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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时间:2022-12-01 19:55:1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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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通用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通用11篇)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1

  一、总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 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 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 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 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 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 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近禁止动火。

  2.6 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 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 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 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 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 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 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 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臵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 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 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 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 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 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 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 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 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 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 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 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 则

  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检修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㈠ 日常检维修:对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检维修。

  ㈡ 定期检维修:确定生产设备定期检维保养周期,即:每三十个工作日左右,进行一次停机全面检测保养,进行定期检维修。

  ㈢ 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均应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条 由厂级负责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日常计划性检维修,由各车间制定计划,报厂级审批。检维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第六条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第八条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㈠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㈡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㈢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㈣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第九条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第十一条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第十二条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第十四条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第十五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第十八条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第十九条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十条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第二十二条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第二十三条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第二十四条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第二十五条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第三章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九条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十条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一条 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第三十二条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第三十三条 设备使用单位要与检修施工单位保持有效信息联系沟通。当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第四章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第三十四条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第三十三条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第三十四条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三十五条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设备使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3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4

  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 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 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 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5

  (一)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三)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四)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

  (五)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六)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七)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

  (九)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十)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十一)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十二)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安全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6

  第一条: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检修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障碍经常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第三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严格检修技术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重点检修项目要进行试运行。设备改造后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认真做好检修技术记录,积累各种技术资料。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要节约各种原材料,爱护工具、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反对铺张浪费。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7

  一、总则

  (一)本标准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安徽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为依据,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二)检修工作应坚持“计划检修为主”的方针,以“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为原则,努力搞好设备检修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的安全、健康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三)检修工作应加强计划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四)检修工作应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改进工艺,力求延长检修间隔,缩短检修工期。

  二、设备的检修类型、内容

  (一)设备的检修类型

  1、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

  2、计划检修分为标准检修和非标准检修:

  (1)标准检修分为标准大修和标准小修。

  (2)非标准检修分为状态检修、外协检修和改造性检修。

  3、非计划检修分为临时检修、事故抢修和设备维护。

  (二)设备的检修内容:

  1、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分为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包括重大特殊项目)两类。

  (1)标准大修项目的主要内容有:

  1)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测量和修理。

  2)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

  3)进行定期监测、试验和鉴定,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或经检查鉴定必须更换的零部件。

  (2)标准小修项目的主要内容有:

  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2)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磨易损部件,按周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3)大修前一次小修应进行较细致的检查和记录,以核实大修计划的可靠性。

  4)在小修规定的工期内,可提前进行一部分不影响设备出力的大修项目。

  (3)非标准项目指标准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其中重大特殊项目是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或者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项目。

  1)状态检修。对于部分设备,根据设备使用说明的要求及实际运行状况和健康水平,可以在线监测和可靠性指标分析为基础,进行的以分析设备运行状态为主的检修。

  2)外协检修。对于大型设备,由于不具备整套检修力量和加工设备,需要与社会或某厂承包,对本局设备进行的检修。

  3)改造性检修。对于换代设备或已经到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进行全部更换或部分改造的同时进行的非标准检修。

  2、非计划检修。

  1)临时检修。指大、小修以外的非计划停运检修。临时检修应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当运行中发现威胁设备安全的紧急、重大、一般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调度同意后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和对系统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影响。

  2)事故抢修。发生事故、设备损坏,必须进行的恢复性检修。

  3)设备维修。在主设备备用期间或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情况下进行的检修维护工作。

  三、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

  (一)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1、设备说明书和检修建议书;

  2、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可靠性统计资料;

  3、设备升级目标;

  4、技术监督及定期试验要求;

  5、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节能计划及改造项目;

  6、技术革新建议和推广先进技术项目;

  7、备品配件国产化规划;

  8、气象水文资料。

  (二)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计划的编制应以“电厂机组检修与送出线路之间相平衡;基建工程与生产任务之间相平?;技改、大修与正常检修预试之间相平?;一次设备检修与二、三、四次设备校验之间相平;跨地区及跨不同电压等级检修之间相平?”为原则。

