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制度>小型工厂规章制度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2-05-20 08:11:59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型工厂规章制度(通用1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1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2

  1、劳动纪律:

  ⑴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⑵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三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早退一次2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着10元/次。

  ⑶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⑷上班时不准坐凳,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发短信,打游戏,吃零食,抽烟,如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⑸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三天休假后还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厂部批准方可休假,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00-100.00元。

  ⑹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已机床上的日光灯与电风扇关闭,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00元。⑺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2、现场管理制度

  ⑴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⑵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⑶在制品必须按性质区别放置,蓝色的箱子放置良品,红色的放置不良品,并做到班清班洁。

  ⑷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⑸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数控机床保养内容”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⑹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00元的处罚。

  ⑺下班打扫卫生后,铜屑车应放在指定区域,并保持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

  3、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⑴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⑵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每班生产的第一只产品必须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3)员工在未经班组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机床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40.00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元。

  ⑸机床启动按钮上的保护罩严禁擅自旋开操作,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0元。

  ⑹芯棒加工产品时,扳手不得放在机床内部,一经发现将处罚20.00元,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⑺棒料加工产品时,铜棒的'长度不准超过主轴口部100mm,如发现违规操作者,一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如因此而导致机床损坏的,将照价赔偿损坏部件。

  ⑻机床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⑼车间所用螺纹规由班组长统一领取,交员工使用,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当班员工将照价赔偿。

  4、奖惩制度

  ⑴奖励制度

  下列情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报厂部批准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⑵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0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

  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范,内容如下: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考勤与员工工资、福利紧密挂钩,请各员工务必严格遵守。

  1、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务必本人打卡(代打卡或超过时间打卡,均视为打卡无效);

  2、主管负责监督及记录,除病假、孕产假(需正规医院开具证明)、事假(附主管签字审批的请假条)、待工(主管当天实时记录)外,其它均视为早退或旷工;员工事假主管审批权限为2天,超出2天及以上主管需报生产经理审批(事假每月不超过2天,年累计不超过12天),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

  生产人员:早8:30—5:00中5:00—01:00晚01:——8:30每班人员提前20分钟接班做好工作区域5S

  办公室人员:早8:30~晚5:00(办公室人员休息日需要值班的另行安排)

  4、旷工一天罚款60元,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不经预告除名;

  5、待工三天必须报道,未报道的`按旷工处理;

  6、迟到、早退按每分钟1元计罚,月累计迟到、早退两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两小时以上的每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7、未到下班时间,不允许在门口聚集,否则主管登记每次扣款10元;

  8、工厂实行统一作息时间制,个别工序工人加班需主管书面申请生产经理批准,杜绝闲杂人员工非工作时间逗留工厂。

  四、工作纪律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衣着整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2、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调动及指挥,主动积极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3、员工应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保证工作场地整洁,维护企业形象;

  4、禁止厂外人员在车间内逗留、玩耍或滥动生产设备,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5、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厂区;

  6、车间所有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在生产过程中好料、废料务必分清,并做明显标识,不能混料;

  7、工作中做到仔细认真,坚决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8、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清洁设备等。

  9、不得私自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除经领导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对恶意破坏公司财物或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不论价值多少一侓交公司相关领导处理,视情节严重(无薪)开除并处以经济赔偿,或送公司机关处理。

  10、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五、工资与福利

  1、工资以人力资源代发形式结算,每月15日为工资结算及发放日。

  2、公司免费为工人提供中、晚两餐,夜班补助夜餐费8元。

  4、全勤奖每人每月50元,迟到、早退3次(累计超过20分钟)或有事假、病假的,取消该奖励;

  5、生产中停工2天以上按保底(元月)发放补贴;

  六、奖罚制度

  1、奖励:奖励制度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特殊贡献奖三种。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获奖励:

  (1)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实施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重大技术革新,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在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一次性奖励;

