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安监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稽核科,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对本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负责。桂平、平南管理部受中心安监小组管理。若中心本级需要管理部提供援助,管理部除能提出可证明不能协助的正当理由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对本级提供帮助。若管理部发生安全事故,管理部负责人须在事发后按有关应急预案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同时立即向中心安监小组报告事发态势并随时听候中心负责人的安排,不得擅自采取非正常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管理部承担。

  第八条 中心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全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科室、管理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管理部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各科室、管理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包括全体员工和全部生产活动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中心各科室和管理部的安全责任:

  (一)安监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中心保安、食堂、办公室、发电机房、房建设施、车辆和驾驶员以及员工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工资、假期、劳保福利、工伤管理、体检)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信息科:负责网络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备份等安全生产管理。

  (四)资金归集科:负责单位缴存登记、开设帐户、缴存、支取、转移、封存等业务及相关数据档案资料归档备份的安全管理。

  (五)财务科:负责财务安全的管理。

  (六)计划信贷科:负责贷前调查、贷款抵押、发放贷款、贷后管理等的管理工作。

  (七)法规稽核科:负责中心内控管理和中心对外执法、协调追收逾期贷款。

  (八)桂平、平南管理部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各科室、管理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时,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中心本级、桂平、平南管理部,应当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工作中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第十三条 中心安全工作的内容:

  (一)各种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维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设施,应有计划的报废、更新和改造;

  (二)工作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道顺畅,要有足够的光线;对易滑、易跌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或明显的安全标志;

  (三)努力做好防尘、防湿、防潮、防盗、防暑降温、防辐射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测;

  (四)严格执行有关防火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

  (五)严格做好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六)公积金系统必须与办公域网隔离,计算机必须专用,并定期检查杀毒,当收到病毒发作警报、出现病毒传染现象或出现网络系统紊乱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七)一切机动车辆,必须保持机件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或酒后开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确保交通安全;

  (八)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的发电机房要配备专人负责和管理;

  (九)各科室、管理部雇用或聘请外来人员进入中心范围的工作场所从事养护、抢修、检测等作业的,作业前必须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做好监督;

  (十)中心本级、桂平、平南管理部的生产或工作任务,实施后可能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生活安全的,负责实施的科室必须事先召开协调会,明确有关科室的管理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做好书面记录;

  (十一)中心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各科室、管理部对员工的加班加点应当在不损害员工健康的原则下进行;

  (十二)各科室、管理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等有害作业。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中心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必要的培训资金,把培训资金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 中心每年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安全监督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及岗位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安全事故案例及启示;

  (七)其他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 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安监小组成员每年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每年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五章 安全投入和物质保障

  第十八条 确保本中心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中心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中心安全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九条 安全资金专项用于下列安全事项:

  (一)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第六章 安全检查与整改

  第二十条 中心安监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全中心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必须及时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科室、管理部的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科室、管理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安监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工作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布置工作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四)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五)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七)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八)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九)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动车辆、厨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七章 事故报告、分析、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中心安全事故。

  第二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 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 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和结案材料的归档。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要与中心主任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 建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科室、管理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科室、管理部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向中心报告。若年内发生1起以上行业重大事故,或者30日内连续发生5起以上较大事故的,本科室、管理部需向中心作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条 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监小组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年末对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获得优良的科室、管理部和个人,由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中心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一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考核确认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失职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奖罚款、停职检查、待岗、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处理;凡工作失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承担“一岗双责”,除履行职能范围的工作职责外,必须同时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各科室、管理部其他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本科室、管理部自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执行期间,有关科室、管理部的职能发生变动的,由新的职能部门履行原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条件满足生产过程能力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的选型、验收、报废以及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卫生清理和检查维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控制。

  3、职责。

  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和车间负责按规定要求操作执行,并负责本车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

  4.1.1大型或重要设备的选购由生产设备科根据产品生产策划的安排,组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定出最佳配置、采购方案,经质量管理科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填写《生产设施配置购销单》。

  4.1.2新购设备进厂由设备科组织进行检查。

  4.1.3设备安装完毕,由总经理、生产车间、质检部、车间设备负责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验收,运行效果达到出厂技术要求,并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形成的文件及出厂技术资料交档案室保存,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登记。

  4.2设备使用的日常维护

  4.2.1各车间实行严格的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管理,多人操作的设备须指定一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车间必须贯彻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2.3各车间应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法、润滑、调整。

  4.3设备、设施的检查

  4.3.1各车间设备、设施负责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车间设备状况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3.2对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设备、设施,认真检查维修,分析原因,做好记录。

  4.3.3设备、设施发生事故,车间应填写《检修单》报生产车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4.4设备、设施的维修