  1、年度检修计划:每年的10月底前。各单位根据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周期,编报下年度设备大修、技措、反措工程计划,由生产部落实大修、更改资金后,报生产副总(总工)审批下达。

  2、季度检修计划:每季前一个月,各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检修工作计划,报生产部部汇总审核后,由公司下达。

  3、月度检修计划:根据季度工作计划安排和执行情况,结合运行单位的设备缺陷报表,各单位在每月28日前制订好下月工作计划,并报至生产部部以便统筹掌握工作进度和设备状况。月度计划的申报内容包括大修、小修、设备缺陷处理。

  4、临时检修: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生产部部可直接给有关单位下达临时性检修任务。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如需安排临时性检修,必须在征得生产部部同意后方可安排工作。

  5、各部门在编报下月检修计划的时候,必须将本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临时检修、事故检修等计划外检修工作)报给生产部,以便掌握各单位的计划管理工作效率等情况。

  (三)备品及材料

  1、备品定额及日常检修材料库存定额由生产部主持制订,物资公司、各生产单位参加。

  2、年度检修计划中特殊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和备品配件、大、小修所需物资由使用部门编制计划,报生产部,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物资公司采购。

  3、日常消耗材料、事故备品由物资公司根据库存定额自行采购。

  4、检修用料应提倡节约,各生产单位应建立材料消耗档案,不断完善材料消耗定额。

  四、计划检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一)检修前必须掌握的资料:

  1、上次检修到本次检修的运行时间;

  2、在一个检修周期内运行中发生的异常情况、缺陷和设备损坏情况;

  3、本次检修前绝缘试验、油化验资料和上次检修的资料;

  4、本设备历史遗留问题和制造质量方面的问题;

  5、本设备最新改进方案。

  (二)计划检修前应做的准备工作:

  1、编制开工报告和施工计划任务书;

  2、落实好检修应更换的配品配件、专用工具,编制材料计划。

  3、针对本设备的缺陷,做好检修方案,并根据此方案,落实好相应的材料、器械等。

  4、提前做好设备检修的停电申请工作。

  (三)检修的组织工作:

  检修现场必须有现场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检修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和各种技术管理制度。

  (四)检修的验收:

  1、检修工程结束后,由运行单位进行验收。在设备有较大缺陷或有非标准项目的检修内容以及大型设备的检修工作结束后,由生产部组织验收。

  2、检修工作结束后一个星期之内,由检修部门填报检修总结报告交生产部审查,同时检修报告录入生技MIS。

  五、检修报告的主要内容:

  1、设备型号、技术参数、出产厂、出厂年月、安装地点等;

  2、检修标准项目与非标准项目表;

  3、更换主要的零部件的名称和材质;

  4、规定的调试和试验数据;

  5、消缺项目和进行的主要工作;

  6、尚存在的问题(包括下次大、小修应采取的措施和解决的问题);

  7、其它专题总结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小修、临修的管理:

  1、在一般情况下,小修临修不安排非标准项目,以消除设备缺陷为主;

  2、各单位在小修、临修之前,要认真收集设备的缺陷情况,以便确定下次大修项目和备品更换;

  3、当年要进行大修的设备,大修前半年一般不安排小修。如有其它紧急情况,可考虑大修提前进行。

  七、电气设备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各单位必须切实抓好计划、准备、现场施工交接验收、总结评价五个环节。同时,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合理组织检修力量,提高检修效率、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质量。

  八、主要设备的检修周期:

  略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8

  第一条、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二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三条、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第四条、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

  第五条、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任务的工作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六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绝缘。

  第七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9

  1.目的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公司和车间二级管理。年度大修、中修和二级以上的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设备动力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级以下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的原则

  3.1 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2 修用结合的原则 企业领导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时间上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在设备检修中,操作工人要紧密配合维修工人,坚持“修用结合”的方法。

