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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核制度

时间:2022-10-10 09:22:3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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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核制度(通用12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考核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会考核制度(通用12篇)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1

  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会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例会制度

  1、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两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的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例会请假必须主席团批准,学习部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给假。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二次给予警告,三次开除。

  二、工作态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处理。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能经常向领导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领导交办的任务能及时完成,无拖延现象,敬业精神较强。

  三、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学期上交一次,由学生会指导老师检查。

  四、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报质保部审批。

  2、各部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六、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七、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加分项:25分,扣分项:27分)

  (一)加分项:

  1、学习成绩优秀,获学习优秀奖或进步奖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及受校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3分。

  3、积极向质保部、学生会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5分。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成绩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于对校学生会成员或在校学生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者,每人次加2分。

  6、对于月全勤的成员,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的,贡献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项:

  1、校级会议、学生会内部会议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2、学校及学生会开展的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3、若有醉酒闹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课时间上网,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立即开除。

  4、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5分,并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受老师批评者,每人次扣3分。

  5、顶撞上级与部员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迟交者每人次扣2分。

  几点注意事项:

  1、各部门接到质保部的考核通知后,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和不认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干部资格。

  3、群众意见或举报一经查实将作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4、一个学期的考核分低于85分者,本学期末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低于70分者给予开除处理。

  5、考核制度有学生会成员共同监督,由质保部执行。考核分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2

  (一)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一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0.5分,两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1分。

  (二)遵守例会制度。

  常委例会,向秘书长请假;xx例会向主席请假;部门例会向部长请假;全体会议向秘书长、主席请假。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例会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

  (三)严格执行例会制度。

  全体例会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考核分3分并存档,两次扣考核分6分并存档,三次劝退;常委例会一次无故缺勤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二次无故缺勤例会扣考核分4分并存档,三次无故缺勤视为自动退出学生干部队伍;各部门例会,干事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扣考核分1分,办公室存档,二次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三次劝退。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内由一名以上部门负责人,干事一人以上负责值班,完成值班工作的各项任务。值班人员中途脱岗每次扣个人考核分2分并存档,无故缺席每次扣个人考核分4分,中途脱岗或无故缺席三次予以劝退处理。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经发现,扣值班人员个人考核分2分,部门考核分2分。对在办公室抽烟,打牌等现象,对相关人员予以除名处理,部门考核扣10分。值班人员和进入办公室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办公室文件和各种资料,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

  (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不抽烟、不酗酒、不聚众闹事、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

  在公共场所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两次由常委会讨论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三次予以除名处理。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处理。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并转交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主动接受监督,每发现不符合规定一次,扣个人考核分1分。

  (六)组织开展活动有计划并及时上报,活动结束有总结并及时上交。

  每周一将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交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五天之内交至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补交的`部门视为超期,超期的部门考核扣3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3分。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仍未补交的部门,视为未交,无计划、无总结的部门考核扣10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10分。

  (七)学生干部接到活动通知,要积极主动参加。

  违反者由主席或部门负责人酌情扣个人考核分1-5分,部门考核扣2分。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3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一、工作热情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二、出勤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三、工作效果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4、部门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满意或举行的活动没有气氛、流程有较大疏忽、不够公平公正为差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四、群众反映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五、行为表现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院学生会指导下的代表东方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为加强东方学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也为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实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考核制度。

  东方学院学生会设有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体育部、女生部、青年志愿者部、纪检部、文艺部、新闻网络部10个部门,每个学期将对各部门,部门干部以及部门干事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每个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各部门正副部长整理上交每个月的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的'方案、新闻稿、照片、部门会议台帐。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30分

  活动材料(计划、总结、方案等)20分

  纪检部考核15分

  工作台帐15分

  干部素质10分

  例会情况10分

  2.干部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其数量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活动参与情况占80%,学生会干部互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工作表现30分

  例会出勤2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PPT个人总结20分

  工作笔记10分

  例会考勤: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者将取消优秀干部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者将进行劝退。

  3.各部门干事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事,其数量占其所在部门干事总数的20%;各部门干事考核主要由所在部门正副部长一同进行考核,由学生会秘书处及主席团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例会出勤3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工作态度10分

  干事互评10分

  工作笔记10分

  述职报告

  (电子稿总结+2分钟演讲)20分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5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考核方法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2、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3、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4、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5、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6、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荐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15—20分)

  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荐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荐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0—8分)

  三、创造性(10分)

  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4—7分)

  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0—3分)

  四、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10分)

  1、工作主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能积极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1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团结情况(10分)

  1、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共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共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4—7分)

  3、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0—3分)

  六、纪律性

  1、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1—5分。

  3、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2—5分。

  4、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5—10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七、学习情况(10分)

  1、平均绩点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绩点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绩点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绩点2.5分以下者为零分

  5、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2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5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10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八、加分情况

  1、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5分(不累加)

  考核办法:

  1、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2、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3、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九、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6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之间,干部与干事之间的团结合作精神,协调好各部门工作,保持各部门思想的一致性,让每一位学生会成员都能及时了解学生会总体运行情况,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离开展,特制定例会制度。

  第二条:

  一、 计算机学院学生干部例会每月召开两次,时间分别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和每月第三个星期一。干事例会为各部门单独召开,有个部门部长遭际,时间在每月第一次干部例会之后一周内,具体时间由各部门部长决定。

  二、 出席干部例会的人员为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及各部正副部长。出席干事例会的'人员为部门正副部长及相应部门的全体干事。

  三、 干部例会的考勤由秘书处部长负责,干事例会的考勤由各部部长负责。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三条:

  每月第一次干部例会的议程安排:

  1. 由主席总结上一个月总体工作情况。

  2. 由各部门部长总结上一个月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个月工作计划。

  3. 全体到会成员对上个月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7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8、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分;

