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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协议书

时间:2022-03-03 08:23: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支付协议书8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支付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支付协议书8篇

支付协议书 篇1

  委托方(甲方):攸县财政局

  代理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

  攸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财政资金的准确、及时、安全支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攸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支付办法)、《攸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以下简称清算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就委托代理财政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代理业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支付和清算。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财政性资金账户。

  第三条 ?甲方或预算单位根据财政资金支付的需要,向乙方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或《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乙方应通过上述财政资金账户准确、及时、安全、高效地办理财政资金的支付和清算,不得违规支付和清算资金。

  第四条 ?乙方完成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后,应及时向甲方和预算单位反馈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发送对账单和回单等,并提供实时动态查询服务。

  第五条 ?委托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乙方代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财政直接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

  (二)财政支付执行机构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以此作为向乙方发出支付的指令。

  (三)乙方收到财政支付执行机构的直接支付指令,核对直接支付额度并对凭证要素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属于本银行系统内的资金支付,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属于异地跨行支付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电子联行系统在3个营业日内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四)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前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应在当日办理资金的支付;在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后收到的直接支付指令,不迟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2:00之前办理完毕。属于预算外和往来资金转账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

  (五)乙方在办理资金支付的下一个营业日向财政支付执行机构送交盖有乙方业务章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

  (六)乙方根据《支付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办理退票的相关业务。

  (七)特别紧急事项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实时支付。

  (八)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依据财政支付执行机构开具的直接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科目开具《XX银行直接支付申请(预算内)划款凭证》并附申请划款汇总清单,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5:00(夏季时间15:30)之前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国库股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属于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转账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往来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委托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第六条 ?乙方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以及特别紧急支出的支付和清算。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

  (一)甲方为预算单位在乙方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二)甲方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额度通知书》,乙方据以办理授权支付和清算业务。

  (三)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累计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以此作为向乙方发出支付的指令。

  (四)乙方收到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指令,核对授权支付额度并对凭证要素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属于本银行系统内的资金支付,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2小时内到账;属于异地跨行支付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攸县支行电子联行系统在3个营业日内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五)属于预算内转账支付业务的,乙方在营业日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之前收到的授权支付指令,应在当日办理资金的支付;在冬季时间14:30(夏季时间15:00)后收到的授权支付指令,不迟于下一个营业日上午12:00时之前办理完毕。

  属于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支付的,比照预算内资金办理。

  (六)乙方应根据《支付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在营业日内实时办理现金支付。

  (七)乙方在办理资金支付的下一个营业日向预算单位送交盖有乙方业务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

  (八)乙方根据《支付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退票的相关业务。

  (九)特别紧急事项支出的支付指令,乙方按照加急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实时支付。

支付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方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方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方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方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方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方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方使用计算机通过internet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方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方。若由于丁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方反馈。

  (四)丁方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方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 服务的申请

  丁方应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方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帐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方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方,丁方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丁方如需对上述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应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甲、乙方提交电子变更数据,甲、乙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丁方变更是否生效。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方应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方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方申请资料中提供的帐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 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方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方账户。

  第六条 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方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i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方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方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 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方。

  第九条 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20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30天之前,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其他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将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属几方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有过错的几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管制、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当事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三条 管辖

  凡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生变化,直接影响本协议书履行的,应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甲、乙、丙、丁四方应按上述规定及时协商修改本协议。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四)通知地址。出现本协议项下应当书面通知的事项时,一方应按照下列地址通知其他方:

  甲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一方称“一方”,合称“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服务,共同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_________支付服务: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_”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货款代收代付服务。

  “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指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服务时,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一个唯一的编号,即帐号,并由乙方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乙方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乙方用户:在乙方网站(_________)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2.1 安全加密

  为乙方使用甲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包括为乙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

  2.2 支付服务

  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以及乙方与乙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用于后者即时查询双方项目合作中乙方的预付、应收和应付款的余额。乙方可不定期申请将由甲方保管的钱款或乙方的应收款“退返”乙方,由甲方在收到申请且确认金额后二个工作日内完 成向乙方银行帐户的汇款。

  2.3 提供在线查询系统

  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统,用于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负责“_________”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二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3.1.2 甲方负责受理涉及“_________”软件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不介入乙方与乙方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相应纠纷。

