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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制度

时间:2022-05-01 17:50:44 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会计的制度(通用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会计的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会计的制度(通用5篇)

  会计的制度1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5、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主管部门。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它部门。

  国内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分。各部门、各地区在汇编会计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分,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各种结余资金,均按投资比例计算确定。中央主管部门对地方项目的补助性投资,划转预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会计报表;不划转预算的,仍应由中央主管部门编报会计报表。

  6、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会计的制度2

  一、对于主管部门来说,应牢牢把握数据管理的主动权

  当前的会计核算已经不是一个单位的孤立的行为,而是与预算管理密切配合,数据管理应当以部门为核心。将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作为部门本级需要从以下四个层面配置资源:

  一是为部门整体配置基础设施,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整个部门系统内部的硬件、软件、安全设备、网络条件,需要有一个整体的规划;

  二是为部门整体配置骨干人才,主要有三个方面:会计政策专家,需要解决制度执行时候的财务与会计问题;财务软件应用专家,需要解决软件学习应用的`问题,并为后期升级提供咨询服务;网络及硬件专家,需要解决部门整体技术环境问题;

  三是拟定部门行业特点的制度性文件,需要站在部门业务特点的角度上,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投资管理、会计政策协调等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文件;

  四是需要加快部门内部主数据的管理,协调部门内部单位管理、部门内部人员管理、部门内部项目信息管理等,编制部门内部规范性数据字典,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信息化建设打好基础。

  通过四个方面的管理,部门内部数据管理才能做到可控,可用,可升级,才能为下一步的合并报表、信息公开、审计工作打好基础。

  二、对于基层单位管理层来说,应着力打通业财融合的数据壁垒

  这几年很多口号都在提:“数出一门、资源共享”、“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最后一公里”、“不要把业务人员培养成会计”。破解这些需求,最重要的就是讲目前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进行整合,具体来说可从下列渠道入手:

  一是打通目前各类计划管理的工作事项与财务数据的壁垒,整合出国计划、培训计划、会议计划、政府采购计划、用款计划等刚性计划,将计划数据与执行数据串联起来,解放经办人员多次跑腿,反复复印材料,反复审核的强度;

  二是打通目前各类审批事项与执行事项数据的壁垒,将出国审批、出差审批、乘坐外航审批、公务接待审批、购置大型设备审批、资产处置审批等事项信息实现共享,以信息共享取代层层审批,减轻经办人员和会计人员审核强度;

  三是打通会计核算数据与审计、检查数据的壁垒,将政府会计底层数据与审计系统对接,定期传送标准数据,降低应对各类检查的工作成本;

  三、对于基层单位的会计人员来说,应努力提升学习准则和制度的效果

  很多单位的会计在学习准则制度时,总是提出期望学习实务操作的内容,而不愿意学习准则和制度等基础理论,这样的期望会导致在具体业务发生制,确认和计量的原则含糊不清,只能照猫画虎,峻峻建议从三个方向入手学习:

  一是新旧制度对比学习,需要加强同类概念的对比分析,原行政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确认计量的原则是什么,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认计量的原则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如何新旧衔接,需要会计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

  二是相关财务政策学习,很多会计核算的问题不是本身的问题,而是对于业务上游的财务管理政策不熟悉:

  例如有会计问:行政单位对事业单位拨款如何核算?对于这类问题,峻峻只能说,需要了解的政策内容很多,例如为什么不执行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是公益几类?是否执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为什么使用拨款这个词?

  三是应用财务软件学习,很多单位不重视软件学习,新设置的账目仍然以科目账为主,缺乏多维数据分析的本领;

  会计的制度3

  一、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三、高等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高等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减少或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高等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高等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高等学校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

  (六)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应当由学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八、高等学校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高等学校,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九、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31日财政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同时废止。

  会计的制度4

  为保财务安全,增强财务保密意识,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单位财产和资金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财务保密制度,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单位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财务机密,均属单位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不向外泄漏。

  二、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对未移交前由本人经手的会计帐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收款收据、各种资料、软盘、会计资料在本人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以确保万无一失,未经批准,以上资料不私自外借和带回家中,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应单独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三、对空白支票、转帐支票、汇票以及印鉴等加强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将空白支票等票据带出财务处,以免丢失。对领用的票据,登记号码,如票据发生丢失,立即向有关部门挂失,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会计资料按规定的要求装订整理,并及时认真办理会计资料归档手续,以防造成会计资料丢失。

  五、切实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在下班前,将多余的`现金缴存银行,不得将大量现金存放于保险柜中。到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金额较大时由综治办公室派人随同。

  六、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执行,对凭证输入时必须使用口令,密码。同时,应对资料进行及时备份,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

  七、保险柜、计算机等重要设备,在使用时认真保管,避免损坏。保险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或被盗。

  八、每日下班,注意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党政办,及时予以修复。

  以上承诺,请组织及单位全体人员予以监督。

  会计的制度5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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