  7、迟到一次扣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分,否则扣分;

  9、找人代会扣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分,否则扣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分,旷会、迟到次数(所有会议)本学期超过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分,否则扣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分处理。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8

  一、评比原则:

  为了维护我系形象,规范个人行为,调动学生会成员积极性,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故我们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对学生会成员以及各部门定期展开评分,表彰优秀部门及个人,对做得不够好的成员提出批评。

  二、评比对象:

  职教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评比时间: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评比。

  四、评比要求:

  每学期初,给予每个部门及成员基准分100分,根据办公室值班、部门和委员例会、开展活动、请假等考核的分数汇总而评定。对一学期扣分达20分(含20分)的个人,扣分达30分(含30分)的'部门,不能参与评优。

  五、加分项:

  我部门对主办或协办部门参与的活动根据《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活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所得分数作为加分项加入参与评比部门的总分之内。

  六、奖项设置

  1、总分在前三名的部门为优秀部门。

  2、优秀干事候选人由各部门部长推荐,由纪检部根据期末个人总分排名进行筛选。

  七、惩罚项

  1、对个别扣分严重的个人以及部门(包括未达到评标要求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公开张榜批评。

  2、我部门为了使评优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决定每两周将部门及个人进行统计并公布。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10

  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特颁布执行以下例会制度

  1. 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2. 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3. xx团例会定于每周一日晚上7;00召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4. 全体例会由秘书处通知临时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会各成员不能参加的需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 每次例会以前由秘书处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6. 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7. 如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可形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秘书处,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会议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8.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11

  一、总则

  (一)绩效考核制度简介及重要性

  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战略目标体系及其目标责任体系、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等内容,其核心是促进学生干部能力的提高,收集、分析、传递有关个人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等方面信息的过程。为使学生会成员加强提升绩效,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学生会活力,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此办法。

  (二)考核对象

  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是确立和推行绩效考核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绩效考核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科学及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绩效考核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不仅不能全面的反映学生干部的真实情况,还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3、结果公开原则

  绩效考核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保证绩效考核民主,防止绩效考核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种种误差,以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并向被考核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等。

  4、客观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应根据明确规定的考核标准,针对客观考核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

  (四)相关硬性考核条件:

  1.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有挂科者,考核结果不得优秀;

  2.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建议其辞职。

  二、计分准则(每人初始分数为100分)

  (一)政治态度及思想素质

  1、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配合党、团组织,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热爱祖国。不符合条件者酌情扣1-10分。

  2、严格遵守学生会的相关规定,顾全大局,广泛联系群众,集体荣誉感强,时刻为集体着想,为集体争得荣誉。

  3、行为文明,包括形象、语言、日常表现有无不文明行为,表现恶劣者予以酌情扣分。

  4、对政治思想及日常行为的监督酌情加减1-3分(注:日常行为包括平时言行,举止及日常行为习惯等)。

  5、对所在部门干事的思想教育积极,部长以身作则,规范日常言行举止,若部下干事有违规违纪者,经查明确认,该部门及副部长将承担一定责任,并根据情况,酌情扣5-10分。

  (二)工作情况

  1、主席团安排的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主席团的工作安排,造成工作失误或延误工作的,酌情扣1-3分。

  2、工作效率

  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尽量少占学习、自习时间,高校自律,对限定时限,的工作任务无特殊情况不擅自延期,无办事拖拉散漫现象,并经常能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工作成效

  在活动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使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在活动后给人良好的印象,发扬并宣传学生干部的良好品质。

  4、工作作风

  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能虚心听取大众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能经常反省、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关心部门干事及同学,时常了解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经常向上级汇报使工作更加完善。

  5、工作中的协作精神

  工作中顾全大局,从整体工作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三)出勤制度

  1、活动的准备

  ① 出勤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场签到。活动结束签退后方可离开。

  ② 例会未能按时召开,且未能给定期给部门干事布置工作,经核实,将酌情扣3-5分; ③ 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④ 开会时,应做好会议记录,带好记录本和笔,且提前十分钟到场,勿必把电话调成震动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要保持会场秩序,否则扣2分;

  ⑤ 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主席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

  ⑥ 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2、活动的参与

  a.对于学生会要求必须参加的各种活动应准时到场,活动结束签退后方可离开。 b.有事者应向负责人请假,应到未到者扣4分,请假扣2分。早退迟到者未请假各扣2分,请假者扣1分(酌情)。请假三次以上者扣2分。

  c.活动过程中,学生会成员应注重个人行为的规范,如出现不文明行为,如大声吵嚷影响秩序,破环公物等,酌情扣分(3-5分)。

  d.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

  e.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能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干部之间的关系;

  f.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

  (四)工作证使用

  1、学生会各项活动(包括大型活动、活动的准备和参与、值班、查岗等)必须佩戴工作证,不按要求扣2分。

  2、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工作证使用条例》,否则予以酌情减分(2-5分)。

  3、未能及时归还工作证或归还数目不足的部门,负责的副部长将扣2分。

  三、实施细则

  (一)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及格。

  注: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75-85分为良好,60-75分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凡一学年考评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将给予一定处理。

  考核成绩先于学生会例会公布,定期评选最佳部员及选举年度学生会最佳干事,每期评选结果将在学生会办公室展板予以公示,接受全体成员监督,有异议者请与两日内找主席团核实。

  四、年终评优

  (一)评选对象:所有参加考核干部。

  (二)评选要求

  1、量化考核成绩优秀。

  2、出勤率满勤。

  3、平时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4、能热心的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好,工作任劳任怨,并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5、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6、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克己奉公,多办实事,与他人有合作精神。

  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积极地参加所在院系、班级的各种活动,并与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学生会考核制度 篇12

  一、总则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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