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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装卸协议书

时间:2023-03-08 16:29:4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安全装卸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装卸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装卸协议书

安全装卸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工作时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装卸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承包的装卸作业项目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承包单位有关项目经理、负责人人员资质及乙方配备的工作人员具备的相应资格证书,并交由甲方复印备案。审查合格后,允许乙方进场作业。

  2、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情况。

  3、甲方对乙方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

  4、甲方尽力给乙方提供作业便利条件。

  5、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其他责任义务。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进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证书方可上岗。并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在作业前,应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技术方案。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乙方应制定各种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

  6、凡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作业。

  7、乙方在现场作业期间,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工作。

  8、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劳保用品。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9、乙方在作业期间,每班作业人员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安排当班作业内容及安全事项。

  10、乙方在吊车租用期间随时做好吊车的维护保养,确保吊车的正常工作。如果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吊车安全装置应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11、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责任和义务。

  12、重大件装卸作业前,乙方要制定安全保证措施,经甲方工程部审批后严格执行。乙方应保证每月2次的安全学习,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

  三、其他

  1、在作业期内,对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情况,甲方有权勒令停止作业,监督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作业中,如乙方人员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抢救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是承包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安全装卸协议书2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防止或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履行自己的职责到位,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物资质量合格并安全地送到采购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各方的职责义务予以明确,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协议。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装卸要求

  1、氧气、乙炔气与易燃物品、油脂等其他分别存放,而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乙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必须采用人工装卸,不得顺道滚动,必须备有减震物,禁止翻滚、撞击,轻拿轻放。分别入库。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根据物资的特性,选择适宜的存放场地、库房或容器进行储存,对入库的物资严格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同时对供应厂商提供的物资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变质等情况做好签认,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负责清理现场道路的障碍物,满足运输车辆安全的通行和卸车条件。

  3、督促运输车辆做好卫生清理工作,杜绝对道路造成环境污染。

  三、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必须具备营运资格。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做到五证齐全,即:“机动车辆驾驶证、司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资必须做好防护、苫盖严实,达到环保要求。

  (2) 乙方应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中的安全问题及各类事故,若签订有采购合同的,按采购合同执行;若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禁止带病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

  (4)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待装卸,不听从指挥,所发生的事故或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根据被搬运装卸物资的特点,选定适宜的搬运装卸设备、工具、搬运方法和防护措施,必要时应组织专业知识的培训。

  四、本协议自从供货之日起生效,至供货完毕后终止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装卸协议书3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装卸服务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甲方):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河北省沧州市玉杰装卸有限公司

  为保障外包公司在工作中能够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方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1、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质量检督。

  2、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处理意见。

  二、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乙方对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制订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

  3、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乙方不得雇佣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到甲方工作地点进行工作。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6、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源,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8、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工作人员在标有“严禁吸烟、点火”等地方,不准

  吸烟、点火,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判决。

  五、乙方所承包的项目中,工作人员为乙方员工,乙方均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劳动关系。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装卸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乙方在甲方码头装卸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靖江市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2、 告知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大轮靠离甲方码头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在甲方区域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安全指令的工作人员。

  4、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大轮生产作业,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

  5、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6、甲方提供乙方大轮停靠泊位,机械和工人视情况而定。

  7、双方配合作业中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处理,按照事故责任(全责100%、主责70%、次责30%)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负责处理(发生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赔偿费等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先垫付,最后双方按责任一次性解决)。

  8、安全责任人: 电话: 。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乙方过驳车辆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过驳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码头限速10公里/小时,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按甲方《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理。

  4、乙方作业人员上下大轮必须在安全跳板上下,跳板上必须张挂好安全网,

  严禁跨船帮,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严禁在码头区域内吸烟和随地大小便,遵守门卫制度。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的货物,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5、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向本单位隶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靖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甲方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8、双方配合作业中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处理,按照事故责任(全责100%、主责70%、次责30%)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负责处理(发生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赔偿费等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先垫付,最后双方按责任一次性解决)。

  9、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

  10、乙方安全责任人: 电话: 。

  三、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安全装卸协议书5

  甲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行包运输管理新体制、新模式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行包运输安全和装卸管理工作,有效约束双方行为,及时解决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包运输安全稳定和装卸作业质量的提高,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安全生产及路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劳动、设备、消防安全和路风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安全生产及路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路风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

