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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时间:2022-08-10 12:39:51 制度 我要投稿

奖惩制度范本(通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奖惩制度范本(通用15篇)

  奖惩制度 篇1

  第一条: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惩罚都必须注重教育效果,公正合理,使人信服又得到学生群体的支持。

  第二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为学校、社会、国家做好事或有一定贡献的学生,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成绩突出者可报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可分为口头表扬,发奖状或奖品等。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评选各种学生奖励,以激励学生进步。学校鼓励学生自拟奖励名称,自主申报奖励。

  第三条:凡学生受到校级(包括校级)以上部门奖励,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将有关事迹及奖励材料存入档案。

  第四条:对违反纪律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疏导,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一般不轻易处分,对极少确实有严重错误或者经常违反“学生守则”、违法乱纪,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条:对学生给予处分前,要召开由校长,教导主行,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家长,学生本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处分等级及家校配合的教育方法。

  第六条:对学生给予处分或撤销处分需经以上联席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了错误,进步显著,可撤销处分。

  第八条:凡给予学生记大过以上,其处分决定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学生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并在学校公布。撤销处分应注明何时撤消处分,并记入档案。

  奖惩制度 篇2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奖惩制度 篇3

  奖励:

  1、 以两日为单位,如果同学们在两日内表现良好,则可享受每周一、三、五下午的观看动画的.机会。表现差者则需马上回家,不得观看动画。

  2、 以一周为单位,由各小组长负责监督,每日评出背诵小能手、最佳作业奖,每日评选出5名同学,由教师进行盖章证明,如一周后集得6个章可发表扬信一封。

  3、 以一周为单位,由实习老师负责监督,每日评出当日表现优秀及进步的同学,每日评选出5名同学,由教师进行盖章证明,如一周后集得6个章可发表扬信一封。

  4、 以一个月为单位,如有学生集满4封感谢信,则可获得有实习老师准备的神秘大奖一份。

  惩罚:

  1、 以两日为单位,如果同学们在两日内表现极差,则不可享受每周一、三、五下午的观看动画的机会。放学需马上回家,不得观看动画。

  2、 以一日为单位,如在当天表现极差,则罚搞卫生一天。连续三天表现极差,则罚搞卫生1周。连续一周表现极差,则下周同学们都不得与其说话,否则将接受惩罚。

  奖惩制度 篇4

  一、奖惩制度

  (一)考核做到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

  (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赏分明。

  二、考核奖惩内容

  (一)考核

  1、德: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尊师爱幼、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进修情况。

  3、能: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各项能力和业务水平。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及教学创新能力等。

  4、绩:各工作岗位所取得的成绩。它包括教师个人或集体获奖、指导幼儿参赛获奖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二)奖励

  1、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2、完善幼儿园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承担份外工作。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教工作成绩显著,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5、乐意承担各级公开教学或观摩活动,效果良好。

  6、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并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7、获得班、组、室和单项奖的文明集体和个人。

  8、无事故发生(安全奖);全勤、无迟到早退(全勤奖)。

  (三)惩罚

  1、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例,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人的年内考核为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核金额及年终奖金的50%,并视后果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如情节严重,影响本园形象者可被解聘。

  2、责任事故:由于事故造成幼儿伤害,其医疗费、营养费及一切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与年终奖金的10%,并视后果轻重给与行政处分。意外事故: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幼儿园医疗费如在200元以下,有责任人自负;如超过200元,幼儿园则给予一定补偿,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

  1、日常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月、学期、学年)相结合。

  2、条线负责人考核与园长认定相结合的分级考核。

  3、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

  4、自评、组评、条线评及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

  (二)奖惩

  1、奖励以考核为依据,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惩。

  2、奖惩的金额根据幼儿园的经费情况,实事求是加以调整。

  奖惩制度 篇5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坚持德育为首,建设优良校风,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学金等。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

