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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范制度

时间:2022-07-12 16:00:17 制度 我要投稿

报销规范制度(通用1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销规范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报销规范制度(通用13篇)

  报销规范制度 篇1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

  报销规范制度 篇2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乐成镇实验中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加班费、补贴、临时工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领款单据(或工资表),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没签字。加班费、补贴、考核工资、酬金等统一由办公室审核后,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室报销;临时工工资每月统一由所使用部门考核造册经审核报校长签批后到财务室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段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0元者,必须提前1天告知财务室,否则由本人到银行凭财务室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4.报销时间规定:这为每周三五报销。请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觉遵守。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如属固定资产的安排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办理各项手续,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三)领取支票注意事项

  1.支票不要折叠,密码、日期、金额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办理支票转帐手续。

  3.支票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转帐支票期限为10天)。

  4.作废或过期支票一律由本单位经办人员换取,校外人员不予办理。

  5.遗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以免造成损失。

  6.办理外地与本地汇款,经办人提供的帐号、开户行,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局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总务主任签字,并报校长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一周内到财务室结帐。

  3.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十天内办理报销帐款手续;采用汇票或汇款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三十天内输报销帐款手续。

  4.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财务室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结算。结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还须经校委会审核。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室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标、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物资采购申请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国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并经校长审批。

  3.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必票要整齐地粘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太要求

  1.基本工资、补助工资的调整与变动由办公室根据国家规定核定,并办理好相关调整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单,通知财务室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2.校内津贴按学校津贴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具体标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并报校长审批,财务室按审批后的.考核表造册发放。

  3.外聘教师讲座费,需经校长室同意,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填制领款单据,交校长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4.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核定,变动时需由办公室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单,通知财务室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5.学生奖、助学金由教务处、政教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财务室监督执行。社会捐助特困生专项助学金,由教务处、政教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具体评定,造册并报校长室审批后,报财务室发放。

  6.职工探亲费:外市籍教师及招聘教师利用休假期间回家探亲的(包括已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学期包干补助300元探亲费,其他费用包括路费、住宿费等不再单独报销,探亲费单据由办公室负责核定,并造表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7.独生子女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元,直至小孩14周岁。由学校财务室于每年年底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8.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财务室监督执行。其他福利费由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9.临时人员工资由各使用部门在每月下旬负责考核并造册,报校长室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10.校内津贴、课时津贴等各种劳务费用报销表,需经办公室审核、校长室批准,财务室负责发放,并由领款人签字,本人不在时可由他人代签,但一人不得同时替多人代签。

  11.在职工资、离退工资一律以银行储蓄卡形式发放至本人手中,所有相关人员有义务配合学校依据银行规定办理开卡、开折太挂失补办手续。若发生工资本遗失时,必须在每月20日前将补办的工资卡号告知财务室及时变更,以防发生差错(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工资卡统一在市农业银行办理,其他银行无效)。

  1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财务室报销(办公用品的购买统一归口学校总务处负责,所有手续统一由总务处负责办理)。

  13.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小额教学用品或专用材料,由总务处负责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室审批,统一由总务处安排购买。如有必要,由总务处联系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到财务科报销。

  14.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学校计划,一律由总务处办理好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手续,凭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单经校长签批后到学校财务室先办理暂付款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政府采购单(或政府采购特例)和固定资产入库单,经校长签批后至财务室办理结算手续。

  15.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室安排批准,凭开会文件及校长室批准通知由教务处调度课务,填制出差通知单。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动作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县市20元,外市一般地区30元,特定地区50元,已享受承包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城关内交通费15元,乐清市内城关以外6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时使用自备车的,也按以上标准发放。

  (5)出差住宿费标准:乐清市内乐成镇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区80元,特定地区100元;

  (6)“差旅报销单”先经财务人员技术审核,再由校长审批,最后到财务室报销。

  16.教师学习、进修、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1)经学校批准参加非学历学习、进修、培训的:

  ①、住宿费、往返费按相关规定凭据限额报销,报名费、考试费、书本费、学费、培训费等开支凭据全额报销;

  ②、伙食补助费每天补助20元。本地学员原则应回家食宿,不发伙食费补助。

  (2)教师参加本科段学历学习的费用学校不再给予报销。

  17.业务招待费:学校的接待任务统一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上级单位、同等级别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员的接待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特殊情况需到宾馆饭店接待的需报校长室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须由办公室填制《乐成实验中学来客接待审批单》方可到财务科报销,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财务室不得支付接待费用。

