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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2 09:58:33 制度 我要投稿

超市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超市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超市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

  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

  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

  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

  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

  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

  (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

  (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超市管理制度2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负责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账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意检查每批商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即使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拆去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几率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戴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收不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者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器具要防止被有毒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上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不知,生疏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者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志,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练及包装服务。

  16、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使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产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战士、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C~10°C)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C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他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C,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超市管理制度3

  有很多的连锁超市或是独立的小型超市,但凡有员工工作,公司都会制定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某超市人事管理制度的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

  (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

  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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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内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内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内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

  (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电话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电话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

  全年累计旷工超过2天者。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薪资

  一、发薪日期

  每月15日,公司支付员工上月薪金。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金。公司将薪金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出的银行账户内,员工可凭存折到银行领取。

  二、薪资系列公司薪酬体系分为三种类型:

  1、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主要包括主管以上以年度为周期对其工作业绩水平等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酬的员工;

  2、与年度绩效、季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主要指从事采购、行政、财务等行管类员工;

  3、岗位工资制:主要指从事服务人员、保安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的保洁、理货人员等。

  三、薪资结构

  1、基本工资:为保障各层级员工基本生活需求而设定,其数额与员工所处岗级相关。

  2、岗位津贴:对工作超时间有弹性的行管员工给予岗位津贴,根据其工作特点确定等级,原则上不另外计算加班工资,如确实节假日工作时间较多,可适当调休。

  3、职务津贴:为鼓励各层级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能,负起管理责任而设置。

  4、加班工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绩效工资:根据经营绩效,设置绩效工资基数,适用于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将其职务效益挂钩。

  6、考核工资:适用于岗位工资制员工,根据工作表现,奖优罚劣上下浮动,以体现岗位职责履行差异,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业绩,考核工资扣罚标准可由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职责拟定,公司核定后统一执行。

  7、年终奖金:适用于中层以上员工,在工资总额中保留20%,年终时根据全年业绩考核挂钩上下浮动,以体现业绩差异,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业绩。

  8、特别奖金:适用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在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在日常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为公司创利或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特别奖励。

  四、薪资管理

  1、薪资初定:新员工入公司时,主管以下人员工资由办公室会同部门经理根据有关标准和综合因素提出建议,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主管及部门副经理人员由总经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工资为初定岗位人员工资的80%。

  2、薪资调整

  (1)转正调整:当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后,其试用期工资即可调整为转正工资,若有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经总经理核准可适当升级。

  (2)岗位调整:员工岗位发生变动,薪资也相应调整。

  (3)年度调整:公司每年根据物价等因素,经董事会同意,可进行薪资普调。

  (4)特殊调整:对有特殊贡献,表现突出,或公司紧缺,关键人才,可由部门申请或由总经理直接进行调整。

  3、薪资核算

  (1)办公室按照《员工薪资标准表》作为薪资计算依据,并根据每次调整状况及时进行修订。

  (2)缺勤扣款

  (3)其他扣除项目:工资核算表中应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其他管理处罚等

  (4)员工正常辞职,在办理完所有规定手续后,公司于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按标准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在岗天数—缺勤天数)结算发放薪资。

  (5)公司主动辞退的员工(因违法犯罪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等被公司开除的除外),在员工办理完规定手续后,公司除正常结算工资外,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6)员工在当年12月31日前主动辞职的,以及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不享受年终奖励。

  4、沟通:员工在薪资初定后,由办公室根据批准的工资标准对员工进行谈话反馈;在薪资调整后,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与其进行谈话反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进行谈话反馈。

  第五章福利

  一、法定保险

  公司对固定全日制用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二、公司福利

  1、交通补贴: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交通补贴,具体金额为每月60元。市内办公事经总经理室同意好可以实报实销。

  2、通讯补贴:对需在公司以外办理公事或业务岗位的员工,给予补贴。

  3、误餐补贴:员工按考勤每天补助6元餐费。

  4、劳保:员工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发放服装、劳动保护等用品,具体参见相关制度。

  第六章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和解除

  1、公司将在新入职的员工培训结束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对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与员工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能不支付经济补偿:

  ⑴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⑷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6、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毕离职手续,未办毕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2、离职手续包括:

  ⑴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离职交接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退还公司公物,并到办公室办理手续;

  ⑸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⑹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⑺如与公司签订了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3、部门以上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4、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办公室或员工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四、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办公室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章安全与保卫