  3、学习标兵:学习态度好、方法好、习惯好且期末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学习标兵”,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4、进步生:凡思想品质、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可推选为“进步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5、儒雅之星:行为习惯良好,礼仪规范,举止文明,可推选为“儒雅之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6、特长生:在音乐、美术、体育、写作、科技发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品行较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推选为“特长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7、军训优秀学员:军训期间,按照部队和学校的统一要求,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训练任务,吃苦精神、团队意识、内务整理三项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可评选为“军训优秀学员”,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8、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团委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具体条件参照团委有关评优要求,由团委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品。

  9、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运动竞技、书法、美术、声乐等艺术比赛,获奖者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凡为学校赢得其他荣誉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学校视情况予以特殊表彰。

  二、处罚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在全校通报,处分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A等。受处分三个月后,确已悔改的,被处分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政教处经考核确认该生确已悔改后,可在全校宣布撤销处分,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不受影响。

  三、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

  (1)多次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影响校容和环境卫生者;

  (2)乱写乱画乱刻,损坏公物者;

  (3)传(抄)阅淫秽书画者;

  (4)经常违反课堂纪律者;

  (5)考试作弊者;

  (6)辱骂同学、老师,不尊敬长辈者;

  (7)旷课累计达三节以上,10节以下者;

  (8)为他人从事严重违纪事件提供场所、工具或知情不报者;

  (9)在楼道打跳、喧哗造成不良后果或消极影响者;

  (10)其他适合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的行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l)旷课10节以上者;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者;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者;

  (5)多次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者;

  (6)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者;

  (7)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和校园秩序者;

  (8)参与赌博,屡教不改者;

  (9)谈情说爱、影响极坏者;

  (10)其它严重危害师生安全或校园秩序的行为者。

  3、凡触犯刑法的学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条例从20xx年3月起执行

  奖惩制度 篇6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奖惩制度 篇7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奖惩制度 篇8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奖惩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机制上加大反违章力度,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司《关于印发淮南供电公司电力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电安工作[20xx]228号)通知精神,结合输电运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制度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的行为。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应严肃查处。查处违章,应坚持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依照“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同时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以《淮南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淮供人资[2008]234号)和《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为准则,重点在于对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对各类违章现象进行考核记分,经济责任处罚按《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输电运检所属各班组。凡从事与输电运行、检修、带电作业、车辆驾驶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突出贡献、违章行为均属本规定奖励、考核范围。

  第五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每年根据各班组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情况,依据《输电运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责任书考核办法》(试行)给予考核,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者,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为了激发班组和个人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班组及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的管理工作,保障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各班组在各项工作和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做出一定工作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在日常工作及各类比赛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发现重大缺陷的人员:员工发现重大缺陷,经研究符合奖励条件的,在《输电运检情况通报》中通报表扬并奖励50~10元,特别重大的缺陷报公司给予奖励。但对因班组或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没有及时发现处理等原因的缺陷不在奖励范围。

  2、代表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在公司组织的各类竞赛中(指运行或检修技术竞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获得前三名者(含团体),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可视上级奖励情况再给予适当的奖励。

  3、通讯报道(稿件)质量较高,在公司网页、上级刊物报纸上发表的,依据标准发放稿费。

  第八条其他不符合以上条款但成绩突出者,经运维检修部

  第三章事故处罚及违章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条发生下列事故者,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发生致残性重伤、主设备严重损坏、大面积停电(未构成重大事故)者;

  2、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者[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3、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者;

  4、发生触电死亡未遂事故者;

  5、发生其他人员责任事故者。

  第十一条

  反违章工作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班组应认真排查各生产、管理环节中的违章行为,从管理、作业人员、装置等方面深层次分析违章致因,制订相应的对策措施,减少违章的发生。

  第十二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制度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的行为。记分标准按本办法执行。电运检)研究决定后,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凡发现工作现场有违章现象,除对违章者按规定标准记分、扣款以外,还应结合《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对违章者所在班组进行经济考核。

