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职网>职场文书>协议书>代理协议书

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2-01-02 11:03:2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代理协议书模板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代理协议书模板九篇

代理协议书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鉴证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时间: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鉴证员:(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协议书 篇2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发挥双方资源优势,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甲方 20xx年才艺夏令营项目招生工作。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2 、甲方负责招生录取标准。

  3 、甲方为乙方开展招生工作提供具体项目支持,主要包括: ( 1)甲方招生项目为合法项目,若有不实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 2)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招生项目内容的培训与讲解。

  4 、甲方为乙方开展招生工作提供具体服务支持,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部分招生简章及其它相关的.招生资料。

  5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对外开展招生宣传事宜。

  6 、甲方客观公正的接收乙方招生数据、核算乙方招生业绩、结算招生宣传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根据甲方授权与要求独立全面的开展招生工作,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2 、乙方所有宣传材料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3 、严格遵守甲方招生要求,不得夸大、虚假宣传招生工作。

  4 、严谨维护甲方声誉,积极努力的开展招生工作。

  5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有权利直接收取学生报名费( 3680元 /人),并全额交于甲方。

  6 、除甲方规定与要求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其它任何工作及收取学生其它费用。

  四、招生业绩核算及费用结算

  1 、乙方招收的学生在报到并完成夏令营活动后,甲方计入乙方的招生业绩。

  2 、甲乙双方招生业绩以招生数据为准进行核对,招生数据由甲方统一设定上报邮箱及上报要求。

  3 、依据乙方上报甲方的招生数据为乙方核算招生业绩。

  4 、甲方依据乙方总招生业绩结算招生费用,标准如下:

  50人以上者按照3680元每人的百分之八十费用收取,其余百分之二十留作乙方的运作和酬金.

  5 、费用结算日期: 当期夏令营活动结束后。

  五、协议效力及其它约定

  1 、合作过程中如遇合同内容变更或补充,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变更或补充内容以附件形式作为合同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严格保密。

  3 、任何一方若出现违法及其它违背协议内容的违规行为,造成合同中止或终止,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协议生效

  1 、本协议有效期自 20xx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xx 年 7 月 10 日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国现代教育网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4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见证人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吉林伯仲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处互惠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和《种子法》的有关条款,就种子供销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订购的品种为 销售区域:

  质量指标:

  二、运输:乙方要求货运方式为 ,地点:

  三、甲方为乙方供应的种子是经过严格检验和产地检疫,无虫害,霉菌,细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杂物,保质保量供给乙方所订购的.种子;在收到乙方购种款8小时内为乙方及时发货,并将发货清单,票据随货寄出。

  四、乙方购种时需注明品种名,编号,数量及收货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运输方式,在签定供货合同后,及时将货款付给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种子后请及时复核数量和重量,进行芽率的抽检,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若无异议甲方则视为种子合格。

  五、违约条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及时为乙方发货;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种子,由于种子本身遗传基因复杂和栽培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变异,如果发生与种子相关内容不符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负责所供种子单价以内的责任,但不承但因仓储,运输,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其他质量纠纷需根据《种子法》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协议有效期:全同签定之日起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订购单不够时可书写附件。

  甲方:吉林伯仲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吉林省辉南县富强大街40-5号 地址:

  电话:0435-6984567 电话:

  传真:0435-8230409 手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协议书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XX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________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代理费用: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的方式和方法。

  1.1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1.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限的最后一天。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

  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物业招标代理业务的全部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这类要求。

  4.4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6确定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物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前期物业招标代理工作。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其招标工作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6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7受托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奖品、宴请和贿赂,不得泄漏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以下权利

  (1)向受托人询问本次物业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要求受托人提交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依法选举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_____%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应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委托人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用,除支付滞纳金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费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费的币种、汇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6委托代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转嫁支付责任。

  四、违约、赔偿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物业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漏了与本合同前期物业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1.索赔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

  11.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3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作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4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对方,应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赔偿方法或金额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3.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时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费用(含增加额外工作的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

  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或相关资料情况的时间: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其它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的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物业招标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法

  9.1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托人完成额外工作,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

  9.3滞纳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费用的币种:__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中途不得再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则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中标价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

  1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2.合同份数

  12.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7

  协议甲方:出口企业

  协议乙方:代理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

  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其中港段的主要销售费用及标准是:

  中旅理货费:

  运杂费:

  铁路起卸费:

  港段驳运费:

  押卡管理费:

  代销栏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中列明)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在3-5个工作日内结汇给甲方。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代理协议书 篇8

  甲方: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 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证?元;B型?? 元;C型?? 元;D型?? 元;E型???元。甲方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乙方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δ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Υ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八条: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条: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有Υ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δ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一条: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代理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台租用、internet主机托管、以及多媒体和互联网软件增值服务,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2.如甲方开展乙方的增值类业务,且甲方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则甲方需将该网站设置在乙方的服务器上;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m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5.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1)更改密码

  2)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3)设置url转发

  4)设置邮件转发

  5)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6)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6.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7.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9.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com公布的信息为准),浮动范围不能超过50%,否则必须经过乙方同意。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保证对邮局数据进行每周备份,对web及数据库数据进行每天备份,并保存一周内的备份数据。

  3.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手册等),但不包括 甲方责任的内容;

  4.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6.乙方为甲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7.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不包括域名注册服务时间);

  8.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如因乙方原因,而非电信部门检修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黑**攻击,政府部门由于某些原因封锁机房线路,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担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时间超过1天,补偿客户一个周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3天,补偿客户一个月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1个周,免除客户1年的费用。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________________多媒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信用卡汇款方式

  招商银行一卡通:__________ _________

  中国银行长城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__________________

  邮局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价格

  请mail致________________.com,获拨打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获取代理价格。

  六、代理结算方式

  服务类型结算方式

  代理业务甲方需先交纳代理预付款不少于______元。甲方在代理网站递交服务项目______小时后,乙方即将相关费用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当甲方业务预付款不足以继续支付服务项目时,甲方需以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将后续域名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域名注册工作。______元的预付款不予退还,预付款后的款项在合作结束后全款退还甲方。

  七、协议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且在______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甲方停止经营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

  6.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八、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2.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3.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甲方是个人,则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内容以乙方网站上下载的协议内容为准,甲方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的协议内容无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代理协议书】相关文章:

代理协议书09-01

代理协议书08-29

校园代理协议书08-09

代理记账协议书08-04

代理操盘协议书07-04

出口代理协议书06-20

代理转让协议书11-05

期货代理协议书 12-15

委托代理协议书12-12

招标代理协议书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