  (7)品德端正、工作努力,热心助人、有出色或超常工作表现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处罚:

  (1)厂区内严禁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电工负责每日检查工厂内任何跑、冒、滴、漏等危险隐患,检查不到位一次罚款50元;

  (3)下班时收发或机修检查工作区域内的水、电、汽、门窗未成关门状态,责任人处罚30元/次。

  (4)员工须保持工作台面整洁,不许乱扔纱头及垃圾,严禁随地吐痰、倒水,乱放私人物品,否则责任人处以30元罚款。

  (5)各岗位员工必须做到在放假时人走机停、关好门窗、关灯,保管好公司贵重物品,发现一次处罚5元;

  (6)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及时反馈或书面反应,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如私自做主违规处理,罚款50-100元;

  (7)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交货,对工作挑三捡四的员工,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100元;

  (8)员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操作,私自移动、改装机台或调换工作位置,罚款20-50元;

  (9)因个人疏忽致使机器零件遭受损坏的,视破坏程度处以20-50元罚款;

  (10)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物品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处以20-200元罚款;

  (11)任何时间在工作区域干私活的,处以50-100元罚款;

  (12)上班期间,脱岗、串岗、闲聊、打私人电话、睡觉、看报、吃零食,违者罚款5-100元;

  (13)工作中酗酒生事、打架斗殴、大声喧哗者,视情节罚款50-200元;

  (14)严禁在机器设备、机台架尤其是电灯、电线上绑、挂、贴任何私人物品,违者罚款5-100元;

  (15)严禁在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半成品(含成品)上坐、卧、躺、睡觉等,违者罚款5-10元;

  (16)计时人员饭卡不许外借,一份饭菜不许两人同食,不许浪费饭菜,随地乱扔剩菜剩饭,违者罚款10-50元;

  (17)不得在公司洗漱(包括洗头、洗脸、洗衣服等),违者罚款10-100元;

  七、招聘与离职

  1、招聘

  公司根据年度生产任务,确定全厂组织生产及模式,确定招收各工序岗位人员;年满18周岁有一定专业操作技能,经招聘岗位考试合格后填写《入职表》,交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照片等,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工人凭审批单到宿舍管理人员处办理入厂手续,并予安排宿舍、发入生产所需工具、器具等,并到所属部门报道后开始工作。

  2、辞职

  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15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交书面申请,部门主管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作出批示。

  离职申请程序:主管(厂部)负责人签字——主管处领《离职交接单》——机修(收回工具、器具等)——宿舍管理处收回宿舍钥匙和其它公司物品

  3、解聘

  员工有下列(1-3)严重声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时可及时辞退,有下列(4-5)时,需要提前通知结清工资:

  (1)带头煽动工人罢工,造谣重伤企业领导或改坏企业想象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者;

  (2)对工厂负责人,各部门主管及其家属或其他职工进行恐吓、威胁、殴打或辱骂,情节严重者;

  (3)参加两次罢工者;

  (4)有意浪费公司物品、资源、电等,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5)生产旺季拒绝服从管理人员临时工作安排、经领导协调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制定了以上十六条基本的规章制度,其中也包含为员工提供了优越的工作环境与福利待遇,我公司以人为本,赏罚分明,希望各位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热忱工作,为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八.本办法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5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第一章生产管理

  一、生产纪律

  1、工厂所有干部及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白班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08:00-20:00,晚班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20:00-08:00。如有特殊情况公司会另行安排。

  2、全体员工须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等。

  3、上班时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4、厂区及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玩打火机。

  5、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6、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或工作台上。

  8、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上下班时要将各自的区域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9、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0、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1、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12、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13、车间员工与组长、机长、品管应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14、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理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15、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机长请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

  16、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组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17、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8、放假下班时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二、早会制度