  一、安全保卫与消防

  1、良好安全的环境和保卫体系是乐购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每一个乐购员工的重要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必须对自身和同事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同时也应承担由于您的不慎举动而给个人和同事、顾客、公司带来的不良后果。

  2、担任领导职务的各级主管,在安全健康与保卫消防方面负有特殊责任,并应采取积极主动的行动来建立并保持一个安全与健康的环境。

  3、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遭受伤害,或是发现他人遭受伤害,请及时通知您的主管和安全保卫部门。您在工作时发现任何事故的隐患,或是您的同事操作不规范,请及时提醒,以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治安保卫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应佩戴公司的标识牌,请妥善保管和佩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此牌交还公司。

  2、禁烟: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任何禁烟区内吸烟,并且只能在公司规定的时段在本公司指定的区域吸烟。

  3、检举与举报任何有损员工、公司利益的事件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如果您发现个别员工、顾客的行为侵害了顾客、公司或员工的利益,请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反映,公司将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第八章其他

  一、培训与职业发展

  1、培训: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教育培训的协调、统筹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岗位培训、员工基本素质培训、管理层培训、专业(行业)培训及其他培训等。培训方式可根据培训需要多样化。

  2、职业发展:公司为每位员工拟定职业发展规划,员工可以通过岗位轮换增加自己的技能和工作经验,公司也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晋升通道。

  二、考核奖励

  1、公司在年度、季度、月度对不同层级员工进行考核,并与薪资挂钩。

  2、对于基层服务岗位,公司每月评选星级员工,并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超市管理制度5

  (一)每天早上7:00,营业员需着工装进入卖场,禁止涂抹指甲、披散头发、浓妆艳抹。

  (二)营业员到岗后首先需整理货架,整理卖场仓库的相关产品以防止积压,清理货架商品灰尘。

  (三)交接班前,当班营业员应将所负责货架商品补满,并将之整理、归类摆放,包括牛奶、饮料、面包等有厂家理货员的商品也要上满,同时要和晚班营业员交接好本货架剩余其他商品的存放位置。

  (四)晚班营业员在闭店前应根据货架整理后的实际情况,提出所管理货架的要货单,当天晚上交给组长。

  (五)营业员应每日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并根据'先进先出'原则调整货架商品摆放顺序,先进的商品摆放在前面,补货从后面开始;除面包、牛奶外,商品有效期剩余一个月的商品和破损商品应及时下架,做返货处理。

  (六)营业员在整理返货时,应按照供应商将返货分家装袋、返库。

  (七)营业员在岗如不需补货、整理货架时,应勤巡场,努力防止商品的丢失和破损。

  (八)工作期间,严禁营业员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堆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随意到卖场外面活动。

  (九)卖场的两个门应时刻有人把守,在看门时应注意严禁同学携带本卖场同类商品进入,严禁吸烟者进入,提示携带商品出门的顾客主动出示结账小票,具体人员由组长安排。

  (十)营业员不得与顾客发生冲突,出现问题应及时请店长、组长解决。

  (十一)顾客在选购商品时如有疑问,营业员应主动热情的帮助解决。

  (十二)营业员应随时注意货架商品余缺情况,随时补充货架商品,当前面的商品陈列面出现空缺时,应将后面的商品挪到前面,保证货架商品丰满。

  (十三)营业员摆放货架商品时,应将所有商品正面朝外,按序摆放,每一种商品都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商品摆放时应注意陈列高度,方便顾客取拿。

  (十四)卖场内禁止吸烟,营业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监督。每日下班前在打扫卫生时应确认店内无顾客、无烟头,关灯后组长应再巡视卖场两遍,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闭店。

  (十五)c区卖场由组长将电源、水龙头关闭;b区卖场由组长检查水龙头的关闭情况。

  (十六)营业员的吃饭时间由各卖场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个人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十七)营业员严禁在卖场接打私人手机;营业员不得进收银台。

  (十八)营业员无班时不得来卖场。

  (十九)营业员应监督厂家业务员在卖场的理货情况,严禁业务员随意调整商品摆放情况,营业员不得和厂家业务员嬉笑打闹。

  (二十)营业员每周有一天带薪休假日,每月累计不超过四天,当月无病、事假正常出勤者视为满勤,发放满勤工资;连续请假超过四天者,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

  (二十一)严禁营业员随意串班,如确实需要应事先向店长请示。

  (二十二)营业员如需购买经销商商品,需报至店长处,由店长统一安排购买。

  (二十三)营业员如要离岗需提前两周通知店长。

  (二十四)当班营业员如需购买卖场内商品必须由组长代为购买。

  (二十五)非休息期间,严禁营业员在卖场内任何地方坐着。

超市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维护商厦(场)、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方式

