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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9 08:40:2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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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 前言

  为了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和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水平,以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工程生产施工、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监理细则》。

  第一总监办监理的合同段为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01、02两个合同段,其中01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2+115、000~K23+095、141,全长980、141m,包括一站两区间,即起点~王府井北站区间、王府井北站、王府井北站~王府井站区间,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六局集团;02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3+095、141~ K23+374、4,全长279、259m,北起王府井大街与东单三条交叉路口,向南下穿地铁一号线王府井站,止于东长安街与台基厂大街交叉口王~前区间暗挖盾构接收井,包括一座车站及区间暗挖段:王府井站(177m,PBA工法)、王~前暗挖区间不含盾构施工段(102、259m),施工单位为中铁隧道集团。

  二、监理依据

  1、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

  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李承国

  副组长:吴雪芬、XXXXXX

  组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2、消防组的职责及其分工:

  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对人员的抢救,对外求助的联系消防队。

  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的抢救,现场火情的控制。

  第一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物资财产,现场火情的控制及其处理。 第二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疏散人员,对外求助联系。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急的审查

  审查施工单位消防应急预案时应掌握的原则:

  1)消防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消防应急预案要有针对性,充分掌握本工程施工时存在发生火灾的可能性等;

  3)消防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4)为了便于消防应急预案有效实施预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应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4、安全物资进场验证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消防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安全物资进行核查,核查其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等。

  四、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1、防火重点部位

  A、 仓库、变压器房、设备房;

  B、 木材、氧气与乙炔瓶仓库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和堆存区域;

  C、 办公及生活区域;

  D、 在发生火灾时,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协助当地(水上)消防部门、等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2、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每周一次对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施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和安全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每周一次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控制

  按防火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木工间、仓库、氧气与乙炔瓶仓库、电工间等重点防火部位,高层脚手架上焊接等作业活动、氧气和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资的贮存、运输、标识、防护、配置的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每周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

  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作区的施工前期围挡、场地、道路、消防设施准备,按规划堆放物料,有专人负责场地清理、道路维护保洁、设置安全标志,开展安全宣传,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班后的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

  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标准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具备卫生、安全、健康、文明的有关条件,杜绝火灾等恶劣事故发生。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1、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1)要求施工现场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要求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要求施工现场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要求施工现场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部位进行自查。

  (8)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按规定对进出现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严格盘问检查。

  2、现场安全检查的类型及要求

  (1)安全检查的类型主要包括:

  A、定期安全检查

  a、每星期四由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成员由总监办安全工程师、驻地监理和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组成。针对发现问题、隐患向承包单位发整改通知,并抄送驻地监理,驻地监理督促整改;

  b、驻地负责人定期组织驻地监理和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作好监理安全检查记录,并将检查、复查情况报总监办。

  B、经常性安全检查

  a、总监办总监和安全工程师不定期到驻地办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通知驻地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b、驻地安全监理员对所负责标段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c、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直接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查。

  C、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总监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组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或责成施工单位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如:夏季防火;法定“五一”、“十一”“春节”重大节假日前等检查。

  D、专项安全检查

  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结合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施工部位、不同施工工艺和工程的重点、难点,组织施工单位或责成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驻地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E、综合性安全检查

  总监办组织对两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通知驻地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总监办备查。

  F、配合本公司以及其他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A、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B、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C、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6)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1)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2)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培训与演练

  1、 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在施工现场的重要意义。

  2、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3、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4、 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为加强公司本部及项目监理部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制度,认真负责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议程,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奖。

  3、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动员和发动员工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室领导职责

  1、依照上级和公司领导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认真做本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对本部室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部室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3、负责对本部室经常性的“三查”(查电线电源有无损坏、查可燃物是否清除、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工作,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三)总工办、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职责

  1、依照上级要求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项目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对本项目部职工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提高职工做好项目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3、加强与项目部驻地消防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项目部和监理工作场所消防安全。

  (四)员工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器材),预防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

  2、自觉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或商品性质存在的火灾隐患、懂得怎样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隐患)、“三能”(能自觉准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办公、工作、生活场所的“三查”、“三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二、宣传教育规定

  (一)在公司行政办公会上,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布置和落实,要逐级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三)各项目监理部要根据所监项目情况,做好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使监理部员工做至“三懂”、“三会”、“三能”。

  (四)对新录用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办公场所、作业区及生活区的照明、电器设备的线路、开关、插座等严禁私自安装,需要改变或新增的,需报综合办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由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保险丝不得随意变大,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二)严禁使用电炉或电热棒。经批准使用电水壶、电炒锅的,应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三)办公场所、工作现场和生活区需要明火作业的,经批准后,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制定防护措施,做到火灭人离。

  (四)禁止在车库和易引起火情的地方吸烟,严禁乱扔烟头。

  (五)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化学易燃物品,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各项目监理部使用的液化气应到有质量保证的供应点购买、换充气。炊事员应按规定操作,不是撤离职守。

  (七)因违章所发生的事故,视情况轻重、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关问部门处理。

  四、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一)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动用和借用。

  (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破损、失效的要及时修复、更换,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三)灭火器要定点存放,定点管理,定期保养。

  五、查改管理规定

  (一)各部室和项目监理部日常防火安全检查由部室和项目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报公司。

  (二)节假日、冬夏期间和重要时期,公司协统一组织对公司本部、名项目监理部进行防火大检查,发现火患隐情的,及是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查部门应在期限内迅速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措施反馈公司。对整改有困难的火险隐患应在采取应急措施前提下,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对反馈的整改情况,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将会组织“回头看”。

  六、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

  (一)任何场所万一发生火灾,现场人员要一面组织扑救,一面报警,并速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二)火灾发生地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要全力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抢救伤员、国家财产,积极协助查清火因和责任人。

  (三)凡是发生了燃烧现象的火灾都要上报公司领导和综合办。如有瞒报、虚报或故意迟报的,要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火灾发生部门或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四)火灾发生后,要坚持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直接责任有和相关责任人。

  七、灭火作战预案

  (一)机关发生火灾的,由公司领导和综合办等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临时现场指挥机构,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项目监理部所监项目发生火灾的,由项目负责人指挥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

  (二)发现火灾的第一目击者,在大声呼喊的同时,迅速拿起灭火器进行扑救,在场的其他人员迅速打119报警。

  (三)发生火灾时,电工或其他人员迅速切断总开关电源,并派专人留守看护。

  (四)发生火灾场所的大门要有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派人配合消防部门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五)火灾施救结束,进入查火因阶段时,要指定专人警戒火灾现场,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

  (六)其他事项按“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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