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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1 19:11:20 晓怡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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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护矿井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王家岭新井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井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六大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4、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表率,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本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工作改变、工序转换时,及时调整自己的安全职责范围。

  6、王家岭新井结合反“三违”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凡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的严肃处理。

  7、各单位每月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与工资、奖金分配挂钩。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如下:

  1、依据集团(或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集团(或上级管理部门)与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不超标。

  2、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与经济利益挂钩,安全目标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占重要比重,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纳入经济管理考核体系。

  3、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各单位必须制定计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执行到位。

  4、矿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和管理手段,确保本工程项目自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5、施工单位、班组在日常的施工生产中,要围绕矿(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办法,制定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和规划,做到目标明确、奖罚到位,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以确保实现每一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好事故超前防范工作,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报告、治理、验收、消号”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各科室长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导致发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事故,或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隐患为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为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4、矿建施工事故隐患按性质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及其他8类,井下机电安装比照矿建施工。

  5、地面生产、经营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泄露、触电、坠落、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及其他8类。

  6、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包括:

  ①事故隐患类别

  ②事故隐患等级

  ③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

  ④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⑤整改资金来源和保证措施

  ⑥整改目标

  ⑦事故应急预案

  ⑧整改责任部门及负责人

  7、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的2、12、22日由矿长组织、分管矿长、各科室和龙安区驻矿安全员及监理部各项目部等参加的安全大检查,对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实行“谁分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8、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贯彻“严格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副职和技术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9、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无措施,一律停止施工生产或经营。

  10、矿安全检查科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综合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负责检查指导各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好事故超前防范工作,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和日常事务,原则上每月2、12、22三天停止一切与安全无关的工作和会议,矿领导、有关业务科室管理人员、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特派员、专职安监员、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施工单位队长、主管技术员及相关人员全部参加安全办公活动。

  2、因事不能参加安全办公的,要提前向分管专业领导及安全科请假,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3、安全办公人员要根据自己业务分工服从矿同意安排,认真检查所经路线及地点的安全隐患、检查施工地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上级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4、正常情况下,矿每旬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上午现场检查,下午会议室汇报,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专题安全办公会议。

  5、安全办公会由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矿长外出时,由矿长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

  6、会议议题: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文件,总结前段安全工作,分析安全趋势,布置下旬安全工作,研究重大隐患及安全检查查出问题整改意见等。

  7、会议由安全管理科记录,并监督检查会议落实情况。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促进我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的2、12、22日由矿长安排,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和施工单位人员参加,分别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2、现场安全检查中,若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

  3、凡参加安全检查人员,都必须在《安全检查隐患单》上签字,并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安全检查隐患单》。对现场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明确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4、被检查单位领导必须在《安全检查隐患单》上签字,并负责按《安全检查隐患单》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矿安全科和有关科室负责监督落实,直至所有隐患处理完毕为止。

  5、各种安全检查后,被检查单位要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将整改后的隐患及时反馈矿安全科和有关科室进行消号归档。

  7、及时召开整改会,对查出的问题采取“定期限、定责任人,定措施”的办法,认真组织整改,矿安全科和有关科室负责复查,复查时,如果查出能及时整改而未整改的,现场停止作业进行隐患整改,并给予进行经济处罚,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特派员、专职安监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和要害场所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三违”及时制止,发现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9、安全、机电、生产、通风技术等分管领导必须定期组织本专业有关人员,定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10、各科室、施工单位要建立本单位安全检查制度并进行落实,每月对检查人员进行考核。

  安全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干部职工从业行为,充分利用经济杠杆手段,调动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矿安全奖罚制度。

  一、安全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遵章守纪,制止和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安全生产和抢救事故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视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表彰并给200—500元的奖励。

  1、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从而避免多人重大伤亡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者。

  2、发现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从而避免多人重大伤亡事故或使矿山设备、材料免遭损失,其直接经济价值达万元以上者。

  3、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认真负责,从危难中直接抢救出遇难者,使其避免了死亡的有功人员。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建议被采纳或革新项目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实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

  (二)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人(不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视贡献大小,每次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1、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从而避免了事故的,或检举“三违”人员者。

  2、检举盗窃、破坏、损坏安全设施或设备者。

  3、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或采取措施,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者。

  (三)具备获奖条件的人员,一般由矿进行表彰和嘉奖,报集团(或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由矿上报集团(或上级管理部门)审定,由矿表彰和奖励。

  (四)各施工单位每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罚,按照矿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执行。

  二、安全处罚:原则上依据上级安全处罚办法标准执行,对违反矿各项管理制度的按照矿管理制度处罚。

  (一)对“三违”人员上报集团(或上级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人员从该单位进度款中扣除,矿人员从工资中扣除。

  (二)个人在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次直接违章或事故直接责任人,按照矿管理办法除执行处罚外,建议施工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对“三违”人员处理,按照停工学习、谈话帮教、现身说法、曝光亮相、行政处罚、业务考核、张榜公示、建档立卡的程序进行。