  一、商厦(场)、超市内外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工作由后勤科(室)负责统筹管理。

  二、商厦(场)、超市内非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包括

  办公室、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各自区域组织落实。

  三、商厦(场)、超市商品、食品卫生由商场经管科、市场督察人员负责把关控制。

  四、督察员负责对整体的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 食品卫生

  一、鲜活食品

  (一)肉类食品出售时要做到“四不卖”即:带泥的不卖,带血的不卖,带毛的不卖,有异味的不卖。

  (二)绞肉馅时要做到“五不绞”:带毛、带血、带泥、带皮、带肉枣的不绞。

  (三)出售鲜肉时要做到刀不生锈、案不霉、地面无污垢、无异味、无蝇,冷藏设备专柜专用,定期除霜、清洗、保持清洁。

  (四)出售水产品时,做到新鲜无异味,水产品要定时换水,鱼池、工具每日清洗,保持清洁。冷藏设备专柜专用,定期冲洗,保持清洁无异味。

  二、干鲜果品类卫生:

  (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三、熟食制品卫生:

  (一)出售熟食制品应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二)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三)出售熟食要坚持使用双夹法,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工具定位每天消毒两次。

  (四)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五)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四、糕点食品卫生

  (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二)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五、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上柜出售。

  (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第四条 食品生产与经营

  一、经营食品的场所,必须持有当地卫生防疫站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

  二、直接为顾客进行食品销售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五种疾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上岗。

  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消灭预防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交叉感染,食品及其原辅料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必须做到用前洗净、消毒。食品出售时,应有食品加工单位的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七、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设备的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污染。

超市管理制度7

  组织架构:

  1、开店时间:07:50

  2、闭店时间:冬季21:00(夏季:21:30)

  3、工作时间(两班三倒):

  员工:

  1、早班:07:30—12:00(4小时30分)

  2、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3、中班:11:30—18:00(6小时30分)

  防损、生鲜蔬菜员工:

  1、早班:07:00—12:00(5小时)

  2、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3、中班:11:30—18:00(6小时30分)

  4、行政班:07:30——12:00(4小时30分)13:30——18:00(4小时30分)

  吃饭时间:

  1、早班吃饭:10:40——11:20——12:00(40分钟),或11:00―11:40―12:20(40分钟)

  2、晚班吃饭:16:40——17:20——18:00(40分钟),或17:00―17:40―18:20(40分钟)

  3、收银部、防损部吃饭时间可分为3批,每批30分钟。

  薪资制度:

  1、日均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当月日历天数。

  2、实际工作日:不包含休假、法定节假日、请假的天数。

  3、计薪工作日:包含休假、法定节假日,不包含请假天数。

  4、应发工资=日均工资×计薪工作日+全勤奖—缺勤应扣+工龄工资+其他应发—其他应扣+绩效工资基数×绩效系数。

  5、全勤奖:每月100元,请假或旷工超过一天(含),扣除当月全勤奖,正常休假不扣全勤奖。新员工不是从每月1日开始上班的不发全勤奖。

  6、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加50元,6年封顶。

  7、工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之前发放上月工资,工资按自然月计算。

  工资、奖金保密制度。

  1、试工期:3天(无薪)。

  2、试用期(实习期):3个月,工作表现优异者可提前转正,但不得低于1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一般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80%+全勤奖—缺勤应扣+其他应发—其他应扣。

  3、新员工工作不满15天离职的,工资不予发放。

  4、员工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费10元。员工离职时工服和工牌须交回。

  5、促销员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费10元。促销员离职时工服和工牌须交回。

  6、入职满6个月以上的,离职时全额退还工费押金和工牌费;未满6个月的,离职时不予退还。

  7、员工健康证费用:先自费办理,保留发票,工作满1年给予报销。

  8、促销员健康证费用:先自费办理,由促销员跟厂家协商能否给予报销。

  9、收银员备用金:500元,由收银员自备,存放在财务室,收银员辞职时方可带走。

  延时加班费:

  工作未完成,延时2小时以内不计算加班费。超过2小时的部分,按小时计算加班费,满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加班前,各部门经理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报店长、总经理审批。

  法定节假日:

  春节休假3天,如果加班,按3倍工资计算(含当日工资)。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休假,不计加班费。

  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

  请假1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批准;2至3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批准;4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交人事存档。