  3.1.3 甲方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乙方在使用甲方支付平台中的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业务介绍、企业邮箱(非个人email信箱)等。乙方应在上述信息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身份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3.2.2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在互联网上开展第三方交易平台业务,并提供各项服务。乙方不可以将甲方的服务电话或者电子邮箱作为乙方的客服电话或者电子邮箱刊登在乙方的网站上以致误导消费者,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随时终止为乙方提供的各项业务。

  3.2.3 乙方承诺甲方无需承担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的责任。

  3.2.4 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能擅自转载、复制、截娶再造甲方网站上内容。

支付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承包甲方工程欠款,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付款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商定工程价款:

  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 ( )(¥: )。

  二、工程款付款方式:

  甲方已支付乙方装饰工程,下欠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年月日付给乙方工程款,剩余欠款待甲方试营业(拟定月 日试营业)一个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四、如到期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除承担所欠乙方工程款0.02%/月的利息外,并按所欠工程款的0.5%/日支付逾期金。

  五、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一次性无条件的交付甲方,所有权归属甲方。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汶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支付协议书 篇5

  甲方(全称):_________乙方(全称):_________为方便乙方业务开展,加快结算速度,提高结算效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中“集团网上支付”(简称“集团支付”)是指母公司(包括总公司、结算中心,下同)和若干XX公司(包括分公司、办事处,下同)均在_________银行同城开户的情况下,在银行电脑系统内设置母公司和XX公司的账务关系为:当XX公司收到款项后电脑系统自动将款项按设置逐笔或按金额划入母公司账户;当XX公司付款时,由母公司通过网上企业银行集团支付功能发出付款指令,从母公司账户先将款项转移到XX公司,再通过XX公司账户将款项付给收款人。XX公司须承诺其账户受母公司控制,XX公司放弃对该账户作支付指令的权利。

  二、乙方需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向甲方提交开户资料,以结算中心名义开户的需提供结算中心成立的证明文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三、乙方要求需参与集团支付的XX公司在甲方所在地同城范围内任意招行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对于参加集团支付结算的'XX公司账户,母公司仅可经集团网上支付功能对外付款。

  四、乙方指定通过集团网上支付银行系统进行结算的具体信息如下:企业代码:_________;企业银行编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收款账号(乙方XX公司收到款项后自动转入账号):_________;乙方用于集团支付功能的付款账号:_________;参与集团支付的XX公司信息:_________: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五、若第四款中乙方账号或XX公司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变更时,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变动部分继续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开通网上“企业银行”事宜,填写XXX,并与甲方签署XXX。本协议是XXX的补充协议。

  七、乙方保证其运用“集团支付”功能进行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企业银行办理。

  八、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力:

  (1)当乙方XX公司收到款项时,甲方有权将乙方XX公司收到的全部款项及时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当乙方为其XX公司对外付款时,由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向甲方发出付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有效数字印鉴无误后,有权根据乙方付款指令中所提供的XX公司账号及收款人,将乙方账户中的款项通过该乙方XX公司账户付给收款人。

  九、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XX公司必须向其开户行提交XXX,授权其开户行和甲方按本协议办理与该XX公司有关的“集团支付”业务,也授权乙方对该XX公司账户进行“集团支付”业务操作。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XX公司若未能提交或提交后又取消相应授权,则甲方不得为乙方提供集团支付服务。

  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集团支付”结算服务,并严格按照乙方的上述授权为乙方及其参与集团支付的XX公司办理结算业务。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当XXX终止时终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支付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附件二)的规定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另行签定协议,甲、乙、丙本着平等互利和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数额为_________元×5‰。

  第二条 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第一年度的受托人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成立当日。

  第四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受托人报酬,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当承担计划本金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加盖公章,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丙方基本情况一览表》(略)

支付协议书 篇7

  甲方: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地址: 本协议作为《nps在线支付合作协议》的附件,与《nps在线支付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了给商户提供更多的支付卡种,满足客户需求,完善nps在线支付的网上支付服务体系。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发展国内电子商务之外币信用卡(以下简称“外币卡”),网上支付业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风险说明