  1、所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车间进行工作交接,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2、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点名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早退按照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每天班组长必须分别召开例会,组长应将前一天的工作总结公布于众,包括作业不良、品质和出勤情况;并公布当日的生产计划和当天的工作重点,使员工对当天的生产及其他情况有所了解,例会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声音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三、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由组长签字机长确认后交到人事部批签,方可生效;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如有急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上假条,并出示病历卡,若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4、员工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5、机长每月对每个员工的批假上限天数为2天,超过两天的须交厂长签字确认。

  四、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上、下货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手法作业控制手印、碰伤、划伤、脏污等人为不良现象。保证产品的合格率。

  4、操作人员对自己线上下下来的.产品要做到自检,须保证自己检验过的产品均为合格品,满箱后贴上合格证,并签名。产品发货致客户后如发生客诉或退货现象,公司将会对此检验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5、三品的划分:合格品、返工品、报废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二章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5、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

  6、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五、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六、其它规定

  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

  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4、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5、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6、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8、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6

  1.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及时把取样通知单及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化验室,通知取样检测。

  2、理化室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取样检测,在付款期内得出检测结论。

  3、原材料的检查标准,一律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执行标准,以本厂的工艺要求和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4、原材料检测后,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条文,化验室要根据本厂制定的原材料使用要求,填写验收记录,并将检测结论通知仓库。

  5、原材料经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文,化验室要及时上报,由品管部和技术部商定处理意见,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如果经厂有关部门协商可以降级接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使用车间同意并签写降级接收单,送交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准降级接收或入库。

  6、原材料进厂,有些检验项目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检查,可以委外检验。

  2.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1、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2、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3、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4、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原辅材料、工具、包材等)

  5、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6、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7、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8、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9、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10、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11、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12、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13、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3.工厂生产检测流程

  厂家对过程检验也叫工序检验,是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对各加工工序进行的检验。其目的在于保证各工序的不合格半成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防止对不合格半成品的继续加工和出现成批半成品不合格,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由于过程检验是按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因而能起到验证工艺和保证工艺规程贯彻执行的作用。过程检验通常有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或流动检验)和完工检验三种形式。

  (1)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是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调整工艺、工装、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目的是尽早发现过程中的系统因素,防止产品成批报废。在首件检验中,可实施“首件三检制”,即操作人员自检、班组长检验和专职检验员检验。首件不合格时,应进行质置分析,采取纠正措施,直到再次首件检验后才能成批生产。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

  (2)巡回检验。

  巡回检验是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质量和加工工艺进行的监督检验。巡回检验员在过程检验中应进行的检验项目和职责是:

  ①巡回检验的重点是关键工序,检验员应熟悉所负责任检验范围内工序质量控制点的`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加工工艺,并对加工后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检验指导书规定的要求及负有监督工艺执行情况的责任。

  ②做好检验后的合格品、不合格品(返修品)、废品的专门存放处理工作。

  (3)完工检验。完工检验是对一个工序一批完工的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完工检验的目的是挑出不合格品,使合格品继续流人下道工序。

  注:过程检验不是单纯的质量把关,应与质量控制、质量分析、质量改进、工艺监督等相结合,重点做好主导质量要素的效果检查。

  4.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1、在品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化验室负责对本厂生产的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严格按标准及检验方法对产品逐批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检验员和审核人在报告上签字后方可出厂。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出厂,应重新在同批产品中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及时上报厂领导后进行处理。

  4、检验时查验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密封不严等现象,若发现类似问题发生,按不合格品论处。

  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法定检定机构检验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严格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出厂。

  7、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对比试验,保证化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5.技术管理制度

  为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形成一个有秩序、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特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1、建立技术责任制: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落实各职能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确工作流程和各职能人员的密切配合,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和业绩考核工作。

  2、建立工艺、配方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文件的收发份数、标识、保存及无效文件的回收流程,确保文件完整。

  3、建立技术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做到技术洽商设计变更涉及的内容详尽,变更项目文件编号明确,符合规范要求。

