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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时间:2023-09-16 08:51:25 泽楠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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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精选12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精选12篇)

  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

  一、维修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

  二、负责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二级保养。

  三、对所妥管科室的医疗设备进行定时巡修和日常维修,填写巡修记录、维修记录、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四、负责新购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五、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科长批准后联系外修。

  六、科室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2

  一、设备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申请汇总,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讨论,编置购置计划。

  二、参与大型设备可行性调查和论证,写出论证报告。

  三、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的验收、维修、使用管理、报废、鉴定及其财产帐目、档案资料收集。

  四、了解各科室设备配置情况,合理调配。

  五、对仪器使用科室进行考核,每月给出评分。

  六、负责全院计量工作。

  七、负责维修考察等有关对外联系和院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八、负责仪器设备的'信息收集、提供、反馈工作,为医院仪器、设备的装备当好参谋。

  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3

  一、设备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

  二、设备科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备科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定出工作计划,做出工作总结,对不满意的工作制订整改措施。

  三、设备科全体职工遵纪守法,遵守院规院记和劳动纪律,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牢固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搞好本部门工作。

  五、搞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减少投入,增大产出,同时杜绝浪费,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六、万元以上设备购置应由使用科室填写购置申请报告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报院长批准和组织实施。大型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购进的医疗设备必须严格验收,办理出入库手续方可设入使用。

  八、全院各科医疗设备应合理配置。科室间的设备调配由设备科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九、大型设备、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落实负责人。大型设备使用科室主任为责任人。

  十、加强医疗设备帐物管理,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设备账目管理责任人,设备科设医院设备财产总帐,各使用科室设分帐,设备科不定期对各科的帐、物进行抽查,做到总帐与分帐相符,帐物一致。

  十一、贵重大型设备应建立单机档案,交档案中心妥善保存。

  十二、各科需维修的'仪器,应认真填写维修通知单,及时通知设备科或送设备科维修。维修技术人员应及时维修,做到常规设备完好率达100%,大型设备出现故障有专人负责维修。

  十三、维修技术人员应认真填写大型设备维修记录,送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十四、需外修的设备,维修技术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科科长,报院长同意后实施。

  十五、严格配件出入库制度,管好库存配件,做到帐物相符,分类合理,标志醒目,摆放整齐。

  十六、加强医院计量管理,执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周期强检制度。

  十七、设备科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岗位的各种记录,各种报表,交设备科存档。使用科室将设备使用登记,按时交设备科统计存档。

  十八、各使用科室应认真管理,使用好医疗设备,设备科每月进行考核与奖金挂钩。

  十九、设备、仪器维修技术人员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十、设备科全体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完成医院和设备科交办的工作,否则,根据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

  一、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院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疗器械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设备及耗材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四、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

  五、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六、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七、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八、发生医疗器械出现故障,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九、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质控科及委员会,由质控科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及处理。

  十一、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十二、制定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包括商务、技术、临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

  十三、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订。

  十四、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十五、遵照医疗器械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十六、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十七、医疗器械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真实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

  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5

  药械科设备管理职责

  1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药械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4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7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8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

  9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设备的购置计划

  1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于本年度末编制购置计划。其内容为: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论证报告。

  2药械科综合科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讨论,由院长审定后药械科组织实施。

  3药械科根据院批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进行设备购置前的`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及考察工作。

  4对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及批量设备的购置,向院提出申请,组织进行招标采购。

  51万元以内的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论证报院长审批后,实施招标购置

  6凡新购设备在药械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填写由使用部门、设备科、财务科、分管院长会签的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金额等在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才可实施购置。

  7一切设备的采购程序由纪检、审计参与监督。

  设备验收、安装、调试

  1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熟悉设备的技术原理、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根据合同及附件、技术要求等拟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

  2设备到达前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准备好防光、防潮、放射线辐射、特殊接地线等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水、电、气系统设施。

  3现场点货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人员、操作人员、供货方共同启封验货。

  4检验设备的品名、数量、外包装和设备外观的完好状况,核对配件、备件、出厂合格证、中外文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其它专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一切无误后再接收设备。并由档案室进行归档保管。

  5根据验收计划进行技术参数的鉴定及安装、调试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详细记录。

  6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药械科、使用科室共同填写《设备验收单》。

  7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建帐建卡,并列入维修保养计划,同时协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本。做到帐卡物一致。

  设备的调拨、租赁、转让与报废

  1设备调出、调入必须经分管设备的院长审批后进行。

  2院内设备调拨,必须由双方使用科室填写《院内设备调拨单》并由分管院长、药械科、财务科签字后才可调拨,同时调整卡片。

  3设备外借、转让、租赁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允许将院属设备外借转租。

  4加强停用、闲置设备管理,不得随意拆卸,帐、卡、物相符,建立资产库集中管理。

  5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报废条件,对需报废的设备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已批准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擅自处理报废设备。

  6报废条件

  (1)已达到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

  (2)严重影响安全,且不宜修复的设备

  (3)无修复价值,修理成本过高,且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

  设备技术档案,统计资料管理

  1主要专业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2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验收单;

  3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合同、付款通知单,使用记录检修报告;

  4各种台帐、卡片、主要设备技术状况、维修计划完成情况;

  5大型设备的效益分析、利用率、完好率统计。

  设备的事故处理

  1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1)小事故因操作保管不当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设备丢失的,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内的。