  4.4.1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全员预防维修技术,提高检修水平,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4.5设备的报废

  4.5.1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报废:

  4.4.2车间根据设备出厂要求和运行状态,对设备进行润滑、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4.3大修计划由各车间编制初步计划,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据此并根据设备、设施运行及历年检修情况,编制全公司大修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大修完毕,由生产车间组织车间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试车、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检修单》。

  a、己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设备效能己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复者。

  b、型号过于老旧,设备效能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无法提高效能的。

  c、严重影响生产,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的。

  d、因意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的。

  4.5.2凡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消帐手续。

  4.6设备、设施的卫生管理

  4.6.1厂房与设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蝇措施,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废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过程需要有清理设备,

  4.6.3成品必须有专用库房,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存放、同车运输;

  4.6.4车间班前班后应进行卫生清理,防止设备、设施中滞留物料,发生霉变;

  4.6.5按卫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打扫车间环境卫生、并定期检查。

  4.7设备、设施停产、复产管理

  车间人员对停产复产时应认真填写《停产、复产设备安全控制台帐》,如实记录停产复产时间、设备设施状况,在备注中注明停产复产原因。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保证本单位在各个生产环节中的生产安全、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排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落实。

  二、检查时段及责任划分:

  1、按照逐级安全责任制的分工,开展单位安全检查工作。

  2、各岗位、班组要做到天天查,部门每周查,公司每季度检查。

  3、每次检查负责人应提前制定检查计划。

  4、每次检查应有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员会(安全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在有重活动、节日前,安全生产员会安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检查。

  四、设备修、改造和新设备安装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行专业性检查。

  五、根据季节性特点,特种设备或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行专项检查。

  六、对每次检查和上级指导机关查出的隐患、提出的整改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负责及时按期整改,并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记录在案。

  七、检查内容及要求

  1、每次检查必须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规定限改日期,到期复查,填写复查记录。检查含复查全过程及记录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主要负责人存档。

  2、日常检查应对日常工作中各种安全隐患现象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本部门存档。

  3、每次检查应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检查。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5

  为了对产品的加工、放行、交付和服务等进行控制,确保向顾客提供的产品各服务符合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过程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2、工厂生产工艺流程:

  3、生产部于每月底根据顾客订货及库存情况制定下一个月份的生产计划,经厂长批准后交生产车间执行。

  4、生产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或发货。

  5、生产过程中,车间质量监督员负责各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并不定期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到生产车间,以便及时对生产进行调整。

  6、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生产。

  7、对供销部反馈的信息,生产部要对生产进行恰当调整。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6

  总则

  1.为确保达成生产目标与质量要求,根据本厂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公司必须将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结合起来,让员工有归宿感和凝集力,使员工自主自觉地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3.职能部门为生产服务,生产部门必须以较低的成本及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一、均衡生产,调度有序

  ⒈配合客户,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结合本部的生产实力,具体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工作。

  ⒉负责实施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贯彻落实致员工。

  ⒊制定和执行现场作业标准及工艺流程,从而使生产的产品,按照客户的需要进行,保证进度和质量。

  ⒋实现全面均衡有节奏的同步生产,使最终的生产便于包装及装箱。

  二、产品质量控制有力

  ⒈厂长(主管)接单后,应及时分析该款标准样衣的工艺特点,仔细阅读工艺单的制作要求。

  ⒉对标准样衣的各个部位协商制定质量标准,制定工艺流程。

  ⒊厂长(主管)对一线生产员工缝制辅导到位,要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巡检和半成品抽检。

  ⒋严格要求并督促各工种员工按工艺标准进行缝制,并及时向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大货样。

  ⒌各款在上线生产前即将生产时,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工厂员工开生产例会或早会,对该款做详细的说明,并将技术部提供的样衣、工艺单及质量标准标准在看板上公示。

  ⒍厂长(主管)必须组织督促员工将质量问题解决于车位之上,处理于成品之前,以保降低成品的返工率,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三、原辅材料,供应及时

  ⒈必需及时追踪正下单的原辅材料,如有需上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⒉组织工厂有关人员做好一切产前准备工作:如生产设备的配置,有关人员的调配,有关工具的搭配等。

  ⒊厂长(主管)准备好各类生产前的必备用品,使每款上线,都井井有条,临阵不乱。

  四、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⒈厂长(主管)督促员工负责保养好各自的机台设备,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使用”。

  ⒉厂长(主管)督促有关人员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调整、维护和保养。

  ⒊厂长(主管)督促各组员工每天上班清洁机台,检查自用设备是否完好,娟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以保机台运作正常。