  3.3 修理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要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培养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及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在搞好群众性维护保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修理质量和修理工修理效率,缩短停歇时间,降低修理成本,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设备在中修、大修前的检查

  4.1 设备预检 设备在中修、大修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查,一般称预检,在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修前检查要列人月份检修计划内,可以结合二级保养工作进行,不列人周期结构中,以尽量简化周期结构,减少计划人员的繁琐工作。修后检查要查明下次计划修理时需要修复的缺陷,确定修理内容,为下次修理做好准备。

  4.2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的换油 设备的清洗和油箱换油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环境及油箱换油的周期进行的。清洗和换油工作可结合一、二级保养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计划。

  4.3 精度检验 精度检验一般是在精密机床和精加工设备中进行,应按照技术标准定量进行精度检验,在检验时如发现精度超差,能调整消除的应由修理工及时调整消除,如工作量较大,可以在最近一次计划修理时消除。

  4.4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对受压设备(包括动力管道)、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网路)及超重设备进行的。一般在计划检修时或定期地、季节性地进行预防试验,以防止事故发生。

  5.检修计划的编制及修理工作的统计

  5.1 检修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5.1.1 按完成时间、进度的安排分:

  a.年度检修计划一安排全年的检修任务。

  b.季度检修计划一按年计划,安排季度检修任务。

  c.月份检修计划一按季度计划,安排每月的检修任务。

  5.1.2 按修理的程度和内容分:

  a.年度大修理计划(包括年度贵重关键设备的局部大修计划)。

  b.年度中修、二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

  5.2 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是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的重要依据,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如下:

  5.2.1 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科提出全厂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科组织。

  5.2.2 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维修工人参加的 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设备科。

  5.2.3 设备科由主管科长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预修计划员、设备管理员、技术人员及修理工,会同各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工人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科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5.3 计划的编制

  5.3.1 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5.3.2 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稀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三级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5.3.3 设备科计划预修组、设备普查鉴定小组根据全厂设备的普查资料对各车间提出申请大、中修设备技术鉴定意见,以上述各项编制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中修计划草案。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由车间自行编制,报设备科归口。

  5.3.4 年度大、中修和二级保养计划草案编订后,分发各车间征求意见。各车间应根据下年度的生产任务以及各方面情况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5.3.5 设备科根据各车间的`意见和要求、机修车间生产能力、各车间自己维修能力以及技术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平?,编制正式的年度设备大修、中修、二级保养计划,并分车间、分季度编制计划明细项目和各季度的检修台数和修理复杂系数的考核指标。

  5.4 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5.4.1 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设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大修需转报总经理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科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各职能组以及各有关车间和单位执行。

  5.4.2 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5.4.3 预防性试验计划由设备科下达到动力车间执行。

  5.5 建立设备检修文件资料 设备检修必须建立修理卡片,修理卡片是编制修理工作和编制修理计划的主要资料,由设备科计划员填写(承担车间存一份)。其内容包括设备修理周期、周期结构、历次修理时间、实耗工时、停歇天数及设备每次的开动台时。

  6.设备检修前生产技术准备

  6.1 修理图册来源

  6.1.1 设备大、中修所需图纸由设备科主管技术员提供。

  6.1.2 设备二级保养一般由车间设备技术员提供,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图纸,经设备科同意后,可由设备科提供。

  6.2 对修理图册图纸的要求

  6.2.1 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2.2 图纸的大小、绘制方法及符号、标记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6.2.3 图纸要清晰,一律标注公称尺寸。