  4、建立工艺管理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和工艺管理应实行分级、分专业进行,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应交底确认。

  5、建立隐、预检管理制度:隐、预检应做到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各专业质量员为责任人,明确隐、预检项目和验收程序,即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质量员按质按实验收,做到有检查计划,对整改问题有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可追溯性。

  6、建立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信息是指导性、参考性资料,技术资料是工程归档资料,应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资料员最后收集,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7、建立技术措施与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责成专人为责任人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技术措施要做到符合规范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成品保护措施要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实施过程有计划,并有文字记录。

  8、建立新工人培训制度,要有专人负责,由责任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进行,培训应结合施工需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有记录,做到资料完整齐全。

  9、建立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任责任人,会同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工作程序清楚,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处理方案有依据,方案简单、易行、可靠,处理过程有有记录和相应结论。

  6.设备计划检修、抢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搞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计划检修和生产过程中抢修质量,确保检修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到下一检修周期,保证检修项目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职责

  (一) 各单位根据选厂统一安排,依据设备运行记录情况,认真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根据维修任务的难易程度分别定义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提前一周,中修提前15天,大修提前30天报设备组,由设备组统一整理签字接收,初步审定后报主管经理,由厂部最终审定后,方可实施。

  (二)各单位依据最终审定的检修计划,认真落实检修所需的物资、备品备件及设备,需要外购的必须提前上报采购计划(小修提前3天,中修提前4天,大修提前15天)。

  (三)计划管理员必须督促供应部门按计划要求如期购回。

  (四)设备组是设备大修、中修及小修管理科室,负责大、中修及在线设备部分技术改造的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控制、指导、监督检修质量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五)设备组长为大、中修及维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年度大、中修计划。

  (六)设备组负责生产设备大、中修及维修后立项审核,施工过程管理及施工质量管理,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考核。

  (七)设备组负责改造性大修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可行性方案的分析审核,并组织实施。

  (八)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设备出现紧急故障影响生产,需要紧急抢修时,由设备组长负责组织相关维修和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合理安排调配资源全力抢修,最快时间恢复生产。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7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工厂生产纪律管理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工厂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8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9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料,成品的管理,规范公司仓库的物料,成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权责

  1、生产管理部/仓储部:负责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修改,实施及管理工作。

  2、部门经理:全面负责实施审批及监督管理。

  3、部门相关责任人:负责按本制度的流程进行相关的宣导与指引。

  四、内容

  1、仓库人员基本事项

  (1) 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2) 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车间物料的发送,做好生产物料的调度工作,切实履行物料储备和配送的物流职能,并及时向生产管理部反馈生产物料的短缺或过量采购等异常情况。

  (3) 每月月底进行实盘点工作,以实数实帐实盘来协助财务成本核算,对物料采购与车间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监督。

  (4) 对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所有物品物料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生产管理部报告物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5) 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

  1. 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懂电脑操作。

  2、收货

  (1) 收货验收: 入库物进仓,需核对供应商送货单,待进仓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方可办理暂入仓手续,且及时通知品检人员进行相应的质检,收到品检检验报告后,合格入包材仓,不合格待供应商下次送货时,及时退给供应商,并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

  (2) 成品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且核对好生产缴库单,同时繳库单必须有品检部和生产部负责人签字方可安排入库。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拒收入库。

  (3) 特别地,对抽检不合格而生产部门要求“回用”或“挑选使用”的物料,必须符合相关流程和审批手续,而且仓管员必须在签收时注明“不合格回用”或“挑选使用”字样。

  (4) 车间不合格产品、物料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物管经理批准。进仓后应在专门的不良品区域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标识。严禁与正常物料、产品混合堆放。

  (5) 入库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6) 对验收不合格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外协厂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3、出库