  第十四条对违章行为实行“违章记分”制度,记分采用10分制,以一个年度为累计单位,次年结零。当年度有违章记分记录者,作为岗位考核、调整的一项考核内容。当违章记分累计至一定值后,根据违章程度对违章者按照上级规定采取试岗、离岗培训和内部待岗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管理人员及运行、检修班组长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时,若发现生产现场职工有严重违章现象未能及时制止者,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必须双倍记分并在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安全例会中说清楚。

  第十六条为增强反违章的氛围,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各班组的违章记分及处罚情况,在当月《输电运检情况通报》中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班组应做好自查自纠,生产现场安全互保。对由班组成员及时发现并纠正且未造成后果的违章行为,可以自行处理,但应上报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

  第十八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从而避免了人身伤亡和人员责任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四章试岗、离岗、内部待岗标准

  第十九条违章记分:对违章行为累计记分且未达“试岗”及以上的违章人员,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进行批评、通报和扣除奖金。对已违章记分者,再次发生同类情况的重复性违章,应加倍记分。

  第二十条试岗:违章记分累计达6分,试岗3个月。试岗期间仍在原岗位工作,但奖金按50%发放。到规定期限,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奖金恢复到100%发放,记分结零。在试岗期间,如再次发生违章的,给予“离岗培训”处罚。

  第二十一条离岗培训:违章记分累计达8分,离岗培训3个月。离岗期间暂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回原岗位“试岗”。试岗期不少于3个月,到期再经考核合格恢复原岗位工作,记分结零。离岗培训期间,扣除全部奖金。在试岗期间,如再次发生违章的,将直接给予“内部待岗”处罚;

  第二十二条

  内部待岗:违章记分累计达10分及以上,或违章次数多、违章程度严重和性质恶劣者,内部待岗1年。期满后可根据本班组的岗位空缺情况,竞聘上岗。待岗期间只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淮南市政府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若违章者在本岗位累计有2次处罚(如试岗和离岗培训)之后,再发生违章行为的,则提高一级处罚。

  第二十四条因违章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和一般误操作、触电死亡未遂事故及由于违章造成致残性重伤或设备严重损坏、大范围停电(未构成重大事故)等,分别按《淮南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试行)》、《淮南供电公司员工红线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违章者离岗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等,并到有关班组跟班学习。

  第五章违章记分标准(每个环节分别考核)

  第二十六条违章处罚记分标准

  1、现场操作前未做危险点分析或未根据危险点分析做好安全措施,记操作人、监护人、工作负责人(4分)。

  2、巡视高压设备擅自登塔或不符合安规规定的,记违章者(4分)。

  3、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未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就回报调度工作终结,记工作负责人、汇报人(4分)。

  4、不汇报上级,擅自变更作业方式,记违章者、值班负责人(4分)。

  5、无特殊原因在检修中不按作业指导书操作,或操作漏项未构成事故,记操作人、工作监护人(3分)。

  6、挂拆地线中不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安规操作,记操作人、工作监护人(3分)。

  7、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即许可工作,记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3分)。

  8、未准备好操作安全用具就进行操作、操作中未正确使用安全用具或未穿戴个人安全防护服饰的,记违章者(2分)。

  9、应发现而未及时发现、汇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缺陷的,记责任人(2分)。

  10、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及许可工作,记违章者(1分)。

  11、不按规定巡视检查设备或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记设备巡视检查责任人(1分)。

  12、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或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临时负责人,记工作负责人(4分)。

  13、作业人员误登杆塔或其他电气设备、误入带电间隔、误动设备未造成后果者,记(4分):

  14、工作负责人现场措施交底不清,记工作负责人(4分);

  15、作业人员未在工作票确认栏签名确认工作负责人所做的措施交底的,记工作负责人、作业人员(4分);

  16、现场作业前不进行预先危险分析、未按危险分析采取预控措施或现场不执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记工作负责人、执行人(4分)。

