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实用文>制度>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6 10:36:37 制度 我要投稿

经营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经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1

  一、食堂餐厅卫生制度

  1、每周一次食堂卫生大扫除,违者罚款20元/次;

  2、食堂餐厅应保持干净卫生,必须做到餐厅地面无垃圾纸屑堆放。每天必拖、扫、冲洗地面、墙裙并保持卫生,违者罚款20元/次;

  3、爱护公共财物,做到餐厅餐桌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无油脂、无脏物,违者罚款50元/次;

  二、操作间卫生制度

  1、保持操作间地面无垃圾堆放,灶台干净卫生,炒菜前后清擦干净,保持灶台、瓷砖无油脂,违者罚款50元/次;

  2、食物做到生熟分开,切菜前后要求场地干净,并保持卫生,违者罚款20元/次;

  3、生菜、瓜果必须上架存放,检菜后要立即清扫,做到场地无垃圾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

  三、个人卫生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服务时间要求穿戴工作服帽,违者罚款20元/人次;

  2、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违者罚款20元/次;

  3、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做到个人卫生“四勤(四勤:勤洗手,勤换衣,勤通风,勤打扫;),加工销售“四不”制(四不:不进变质原料,不收变质原料,不做变质食物,不卖腐烂变质的食物)违者承担责任后果;

  四、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使用的.冰柜设备,做到每周清洗一次,保证冰柜无异味。冷藏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违者罚款20元/次;

  2、食堂销售食品使用后的菜盆、碗筷必须当时清洗和消毒,然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20元/人次;

  五、贮藏保管制度

  1、仓库物品管理,必须分类存放,物品与物品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禁止有毒物品和变质食品进入库房,违者罚款20元/次;

  2、剩菜剩饭和加工好的食品必须加盖、防蝇、防尘或放入贮藏柜保管,违者罚款100元/次;

  3、要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霉措施和设备,违者罚款20元/次;

  六、食堂安全制度

  1、爱护公共财产,上、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设备是否关好,违者罚款20元/人次;

  3、遵守公司制度,建立防火、防盗措施和制度,违者罚款20元/次;

  七、按时开饭制度和其它

  1、必须按时开饭。延迟或者耽误员工就餐,违者罚款20元/人次;

  2、中餐就餐时间不得向上班员工销售酒类物品,违者罚款20元/人次;

  3、啤酒瓶不得带出食堂进入宿舍(如因啤酒瓶带入宿舍造成后果的由食堂人员负责);

  4、每月进行满意度民意测验,满意度达不到60%的公司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做到文明礼貌待客、主动热情服务,不冷落同事和消费者,违者罚款20元/次;

  此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行使监督执行权。

  经营管理制度2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3、制定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并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销售计划,总体部署并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适时合理地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4、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及时完成回收款任务,加速公司资金周转,保证混凝土公司的良性运行。

  5、从全局的高度优化混凝土公司的业务资源,积极调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间的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各分公司的资源优势,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6、建立并完善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抓好业务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的经营分析会议,编制各种经营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有关销售收入、费用控制、结算、回款、盈亏等反映公司经营现状的信息,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8、建立系统、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真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树立精品意识和优秀服务品牌意识。

  9、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品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经营管理制度3

  1、在经营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经营部的结算工作,综合协调各种关系,保证混凝土公司整体结算率和结算完好率。

  2、随时了解和掌握在施工程和完工工程的结算进度(尤其是图纸结算工程),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3、及时了解混凝土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情况,重点理解合同中与混凝土结算相关的条款,按合同签订的时间顺序登记《合同结算台帐》,记录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

  4、当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有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和工地沟通,并告知和督促业务员及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5、负责对所有预算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预算员和业务员在工程结算中的工作进行分工和协调。

  6、负责协助预算员、业务员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组织与施工单位洽谈最终结算事宜。

  7、负责对所有图纸结算工程的结算进程和结算数据进行监控、审核和把关。

  8、负责所有图纸结算工程的结算考核,并且对每个业务员全年的结算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9、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保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在本部门顺利运行。

  10、配合公司经营部清欠工作,负责清欠所需原始资料的审核收集。

  11、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经营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做到产品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经营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经营许可管理制度05-04

经营管理制度02-25

经营食品的管理制度04-04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06-14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03-25

经营食品管理制度02-20

经营部管理制度03-10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09-25

食堂经营管理制度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