  18.校内零星维修归口总务处负责,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费,都必须由总务处开具派工单。零工在结算时,总务处按实际支出额填写《工资表》发放。

  19.基建工程支出:学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须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走出工程预算的80%,基建工程项目完后须报相关审计处审计后方办理报销手续。

  21.当年各类票据的报销截止日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超过期限的票据,财务室可不予办理,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2.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报销规范制度 篇3

  一、票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要设立票证兼管员,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出纳不得兼任票据员(可由办公室人员兼任)。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职责。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上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资料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职责。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景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工商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8、票据一年清缴一次,收费票据的存根期为五年,存根保存期限到期后,由票据员填制票据销毁表一式三份(分管领导、票据员、会计各存1份),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到场核实监督,方可销毁。与票据的领用、缴销有关的'凭证、帐册应保留十五年。

  9、对于银行支票的管理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财务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室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2、本院日常所有支出业务,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注明事由、会计审核,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院长签字报销。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潜江地区的业务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5、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室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室有权在其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人员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本院《员工手册》财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执行处罚。

  6、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室不予报销:

  1).无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3).资料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5).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6).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7、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本院《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报销规范制度 篇4

  一、费用报销

  第一条一切费用要在批准的费用定额范围内开支,超支部分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向财务部报销。

  第二条已经取得原始发票的只要填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签章、领导签字即可报销,已批准的费用定额内的由部门领导人签字,定额外的由企业主管领导签字。

  第三条未取得原始发票而要先付款时,能够先到财务部办理借款,经领导批准后(已经批准的费用定额内的由部门领导签字,定额外的.由总经理签字)一周之内办理报销手续,同时撤回借款单第三联。

  二、固定资产报销

  第四条必须先有批准的购置计划才能购置固定资产,需购置商品必须由总经理室办理专项控制证明单才能购买。

  第五条如果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内购置,如能事先明白价格、单位名称及账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开支票。

  第六条固定资产报销时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有资产编号,财务部才准予报销。

  三、流动资产报销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备用品、备件购置的购料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做出次月定额用款计划。

  第八条凡购入材料物品,必须填写人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填好验收单后,才予以报销。

  第九条材料物品领用时,必须填领料单一式三联,领用人、仓库、财务部各一联。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兼材料会计,每月应与财务部核对账目,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并予以更正。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购料周转,工程部也能够借支备用金,作为急需采购维修物品用,年终备用金全部交财务部。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经领导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必须数额内开支),但必须在三天内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三条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按合同要求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付款。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报销必须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

  第十五条年终物资部应盘点一次,列出材料清单与财务部核对,并做出盈亏表。

  四、费用报销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查、主管领导核准。

  第十七条企业支付的大厦物业费,水电、空调费,制服洗涤费,邮电通信费和劳动保险费等应付出的款项,由财务部经理审批并掌握分期付款数额。

  第十八条企业各项福利费开支,如活动费、制服费等,由企业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医疗费按企业规定每月定额发给。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由企业工会主席在规定的范围内签批。

  第二十一条其余未明确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销规范制度 篇5

  为建立合理的费用管理机制,既有效控制费用开支,又能搞活经营,提高投入产出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费用分类

  业务费用分为日常业务费用和专项业务费用两类。

  日常业务费用是指用于日常性开支的业务费用,包括日常关系维护、日常应酬招待、节日打点、日常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的业务费开支。

  专项业务费用是指用于解决专项问题的业务费用,包括获取新资源、优化改善资源、取得专项收入、化解重大损失、减少专项开支等特定资料方面的业务费开支。

  二、日常业务费用管理

  日常业务费用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实行预算额度管理。

  1、上级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中的业务费用指标为年度业务费用预算额度,年度预算额度应根据开支需要分解到各月,日常业务费用应按照月度累计预算额度控制开支,一律不得超支,超出预算额度的,财务一律不得付款。

  2、预算额度以内的日常业务费用由企业经营职责人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到达使用效果。

  3、年度管理费用预算中,除工资、社保及各种摊提费用以外的可控费用有节俭的,报请上级批准后,可用于日常业务费用开支。

  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按下列权限审批:

  (1)企业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2)事业部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集团公司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3)集团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4、日常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预算口径经过管理报表进行统计考核。

  三、专项业务费用管理

  专项业务费用不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一笔一批”的`办法管理。

  1、专项业务费的申请

  企业需要开支专项业务费用时,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申请表”,写明申请额度、具体用途、预期目标和效果以及项目职责人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上级审批。

  2、专项业务费的审批

  专项业务费必须遵循“费用就是成本”的理念,本着“投入产出”的原则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企业申请专项业务费用时,不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需要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初审,集团公司复审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2)事业部本部和集团本部申请专项业务费用的,一律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3、专项业务费的使用

  (1)专项业务费用指标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业务费用指标因事项未办或中途停办而未使用的,指标自动作废。

  (3)专项业务费用指标使用后有剩余的,指标自动作废。

  4、专项业务费用的核算

  (1)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审批口径经过管理报表对费用开支情景和取得的效果进行专项统计。

  (2)专项问题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核销表”,写明申请额度、实际开支额、预期目标和效果、实际到达的目标和效果以及产生差距的原因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费用审批部门核销备案。

  5、专项业务费用的跟踪

  上级单位批复专项业务费用后,应对专项业务费用的使用和所办事项的进展情景进行跟踪检查,督导进程。

  6、专项业务费用的考核

  专项业务费用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考核:

  (1)凡是当年已经取得经济效益的,将抵消开支后的净效益并入到当年利润指标完成数中,按照当年的绩效考核政策进行考核。

  (2)凡是当年没有取得经济效益的,例如获取到新的资源但当年未投入运营等,将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单列,不影响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

  (3)集团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专项业务费用开支结果进行审计评价,经审计评价确认贡献比较大的,可视贡献大小另行给与奖励。

  报销规范制度 篇6

  一、办公费

  办公费主要是指维持日常办公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办公用品方面的支出。

  (1)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员填写物资申购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批后交财务部审批。

  (2)经办人将审批后的物资申购单交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

  (3)行政部购买人凭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并附购买办公用品清单后报销。

  二、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为因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下同)、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零星杂支等费用。

  (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借款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2)员工出差回到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光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3)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①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光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②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一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及省城市;

  二类区:除一类区以外的地区。

  ③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董事长实报实销

  总经理...

  部门经理...

  一般职员...

  ④出差补助:指公司员工到深圳以外地区出差,每一天给予50元补贴。

  ⑤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一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经济仓,但需报董事长批准、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如特殊情景需乘坐飞机、软卧、硬卧需报董事长批准。

  ⑥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其余员工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景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

  (4)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①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景,超标部分由财务部核实后报董事长审批方可报销),节俭归已。

  ②业务招待费用由部门领导核定,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③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④员工出差回到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光报销的,财务部门则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⑤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贴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三、交通费

  (1)原则上公司员工外出办事,自行乘坐公交车,特殊原因需用公司派车的,需填写“出车申请单”,按申请单上的审批程序审批,由行政人事部派车。当日的交通费不予报销。

  (2)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景,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四、业务招待费

  因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用于各种业务招待、业务交往所支付的费用。

  (1)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用,公司总经理以下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发生业务招待费。部门经理受领导批示需请客的,必须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见附表2)。请客发生的餐费应严格控制在限额内,无特殊情景超额的,超额部分个人负担。

  (2)事先未填写审批表的餐费一律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景必须电话申请)。

  (3)公司员工(含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礼品费用,如有特殊情景,事先向部门领导请示。

  五、费用单据

  (1)所有费用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且须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不允许出现收据或白条。特殊情景需事前请示或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能够特殊处理。

  (2)凡是购买物资或物品的发票或清单上要有明确的数量、单价,否则不予报销。

  (3)发票上的要素要完整。

  (4)对于丢失发票的规定,由丢失人写出详细情景(丢失发票、收据的原则上应向发票、收据开出单位取得书面证明),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按此程序报销。丢失住宿费发票的,无论住宿费多少,只能按无住宿发票参照第二条差旅费⑷-③执行。

  六、其它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务费、员工户外拓展费等由财务部在利润中按5%计提福利基金列支。