  6.2.4 图纸上的公差、热处理等技术条件要标注齐全。

  6.2.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校对。

  6.2.6 设备改进或改装后,图册应及时修改。

  6.3 修理图册的管理

  6.3.1 设备修理图册和未成册的图纸(包括底图),由厂资料室保管,生产车间和设备科可保存一份复制的图纸和图册。

  6.3.2 图纸如有变更或修改应在底图上同时修改或注明。

  6.3.3 凡设备制造厂的图纸,一律用原制造厂的图号。

  6.3.4 自制设备、老旧设备和无制造厂图纸的设备应按厂里统一编号。

  6.3.5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外协等用。

  6.4 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6.4.1 预检:在大修前三个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人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人员及车间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a.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b.查清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c.电气部分检查。

  d.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e.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f.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6.4.2 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车间工艺员、维修人员及使用车间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作核对和补充。

  6.4.3 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和送修车间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预检记录等,主要内容是:

  a.编制缺损件明细表,绘制修换零件图纸。

  b.编制修理方案,包括改装方案和重要零部件修复方案。

  c.编订修理后验收精度标准和技术要求。

  d.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会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存档。

  7.设检修后的验收及移交备

  7.1 设备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

  7.1.1 二级保养后的检查验收由生产车间组织设备技术员、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执行,填写检修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1.2 二级保养后应对所修部位进行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7.1.3 精密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后,对修理后的有关精度必须进行测量并记录,交车间设备管理员存档。

  7.2 设备中修后的检查验收

  7.2.1 设备中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设备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设备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2.2 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和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技术性能试验。

  7.2.3 检修部位应按技术准备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部位的主要精度应能达到最低工艺要求。

  7.3 设备大修后的检查验收

  7.3.1 设备大修后由设备科组织设备主修技术人员、车间设备负责人、设备技术人员、检验员、主修工人、操作工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一式四份,送设备科、使用车间、财务科和生产计划科各一份。

  7.3.2 设备大修后,应全面恢复原设计能力,技术性能及精度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7.3.3 对老旧设备和原制造质量较差设备,在保证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4 长期用于单一工序的设备与加工工序无关的精度项目,也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

  7.3.5 大修后,应进行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对动力设备应进行耐温、耐压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

  7.3.6 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验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存档。

  7.3.7 验收投产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员负责返修。

  7.3.8 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由设备动力科长组织研究并作出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拖延。

  7.4 设备修理的移交 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定“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科、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存一份。

  8.附件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10

  1目的

  规范和加强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电站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3职责

  3.1宁电分公司

  3.1.1贯彻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规划和要求,执行本制度。

  3.1.2组织编制机组检修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3.1.3严格执行黄河水电公司招投标及资产管理控制程序。

  3.1.4接受黄河水电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1.5向黄河水电公司提出设备检修管理的改进建议。

  3.2专业分公司

  3.2.1落实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要求,执行本制度,实现宁电分公司提出的检修管理责任目标。

  3.2.2对设备检修的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3.2.3严格执行宁电分公司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3.2.4负责组织有关检修的技术资料、文件、技术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并移交宁电分公司。

  3.2.5接受宁电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2.6配合宁电分公司完成检修后的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

  4规则

  4.1检修间隔及停用时间

  按照《发电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的规定,青铜峡水电站发电机组各级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如下:

  4.1.1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

  4.1.1.1 a级检修

  每6年一次;a级检修间隔内的各级检修组合方式为:a-c(d) –c(d)-b-c(d) –a (d级检修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c级检修);

  4.1.1.2 b级检修

  安排在a级检修第3年进行;

  4.1.1.3主变检修

  主变压器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10年一次a级检修, c级检修每年一次;

  4.1.1.4辅助设备检修

  随机组检修进行,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定确定检修计划;

  4.1.2停用时间

  常规性检修原则上规定停用时间如下:a级检修:91天-105天;b级检修:不超过55天;c级检修:11天-13天;d级检修时间约为c级检修时间的一半。

  4.2检修管理

  4.2.1机电设备检修前应制定h点检修验收标准,并在检修的全过程监督执行检修文件包情况;

  4.2.2规定的检修停用时间内,按照检修计划,完成既定的全部检修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4.2.3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环”的管理模式,pdca循环(p-计划、d-实施、c-检查、a-总结)的质量管理方法;