  外币卡都采取信用制识别方式。但由于国内的信用体制尚不完善,因此在乙方使用甲方的网上支付平台及清算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服务时,可能会遇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支付或持卡人因各种原因拒绝付款(简称:拒付)等风险,进而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须独立承担因本补充协议第二条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引发的相关责任。

  第二条 银行拒付或索回款项说明

  (一) 银行拒付

  银行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根据持卡人的请求拒绝或索回向甲方支付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国际信用卡组织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即使银行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其仍有权立刻要求甲方退还款项,相应地,甲方也会向乙方索回其款项。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甲方没能获取授权或在获取电子商务交易授权的过程中,甲方向银行提供的持卡人姓名或账号发生错误;

  2、导致电子商务交易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任何原因;

  3、电子商务交易中有任何偏离本协议条款的情形;

  4、电子商务交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被全部或部分拒绝或退回,或电子商务交易全部或部分被持卡人有效取消或终止;

  5、在电子商务交易中销售或提供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务违反了法律或任何政府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的规定或条例;

  6、乙方根本没能提供商品和/或服务,或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没能让持卡人满意;

  7、乙方未能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电子商务交易的证据;

  8、乙方按正常的合理警惕,应该意识到持卡人正在使用的卡属伪造或盗窃的,应该拒绝该电子商务交易;发卡行发现电子商务交易有上述或其它可疑情形时,有权拒绝处理乙方提交的电子商务交易。

  9、乙方向持卡人收取的.价格超过乙方以现金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所收取的价格;

  10、持卡人对电子商务交易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数量有争议;

  11、持卡人有理由对电子商务交易或其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务的销售或提出异议或否认;

  12、持卡人书面投诉,称其并未实施或授权电子商务交易。

  (二) 索回款项

  1、在发生但不限于下述情况时,甲方将向乙方索回相关款项。

  (1)按照国际信用卡组织的规定:商户的当月拒付款额不得超过当月外币交易总额的2%,否则将克以罚款处理。由于乙方发生的风险交易数额超过该规定要求而导致国际信用卡组织对甲方予以罚款处理时,此罚款转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向乙方索回款项。

支付协议书 篇8

  甲方(全称):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为方便乙方业务开展,加快结算速度,提高结算效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中“集团网上支付”(简称“集团支付”)是指母公司(包括总公司、结算中心,下同)和若干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办事处,下同)均在_________银行同城开户的情况下,在银行电脑系统内设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账务关系为:当子公司收到款项后电脑系统自动将款项按设置逐笔或按金额划入母公司账户;当子公司付款时,由母公司通过网上企业银行集团支付功能发出付款指令,从母公司账户先将款项转移到子公司,再通过子公司账户将款项付给收款人。子公司须承诺其账户受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放弃对该账户作支付指令的权利。

  二、乙方需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向甲方提交开户资料,以结算中心名义开户的需提供结算中心成立的证明文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三、乙方要求需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在甲方所在地同城范围内任意招行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对于参加集团支付结算的子公司账户,母公司仅可经集团网上支付功能对外付款。

  四、乙方指定通过集团网上支付银行系统进行结算的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代码:_________;

  企业银行编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收款账号(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后自动转入账号):_________;

  乙方用于集团支付功能的付款账号:_________;

  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信息: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五、若第四款中乙方账号或子公司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变更时,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变动部分继续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开通网上“企业银行”事宜,填写《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与甲方签署《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本协议是《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七、乙方保证其运用“集团支付”功能进行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企业银行办理。

  八、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力:

  (1)当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子公司收到的'全部款项及时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当乙方为其子公司对外付款时,由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向甲方发出付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有效数字印鉴无误后,有权根据乙方付款指令中所提供的子公司账号及收款人,将乙方账户中的款项通过该乙方子公司账户付给收款人。

  九、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必须向其开户行提交《_________银行集团网上支付业务授权书》,授权其开户行和甲方按本协议办理与该子公司有关的“集团支付”业务,也授权乙方对该子公司账户进行“集团支付”业务操作。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若未能提交或提交后又取消相应授权,则甲方不得为乙方提供集团支付服务。

  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集团支付”结算服务,并严格按照乙方的上述授权为乙方及其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办理结算业务。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当《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终止时终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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