  (1) 货物出仓:货物出仓,必须严格的按公司的领料流程进行出库。

  (2) 成品出仓:凭财务审核过的《发货单》生单发货,且要核对好车辆信息,提前备好货,确保货物无误方可装车发货。委外加工发外物料凭发货单备好物料,经部门主管签字,方可发放。

  (3) 次品出仓:严格的'按次品处理流程,仓库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一律由财务收取,且收到财务开出的收款单方可发货。

  (4) 车间领料必须是车间指定人员,仓库每天按生产排产单备好相关的物料,发放到机台,且由相关的人员领料,领料同时务必要进行抽点,如签收OK,次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短料少料的情况,由生产部自行负责。

  (5) 正常生产发料和成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发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有审批手续。

  (6) 公司内部单位领用成品或非生产领料或超定额生产领料,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方可到相应仓区办理领用手续。

  (7) 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4、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1) 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 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堆放规整、整齐,同一货物仅保留一个包装尾数。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 物料、产品状态标识和存卡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4) 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叉车、地台板、装载容器/铁筐、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置,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 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6S管理要求。

  (6) 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

  5、 安全防护:

  (1)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2) 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修护、补充;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

  (3) 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4)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5) 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 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备

  (7) 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8) 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6、 单据、存卡及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 单据管理,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2) 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3) 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7、存卡管理:

  (1) 存卡记录规范、及时(日清日结),书写工整清楚,有合法单据。

  (2) 用完的存卡应分物品类别按月装订,参照单据管理要求归档保管。

  (3)每年年底,应配合财务扎帐时间统一更换新的存卡。

  8、电脑数据处理 :

  (1) 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打印电脑单据为完结(发货单的还必须以物流司机签收为准)。

  (2) 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在次日上午九点前处理完毕。特殊情况要提前报备。

  (3) 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4)盘点及对帐,每月月底仓库需对所有的货物进行全盘。 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电脑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9、呆滞、不良品处理, 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月定期填报一次。并及时对来料不良品进行退货处理。

  10、 沟通协调及服务, 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采取“沟通三步骤”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 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 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 5115-2002 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419-2000 绿色食品 大米》、《NY 21-1986 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 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 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 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 7707-1987《塑料袋》、GB 6543-1986《瓦楞纸箱》、GB 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 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 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 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 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 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 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 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 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 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 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 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 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 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 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 ;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 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 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 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人员卫生管理

  (一)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 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 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 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 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11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12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办证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14

  一、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1、所有进入生产领域的人员须着装规范,戴好发网(工作帽)头发不允许外露,口罩应遮住口鼻(包括参观人员);

  2、工作服要干净、整洁、无破损,冬季两天一换洗,夏天一天一换洗;

  3、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要洗手消毒(包括中途外出);

  4、在生产领域内不允许进食、喝水(喝水可在指定地方)、酗酒、吸烟;

  5、手及指甲要干净,不允许涂抹指甲油,指甲长度不允许超过0.3mm;

  6、任何人在车间内不得玩弄和接听手机(指定区域除外);

  7、工作服及工作鞋要严格按照更衣程序进行更换,不可穿出生产领域,不允许穿裙子、短裤、拖鞋进入车间;

  8、手部如有破损或包扎,应调换到与食品没有直接接触的岗位,并戴上完好的医用手套;

  9、操作人员在车间内,手部接触到污染物后,要重新清洗消毒;

  10、在生产区域内不允许化妆、戴手表、项链、戒指等首饰;

  11、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要按规定的人行通道出入车间,以防交叉污染;

  12、更衣室要安排专人打扫,定时对更衣室进行灭虫灭菌消毒并做好记录;

  13、任何人不得坐、站、躺在原料、工作台、容器、产品或垫板上。

  二、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在生产前要用75%的酒精或配好的消毒水消毒;

  2、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在生产结束后要清洗干净,并归类存放在指定位置;

  3、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故障维修时,要先把生产现场用的原料、半成品隔离,再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及设备卫生,与生产无关的东西要清除出去;设备上的油污要及时清理,并保持无异味;

