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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生效

时间:2022-10-28 09:06:0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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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生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生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生效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生效1

  一、学校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

  二、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学校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规范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建设。

  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主要任务:调解教职工与学校在人事安排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预防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劳动法。

  五、发现矛盾纠纷,应及时调处,做好资料的积累。

  六、调解小组组长每学期召集一次调解员会议,了解工作情况。

  七、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生效2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生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四条、销售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销售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条、销售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销售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七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销售员利益的原则,严禁销售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

  第八条、销售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销售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销售员应具备职业操守,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销售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十一条、销售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

  1、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销售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①销售员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②销售员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销售员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条、销售员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十四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十五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条、销售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十八条、销售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

  第四章、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销售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销售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销售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十条、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销售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销售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销售员应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内将货款交回公司,销售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条、销售员如遇到客户坏账情形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备案处理,不可私下纠纷。

  第二十三条、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销售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销售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销售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二十四条、销售员出差旅费报销时,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六条、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销售员的谈判,销售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销售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销售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销售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条、销售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二十九条、销售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公司会全力配合销售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条、销售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第六章、销售员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员应注意仪表,态度谦和,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第三十三条、销售员要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销售员在与客户接洽过程中不得接受客户礼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条、在执行职务工作中,不得饮酒。

  第三十六条、不得诱劝客户透支或者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不得进行与法律相违背的销售行为。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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