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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

时间:2022-03-30 08:24:3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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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精选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精选5篇)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1

  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维系着人群健康和生产力发展,深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切实履行好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目标。

  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科室岗位责任制。

  主管校长是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主管主任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领导是履行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参与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并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现场调查、提出控制策略与措施等工作,随时把握工作动态,及时整理报告工作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督察组长主要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督促检查防控方案的落实,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年级组长、班主任是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履行中心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要在传染病防治,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上给中心领导当好参谋,给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件调查、环境消毒及事态控制。在疫情发生前及过程中要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其他科室主要负责人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随时服从调遣,在应急安排的岗位上履行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岗位职责。

  三、责任追究。

  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凡责任不落实,工作懈怠,处置不力、不服从中心和科室安排者,除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外,中心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凡发现一次通信工具联系不上或不接听电话的责成限期改正,如拒不整改者追究其行政责任。

  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作一年的待岗处理。

  3、值班领导必须每天24小时在岗,严格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处理和报送信息。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1)值班领导,凡发现未在岗,扣除当日值班补助,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作待岗处理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值班领导凡未按规定进行值班记录,未及时报告疫情,未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传的,年度累计3次及3次以上作待岗半年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失误,影响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随时作好思想、装备、物资准备,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科学、规范地开展处置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发责任人年度绩效工资和奖金,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中心统一安排,不听从指挥,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带来影响的。

  (2)在疫情处置中,贪生怕死,不按操作规程,盲目蛮干,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的。

  (3)各应急小组成员之间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的。

  (4)应当报告而未及时请示报告,擅作主张,给疫情防控带来影响的。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2

  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校长必须亲自抓,出了事故首问校长。

  学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安全保卫兼职工作员一名,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学校各部门均设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一、全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1、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重大活动或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第一责任人。

  3、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值周行政、值周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4、保安、门卫安全工作:保安为第一责任人。

  5、教学楼安全工作:教学楼安全员为第一责任人。

  6、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

  7、与以上各项工作相关的活动实施、管理者为第二责任人

  以上人员要明确职责,提高安全意识。

  二、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追究

  安全工作压倒一切,安全工作利国利民利己,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关系学校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各责任人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即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来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3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单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发地。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校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疫情防控及报告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校长是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和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分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为第二责任人。

  三、校卫生所、食堂、保卫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相应领导责任。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部门具体工作者,负直接责任。

  五、按照《阜新高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指定疫情报告人应按规定时限向上级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和教育局报告疫情,并做好过程记录。

  六、若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校每位教师、职员、工人、学生都有义务及时报告。在校内发现的应首先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现的应向值班领导报告;在校外发现的应向相应机构报告。

  七、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疫情。校长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立即作出处置意见,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进行防控部署,并监督执行。同时上报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报告市政府,请求支持和支援,配合上级指导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置,以将事件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八、学校相关部门接到学校防控任务后,应立即采取相应行动,不得拖延。

  九、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或漏报。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4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

  总责任人(法人代表):xx

  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和教育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日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

  3、明确学校的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落实到人。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负责监督学校各个部门落实安全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10、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制度5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凡执行突发公共案例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3、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安全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5、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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