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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02-03 15:13:4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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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司机安全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司机安全的管理制度

  司机安全的管理制度1

  1、在本组组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3、执行矿包机制度,精心操作设备,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经常检查易损件的'磨损情况,并向组长汇报,并做好各项记录。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班班“点检”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养成安全隐患排查的良好习惯成。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工程机械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运行安全负责,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应负责报告生产组长和生产调度。

  司机安全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司机的管理,以促进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司机。

  第二章司机行为规范

  第三条公司全体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司机须凭《用车申请表》出车,未经允许,不得因个人私事使用公司车辆。

  第五条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在行政部等侯派遣,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须向行政部请假。

  第六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司机,应做到出车准时、按时。

  第七条司机请事假前,必须获得行政部批准。全体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正当理由缺勤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无权将自己负责保管的车辆借与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借与无证人员驾驶

  第九条司机驾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条司机应时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第十一条公务车内不得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应礼貌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得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下班后,需将车辆开回车库。第一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违反起,每次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如下两点:

  (1)司机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将车门窗锁好。

  (2)车内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妥善锁在后备厢内。

  第十六条司机必须经行政部经理及相关人员批准后,才可对车辆进行大修。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确认。(并将更换的零部件带回)。

  第十七条司机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1)出发前,明确路线及目的地,尽可能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收车后,司机应详细填写行车记录。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应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第三章司机礼仪规范

  第十八条司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言行大方得体。

  (2)注意头发、手足等的清洁卫生。

  (3)保持着装卫生整洁。

  (4)在驾驶过程中,尽量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十九条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需做到以下要求: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司机应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主动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次办事时,司机应将车停好等候,严禁不耐烦。

  (5)等候时,司机不得远离车辆,不得在车内睡觉,不得翻阅乘车人的物品,严禁用喇叭催人。

  第二十条车内客人谈话时,司机严禁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二十一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严禁传播乘车者的讲话内容,违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接送公司客人时,司机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进行自我介绍,然后主动为客人开关车门。

  第二十三条司机在行车中听收音机或音乐时应获得乘车人同意,同时,应避免音量过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二十四条在涉外活动中,司机对待外宾既要注重礼节又要不卑不亢,做到态度自然。如对方主动打招呼时,司机可按一般礼节同其握手交谈。

  第二十五条司机在涉外活动中不得接受客人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确实无法拒绝的礼品,司机可先接受,然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车辆养护规范

  第二十六条司机有义务对所开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时常检查车辆主要机件,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第二十七条司机应每天擦洗所开车辆,保持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的清洁,要经常洗轮胎外侧和防护罩,做到无积土。

  第二十八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时,必须注意选取合适的停放地点,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确保车门窗锁好,以防止车辆被盗。

  第二十九条出车前,司机应做好车容卫生,车外擦洗干净,打蜡擦亮,并保持车内整洁美观。

  第三十条出车前,司机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和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一条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等例行检查,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检查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十二条按照车辆技术规定启动引擎,查听声音是否正常,查引擎连动装置的紧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如有故障应予以排除并向行政部汇报。

  第三十三条行车过程中,司机应密切注意路面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行经十字路口、繁杂地段和转弯拐角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收车后,司机要将车身、车轮挡板和车底等处冲洗干净,清洁车厢内壁、沙发、脚垫。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导致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金额。

  第三十六条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和全部罚金。

  (2)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或车辆伤害,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内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范围外的,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50%。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系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罚款。

  第三十七条酒后驾车导致车辆损坏者,由司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维修费用外,司机还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如下几点:

  (1)如导致人身伤害的,应立即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2)立即向公司汇报,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3)应准确记录对方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证号等相关信息,填写《交通事故处理报告书》。

  (4)准确记录对方的姓名、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5)尽可能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尽可能利用手机、照相机等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第六章司机的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九条为确保上述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使公司司机的综合素质能有显著的提高,人力资源部将对所有在岗的司机进行文明、礼仪、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四十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车人员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敬业精神和安全行车等。

  第四十一条工作勤奋、严格遵守制度并表现突出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嘉奖、记功等奖励。

  第四十二条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第四十四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司机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一、安全防范

  1、本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含叉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湖北省、武汉市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本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条例。安全驾驶,确保安全。

  2、公司车队强化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注重平时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到发生事故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教训不知不放过;措施不力不放过。

  3、督促驾驶员做好每日自查。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驾驶员日检运行记录表》,每月车队组织一到二次车辆安全检查,对注重安全、勤于保养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鼓励,对于未按要求自查和记载,不注重安全和保养的驾驶员给予批评,并予以罚款处理。

  4、公司车队对驾驶员在行车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月度考核中。

  5、公司车队每月五号前,向公司总经理室呈报上月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并抄报财务部,通报公司有关部门。

  二、事故处理

  1、本条款所指事故;含车辆碰撞事故,伤人事故,车辆人为机件损坏事故,

  2、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车队长报告,并写出事故经过及认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车队长应到事故现场,协助相关人员处理事故。

  3、事故损失在1000元内,报物流部先行处理,处理后报总经理室;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须请示总经理室后再作处理。涉及人员伤害的立即上报。

  4、发生车损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事故款必须进公司财务帐,然后支付给修理厂,不得将事故赔付款直接付给修理厂。

  三、事故责任(以交管部门定责书为准)

  1、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2、保险公司赔付加上当事人扣款少于事故总损失时,其差额部分由事故当事人承担。

  3、事故处理未报公司车队的,当事人承担事故损失的100%。

  4、由于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如酒后驾车等),且事故损失较大的(2000元以上),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取消当事人当年安全奖,并扣减月度奖,年度奖。

  5、车辆机件人为损坏事故,分故意和非故意,责任认定以事实为依据、根据车辆维修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车队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审批,其非故意事故损失视情况作出个人承担10%-40%;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6、事故损失金额,不含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停车费等);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个人全部承担。

  7、当事人事故处理时间,不计考勤。

  四、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奖励

  安全行车无事故是指无交通事故,无车辆人为损坏事故及严重违法行为。凡本公司汽车驾驶员(含叉车)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行车无事故,均可获得公司颁发的驾驶员安全行车无事故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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