  3.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预测工作。

  4.遇有列车晚点、停靠站台临时变化等非正常情况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互相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正常装卸工作。

  5.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路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设施设备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站内作业的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凡损坏甲方和站场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

  2.乙方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列队接车制度,服从车站行车组织,听到开车铃响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严禁抢装抢卸,严禁列车起动后扒车、跳车以及做有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台停放机动车、拖车时,应按指定位置、顺站台方向停放,严禁侵入站台安全限界。码放行包不超高、超宽,绳索、网绳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双方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产例会和服务质量例会。

  5.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路风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6.乙方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路风整改通知书和考核通知负有落实考核责任,并认真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按甲方需求配备岗位作业人员,确保行包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严禁挪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用于甲方正常作业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责任界定

  第三条 对由乙方责任范围内所引发的行车、设备、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对由于甲方运输指挥组织不当,造成的行车、人身、设备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对因乙方作业造成的旅客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按铁道部《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运[1995]52号)规定负责处理。

  第四章 路风问题责任界定

  第六条 由乙方负责的行包装卸、搬运、而引发的收高价、收款短票等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条七条 因乙方工作人员勒卡旅客财物、打人等而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承担。

  第八条 在行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等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 协议期限及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九条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如遇相关政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终止。一方或者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期限自行顺延一年;以此类推,一方或者双方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内不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延长本协议的,本协议到期即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十四条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某些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八章 补充条款或特殊约定条款

  如有要求,另行补充。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 受委托方(盖章):

  营业部经理: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安全装卸协议书6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码头装卸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区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2、 告知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货物装卸作业和其他港区作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2、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质量检督。

  3、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处理意见。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过驳车辆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过驳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码头限速10公里/小时,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的货物,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7、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向本单位隶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甲方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地方法院判决。

  五、乙方排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安全装卸协议书7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公司、项目部、劳务队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劳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总施工天数为: 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

  1、 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企业标准;

  2、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第四条: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第五条:成本目标

  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备、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内。

  第六条:其它目标

  1、 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要求争创“达标文明工地”。

  2、 服务目标:与项目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创建业主满意工程

  第七条:劳务报酬

  7.1、本项目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7.2、上述价格为确定价,不予调整。如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超过 %,经双方协商可酌情考虑调整劳务报酬,但在协商变更的合同价款之前劳务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3、图纸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劳务队负责完成,依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统一劳务价格计酬。

  7.4、本工资不含税费

  7.5、保险及生活用煤不计。

  7.6、本项目评定获得以下奖项的。以劳务总费为基数,分别作为劳务奖励费;

  a、自治区级工程“天山杯”奖 %

  b、昌吉州级工程“博峰杯”奖 %

  c、自治区级“文明施工工地” 奖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奖 %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量劳务报酬的,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安部、经营计划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工、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办理的,公司将不予支付报酬。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9.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经项目部、设计院、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 %(即 元)的费用。

  3、第三期付款:待备案完成后支付至总价 %(即 元)的费用。

  4、全部款项结算时,由公司财务将全部劳务报酬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另行付清;

  5、劳务队必须负责现场的的保管,保卫工作,工资由劳务队支付。

  第十条:项目经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是,职称是。

  10.2、职权:

  第十一条:相关工作责任

  11.1 项目部责任: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公司负责;

  1、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 在开工作业之前,项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具及原材料,并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并向劳务队进行详细的书面及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劳务队尽享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项目部指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处罚。

  5、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签发工程量及劳务报酬;

  10、 负责公司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 劳务对工作责任:

  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向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时段、阶段性的劳务用工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

  3、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司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项目部密切配合,照顾大局。

  5、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公司统一标准化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负责进场材料的转运。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因自身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来的一切损失。

  7、 劳务承包人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转发的各项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施工程序。

  9、 劳务承包人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时,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采购部门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时,劳务队有权向公司投诉,并要求承担经济补偿,同材料、设备造成的劳务队停工,24小时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价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质量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全责,并承担相关损失和罚款。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本项目部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按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在验收时提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的劳务承包人应按数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劳务承包人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限额领料手续。进场材料验收,装卸工作由劳务队负责。

