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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2-22 18:24:21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工作总结《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2

  一、校车安全各岗位职责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 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6)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9)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0)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3、GPS监控人员的职责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

  2、随时关注GPS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进行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在上班过程中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游戏。

  3、在车辆发出劫警报告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问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4、对于监控中发现GPS系统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5、监控中发现车辆驾驶员有违章行为的,按公司GPS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6、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

  理员严格按管理权限使用,如须授权相应人员使用,应经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授权。

  二、校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2、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

  参加的人员为驾驶员、跟车人员。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幼儿园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

  (3)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典型

  事故案例分析

  5、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6、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7、驾驶员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三、校车安全运行操作标准和细则要求;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1、上班时间不随身携带手机,不接打私人电话,不准发短信与qq聊天,有急事接打幼儿园办公电话。特殊情况要提前申请说明。

  2、为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时间上班时间内不得会客,不闲逛、不扎堆、不串班、不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挑拨是非,不得在校园内争吵辱骂和打架。

  3、上班时,不得嚼口香糖、不听随身听。班内的收录机等物品。不能随意拿到宿舍使用。

  4、不用孩子的东西,不吃孩子的食品。

  5、教职工言谈举止应堪为幼儿表率,不两手抱肩不叉腰、不背手、不叉兜,衣扣要系好。带班教师上岗时统一着装,不戴首饰、不穿高跟鞋和托鞋、不梳披肩发。

  6、坚决抵制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事情发生。

  7、每天保持本班的清洁卫生、玩具、用品等各类物品放置整齐,有序。幼儿园的所有设备用于教学,不得进行与之无关的的事情。

  8、教师不得收受家长的礼物和贿赂。

  9、以上劳动纪律如有违反将按幼儿园有关规定处理。

  请假制度

  1、本园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及参加社会活动的公假等。

  2、请假必须有正当的事由,因私事确需本人参加的事项;

  请假的原则以不贻误工作,并有合适的人员代理岗位工作。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寒、暑假期安排:幼儿园可以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组织教务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活动,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可以轮流休假,具体按年度期间的通知为准。

  4、员工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件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邮、信息报告主管代为办理。事后申请给请假时应提出相关证明文件。

  5、员工享受节日休假、病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本园按分则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薪酬。

  薪资制度

  1、薪资是指教职工因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或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的奖金、津贴、及其它给与者均属。

  2、幼儿园支付的月薪为上月1日至上月最后一天,每次发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提前或延后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3、薪资调整员工岗位薪金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岗位薪金常规调整,即指本园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员工岗位薪金;

  (2)本园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本园创利成绩显著者;

  促进本园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薪金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在本园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岗位薪金。

  (5)岗位薪金晋级,新的岗位薪金从本园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

  岗位薪金降级,从本园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

  (6)本园可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绩效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4、试用期工资及调整原则 试用期员工享受此岗位薪资80%,薪资按批准职位的标准工资换算。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调整发放全额岗位薪资。

  福利待遇

  1、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工作餐、为员工提供住宿。

  2、在本园工作满一年后,依据国家和幼儿园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

  3、幼儿园依照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令规定,提供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

  4、幼儿园为保障职员的身体健康投入工作,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由本园保健医统一安排。教职工需要把体检结果交给幼儿园保健医保统一保管。

  5、幼儿园成立员工活动组织,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活动经费,举办各种活动,如: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宣传活动、教育活动、庆祝会等。

  6、工作满一年后可以按幼儿园的.规定享带薪年假、带薪旅游的福利,幼儿园的教职工子女就读本园享受相应的优惠。

  7、幼儿园根据年度经营状况,适当的安排员工慰问金、节庆日礼金等福利,具体按本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园务会议制度

  1、幼儿园在上级指导下成立园务委员会,成员由幼儿园园长、教学主任、后勤主任、招生主任、保健医生、各班主班组成。

  2、每周一定期召开一次,幼儿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保证民主管理。

  3、园务会议内容包括:全园工作计划的制订与总结;

  研究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各项工作指导;

  幼儿园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及废除讨论;

  研讨幼儿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方法;