  17、工作现场打闹、嬉闹者,记违章人(4分)。

  18、现场作业擅自拆除、挪动、变更现场安全措施,记工作负责人、直接实施人(3分)。

  19、高处作业无保护移位、依座在高空平台栏杆上、在高空无栏杆的构架上直立行走,记违章人、工作监护人(3分)。

  20、工作结束后,设备未恢复到检修前的状态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3分)。

  21、作业中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未穿戴个人安全防护服饰的,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3分)。

  22、生产现场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从事危险复杂的工作应设而又未设监护人或无人监护,记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3分)。

  23、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记违章人、工作监护人(2分)。

  24、工作现场私拉乱接工作电源,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2分)。

  25、外出工作应携带的安全工器具未携带者、工作准备不充分,延误工作时间者,记工作负责人(2分)。

  26、进入生产现场(设备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女同志辫子未盘在帽内、穿裙子、高跟鞋,着背心、短裤、拖鞋的,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2分)。

  27、未经许可非单独巡视人员擅自进入设备区、高压室、集控室,记违章人(1分)。

  28、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未定期进行检查及其他违反消防器材管理规定的,记违章人(1分)。

  29、拆除孔、洞、沟盖板、栏杆、隔离层、电缆封堵不设明显警示标志,工作结束后也未及时恢复,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1分)。

  30、工作结束后,不清理工作现场,不记录检修试验结果,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1分)。

  31、擅自将公司车辆交由不具资格的人员驾驶,记驾驶员、违章人(4分);

  32、无驾驶证擅自驾驶公司车辆者,记驾驶人(4分);

  33、运行值班人员酒后接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者、车辆驾驶人员酒后驾车,记责任人(4分)。

  34、未经公司审核不具备准驾资格的人员驾驶公司车辆,记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分管领导、本车驾驶员、违章人(2分)。

  35、驾驶员在车辆高速行驶中使用手机,记驾驶员(2分);

  36、行车中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记违章人、驾驶员(1分)。

  37、发生交通违章,记驾驶员。(等同交警扣分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若有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输电运检。

  奖惩制度 篇10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养成教育落实,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教育学生从行动上做到"感恩祖国、回报社会",本班现拟定班级常规考评制度,实行奖惩制度,每人100分,奖扣结合,扣完为止。20xx年9月1日开始试行。

  一、加分方面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或者值日的,课间不追逐打闹的,不大声喧哗的,每周加2分;

  2、尊敬老师,与同学友好相处,讲文明礼貌,不打架,不说粗言烂语的`,每周加2分;

  3、劳动积极肯干,按时做好值日工作的,爱护劳动工具并能在值日之后将工具摆放好的,每周加2分;

  4、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班级、小组管理有声有色,每周加2分;每个学期班委成员加10分,科代表加7分,小组长加5分(如有身兼数职者,取最高分);

  5、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

  6、积极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耐心辅导同学的学习,每次加2分;

  7、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及各学科的背诵,得到老师表扬和鼓励的,每周加3分。单元测试优秀的,每人每次的加2分,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6分、5分,4分;

  8、在学校、文化园地发表文章,每人每次加1分;

  9、参加演出、演讲、歌唱和各级体育比赛等比赛,每个参加者加0.5分,团体赛凡参加者每人加1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获得校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3、2、1分;

  10、在班级布置、班级卫生及班级黑板报等学杂事情中做出贡献的,每人每次加1.5分。

  二、扣分方面

  1、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无故缺勤、旷课(迟到10 分钟以上)的分别扣除1分、1分、1分、2分、2分及罚扫一周,请短事假的扣除0.5分;放学不回家,乱吃零食的,扣2分;

  2、迟交、忘带、作业未做及抄作业,每人每次扣3分,作业质量完成不好,每人每次扣2分及罚扫1天,组长未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每人每次扣1分;

  3、顶撞老师导致课堂教学中止及做错事而不听纪律委员正确劝导的,每人每次扣5分及罚扫一周;

  4、单元测试及期中期末考试不及格的,每人每次扣3分;

  5、在校内穿拖鞋、背心,男生留长发,女生佩带首饰涂指甲油等,每次扣1分及罚扫一周;