  (四)矿内部人员凡因违章被罚或事故责任受处理的人员,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转正、提拔。

  安全奖罚依据超越实业有限公司超时[20XX]2号文件王家岭新井《全奖罚制度》执行。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与核心制度)

  将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

  (二)群防群治制度

  1.要求建筑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

  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上级管理部门检查

  2.企业自身检查

  3.定期检查

  4.不定期检查

  (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考试大%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追究的对象

  (1)建设单位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2.处理方式

  (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证书

  (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矿涉及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的所有单位。

  3.术语、定义

  本制度所称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4.监测监控系统

  4.1调度室监控中心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视频监控区域进行监控,出现问题逐级上报。

  4.2当检测监控系统各气体监测传感器显示数据超过设定值报警时,监控室值班人员要及时联系作业区域主管部门及外委施工单位,并通知安全管理部安排专业人员对警报区域的监测内容进行检测,发现该区域危险因素超标时,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短时间难以消除时,应组织施工人员撤出该区域。

  4.3全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监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4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监控设备的定期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

  4.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应建立本辖区内“六大系统”设施设备的台账及监测、检查记录,主要包括:

  监测监控设备台账;

  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

  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

  传感器调校记录表;

  报警记录表。

  报警记录表应包括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4.6监控室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

  5.紧急避险系统

  5.1安全管理部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监督检查,采掘作业二区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5.2安全管理部每月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3避险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联系施工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更新,应保证在保存期或有效期内。

  5.4安全管理部每年组织一次入井人员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6.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6.1生产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装备工程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置及监督检查工作。

  6.2生产管理部负责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管理。

  6.3生产管理部每月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加强入井人员监督管理,做好出入井签字登记工作。

  6.4生产管理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识别卡信息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6.5生产管理部应绘制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分站(读卡器)等设备的位置、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6.6监控室应每3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7.供水施救系统和压风自救系统

  7.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7.2各单位每月对本辖区内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两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安全管理部每月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7.3安全管理部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8.通信联络系统

  8.1装备工程部应指定人员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

  8.2装备工程部应绘制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终端设备的位置、通信线缆走向等。

  8.3装备工程部系统维护人员对通信联络系统每月进行三次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4系统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和使用记录。

  8.5控制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8.6装备工程部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

  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9.责任追究与考核

  为了保证“六大系统”运行可靠,对本制度执行不力,各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六大系统”长时间处于故障或失去应急避险功能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提出以下考核:

  9.1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业环网、供电线路的管理维护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对本辖区内“六大系统”的所有线路负责,出现线路损坏断裂时,考核该区域责任单位1000元,并负责恢复该段线路。

  9.2没有依照本制度规定对各系统进行巡查,导致系统故障未能及时发现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3“六大系统”各种台账、记录没有按本制度要求进行落实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4各子系统出现故障,必须由负责单位进行排查,并组织整改,对整改缓慢,导致系统长时间处于不工作状态的责任单位考核1000元;

  9.5凡是发现故意损坏“六大系统”设备设施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罚。

  10.其他

  10.1“六大系统”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由安全管理部、档案室归档保存。

  10.2物耗管理部应做好“六大系统”物资备件储备工作,确保系统损毁零部件能及时更换,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1.附则

  11.1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1.2本办法由XX矿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11.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4

  1、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

  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与区教育局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每月一次,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的宣传作用;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4、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

  定期进行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

  要求要检查记录,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7、对学生的关爱制度。

  学校对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学生身心健康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配合做好特殊学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

  8、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将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校长报告。

  9、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

  定期开展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10、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区教育局。

  12、落实校园内部日常保洁措施

  使道路清洁、畅通,楼道无堆积物,校园内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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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事故发生,公司制定《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公司供水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制度的制定、监督、落实。

  二、设备运行安全制度

  供水班为供水设备运行安全监控、实施班组,其班长为第一责任人。

  1、设备运行中的监控、操作严格执行《机泵安全操作规程》、《主控室安全运行制度》和《加氯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服从调度指令。

  2、对于运行中的供水设备各班次值班人员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对相关运行参数予以准确、详实记录。

  3、设备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运行参数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切换、停车等处理措施。

  4、设备运行中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否则按公司劳动纪律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事故的,由公司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5、接班时双方必须对设备运行情况确认无误,对于出现设备故障、生产事故而未经主管领导确认状况、批准交接的班次,不得进行交接。

  三、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机修组为设备安全维护、检修实施班组,其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1、设备安全的专业巡查每月两次,并根据巡查情况作出设备运行状况的认定以及是否需要维护、检修的结论。

  2、每年根据设备状况做出设备维护、检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必须严格组织落实,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3、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设备安全隐患必须如实记录、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排除,不得隐瞒、拖延。

  4、出现设备故障或事故而需要抢修时,检修组人员在接到任务后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抢修工作。