  分析研究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教研制度

  1、每学期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和办学特色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选择教科研专题,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科研活动。有针对性地举办教育理论专题讲座,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

  2、每学期组织群众性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经常开展学术研究讲座,定期组织教师、保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每学年末,对各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班级工作评估,开展评选优秀班级活动。

  备课听课制度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2、按时按质制订好教学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笔记。每周星期四下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3、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4、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月主班老师听配班老师课4次,配班老师听主班课4次,串班听课每月不少于1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每周1次,保教主任下班听课次每周3次,英语组长每周听课4次。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值班时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按时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一般情况必须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2、值班期间要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记录工作。值班时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请示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对个别离园较晚的幼儿,要保证幼儿情绪稳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长的联系工作。

  交接班制度

  1、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建立每周五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交代,并填写交接班记录表、以免发生意外。

  3、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班上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交接班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给园领导,平时要随时抽查。

  入园离园制度

  1、新生入园必须经幼儿园批准,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正式通知后,携带户口簿、体检表、计划免疫证等,按规定日期来园办理入园手续。

  2、幼儿未到毕业,中途需要退园时,必须办理退园手续,以便备案。

  3、幼儿因患传染病不能来园,或幼儿因病、因事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4、幼儿毕业离园时,除幼儿园组织有关毕业活动外,家长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好结算手续后方可离园。

  膳食管理制度

  1、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学期末召开伙食委员会,会委会成员包括:园长、后勤主任、保健医、厨师、老师代表、保育员代表、家长代表。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2、炊事人员及保健人员每周更换一次食谱,每两周制定幼儿带量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3、严格分清幼儿与职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换一次明;

  4、炊事人员认真搞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一切炊具、餐具,要定期擦洗,严格消毒(用蒸气煮沸15分钟以上);

  5、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大家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如蔬菜要先洗后切等);

  6、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7、保教人员注意进餐护理,进餐前后不处理幼儿发生的问题,保证幼儿吃好。

  家长委员会制度

  1、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一名家长代表组成。

  2、每学期初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年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会议。

  3、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家园联系制度

  1、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家访,了解幼儿在家生活和行为习惯情况,并征求家长意见,以后每学期普访一次。对每天为出勤幼儿10点进行电访,三天不来的幼儿电访或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2、建立家园联系,每周五发放家园联系册,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在幼儿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写出幼儿发展评估报告。每月末发放《幼儿成长册》内容包括:幼儿在园照片,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3、每月末为园长接待日,并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家长学校制度

  1、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家长会。

  2、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3、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家长参与的半日活动。

  4、每学期开展家园同乐活动,如庆祝节日、运动会、春秋游等。

  财务管理制度

  1、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2、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园长签字,方可由会计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园长审批方能支付。

  3、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4、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应每月按上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5、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2、做好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收文、发文登记工作。健全业务档案,教职工业务档案和幼儿档案,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和归类整理工作。

  3、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教师借阅有关参考书(音像制品)每次不得超过三本(盘),为期一个月。有特殊情况欲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专业书籍、教材(音像制品),可借阅一套,为期一学期。有特殊情况欲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字典、词典、百科全书、手册等工具书只能在资料室阅读,不得外借。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

  第二条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受访者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四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 总务后勤处组织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十条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第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三条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四条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并贴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量说明书,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防虫、防湿、防霉)

  第十五条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三、药品管理

  第十八条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条 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必须要有医院证明)

  第二十条 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四、活动安全

  第二十二条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第二十三条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五条 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九、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十、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人。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务室,必要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6

  【安全检查制度】

  (一)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

  (二)保健教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要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

  (三)值日教师每天巡视一遍校园,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进行全面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四)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每星期各班教师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每学期对橱柜桌椅进行修理。

  (六)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即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后勤负责同志进行处理。

  【安全保卫制度】

  (一)园舍、设备、运动器具,场地及防护设备,定人随时检查,并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二)儿童使用的一切房间设备构造均应坚固耐用,表面平坦,没有尖锐的棱角,椅角、桌角等以圆角为宜,电器的电源插头高于1.6米,用过随即拔掉,电线应用暗线,不要暴露在外,使用电源、煤气、自来水做到及时关闭。发生事故由造事人负责。