  4、在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对设备要经常清理点检,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5、设备上与产品接触部位所用的润滑油必须为食品级润滑油。

  三、工器具卫生管理

  1、在生产过程中,各区域工器具管理应责任到人,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统一管理;

  2、生产区域所有的工器具使用前要及时清洗消毒,使用时要做好标示,放在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使用结束后应归位;

  3、用于装原料的器具和装垃圾的器具要标示区分,不得混用;

  4、清洗所用的毛刷地板刷应区分使用、区分存放;

  5、生产使用的'毛巾和清洁卫生(擦门、窗、门帘、墙壁等)用的毛巾,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停产或歇班所有工器具清洗后做好盘点并做好记录后应加遮盖。

  四、原料、半成品、成品卫生管理

  1、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原料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和靠墙,要摆放在垫板或专用架上,并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30cm);

  2、包装所用的箱、包装袋必须干净,并符合食品要求;

  3、生产现场严禁摆放与生产无关的原料,以防误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半成品、成品、原料要区分开,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5、原料应由原料通道进入车间,成品由成品通道运入仓库,不得混送;

  6、原料、半成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检查有无异物、异味等,有无防护遮盖。

  五、生产环境卫生管理

  1、车间地面要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2、墙壁要经常擦洗,保持不发霉、无积垢、无破损;

  3、天花板及墙角干净无蜘蛛网,无发霉及涂层脱落;

  4、生产区域所有的门、窗要经常擦洗,保持干净明亮;

  5、生产区域的垃圾要及时清除,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6、生产现场严禁玻璃制品、瓷器进入(实验除外);

  7、生产结束后,清洁卫生要彻底,不留卫生死角,并由班长检查后,填写清洗记录表;

  8、工作台及周边卫生要及时清理,保持干净;

  9、落地的半成品要随时捡起,或清洗或做次品废品处理;

  10、设备、工具、不得缠绕胶带、线绳、铁丝等物件,以防止脱落造成产品异物污染;

  11、生产区域应对灭虫蝇防鼠设备进行定期清理。

  六、检查评比

  1、品控部成立卫生检查小组,每周对各班组生产区域进行卫生大检查一次;

  2、在检查过程中对常规性工作不合格项按车间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七、卫生区域划分

  各生产区域卫生归各班组清洁整理,直接责任人是各班长。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15

  1)所有设备操作手必须经安全和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工人岗位时由相关人员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4)班中不允许私自顶岗替岗换岗。

  5)设备的机械运转、移动部位(如切刀、带轮、压辊等)要用安全防护装置;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拆卸。

  6)设备清洁时,必须断电后才可操作

  7)未经允许,各生产车间不得私自接电源,接驳大容量电器设备。

  8)电器设施要严格按照其规格使用。电器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消防应急灯和指示牌等。

  10)消防设施及用具应定期检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1)禁止违章操作。

  1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13)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进入车间,危险品储藏要有专设场所存放。

  14)车间各负责人要定时排查设备安全情况,若发现不正常时或存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和设备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并做好排查记录。

  15)对于维修安全排查出的违章操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案,对于屡犯人员处罚或调岗,严重者辞退。

  16)密切注意各车间各出入口,对非本车间人员要询问,不符合进入车间要求的'要及时请出车间,以便保证车间产品品质安全和车间财产安全。

  17)休息日大扫除后,各车间最后离开人员要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电源、水源、汽是否全部关闭,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检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是否全部上锁。

  18)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负责人要负责各班的人员组织和安全工作。

  20)车间设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排查一次,对车间安全隐患跟进解决落实。

【小型工厂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小型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12-24

小型加工厂规章制度01-01

小型公司规章制度04-04

小型公司的规章制度11-01

小型厂规章制度11-15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04-23

小型餐饮店规章制度07-07

小型餐饮规章制度(精选24篇)07-27

工厂的规章制度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