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处置整改制度(精选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处置整改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处置整改制度1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我厂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郭德奇
成员:XXX、XXX、XXX、XXX
职责:
1)负责食品安全报告的登记、上报信息反馈;
2)现场调查;
3)原因分析;
4)采取控制措施;
5)作出处置决定;
6)撰写调查报告。
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
我厂设立食品安全报告专线电话:55664XXX
一)信息收集
1、质量管理组应经常浏览国家、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网及卫生、质检、药监等相关网站。及时收集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2、收集市场反馈的本公司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二)报告程序
1、各组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立即按要求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并进行登记,属于一般质量投诉的填写《客户质量投诉调查处理记录》,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提出初步控制意见,立即报告主管,主管应及时作出反应。
2、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三)报告时限
在知悉发生下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报告卫生、质检、药监部门;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
三、调查与控制
一)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1、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救治;
2、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3、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调查小组进行现场调查。
二)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用具。取得食品监督部门同意后及时清洁消毒。
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按照《产品召回管理办法》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品安全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在食品监管部门监督下销毁。
四、总结及预防
1)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汲取教训,认真反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2)加强培训,重点是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知识等,加强清洁消毒,避免加工过程交叉污染。
3)严格检验,做到不合格物料部投产、不合格品不下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食品安全处置整改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患者和家属不得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为由,无理取闹,影响单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领导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党政办、安办、卫生院、民政所、综治办、计生服务站、财政所、小学、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卫生院,两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条职责及分工
(一)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发布信息,组织、领导、指挥全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切实维护稳定。
(二)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调动各部门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卫生院职责:负责人员救治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诊断、检查、治疗;对病重者要采取果断措施,并送上一级医院救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涉案食品进行封存、检验。
(四)计生服务站职责:积极协助卫生院处理计生服务中所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侦察工作,在事故发生现场划定警戒线,维护治安秩序,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对冲击、殴打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控制,并全力制止,对影响恶劣的人或事进行依法查处。
(六)民政所职责:负责组织调查、救济等工作,若发现严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尸体转移至殡仪馆存放。并按规定对尸体进行火化,若发生一般事故,且当事人较为贫困的,要及时调查,并按规定予以救济。
(七)财政所职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八)党政办职责:积极协调作好情况的收集整理,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
(九)事发地村、组职责: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努力作好群众思想工作,稳定当事人及亲属情绪,说服、劝诫、疏散群众,防止事态扩大。
第三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
第六条由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下设现场处置组、医疗救助组、维稳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职责迅速展开工作。
(一)现场处置组:由乡长任组长,派出所、卫生院、民政所、安办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组织现场处置工作。
(二)医疗救助组:由分管卫生的副乡长任组长,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维稳保卫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派出所、安办、综治办等单位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划定警戒线、疏散群众、维护稳定,确保现场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做好事后的一切善后工作。
第四章信息发布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置的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其办公室统一发布。
食品安全处置整改制度3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为了增强炊管人员的食品卫生与法律意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顾客身体健康,以及此类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有效地采了取紧急措施并迅速进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和降低损失,确保本店全体客人以及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本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整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常抓不懈,建立领导机构,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准备,组建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春桃
成员:陈有明、高金连
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
春桃鱼店坚持“规范管理,科学配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控工作,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搞好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本店服务员卫生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组织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并督促落实。
(三)后厨、餐厅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后厨、餐厅环境整洁,确保后厨、餐厅无积水、无油垢,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严禁食堂、餐厅存放生活垃圾和杂物。
2、后厨、餐厅的设施设备布置应当合理,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卫生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进餐场所。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3、制售冷荤、面点必须设独立的卤菜间、面点加工间,加工制作程序严格做到“六专”,即专用操作间、专人制作、专用不锈钢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专用洗手设施。
4、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设立固定的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记。
5、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餐具严格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五保洁”,所有餐具(用具)当餐消毒,做到“一用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分类存放保洁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用具)贮存柜上设明显标记,餐具(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后厨进餐场所设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来水装置。
8、保持后厨、餐厅内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
(四)餐饮物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1、严把餐饮物资采购关,物资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伙食物资,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实行定点、定人、定品种、定品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执行伙食物资索证制度,主要索取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销售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执行伙食物资验收制度,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三无”物资(即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不收证件不全的物资(即无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4、伙食物资及食品的运输工具、盛装容器做到专用,并经常清洗消毒,定专人负责,保持卫生。
5、设立独立的食品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保持食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灭蝇、灭鼠等设备设施。
6、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保存食品的设备(如冷库、冰箱)必须贴有明显标志,将生食品、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挥发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五)食品粗加工、精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一用一洗,保持清洁。
2、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严格做到分开清洗,分开切配,分开加工;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加工制作,并实行分开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70°C)。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后厨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后厨从业人员(后厨厨师、餐厅服务员、物资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食品操作员等)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均需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后厨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调离本工作岗位。
3、后厨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洗手;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岗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咽。
(七)加强后厨、餐厅等单位的安全保卫
1、后厨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生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红案、白案操作间、切配间、蒸饭间及粗加、精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如仓库、冷库、物资加工场所)等后厨的重要部位,落实免费汤等免费品种的保护措施,谨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落实安全值班措施,坚持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八)检查与监督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经常深入食堂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后,应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启动饮食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的'组织机构
1、一旦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分工。
①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指导、总协调负责人:陈春桃
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校区负责人:陈有明
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反馈负责人:高金连
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具体落实、执行应急处理措施负责人:高金连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设突发事件报告或投拆电话;尤其在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要重点落实,以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报告和及时处理。
(二)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医疗单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拨打电话120向当地医院求援,协助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
2、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尚未到达之前,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停用食物、出售等一切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便于卫生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和分析。
(三)配合卫生局展开调查
1、主动配合区卫生局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配合区卫生局详细调查:中毒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包括就诊人数、住院人数、危重病人及死亡人数)、中毒发展趋势及采取的紧急措施;污染食品种类、可疑污染物、污染程度、食品加工设备和场所、食品有效地点、食品运输工具及车辆等等。
3、加工配送人员整理记录和调查相关材料后及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以及对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导致事态扩大的责任人,将按《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处置整改制度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校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6、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副组长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食品安全处置整改制度5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相应的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紧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科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生产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由公司统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等。
4.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和调查。对确认属于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召回并销毁。
5、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科组织进行分析原因,编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一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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