  2、助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请假1至3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审批;请假4天及以上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总经理审批。请假手续交人事存档。店长直管的部门,员工请假参照本条规定。

  3、请假规定

  (1)员工每月换休最多3次(含),换休连休最多3天(含)。非特殊原因不准调班。调班的签字权限参照请假的签字权限。

  (2)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指派其他人作为其职务代理,代理人全权代理请假人的`工作。

  (3)员工连续请假或休假超过7天(含),其所跨越的节假日将计入假期。

  (4)连续请假不得超过15天(含),特殊情况者,须先办理离职手续,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办理复工手续。

  (5)员工请假,应于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6)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7)若有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须提前半小时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8)上早晚班的员工,每月休假2天。新进员工,出勤满14天(2月份出勤满13天),可休假1天。

  (9)上行政班的员工,每月休假3天。新进员工,出勤满9天(2月份出勤满8、5天),可休假1天。(30/2=15;30/3=10;30/4=7、5)(28/2=14;28/3=9、33;28/4=7)

  (10)员工考勤卡一个月内未打卡签卡次数不能超过3次(除正常公休和换休外)。未打卡的需部门经理签字。

  4、婚假(有薪假)

  法定婚假3天,假期内工资按当月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婚假只限一次休假,须提前15天申请。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5、员工产假(无薪假)

  须先办理离职手续,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办理复工手续。

  6、丧假(有薪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可批准3天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批准1天丧假。丧假假期内工资按当月日平均工资计算。

  7、事假(无薪假)

  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时间较长的假期,须提前15天申请。凡请假未经批准或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8、病假(无薪假)

  申请程序与事假申请程序相同。若有急病,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须提前半小时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凭医院证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超市管理制度8

  一、超市员工

  1、超市员工每一天必须在开门之前把本柜组货架的商品卫生打扫干净,

  货源摆放整齐。如在巡店经理巡店时检查出以上问题,将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50元

  2、超市货架、堆头、岛柜、冷藏柜等等不准出现闲杂物品,库存商品

  不准不封箱就陈列到货架上头,库存箱或商品应大小统一陈列;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超市员工每一天在配送中心的货源到超市以后,协助超市微机员理货,

  核对直配单数量和实际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商品的包装情景、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杜绝过期商品进入本柜组。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进行。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4、超市员工每一天检查本柜组的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三

  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一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一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半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半年的商品必须离到期三个月通知超市经理。然后由超市经理汇总报表上报采购经理。如不上报所造成的损失由超市负责并罚款。

  处罚金额:100元—200元。

  5、超市员工应及时统计本柜组的所有缺货和需要的退换的货源,直接

  上报给部门经理,不准出现货架缺货现象,否则处罚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6、超市员工应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不准出现与顾客争吵或态度恶劣

  现象,否则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超市员工应经常统计超市滞销商品和畅销商品,及时上报超市经理,

  所报结果由超市经理汇总上报配送中心进行处理,目的为增加超市

  柜组营业额。

  二、超市收款人员

  1、应树立超市良好形象,杜绝与顾客争吵现象,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

  通知超市经理进行处理,否则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如出现收款或输入错误,顾客找回,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及收款员进

  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在超市每一天结账时,收款员必须认真核对帐目,如出现假币、账目

  不符现象,应及时通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认真核实是否属于计

  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失误,将由超市经理与收款员承担。

  4、在每一天的销售过程中,如发现超市收款员私自退货(经超市经理同

  意并签字的除外)的现象。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5、收款机区域内不得出现杂物如:私人购买物品、寄存物品或商品,

  收款员应坚持收款机区域内卫生清洁,不准在收款机上张贴条码、

  编码,交班时应正常操作,更换收款员用户名。交班时应注意财务

  的交接情景,确认无误后上岗。出现问题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6、收款员当天结账时,超市经理(或值班经理)需在场,如结账时出现

  短款或多款,数额较大的(低于5元以下的应属于人为现象)应及时

  告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核实求证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

  原因账务不清的,将由超市经理与收银员共同承担职责。

  三、超市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

  1、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章制度,对于超市内更换更新制度,促销人员及

  外赁区人员都将获得一份规章制度。

  2、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应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定的工作时间,全部登

  记点名,(和超市内部员工一齐点名,上班、下班)如发现上班时间

  发现员工空岗、迟到、早退现象,巡店经理发现后进进行做来源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3、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装,不穿工装一律不准在

  卖场内;