  五、安全第一,消除隐患

  ⒈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⒉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⒊严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种进入生产工厂,工厂内杜绝吸烟,不准使用不型电器⒋厂长(主管)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关人员检查工厂每个角落,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⒌下班后督促各有关人员关闭好门窗(工厂2道后门),大门上锁前务必检查各门窗是否有关闭妥当,清理工厂所有人员,关闭工厂所有电路。

  ⒍厂长(主管)督促每位员工养成人离机关的习惯,并提醒有关人员定期安检。

  六、堆放整齐,文明生产

  做到:裁片不落地,衣框不乱放;

  衣角不掉地,成品不乱堆;

  散线不乱抛,断针不乱丢;

  补片一换一,辅料次换优;

  食物不进工厂,杂物不放衣框;

  机台保持清洁,场地整洁卫生。

  ⒈平车、凳子、框子及有关工具、设备定放置,排放整齐,不准随意摆放、挪动或调换。

  ⒉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如茶杯、零食等)严禁带入工厂。

  ⒊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可随意捆绑,不能落地,次品隔离并加以标识,防止机器漏油造成污渍,对不同扎号的半成品或裁片分开,以免造成色差。⒋保证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厂长(主管)督促有关人员每天打扫生产现场,督促员工保持环境卫生。

  ⒌厂长(主管)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擦洗门窗、现场地面及各生产备用工具。

  七、原始记录,齐、准、快、明

  ⒈生产管理人员做好日常事物记录,工厂的人事记录,登记好员工名单,对每单货的投产日期及结束日期、生产员工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⒉现场管理人员保管好所有的生产资料,每天汇总《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及各项报告按时上报厂长处。

  ⒊落实有关呈上的报告及《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是否准确实际和在看板上公示。

  ⒋每天下班前处理好当天的日常事务。

  ⒌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工厂生产数量收发一致,及时处理好工厂与各有关部门的交接手续。

  八、士气高涨,协调一致

  ⒈生产管理人员带头遵守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的规则上可以适当加入一些激励机制,以达到充分发挥员工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这个目的,使之为工厂更好的服务。

  ⒉调动工厂生产员工的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产工作气氛,使生产线员工士气高涨。

  ⒊生产管理人员协调各工种的'生产分配恰到好处。根据有关人员的缝制技术,结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⒋生产管理人员督促员工完成当日的生产计划指标,并保持员工的持续运作。⒌生产管理人员督促质检员处理完当日交到验收室的成品,填写每日《检验记录》,督促发料员统计好当日发到工厂的裁片,汇总、反馈给厂部。

  九、服务现场,以理服人

  ⒈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处理好有关人员出现在生产线上的问题。

  ⒉生产管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加入适当的感情成分,使员工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为员工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如住宿、饮食等,使之为工厂更好的服务。⒊操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纠纷,经理和生产管理人员务必恰当的处理好内部的人际关系。杜绝在生产现场与其发生冲突,造成负面影响。

  ⒋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好本工厂的现场生产秩序,使生产有条不紊。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7

  1、在执行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开展工作,是执行总经理、生产经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报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组织和做好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总结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贯彻执行。

  7、制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8、负责编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9、对安全要害部位及岗位、重大危险源,制定监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加强管理。

  10、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1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数据库的工作,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发放情况。

  12、组织有关科室督促检查承包工程(项目)安全工作,做好职业中毒和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生产经理、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规定和决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负责组织新职工、调换人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节能型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考核。做好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威胁员工生命的,有权责令人员撤离,立即向领导报告。

  4、协助领导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督促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6、有权制止和拒绝厂、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作业指令并监督、纠正各部门、工段长、班组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7、做到预防为主,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组织实施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9、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违章的统计报告。

  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在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规章计划,逐步落实在当年工作安排中。

  车间负责人职责

  1、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符合规定,理解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及治安动向,防患于未然。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过程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制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

  5、参与制定、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员工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

  6、明确本单位这点要害部位,明确重点要害部位的职责和责任人。

  7、组织车间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整改不了的要及时报告。与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

  8、负责对本车间职工安全意识和尊章守纪教育,纠正处理违章违纪行为。

  9、组织召开车间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协助、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11、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督促班组开好班前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和造成事故者,提出奖励和处罚分意见。

  各工段、班组安全负责人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和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斌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

  6、发现员工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值班长。遇到紧急情况,有权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交班时应将本班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代清楚,不得隐瞒。

  8、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9

  1、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包括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行动准则。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制度,时刻梳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2、生产制造部门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佳电股份下达月份生产计划、批次、规格、图号通知单号和交货期安排执行。