  4.2.4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h点、w点)验收方式。对a/b级检修逐步推行监理制;

  4.2.5制定完善的检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爱护设备、设施以及施工机具,保持检修现场清洁、整齐。

  4.2.6宁电分公司根据设备状况,延长或缩短检修间隔,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报黄河水电公司备案。

  4.2.7检修过程中,因处理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需变更检修工期、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工期过半之前向电力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5程序

  5.1检修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编制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根据滚动规划制订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每年8月15日前报送黄河水电公司。规划和计划的具体编制及申报、实施程序详见dl/t838-2003 《发电设备检修导则》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规定。

  5.2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

  5.2.1实行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备品、材料、技术文件、施工、验收以及检修总结等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检修效果和质量目标;

  5.2.2检修开工前准备阶段

  5.2.2.1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和历次检修情况,对机组进行全面地状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要求,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技术措施;

  5.2.2.2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准备工作;

  5.2.2.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质检标准、检修文件包、检修“三措”、检修进度网络图、进度表及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等工作;

  5.2.2.4编制质量验收计划,形成检修质量管理等有关文件资料。

  5.2.3检修施工阶段

  5.2.3.1检修期间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现场组织各专业公司检修人员召开检修例会;对检修情况和进度进行通报,及时调整检修重点项目和关键进度。会议须有记录,重要会议须有纪要;

  5.2.3.2按照检修项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应对分解设备的工序、工艺、使用工具、仪器、材料进行认真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时改进。

  5.2.3.3设备检查

  1)设备分解检查应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细。对检修工作量大、工艺复杂的检修作业应及早检查,使问题尽早发现解决;

  2)设备分解后,应及时核查各项技术数据,复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掌握设备技术状况,鉴定以往重要检修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效果。对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应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原因;

  3)根据设备的`检查情况及所测的技术数据,对照设备现状、历史数据、运行状况,对设备检修状况全面掌握,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

  5.2.3.4修理和复装

  1)设备的修理和复装,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进行;

  2)设备经过修理,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缺陷已消除,经验收合格,才可进行复装。

  5.2.3.5设备分解、检查、修理和复装的整个过程中,须有详尽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字迹清晰,数据真实,测量分析准确,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5.2.3.6质量管理和验收

  1)应根据检修项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检修单位和检验部门职责;

  2)有计划地对直接影响质量的检修和安装工序进行控制,在关键工序上设置h点、w点,确保这些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对关键工序或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质检人员应对其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3)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5.2.3.7安全管理

  1)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2)定期组织安监人员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指出,限时更正;

  3)对重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才可允许进行工作。

  5.2.4试运行及报复役

  5.2.4.1分部试运行须在分段试验合格,检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齐全,有关异动报告已向运行项目部书面提交,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检修现场清理完毕,安全设施恢复后,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组织各专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5.2.4.2机组检修后的冷态验收应在分部试运行全部结束、试运情况良好后,由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进行。重点对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以及分段试验、分部试运行和检修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5.2.4.3整体试运行的条件是:各项冷态验收合格,保护校验合格可全部投运,防火检查已完成,设备标识正确齐全,设备异动报告已全部交给运行部门,运行人员并已组织学习,检修单位已将本次检修概况、设备变更、需运行注意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准备;

  5.2.4.4整体试运行应在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内容包括各项冷、热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1)在试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2) a/b级检修后带负荷试验连续运行时间不超过24h,其中满负荷试验应有6-8h。

  5.2.4.5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通知运行项目部向电网调度报复役。

  5.2.5检修评价和总结

  5.2.5.1机组复役后,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应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技术监督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对检修做出技术评价;

  5.2.5.2机组复役后15天内写出检修总结报告并报黄河水电公司;

  5.2.5.3机组复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6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

  设备检修作业审批制度 篇11

  第一节总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工作票”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停电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需送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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