  4、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不允许长时间接待亲戚、友

  人等或长时间通电话,冷落顾客,如有发现,巡店经理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5、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做场外交易(以低于超市内价格

  售与顾客或加赠于顾客礼品)。

  处罚金额:100元—500元

  6、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或休班时间一律不准在卖场内吃饭,

  听MP3、玩手机游戏、嬉闹等。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需告知店长,店长在考勤表上登

  记,休班、休假应书面写休班、休假条,休班时间按超市规定与内部员工休班制度一样(休班条必须由庞经理签字与超市经理签字);特殊外赁区员工如生肉柜组,销售完商品后,如提货等事宜,应告知店长,需由店长同意后方可离店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8、超市内部货架牌面,除超市内柜组人员,其他人无权更改牌面,如发

  现供应商或促销人员私自更改的。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9、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应树立超市整体形象,坚持站姿,久

  坐3分钟以上者,超市经理将予以处罚。超市经理不重视的,巡店经理如发现,超市经理共同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四、超市后台微机管理员:

  1、严格按照配送中心的直配单或配送中心出示的货源数量单据点货,严

  格检查进入超市商品的质量(包装情景、生产日期、保质期)。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当天收到的直配单必须当天入账,新商品到超市必须及时接收新商品

  信息和打印出标价签。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五、夜间值班人员

  1、超市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每一天晚上八点之前到超市,由超市经未经配送中心通知,不允许私自退货,如发现罚款50元-200元。每一天结账完毕后必须上传数据,如工作不到位罚款20元-100元。

  理点名;如出现迟到现象罚款20元—100元。

  2、夜间值班人员到达自我所值班地点之后不准再离开。如擅自离

  开罚款100元。

  3、夜间值班人在值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准带自我的朋友进入值班

  地点,值班期间不准睡觉,出现重大人为问题,后果自负并罚款200元。

  超市管理制度(六):

  作为一名超市员工,必须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为出发点,以方便顾客为宗旨,本着对超市兢兢业业工作,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态度,凡是本超市服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服务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由本超市统一订制的工服。不能妆容夸张;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发;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下班时间没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员工与员工之间互相监督,举报各种违纪行为,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20-100元奖励。员工不得私自带包入卖场内,下班不得夹带卖场内任何物品出门,不得偷吃偷拿卖场内任何物品。

  3.爱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发现损坏根据产品的价值赔偿;不能乱写乱涂,尤其不能在产品和标价签上、货架等处乱写乱画,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4.要勤俭节俭。不能浪费水、电、胶带及散装物品和包装散称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区域必须关灯、关秤、关水。

  5.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6.临期产品提前下架问题: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规定下架临期产品,发现过期导致货物不能及时退换出去,该区域服务员承担全部职责,自我将过期产品买走。

  7.货物的摆设要整齐,产品要干净,日期要新鲜,摆货规则: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价位,同等类别摆在一齐,纵向摆货,新货破损或包装漏气,日期临近不新鲜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店长,产品销售后要及时向移动和补加货架上库存的货。

  8.称散货时要认真查看plu号,不能出错,员工对自我区域的物品价格、位置要清楚,顾客询问物价时要如实回答,无标价签应及时补上。

  9.爱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财产,去卫生间必须登记,坚持卫生间里面整洁。

  10.上班时间不得玩、打手机,不得聚在一齐高声谈笑;不得看报或杂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货架上;不得趴在柜台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货;上班时间不得购物;不得吃东西;仪态要大方,站姿要端庄。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11.对待顾客要热情,不得怠慢任何顾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斗殴等,员工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拉帮结派,不能争吵斗殴,发现一次双方同时开除。提成区域的服务员要互帮互助,不能没有素质的拉拢顾客,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12.顾客来换货,态度必须要好,凡是顾客换货,一律不准补票(不论服装换皮鞋;还是皮鞋换床品等)。发现有人补票,一次罚款30元。

  13.员工要以超市的利益为先,不能做有损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说有损超市利益的话。服务员的会员卡一律不准借给顾客,提倡顾客主动办卡,告知顾客会员卡的好处和优惠政策。

  14.各区服务员必须保管好各自区域的任何产品,盘点时,发现物品遗失或者被偷,此区域服务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平摊本产品的损失。

  15.员工交接班时的主要任务是:搬货、擦货、整理货、整理标签等。其它时间以接待顾客为主,员工搬货、擦货时必须要细心自身的安全和货物的安全。货物损坏照价赔偿。

  16.老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写申请报告,否则扣除合同保证金600元和最终一个月的工资,新员工到岗必须干满3个月方可辞职。如果1个月没干满者工资分文没有。如果干满1个月没干满5个月要离开者,扣除培训费300元。