  6、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除按原价赔偿外,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3分(尤其是多媒体教具、墙壁、瓷砖和玻璃等);

  7、上下楼梯推挤打闹,做操不认真及上体育课乱爬上爬下等,每人每次扣2分及罚扫一周;未戴红领巾的,每人每次扣1分;

  8、同学间发生口角甚至打架者,每人每次扣4分及罚扫一周,劝架者加4分;

  9、教室及包干区卫生没打扫或未打扫干净及打扫工具未摆放整齐的,分别每人每次扣2分、2分、1分及罚扫一周,不讲卫生,随地吐痰及乱丢瓜皮果屑的,每人每次扣1分及罚扫一周;

  10、到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玩耍的,每人每次扣50分、罚扫一个月并通知家长。

  三、附则

  每位同学都有100分,若被扣至60分以下,取消其班级评选各级先进资格,考评小组由正副班长及班主任组成,做好日常核实赏罚并做好记录。未尽事宜,将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细则》另行处理。本条例自公布之日实施,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班主任。

  奖惩制度 篇11

  课堂纪律: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2、串桌一次:扣2分;

  3、顶撞老师者:扣20分,写一份检查;

  4、课堂上,有意起哄、打口哨、频繁接嘴、吵笑同学回答问题、玩游戏机、听MP3、互传纸条、吃零食、上课睡觉者:扣5分;

  5、旷课,无故不返校者:扣20分,写一份检查;;

  学习纪律:

  1、预备铃后在教室说闲话、打闹、没有准备好学习用品者扣5分。

  2、上课不带书或学习用品的,扣5分。

  3、未按时完成作业者每次扣5分。

  4、被老师点名批评或赶出教室者扣10分。

  5、不服从班干部管理仍我行我素的,扣10分。

  宿舍纪律:

  1、在宿舍抽烟、玩打火机、点蜡烛者扣5分,

  2、在宿舍,大声喧哗,深夜唱歌打牌不按时作息者扣5分。

  3、熄灯10分钟后仍多次讲话,屡劝不止,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2分。

  4、在宿舍乱涂乱画,私拉电线,不按要求整理内务,随手乱丢垃圾,有意弄湿地面者扣5分。

  5、聚从斗欧不归宿、上网打游戏者,通知家长,劝其转学。

  6、将非本宿舍人员引入宿舍,未经同意私自动用别人物品者每次扣10分。

  环境卫生纪律:

  1、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值日的,每次每人扣5分。

  2、值日质量不高导致扣2分。

  3、值日工具乱摆、乱放、垃圾不倒者一次扣2分,罚倒垃圾一天。

  4、无故未参加值日者,扣5分。

  5、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课桌不摆放不整齐者,扣2分。

  6、私自拿粉笔,乱丢粉笔头,末及时擦净黑板者,扣2分。

  班干部纪律:

  1、对发生打架斗殴,抽烟喝酒、上网、夜不归宿、同学矛盾,偷盗欺诈等不良现象知情不报,不积极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每个班干部5分并写检讨书1份。

  2、对违纪行为不劝说,不制止的每次扣相应班干部5分。

  3、未及时完成学校,老师交代的任务每人每次扣5分。

  4、对违纪行为包瞒,不向老师提供真实情况的每次扣5分并写检讨书1份。

  说明:明知故犯,不遵守以上制度的上报政教处、叫家长。

  奖励制度

  1. 学习进步、认真、课堂积极者:奖5-10分;

  2. 主动帮助他人劳动者:全班表扬、奖1-5分;

  3. 有突出表现者:奖10分。

  4.老师重点表扬的学生:加10分。

  说明:

  1. 一个星期为期,每够120分发奖品(奖品另定);

  2. 每周在后黑板表扬一周表现好的同学,够十次发奖品。

  (每个学生100分,各班干部监督,班长记分扣分。)

  注:此班规自即日起执行,并做为期末评优的依据!