  (三)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工作及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四)各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幼儿活动时教师应全神贯注地组织幼儿,不做其他事,在游戏中幼儿不应有与游戏内容无关哄闹现象。

  (五)园内的消毒药水,幼儿的药品保健老师统一保管,不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发生意外。

  (六)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七)离园时教师与保育员分别负责关窗关门。值班教师将幼儿交至家长手中待幼儿全部接走方可离开。

  (八)班级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录音机用完后放固定地方,私物和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班上,下班前收藏保管好。

  (九)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全园保卫工作,有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向上级汇报。

  【幼儿安全制度】

  1、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和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同志提前五分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点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2、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注意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3、要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4、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来(如:别针,纽扣,针尖,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5、园内烟熏,厨房火种要有专人负责。

  6、值夜班同志每天要对全园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7、卫生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品,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姓名,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品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给幼儿打针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要巡视一遍校园,有不安全因素要即使处理,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后勤负责同志进行处理,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扣班级津贴,当月奖金,并作责任事故记录。扣完当月班级津贴和奖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造成事故隐患。

  10、每学期对橱柜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11、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放在地上,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烫伤事故。

  12、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即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保教人员安全工作制度】

  1、保教人员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对幼儿态度和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各种物品应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①消毒液、洗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放在相应的橱柜里。

  ②教师教学用的剪刀、大头针等危险用品应放在幼儿够不着的地方,用后及时收起来。

  ③较烫的食物(如豆浆、汤、面汤、稀饭等)应放在幼儿不能触及处。天热时,食物温度适合后在进班。

  4、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毒性的玩具及物品;自然角不带刺的植物;角色游戏区不用玻璃制品;角色区幼儿自带的各种瓶罐要清洗干净,确保清洁安全无污染。

  5、进餐时保持安静,不催促、硬塞;哭闹、咳嗽时勿喂食。分菜时应注意不要将有骨头或带刺的'食品与其他菜混放在一起。散步不做剧烈运动。

  6、午睡前应检查幼儿口中有无含留食物,值班人员应加强幼儿午睡巡视,及时发现幼儿异常情况。

  7、教师不允许幼儿端饭锅汤桶及碗筐,不允许幼儿进入伙房、开水房、洗衣房。

  8、幼儿上下楼梯尽量靠右走外出排队时,前后要有了事,保教人员应随时监护幼儿,不能自顾聊天,不顾幼儿安全。

  9、保教人员不携带私人危险物品进班,个人装饰简单,不佩带长耳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清点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拔下电源插头,关好水龙头。

  【专用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专用室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文印、档案和财产的危害,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我园专用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专用室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二、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室;严禁在文档室、图书室和储存纸张、物品的仓库内使用明火与吸烟。

  三、严格按照电器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保养好各种电器。上班(或开机操作)时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下班(离岗)前,应切断或关闭电器电源。如发现电器电源、供电线路、各类电器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及时上报,由会计室请专业电工和电器维修人员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四、油印废纸、档案资料及易燃物品,不得放于电器、电线附近,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灭火器应固定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各专用室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栓的操作与灭火器的使用,一旦出现火警,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

  【幼儿卧室安全管理制度】

  1.卧室要空气流通、宽松,不阴暗潮湿,安全无噪音。

  2.为幼儿合适的睡床、被褥、枕头。

  3.中大班幼儿上床后自己摊好被子,小班幼儿由教师事先摊好被子,不用被子蒙头,各种姿势都可以。

  4.对睡高低床的幼儿要注意安全,离窗户的床头尤其要注意安装栏杆,防止幼儿坠落。吊扇下不摆放高低床。靠墙的床附近不能有电源插座或开关。

  5.幼儿起床后,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穿戴整齐,观察幼儿的精神、情绪、面色等是否有异常。

  6.保育员负责整理床铺、卷好窗帘、开窗通风。

  7.对睡眠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发热、哮喘、流鼻血等要及时通知保健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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