  17.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本月工资只能领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个月发工资时再发。

  18.新员工试用期间不得请假,试用期如有不遵守卖场内以上规定或无法胜任卖

  场内的工作,即不被录用,立即辞退。

  19.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我负担,一单投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景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

  超市管理制度(七):

  一、在岗员工或新员工规定上班时间如下:

  11店:早6:30---晚10:00

  22店:早7:30---晚7:30

  33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44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以后开店待商榷,员工有事请假扣除当天工资。

  二、员工必须服从百源连锁超市股东委员会制定的管理章程工作,有意见可明确提出,做到进取肯干。早晨上班前先打扫卫生,再整理商品做到室内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对超市和服装店的结账进货由连锁超市股委会共同制定的方案实施。

  1、当天结算帐目,每一天经营的数额如实报帐;

  2、11店由张书玉负责报帐、进货;

  3、22店由王文贵负责报帐进货,货款自由支配;

  4、33店由于思涵负责报帐、进货;

  5、44店由孙艳丽负责报帐。

  每位员工进取工作如实报帐,每一天午时由超市指定人员去每个店结帐,工资统一发放,由店负责人要货,股东委员会统一配送,每个店必须卖一些库存减少批发总址积压负担。

  6、员工不准挪用占有超市资金,每月一开支,结付清工资后,把店里属于百源连锁超市的货款当天结清,不准干与百源连锁超市以外的工作,一经发现辞退。挪用或占用资金数额大的,追究其法律职责。

  新员工培训上岗合格者录用,培训期三天,合格按正常上班开工资,不合格的按每一天10元给予补偿。

  员工月工资1200.00元,副食超市有奖金和提成,服装店每个店月销售300条以上,按每条4元提成,不够300条,每条3元。

  以上条款请员工认真阅读适当自我的条件,签字生效。不签字者属于放弃百源员工的资格,一个月一盘库,掉库由店负责人负责补偿。

  店负责人签字:

  超市管理制度(八):

  一、目的'

  为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素质,调动广大员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顾客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xx超市全体员工。

  三、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前,应认真检查仪表仪容是否规范,工牌是否佩戴规范。

  (2)在指定区域排队,准备参加班前会。

  (3)班前会时,认真听讲,服从安排。

  (4)班前会完毕后,根据开会资料,进行补货、清洁及开店前的准备工作,迎接顾客到来。

  (5)整理陈列商品,及时补充商品,做到库有柜有。商品陈列要到达整齐、清洁、丰满、美观,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陈列,既要方便顾客挑选,又要摆放安全。

  (6)整理检查商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和“三无”商品(无品名、厂名、厂址)一律不准上柜。

  (7)检查标签和广告标识,做到标识准确,一货一签(散装除外),货签对位,字迹清楚,pop悬挂规范。

  (8)备好零用钱和包装用品,售货工具(扎口袋、封口带、扎口机、电子秤、刀、剪、夹子、小票、笔)。

  (9)在超市通道遇见顾客时,应主动给顾客让道。

  (10)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并保证正常工作进行。

  (11)出入员工通道时须佩带工牌,不许携带私人物品进入超市。

  (12)员工下班时,不得在超市长时间逗留、闲聊。

  (13)防损、防火安全

  ①每位员工应具备较强的防损、防火意识,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生。

  ②在营业现场发现盗窃行为及现象时,应立即制止,并迅速通知管理人员。

  ③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下班认真检查水源、电源的关掉情景。

  ④见到顾客遗失的财物应立即上交服务台。

  ⑤防火卷帘门下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

  (15)班前会

  ①员工每一天列队召开班前会,管理员按排当日工作,并检查员工仪表、仪容情景。

  (16)交接班

  ①交接班前,早班员工应将交接班资料(如班前会资料;商场布置的工作;上午销售中的问题;商品情景等)记录下来,确保交接资料全面、准确。

  ②午时班员工换好工装,戴好工牌,自查仪表仪容贴合要求后,提前10分钟方可进入专柜交接。

  ③交接完毕,早班员工应迅速离岗。

  ④上、下班员工不许在营业现场更换工装及整理仪表仪容,下班员工严禁在本岗位逗留,与在岗员工闲聊。严禁因交接班而影响接待顾客。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经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职责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提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超市管理制度(九):