  发生以上费用前由经办人先填写“赞助费申请表”(见附表3)“或“福利费用申请表”(见附表4),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本制度从深圳市利景高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发布之日起执行。

  报销规范制度 篇7

  为了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搞好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 资金管理

  (一)、财务预算与管理

  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收入与支出根据各单位收费、经营等实际情景编制预算收支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景,编制预算方案。

  (二)、现金、存款管理

  1、乡财政所设立资金结算统管账户,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核算会计管理。各单位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须及时存入资金结算账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

  2、任何单位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留用各项收入。

  3、乡属各单位不准在乡信用社私设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各单位大额支出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支付后再报账列支。

  5、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办理预支资金超过1000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各单位由报账员能够申请留有2000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7、核算会计必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各单位的收入、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坐支”现金。

  2、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3、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经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才能列支各项费用。

  4、严格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各单位的支出票据,由核算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后,由报账员填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据报销办法。支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预支,四费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各单位的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15天内必须报清票据,不得拖延,造成账务处理不及时。

  7、核算会计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办事,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准确核算登记帐务,每月30日前记清当月账务,并及时、准确填报个单位会计报表。

  8、核算会计总出纳和报账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做好各类款项的结算,做到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并定期和银行核对账务,做到账账相符,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二、财产管理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财产登记簿,所有财产都必须登记入账并指定专人保管。

  2、定期盘点账务是否相符,需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报请乡领导办公会议团体研究并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审批。

  3、对出租或承包的固定资产要签订合同,对丢失损坏团体财产者,保管员要按账面财产原值予以赔偿。

  4、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的移交手续。

  5、新购财产、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先向采购办申报审批,然后根据采购办的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三、财务监督与审计

  1、乡财政所负责落实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制度。

  2、乡财政所每年必须对各单位的账务审计一次。

  3、乡财政所负责统一管理票据的领发、缴销和保管,并对有收费的`单位依据票据管理规定严格审核领销票,各单位对领取的票据必须按票据管理法规,妥善管理,不得转借、转让、买卖、代开、销毁、涂改收费票据。

  4、乡属各单位干部离任时,凡涉及到有关财务的人员,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结清财务手续,并健全移交档案后,写出书面审计报告。

  四、处罚办法

  1、会计账务的处理必须坚持日清月结,每月25日前各单位必须结清当月账务,否则按《会计法》从严追究其职责人的职责。

  2、对坐支现金、侵占、挪用公款或专项资金、公款私存、白条抵库、留用各项收入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职责。

  3、对未经领导同意的借款,除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外,还按银行同期最高利息计收利息,并及时追回借出款项。

  4、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如发现有不按审批程序擅自开支的,谁批准,谁负责,冰锥、并追究其职责人的职责。

  5、对发现有不按规定使用票据者,依据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对造成公共财物损坏、丢失、被盗的,追究财务保管和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并由财务保管员按照账面原值予以赔偿。

  报销规范制度 篇8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长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报销规范制度 篇9

  为认真执行上级的财务报销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特制定以下报销制度:

  一、各科室的包干经费支出贯彻“一支笔”审批原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销,借款或一次报销达5000元以上者,须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金额清楚,大小写相符,并注明用途,经办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报。

  四、报销、借款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后,出纳员方可付款。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单。

  五、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否则要追究会计及出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开借款凭据,注明用途,差旅费借款后在回校后一周内必须报帐,购物的应在借款后30日内报帐,否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七、科室领导应严格控制支出计划,各项目金额应在计划内使用,对各项物资、办公用品、各种纪念品、奖品的购买,由总务仓库办理入库后才能报销。

  八、凡学校职工出差,不报出租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票所开天数在限额内报销,无填制住宿天数的按一天计算,超出部分自理,各种标准参照豫财行[1996]第2号文件。

  九、各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收入及时上缴财务,支出凭据报销,不得坐支现金。

  十、招待费必须经办公室办理,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报销规范制度 篇10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严禁涂改。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盗或遗失,后果自负。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由联校按计划统一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会计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由领酬人、经手人、校领导签章。

  6、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清平联校财务管理制度》中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于一次业务、一张票面金额超过200元的用款,事先必须向联校校长申请。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财务处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7、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教学、教辅、后勤部门的经费支出,须经校长审批;对计划外支出,除履行审批手续外,还须事先向校长室申报同意并备案。