  4、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现额部分,由劳务队承担,必须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尽,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5、大型工具项目部负责提供保证使用需要,劳务队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填写运转记录、领设备用时填写,并报项目部及公司备案;大型机械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修。

  6、需用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填写,具体消耗指标公司另行规定。

  7、劳务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规定

  1、 劳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劳务队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机具,如违反现场制度和有不法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劳务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 达不到验评标准时,项目部要求劳务队返工,劳务队应无条件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3、 犹豫项目部技术人员指挥失误而造成的返工由项目部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护的约定

  1、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劳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公司质安部、项目管理人、总共认可后实施,由公司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劳务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 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大的火灾事故,由劳务队自行负全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 劳务承包人必须负责管理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没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与劳务对的日常调配

  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劳务队的日常调配。

  2、 劳务对指派现场施工员(质检员)配合项目部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

  3、 劳务队应落实管理员一名,负责劳务队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限额领料并办理手续。

  4、 劳务队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 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劳务队应报项目部审核确认。

  6、 材料节约部分,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奖励部门由劳务队和项目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1.1、施工中发生对原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由项目经理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出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的标高、轴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17.2 犹豫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经计算报酬单项施工项目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不予调整总价。

  17.2 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劳务队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劳务队应承担公司的 元的违约金,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应做好经济签证,按实际发生支付赶工措施费(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3、 如劳务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在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之前,应先履行原合同,如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项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保准,应无偿返工,维修至合格标准,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维护项目部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6、 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和实际发生额,按月或按进度进行考核,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部和劳务队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工程承包人持三份,劳务队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工程承包方(盖章) 劳务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装卸协议书8

  甲 方 :昆明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身份证: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标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标准、规范、法规、规程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所属零星项目完美完工。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安全协议,共同遵守本安全协议各项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昆明大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零星项目

  2、工程地点:昆明市

  3、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20xx年04月15日至20xx年04月 14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第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及双方责任

  一、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大小事故的发生,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2、必须达到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3、不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严格工人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操作。

  2、严格工人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3、督促各施工班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按规定支付工人工资。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操作程序,确保当天工完场清,责任区材料堆放整齐、环境安全整洁。

  3、严格执行项目部所指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火灾事故。

  4、承担如下责任: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由于违章或操作不善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

  三、具体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不擅自拆改任何安全技术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令。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不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电设备。

  4、认真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

  5、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

  一、 甲方权利

  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使用等,有教育、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赔偿和辞退的权利。

  二、 乙方权利

  乙方具有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三、 具体要求

  1、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责任内容,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不奖不罚。

  2、上级部门检查,由于乙方施工现场各项达标不合格而发生的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3、各施工班组组长不得违章指挥,各施工工人不得违章作业。

  第五条约束和违约

  1、约束: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有影响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将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身形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违约:(1)协商解决。

  (2)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乙方(签字):工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安全装卸协议书9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完成甲方的装卸工作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揽工作内容

  乙方按甲方的需求,完成承揽的甲方的叉车装卸货物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叉车和相关驾驶人员(必须要有相应操作资格)由乙方自己提供,承揽工作中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 甲方有权根据其自身需求,灵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其中一项工作。

  2、 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需要按时、按质完成承揽的甲方的工作。

  3、 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尽快向甲方汇报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二、 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一年,自二〇一四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止。到期如双方均无争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三、 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 费用: 。

  2、 费用支付方式、时间: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15日前将费用支付乙方。

  四、 甲方权利义务

  1、 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条件与支持;

  2、 对乙方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验收;

  3、 乙方按约定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给乙方。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 承担因承揽工作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与责任,包括乙方工资、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金和费用,以及发生各种事故、事件(含工伤)所产生的责任。

  3、 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协议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揽的工作。

  4、 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按时取得承揽费用。

  5、 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所述工作转包。

  六、 其它约定

  1、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一次性交给甲方壹仟元(¥1000.00)风险押金。若乙方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被投诉影响甲方形象或信誉的'行为的,协议期满,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将乙方所交的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协议期内,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工作,或不服从甲方或其上级监督的,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同意将所交给甲方的壹仟元(¥1000.00)的风险押金转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承揽工作而甲方不按时支付费用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支付壹仟元(¥1000.00)违约金给乙方,且同意乙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甲方承担。

  5、协议期内,若出现乙方未给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没收风险押金并随时终止履行本协议,由此产生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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