  1、目的

  为规范超市商品管理,坚持超市商品良好的进销存秩序,保证每月盘点误差率在可控范围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芒果KTV。

  3、收银岗位设定

  实行专人专岗:超市收银人员一律是经过严格培训经考核后方可上岗担任收银,其他一切人员严禁入内(超市负责人主任阶以上除外)

  4、盘点日期及误差品种

  4.1每月1日为固定盘点日,遇特殊假日顺延(如1月1日顺延至节后1月4日);

  4.2盘点误差品种不得超过5种,盘亏盘盈相加金额不得大于100元;盘盈之商品做充公入库处理,盘亏之物品在规定品项和金额之内门市吸收超出部分超市部门负责赔偿。

  5、人员培训及抽检

  进入超市人员都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针对超市商品名称价格要熟记),每月5日由班主管和超市负责人对人员进行考核抽检(误差3个记警告处分)

  6、商品管理及出品方式

  6.1所有商品按先进先出原则摆放上架及库存,防止商品超过保质期影响质量(如有人为原因造成商品超过保质期,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人员将严厉惩处)。

  6.2所有商品必需见单出货,严禁私自不经收银台就出品(水果吧台要见红单方可出品),一经发现以飞单论处(辞退)。

  6.3导购在报商品品名时必须要声音宏亮清晰,避免报错。

  6.4超市商品严禁以任何形式暂借,一经发现相关负责人将受到严重惩处!

  7、奖励与惩处

  7.1每月盘点误差超过规定之品项,超市全员记警告处分早晚班超市负责人加倍处罚;店总将受连带

  处分。

  7.2超市连续三月盘点误差在规定品项之内,超市全员记嘉奖。

  8、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十):

  为使管理制度与人事考核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的行为标准:

  1、三不进卖场:不穿工作服不进卖场;不佩戴工号牌不进卖场;仪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洁不进卖场。

  2、三条铁规矩:商品必须上齐、丰满、卫生;顾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不抢购快讯商品。

  3、三个必须这样做: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有五声;说话诚实,帮忙挑选,当好顾客参谋;认真执行便民措施,保证顾客满意。

  4、衣着要求

  a、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发式要求朴素大方,并坚持头发清洁。

  b、制服:公司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全体员工必须坚持制服的干净、整洁。

  c、工号牌:公司将发给每位员工工号牌,它是每日着装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您上班时未佩戴工号牌,将会受到公司的警告处罚,若遗失,则必须重新补办,并缴纳工本费五元。

  5、员工购物包装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成为风采超市有限公司的会员,并享受购物乐趣,故有如下规定:

  a、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也不可在用餐时间内选购。

  b、所有员工的包袋在进入和离开卖场时间均理解检查(购物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

  c、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的情景下不得购买损坏的商品。

  d、当快讯商品紧缺时,所有员工必须把利益让给广大顾客,而不得私占、多占紧销商品。

超市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规范超市商品管理,保持超市商品良好的`进销存秩序,保证每月盘点误差率在可控范围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芒果KTV。

  3、收银岗位设定

  实行专人专岗:超市收银人员一律是经过严格培训经考核后方可上岗担任收银,其他一切人员严禁入内(超市负责人主任阶以上除外)

  4、盘点日期及误差品种

  4。1每月1日为固定盘点日,遇特殊假日顺延(如1月1日顺延至节后1月4日);

  4。2盘点误差品种不得超过5种,盘亏盘盈相加金额不得大于100元;盘盈之商品做充公入库处理,盘亏之物品在规定品项和金额之内门市吸收超出部分超市部门负责赔偿。

  5、人员培训及抽检

  进入超市人员都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针对超市商品名称价格要熟记),每月5日由班主管和超市负责人对人员进行考核抽检(误差3个记警告处分)

  6、商品管理及出品方式

  6。1所有商品按先进先出原则摆放上架及库存,防止商品超过保质期影响质量(如有人为原因造成商品超过保质期,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人员将严厉惩处)。

  6。2所有商品必需见单出货,严禁私自不经收银台就出品(水果吧台要见红单方可出品),一经发现以飞单论处(辞退)。

  6。3导购在报商品品名时一定要声音宏亮清晰,避免报错。

  6。4超市商品严禁以任何形式暂借,一经发现相关负责人将受到严重惩处!