  8、各部门科室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9、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招待,中心校校长向联校请示同意后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10、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10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有关财务人员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11、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原则上不予报销:

  (1)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12、外出业务培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0元;公务出差每趟10元(车票);三人以上出差由联校派车。

  13、各中心校每月所发生的业务,要在每月的20号-21号到联校报账,过期不再办理。

  报销规范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现金支出

  1、 学校的所有支出必须经过严格审核,手续完备,遵守 财经纪律;

  2、 原则上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支票,有特殊情况领导审核批准后可支付现金;

  二、 报销

  1、 现金报销必须有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和要求的发票,发票要按财务要求整齐有序附贴在报销单后面;

  2、 现金报销单大小写金额相符,人民币大写金额第一个字要顶头,不能留有空格,同时注明所附单据张数,所附单据合计金额必须与报销金额一致,对于部分报销单据,报销人要在单据显著位置写明实际报销数;

  3、 现金报销经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4、 报销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现金报销单,包括报销事由,报销单据张数,大小写金额,财务部门审核报销是否真实,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无单证错误。

  5、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附注:网购发票(除网购火车票)不能报销;尽量不使用手工发票。

  教师培训报销注意事项

  1、 要开培训费票,不能开会议费票;

  2、 用公务卡消费,用pos小票及发票报销;

  3、 汽车加油费及打的费不能报销;

  4、 要按文件规定的起止时间购买车票。

  报销规范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学生会发票管理和开支核算准确,做到账目公开、统一、准确、透明,为了做到真正用好每一分钱,和实现节约宗旨,现制定学生会报销制度。

  一、报销时间:每个月最后一周(具体时间由生活部通知)

  二、报销形式:凭发票报销(特殊情况除外),每月报销一次

  三、报销内容:所用开支用于分团委工作,学生会工作等日常工作正常开支所需花费。

  四、报销标准(条件):用于公事、且每张发票上应明确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及详细用途。凡注明不清楚或破损的`不予报销

  五、具体内容:

  1、分团委学生会发票报销由各部部长统一收取,将近期发票交由生活部。经生活部检查,核对发票准确无误,符合报销标准,方可报销。

  2、各部开展活动前,应做出活动预算,并交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审阅。并提供备份交给生活部存档。预算应尽量做到节约节省,提高物品的使用率,真正做到用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件事。

  3、每月开支由生活部制成表格,一式三份,分别交于主管老师,留档及内容公开。

  4、对活动所购买物品,一次性未消耗完或可长期使用的物品,应经分团委出示“归档证明”,方可予以报销。

  5、交票人有解释义务,生活部有询问责任。也就是所交票据由生活部审核。对其中不明白的地方,有权询问交票人,并要求其做出解释。不解释或解释不清楚者,不予报销。

  报销规范制度 篇13

  为了加强所机关的财务管理,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局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支出的审批原则

  各项经费支出,必须依照有关的财经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一支笔审批,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先批后支的原则,对超出预算定额的费用支出,不予审批。

  二、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

  1、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包括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500元以下的,由需购买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2、大额会议费支出,根据财政预算定额标准由财务人员核定会议费支出标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各类专项经费的支出,有关部门需列出详细支出科目,经分管所长同意后,由所长批准,由财务人员执行。

  4、差旅费的支出和一般性的支出,根据出差单和出差发票,由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所长批准;确因工作需要超标准的,事前需经所长同意。

  5、定额内的`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因工作需要,确需开支的,经所长批准后,由财务人员执行。定额内机动车燃料费、修理费、司机出车补助的支出、房租费、水电费、食堂伙食补助费和修缮费的支出,需由经办人提出,经所长审批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6、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由所需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长或所长办公会通过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7、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学费、奖学金及其它有关支出,经所长或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三,财务报销有关规定

  1,取得的发票、票据及其他原始单据须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票据填写规范准确,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部门领导、所长签字后,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销。

  2,所内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和发放,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审核后统一采购、领用。对所内办公用发生的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食堂补助等由办公室集中支付。

  3,机动车消耗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管理。车辆保险费、检车费等由财务部门统一支付;汽油款和过路费据实予以报销;车辆维修需由司机提出申请,注明维修项目,经办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修理,支付维修费用;购买车用饰品,需经领导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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