  5、维护、检修供水设备时,应做到积极、稳妥、安全、及时,不违章操作,不盲目作业。

  四、水源巡查、保护制度

  供水班为水源巡查、保护的`具体实施班组,其班长为第一负责人。

  1、水源井、清水池每小时巡查一次,确认井盖、人孔状况正常,无人为破坏、现场异常情况。

  2、坚持水源井区环境的日常保洁,井区范围内不得存在有可能污染水源的垃圾等物品。

  3、发现水源井、清水池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切换、停运等方式,并在20分钟内上报主管领导,不得瞒报、漏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

  4、水源保护区应设置明显标志及警告事项,严禁在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害水源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五、电工安全作业制度

  1、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电工作业安全规程》,坚持安全、及时、积极、谨慎的原则。

  2、电工作业现场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设置明显标志,明确表示工作地点和工作范围,提醒和警告相关人员注意事项。

  3、电工作业时,现场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负责现场监护,对于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有权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责令停止操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4、电工作业完成后,全部人员撤离现场,由监护人或负责人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工作,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正常后方可离开。

  5、出现电气设备故障或事故时,电工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果断措施,杜绝状态蔓延,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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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

  1、各班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右行礼让,不得拥挤起哄,不得相互推拉。

  2、教育学生在课间休息时,不得喧哗、打闹。

  3、每天检查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及时向有关处室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及其它学科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并及时维修教学设施,保证教学设备的完好及安全。

  5、放学时,各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位,认真组织、监督学生上下楼梯。

  二、课堂安全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每一堂课的教学,做到上课前先清点、记载学生人数,课后向班主任反馈;发现其它问题先及时做好处理工作,然后再向有关部门反应。

  3、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4、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5、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维持好课堂教学秩序,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对学生生病、意外伤害等,先要做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严格执行学校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7、体育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体育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做好检查,消除各种隐患。

  (2)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不安全的,能排除的则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立即停止使用该设施。

  (3)上体育课时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随身带有钥匙、小刀等硬物。

  (4)教师要在课前课后做好学生整队、清点学生人数工作。

  (5)教学内容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课堂上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时,均整齐队列、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

  (7)要做好动作示范及学生练习的组织、保护工作,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严防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8)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教育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规定的范围。

  (9)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10)体质弱、生病、身体特殊、女生特殊期的`学生可向教师申请不参加体育活动,但体育教师要做好登记。

  (11)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老师要负责任。

  (12)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8、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课的各个环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1)实验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实习的准备工作,加强对实验实习设备的检查,对所用药品、器材、设备等要于课前进行检查、预做,确保无安全隐患。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要仔细检查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实习课的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课前认真组织学生预习实验内容,让学生对实验内容及步骤熟记于心,并教会学生必要的实验安全知识及处理安全事故的知识;上课时先讲实验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上课过程中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习室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课前预习,课上认真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4)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9、教师组织举行的各种课外教学活动,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0、其它需上室外课的科目,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全校师生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教学管理将对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月考核,如因自身疏忽或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有关责任人将负完全责任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7

  1、施工过程中严禁交错作业,工人进入现场必需戴好平安帽。

  2、平安护栏没有作好前不准举行钢筋绑扎。

  3、施工中,预留洞口必需封闭,工人施工时注重洞口是否封闭好,不准在预留洞口处停歇。

  4、现场施工中不准从高处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需系好平安带,没有平安防护栏严禁举行高空钢筋绑扎。

  5、雨天施工时应注重防滑,穿防滑鞋并有防滑措施。

  6、现场施工时,不准大吵大闹;夜间施工时,有噪音的'机械必需停止作业施工。

  7、动用电焊时,必需先到项目专职平安员开动火证,现场响应人员举行看火和施焊,持证上岗;电渣压力焊接机具设备的外壳应接零或接地,焊接过程中要防止焊剂或焊包铁水外溢伤人,施焊中,注重平安,实行有效的绝缘和防护措施,露天放置的焊机应有防雨遮盖。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无引起火灾危急方可离开。

  8、钢筋吊装时,严禁在塔吊下站人;吊点位置正确,吊钩牢固;超过五级风时,严禁吊装;吊装过程中,遵从轻起轻放的原则,信号工必需严格遵守塔吊使用规程。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措施,树立全员的防火意识。

  二、校园内部的防火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校保卫科负责监督实施。

  三、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2、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四、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

  1、保卫科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所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派专人把手)并通知有关部门定时解决.

  2、管理好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急使用。

  五、校内师生应自觉接受防火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

  2、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

  3、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顾,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

  4、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5、不得在学生宿舍区内点燃明火,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乱堆乱放,严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

  6、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7、楼梯、楼道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

  8、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9、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10、发现火情应以各种形式通知全校师生,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领导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及功能室通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体育活动责任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做到快、静、齐,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辆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

  6、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7、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贯彻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安全分管园长,负责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条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批。

  第四条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第五条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第六条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第七条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第十条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依据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3、内容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

  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

  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

  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米

  35kV米

  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六大类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五、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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