  20xx年9月4日

  奖惩制度 篇12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达到“零缺陷、零返工、零次品”的质量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德乐公司企业的追求“精益求精,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

  二、范围

  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评比办法:

  1、本质量管理办法采用评分制,每道工序基准(合格)分值为(台时x质量分值)。工序完成后由品管负责检查各尺寸情况后,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分值。

  2、加工品质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四个等级。

  (1)优等品:零件个尺寸均在所标公差范围之内,并且一次交检合格的,质量分值为2分。

  (2)合格品:非重要尺寸小范围超差,在不影响使用并用户没有提出异议的。(生产工序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自检,由品管指出要求整改,整改后达到优等品等级的只能归为合格品)。1分

  (3)不合格品:尺寸超差,但经过补救之后还能继续交付使用的产品0分。

  (4)报废品:尺寸严重超差,并且无法补救或用户退回或拒绝接收的产品扣除50分。

  3、每月、年评出质量生产优秀员工:

  (1)每月合格率为100%并且台时、得分最高者为月优秀员工。

  (2)半年度评选是以半年内得分最高,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一件以下者为半年优秀员工。

  (3)年评选是以本年度得分最高者,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二件以下者为年优秀员工。

  (4)对于报废品事故责任人,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还要按报废品价值的1%进行罚款。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对于不合格品事故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

  事故等级(是否属于低级失误)以及多次出现相同质量事故者予以相应的罚款。

  四、细则

  生产单位:

  1、工序进行前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进行本工序加工,就默认上道工序为合格品。如因漏检、错检等导致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由自己承担。检查出问题及时向品管或上一级汇报。

  2、工序进行中出现质量隐患及时停止该工序,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职责范围给予奖励相应加分。

  3、工序完成后应把工艺流程卡及时回传品管部门进行检验,由品管部门鉴定此工序的质量等级并由操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4、工序进行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本工序。第一时间向品管或上一级部门汇报,禁止私自更改工艺,私自处理。对于私自处理者扣10分

  5、对于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及工件损坏的,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6、对于设备、工具、工装出现问题而出现质量事故,操作者不担负相应责任。但是操作者发现设备、工具、工装等出现问题应马上停止工作,向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因操作失误而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8、发现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有缺陷的,经技术部确认之后增加相应分值。

  9、对质量意识淡薄,对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扣5分。

  五、质量奖惩的实施:

  1、每月、半年、年终对质量生产优秀员工奖励,由公司每年拿出相应资金成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对已优秀员工以奖金形式发放。对于罚款将进入质量奖励专项基金。

  2、基准分值评判由品管部负责,品管部负责统计各员工积分。对于因报废、不合格而产生的处罚由品管部负责调查处理。

  3、月初由品管部做出上月质量报告,在质量、技术部门审议后做出奖励或处罚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现场公布。并报财务部门纳入当月工资计算。

  4、受奖罚人员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责任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2日内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由品管部执行落实。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裁定。

  奖惩制度 篇13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00]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奖惩制度 篇14

  为了严肃厂纪厂规,确保生产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车间成员均须遵守。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牌,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进出生产车间必须立即随手关门,工作服不得穿出厂区,违者罚款10元。

  2、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或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3、各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工序或班组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30元。

  8、生产时严禁带小孩或无关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相关当事人罚款30元。

  奖惩制度 篇1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考核

  1、考核对象:

  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考核领导责任分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经理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部员。

  2、考核资料提供

  (1)安质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2)综合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检查考核的形式

  (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实施结果占40)。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者为差。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70~79分的扣款100元;评分在60~69分的扣款200元;评分在59分以下的扣款500元。注:具体扣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60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被考核者填报《考核表》报安质部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二、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注:具体罚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1)作业队发生责任从业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罚款2000元,多人轻伤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从业人员重伤事故1人罚款5000元

  (2)发生火灾爆炸,设备安全质量一般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大事故罚款2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罚款40000元

  (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10000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3000元。

  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0%。

  (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5%。

  (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

  (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铁八局相关规定执行。

  (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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