  7、奖励与惩处

  7。1每月盘点误差超过规定之品项,超市全员记警告处分早晚班超市负责人加倍处罚;店总将受连带处分。

  7。2超市连续三月盘点误差在规定品项之内,超市全员记嘉奖。

  8、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10

申请人:

  1、进销台账制度:主要包括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记录的各类台账的整理保管等内容。

  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以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以及执行该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备案的各类证、票的整理保管等内容,票据保存2年以上。

  3、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应当要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等内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对已经售出的食品,在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食品追回等内容。

  6、食品贮存清理制度:在经营食品中,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食品贮存场所,使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规章制度要求的设备和工具,采取科学、卫生、安全的方法,对食品进行贮存和对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内容,销售的食品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装食品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和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散装食品的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8、从业人员管理及健康检查制度:对其从业人员在食品进、销、存、损、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责任范围及追究,以及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法宝的从业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更换岗位或者不得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等内容。

  9、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及事先制定预防方案,并按照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内容。

超市管理制度11

  1、按时上班注意着装礼仪使用礼貌用语〔您好、谢谢、对不起〕。

  2、收银员负责看管收银台的所有物品,严禁非收银员进入收银台。负责看管机房严禁外非网管进入。如有丢失物品由收银员全部负责。

  3、收银台所有售卖的商品属于网吧所有。严禁私买私卖,影响营业额。如有发现每次现场罚款现金50。如果情节严重开除处理。

  4、帐目清楚细致,及时上交现金。交接要清楚细致双方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可理由从收银台支取现金。

  5、耐心解答顾客提出的帐务及网吧资费方面的问题。

  6、时刻了解上座率,协助服务员对长时间上网超过5小时以上的顾客进行提醒。

  7、24小时保持收银台的.清洁、整齐、干净

  8、严守财务制度,做到现金与帐目相符,所有现金只可以财务人员收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从收银台支取现金违者由当事承担。

  9、收银台的任何商品不能外借或赊销,违者扣除所有损失并给予以一定的罚款。

超市管理制度12

  理货员的工作职责和日常完成本职工作的要点 :

  1. 理货员有对商品进行验收和为顾客提供退货服务的工作职责

  2. 对商品按编码进行标价和价格标签管理的工作职责

  3. 有对商品进行分类,并按商品陈列方法和原则进行商品陈列(包括补货)的工作职责。

  4. 有对顾客的咨询导购提供服务的工作职责。

  5. 有对超市内卫生进行保洁及商品防损管理的工作职责。

  ①废弃纸箱及时处理,严禁放入过道

  ②保管好本部门的工作用具、清洁用具,放于指定位置,打码枪和条形码必须保管好,严禁放于顾客随手拿到的地方。

  日常完成本职工作的要点:

  1. 熟练掌握本岗位所经营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

  2. 经常性记录所经营商品的缺货情况,制定补货计划

  3. 对商品和货架每间隔5-7天必须进行一次清洁,地面用具必须实行每天 清洁一次。

  4. 搞好市场调查,掌握消费者需求,及时上报主管,制定新产品购销计划。

  谁有超市的制度与管理办法

  1、三不进卖场:不穿工作服不进卖场;不佩戴工号牌不进卖场;仪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洁不进卖场。

  2、三条铁规矩:商品必须上齐、丰满、卫生;顾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不抢购快讯商品。

  3、三个必须这样做: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有五声;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认真执行便民措施,保证顾客满意。

  4、衣着要求

  A、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发式要求朴素大方,并保持头发清洁。

  B、制服:公司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制服的干净、整洁。

  C、工号牌:公司将发给每位员工工号牌,它是每日着装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您上班时未佩戴工号牌,将会受到公司的.警告处罚,若遗失,则必须重新补办,并缴纳工本费五元。

  5、员工购物/包装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成为风采超市有限公司的会员,并享受购物乐趣,故有如下规定:

  A、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也不可在用餐时间内选购。

  B、所有员工的包袋在进入和离开卖场时间均接受检查(购物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

  C、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购买损坏的商品。

  D、当快讯商品紧缺时,所有员工必须把利益让给广大顾客,而不得私占、多占紧销商品

超市管理制度13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进货台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系统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将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的商品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主管的责任。

超市管理制度14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处长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店长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仪表,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是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超短裙、短裤、拖鞋。

  3.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事情,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员工购物必须主动配合当班值班经理检查,且上班时间不准购物。

  6.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收银员不能携带现金上岗,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等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及供应商的赠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商场员工和顾客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小偷罚款的50%奖励给员工)。

  15.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店长或公司领导反映。

  16.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超市管理制度15

  为提高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XXXXXXXX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含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劳力管理

  第一条招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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