  3、在产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工艺文件,按图纸和设计质量标准进行加工。

  4、合理调配人员、班次和设备,保证产品交货期。

  5、对于半成品、待检品、合格品,摆放设明显标牌,做到分类摆放、定置管理。

  6、操作者所加工的产品,严格按照计划的.项号、图号、通知单加工,加工完后要打上字头,并按要求填写自检记录,交由检查员进行检查。

  7、检查员要对产品实行专检,检查记录一式二份。一份报电机股份,一分自存,保留二年以上。保证产品质量的可塑性。

  8、工作现场环境和卫生对产品质量作用也很重要,要求操作者,要正确使用工夹量具、工夹量具要放在指定为诶之,不允许放在床头,与车刀工具杂物混放。

  9、加工产品要按指定的区域存放,做有效防护,保证三无,既无灰尘、无锈蚀、无磕碰。

  10、在向佳电股份送货运输过程中,要正确使用吊装工具,做有效防护,不允许出现碰伤,摔伤现象、阴雨天对运送产品要有防雨措施。

  11、办理送货手续和交检手续过程中,要严格按佳电股份规定执行。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公司内所有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员会诗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量蒸气、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痞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对违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

  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12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事故,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气压力称为事故。

  重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或重事故造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二、范围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14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运行,加强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如下例会制度:

  一、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会全体成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要求。

  2、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季度工作情况,需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汇报总结本季度安全经营管理、治安、产品质量工作情况,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护措施。

  4、由本部门经理对本季度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季度的工作要点,并进行布置安排。

  三、全体参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四、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参会,不得迟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或无法参会,须向会议主持人提前请假,并派有关人员参加。

  五、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严格落实,传达会议精神。

  六、各部门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并做好记录。所有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存档。

生产工厂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

  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

  生产车间管理是公司经营计划实施的主体,管理过程的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方针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我们公司新区车间的优势在于拥有一只高素质、年轻化的员工队伍,厂房、设施也是全公司最新最好的,头孢氨苄产品的工艺技术也是最成熟的,车间已经具备了很好的人力和设施、技术资源,而劣势则在于人员和设备尚处于磨合期,车间管理的许多方面还不到位。因此,在新区车间管理团队成立以后,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管理,早日实现正常运转。在此认识指导下,新区车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制定实施新的管理制度。我们逐步建立完善了车间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员工的行为规范,起草文件注重可操作性,尽量使每一项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并根据使用反馈情况及时更新,变无规定可依为有规定可依,从各个方面规范员工的行为。并通过日常的检查督促,逐步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鼓励员工自觉按规程去做,固化良好行为,改正错误行为,为车间管理的正规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此,车间遵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公平分配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措施,每月评选岗位标兵,鼓励先进,大大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主动性。譬如针对离心时间长的“瓶颈”问题,采取离心时间单项考核,实现了每班离心一批产品的目标;针对干燥水分控制波动较大,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实行固定操作人员,干燥水分单项考核,很快使水分控制维持在较好水平。现在车间又实行树立岗位生产骨干的措施,使员工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产品质量逐步趋于稳定,无效劳动的减少,带来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虽然现在新区车间产量逐月增加,实际劳动量逐步加大,但员工却感觉劳动强度减小了,工作起来反而比以前轻松了。

  3、管理人员明确分工,准确定位。车间管理团队成员来自公司不同部门,具有不同的专业特长,明确其职责之后,车间各项工作都有了专业管理人员分工负责。车间管理结构清晰,各司其职,分层次进行,使得车间面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些都体现出团队合作的强大作用。同时,还给管理人员的进行准确定位,使其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意识,处处为员工着想,及时为他们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做员工的贴心人。例如,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的环节和增加无效劳动的关键部位进行改进,尽量为员工创造一个轻松舒适的工作环境,譬如擦地机的安装,洗衣机的购置,真空输料器的使用,一些小料车、小工具的定做等。这样,许多工作的目标明确,开展起来有了针对性,就能得到员工的积极配合,整个车间的工作也就做好了,管理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4、加强内部沟通,倡导以“真诚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理念。车间管理团队作为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桥梁,应准确把公司的管理意图传达到车间的每一个员工,真正落实到车间的日常生产工作中去。同时,通过深入生产现场、保持与员工的沟通交流、鼓励员工根据工作中的细致观察和思考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方式,把员工的建议和需求信息收集起来,并及时采取措施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现在,新区车间管理团队坚持每天召开车间生产例会,把上个工作日的工作进行总结,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把当天的工作安排进行部署,借此机会管理团队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做到每个人都心中有数。通过从管理团队自身做起,加强沟通交流,搞好团结协作,逐步在全车间形成一种“人人都把事情做好,我为他人创造条件”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激发出了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现在,新区车间生产能力实现充分发挥,产品产量逐月增加,质量水平逐步提高,收率指标稳步提升,成本指标日趋下降,员工也都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新区车间的良好运转,必将为20xx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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