  (2)一般事故因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工作责任心差造成设备丢失、设备损坏,可以修复的;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

  (3)重大事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1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5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60%以上的。

  2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事故责任人应分为:负全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分别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70%、50%、30%、10%罚款。

  (2)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3)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处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和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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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药品有关设施设备包括:温度调控设备、冰箱、冷柜、温湿度计;药品柜、药品架、保险柜、防盗报警器、防虫防鼠、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照明设施、信息处理设施、办公设施、运输搬运设施等。

  2、药品贮存、养护、调配所用设施设备应建立设施设备档案,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厂牌、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安装调试情况、使用情况、维修养护情况等。

  3、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应有使用记录,记载设施设备的使用日期、使用目的`、使用时间、运转效果及操作人。

  4、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并贴有计量检定合格标志。严禁使用未经计量检定与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5、对于以上设施要随时进行养护、维修,时刻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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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维修部负责,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防损和维修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每季度测试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换粉打压。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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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

  1.1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需购买物品时,由申请人填写《购买物品申请单》,经总务科长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1.2购买回来的物品交仓管员按《购买物品申请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员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办理入库。

  1.3物资不合格时,由采购员负责办理退换,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办手续如库。

  1.4仓管员应对出入库物品及时登账,对库存物品,每季度清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1.5入库物品应分类存放,做到摆放整齐、标识清楚、存放方便、防护得当。

  1.6各科室领取物品时,应填写《物资材料领用单》,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仓管员依据领用单发货,领用人在单上签名确认。

  1.7仓库管理按本院《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2.水电及维修管理

  2.1水、电工每天应到各病区、各科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接到各科室送来的《维修申请单》,要及时赶到现场,如有多处维修,应按轻重缓急酌情处理。如为电话通知,应先维修后填单。

  2.3每次安装或维修完毕,须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清楚修理的'项目、用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由接受维修的病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总务科保存。

  2.4保证24小时水、电供应正常,当需要发电时应按《发电机房操作规程》操作。

  2.5污水处理应按照《污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和《污水处理工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污水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2.6总务科每天最少一次巡视配电室、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站、供水及照明系统,以确保运行正常。

  3.电梯、空调、绿化及清洁管理

  根据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改革精神,医院电梯、空调、绿化、保洁,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医疗废物的回收,污水监测均采用对外承包,具体按承包合同进行管理。

  4.氧气和氮气的管理

  4.1医疗用的氧气和氮气由总务科负责采购,采购人员依据使用科室的《请领单》,在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单位定点采购。

  4.2供气单位送来的氧气和氮气由总务科验收合格并办理手续后送到各使用科室。

  5.救护车及办公用车

  5.1救护车驾驶员实行24小时轮值制度,当值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要确保突发性事故发生时医疗救护随时出车,并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承担社区医疗救助任务。

  5.2救护车由医务科负责派遣,办公用车由院办公室派遣。

  5.3车辆管理维护由总务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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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0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5、院部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调整各科医疗设备。

  6、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及维修软件和硬盘格式化。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7、按照仪器设备的环境要求做到无尘,温度、湿度符合。保持仪器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

  8、凡是进入医院的医疗器械(包括购买、试用、实验、赠送、借用及临床验证等),必须报设备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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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是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了解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仪器设备(包括说明书)必须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配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4、凡属临床科室的仪器,科室间需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所属科室科主任批准。

  5、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6、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并负责保管。各科室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有关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维护需经常使用的,可以复印副本。

  7、仪器设备属于公用资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设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设备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8、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检查、关机。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和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中的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医疗设备科组织使用者和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责任事故分析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重症医学科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2

  (一)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2、设备科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根据各科购置申请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建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科室按领取、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库房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向维修部门报修,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院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医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随时改善技术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医院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1)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

  保养内容: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另部件是否完整,处理设备外部不正常情况,紧固(或调整一般机械)易损螺丝和零件。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使用人按计划进行(每季1次)。保养内容:清洁和保养设备内部,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指示灯、油位、电气绝缘、螺丝、另损部件等),及时给予更换和调整(精密仪器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二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与年度大修合并进行)。

  保养内容: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组件,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另按有关要求进行)。

  设备保养人:是设备使用部门指定分工保养设备的人员,负责管理该设备,制订操作规程,查核设备使用人是否掌握操作技术和进行设备的各级保养,并与维修人员密切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为使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格管理。

  (三)设备报废和更新制度

  1、为使设备能正常为医院的各项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使用多年,元器件已大部分老化,性能参数低劣,无修理价值或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

  (2)非定型产品,其性能低劣,不能使用,无配件来源,无修复可能的设备。

  (3)淘汰产品,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修复的任何条件的'设备。

  (4)未达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

  3、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人员作鉴定检查后,由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设备报废后应完整上交仓库保管,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严禁私自占用,不准自行转卖。

  5、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予以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更新申请,设备科申报批准后办理。

  6、设备使用率过低,长期达不到40%的设备,或使用单位不申请更新的设备,不予更新。

  (四)设备与器械验收制度

  1、凡购入、调入的仪器设备和器械必须履行入库手续。

  2、仪器设备和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到货验收。按照到货的验收程序:开箱、清点、查验外形、保存信息、填写到货验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一般器械设备,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在到货后48小时内验收入库。

  4、贵重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医疗设备,需按商检要求和规定进行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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