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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协议书

时间:2024-01-11 15:22: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养老协议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养老协议书15篇

  养老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养老院

  为推进本市养老服务业改革进程,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合理、合法、守信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时间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因不可抗力或双方不可控制事件、无法预见事件导致不能履行职责,协议自然终止。

  第二条 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出劳务,占股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占股______%。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保障120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免费接养老院患者至我院就诊。

  2、养老院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适用我院对“享受民政救助人群”的优惠政策。

  3、养老院患者门诊就诊结束或出院时,无特殊情况,由甲方安排车辆将患者免费送回。

  4、依据乙方需求为养老院患者提供出诊服务,免收120车费。

  5、依据乙方需求为养老院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免收本院至养老院路段120车费。

  6、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慢病综合干预。每年为建档人员提供免费体检。

  7、为养老院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8、依据养老院患者的病情,合理进行分诊。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协助民政部门按时结清医疗费用。

  2、为甲方的义诊、义检提供必要的场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在甲方的指导下对敬老院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康复训练、使患者遵嘱服药。

  4、遵循分层转诊的.原则,以本院为首诊医院。

  5、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定点医疗服务。

  6、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第六条 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如果某条文与当时的政策法规相悖,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影响整个协议效力。

  2、本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由双方协商解决。

  3、协议签署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应按法律法规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存档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委托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养老协议书2

  父母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日常照顾,为使父母亨有一个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特制定本养老协议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1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 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 (签字)

  公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3

  甲方(收缴单位):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确认原已(未)参加养老保险;已(未)参加失业保险。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额缴纳12个月的失业保险费。

  4.无论由于乙方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发生缴费中断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5.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上缴_________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协议中有与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颁布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新颁布政策规定执行。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4

  被赡养人:

  ,男,68岁,住址:

  ,女,68岁,住址:

  赡 养 人:

  ,男,45岁,住址:

  ,男,39岁,住址:

  ,男,44岁,住址:

  ,男,38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年12月26日

  养老协议书5

  甲方:XXX,男,汉族,1935年02月10日生,住个旧市金湖东路云锡新村34幢1单元602室,身份证号码:*********02100638、

  甲方XXXX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

  甲方XX与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与丙方达成赡养老人与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与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与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与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与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与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与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与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与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与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人:

  见证单位:XX社区居委会

  20xx年11月10日

  养老协议书6

  被赡养人:

  母亲:______、父亲:______

  赡 养 人:

  甲:______(长子) ______(长媳)

  乙:______(次子)

  因被赡养人年事乙高,并长期重病,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双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一、被赡养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甲、乙双方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对患病的被赡养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被赡养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被赡养人。

  四、被赡养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赡养人自己选定,可以同甲、乙双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甲、乙双方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待遇从优、生活来源由甲、乙双方保障。供应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商决定,每人每年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__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必须保证被赡养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医疗费

  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担。

  六、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担。

  七、此协议一式四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八、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未尽事宜者,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甲(签字): ________ 乙(签字):________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

  执笔人:________

  在证人:________

  ________村委会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7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________ 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姓名:

  长子:________ 次子: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长女:________ 次女:________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父母于1956年结婚,婚后生有3儿2女,现已长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赡养。经过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儿女独立赡养父母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应积极履行对父母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子女应为父母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父母分开赡养。

  3、子女的配偶有赡养公、婆(岳父、岳母)的义务。子女的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协助、支持父母履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义务。

  第二条 子女独立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独立赡养子女应保证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独立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

  3、独立赡养子女应为父母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强迫父母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条 独立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独立赡养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就诊、买药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

  2、父母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愿,请人代为护理,并由当事人支付所需费用。子女之间也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子女护理,其他子女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子女共同协商。

  3、独立赡养子女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父母生活充实、精神愉快。其他子女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对父母的生活给予关爱。

  4、父母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独立赡养子女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护理,在精神上关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子女每年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子女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聚会费用由全体子女共同承担。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时,应以协助照顾父母为出发点,尽量不给独立赡养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精力负担。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亲在世的情况下,赡养费(重大疾病费用除外)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亲的退休工资、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父母的存款经与父母协商留足丧葬费用外,可部分作为赡养费使用,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父亲过世的情况下,母亲的赡养费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

  2、父母有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独立赡养子女优先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报销、支付,其他不能报销费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父母无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

  第五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分担及遗产继承

  1、子女执行独立赡养义务前,父母应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经父母及所有子女确认并认可,父母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父母现有产权住房1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现有存款____元;父亲每月退休金____元;父母其他财产____;父母其他收入____。

  2、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作为赡养费使用;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3、父母去世后,子女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承诺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无故中途毁约的,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其他子女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共同继承,中途毁约子女、拒绝轮流赡养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以此类推,由最终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子女(子女们)继承,中途无故毁约的所有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重大疾病而无力再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的,该子女家庭享有父母全部遗产受一份的继承权。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另一方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并为父母送终的,该家庭仍享有父母遗产的全部继承权。

  第六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七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子女共同委托协议履行监督人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协议履行监督人、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________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协助赡养人

  长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次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三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长女:________配偶:________

  次女: ________ 配偶:________

  协议履行监督人: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履行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8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亏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党支部

  村 村委会

  老龄委

  长子:

  次子:

  女儿:

  年  月  日签订

  养老协议书9

  被赡养人:

  程荣清,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凤英,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 赡 养 人:

  程华荣,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江明,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福安,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建军,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倘若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xx年12月26日

  养老协议书10

  1养老院入住协议书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二、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保证至少 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五、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 ______元。

  5.交纳押金 ______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 ______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10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博?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其他条款

  一、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签名)______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养老院入住协议书

  甲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敬老院(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院民(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丁方)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切实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维护五保供养、托养对象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丙方入住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五保供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强敬老院建设,增添必要的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入住安全;

  2、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相关规定,建立五保、托养对象集中供养专帐,按时将五保供养金、管理服务经费划拨敬老院,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敬老院帐目;

  3、建立五保、托养老人集中供养的管理运行机制,与丁方建立五保供养、托养联系制度;

  4、处理敬老院管理、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按照规定配备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入住敬老院院民提供相应的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入住者提供相应服务。积极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3、对入住者实行试住一个月制度,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经乙方劝导无效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秩序或其他供养对象正常生活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通知丁方接回原居住地供养;

  4、不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入院。

  5、入住院民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应及时通知丁方。有义务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协助丁方为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下列款项、物品由乙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①上级下拨的五保供养金;

  ②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向敬老院捐赠的物品、款项;③院民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会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7、为保证院民有购买日用品的能力,丙方每月的养老保险金归自己支配,乙方不再向丙方发放零花钱。

  8、乙方根据丙方入住时的身体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交入住乙方的书面申请和一周内经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签订入住协议。享有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权利,有参与敬老院民主管理的权利,并有出院的自由;

  2、所在村组的耕地、经济林、宅基地等归所在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3、遵守院内各项管理制度,外出必须向管理人员请、销假。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义务劳动;

  4、讲文明礼貌,不打人骂人,不说粗话脏话,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团结互助,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生活。讲究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5、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爱护集体财产,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6、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7、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房间内安装其它设备或改变电源线路,不得擅自生火煮饭和取暖;

  8、在院生活时,因摔、跌、滑等自然因素,和在院外活动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伤亡,乙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负。患突发性疾病应服从乙方安排,生前有权决定去逝后回原居住地以及遗物处置的权利。

  9、在外欠款自行承担。

  10、去逝后决定由处理后事。

  四、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探视丙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意作为丙方供养期间的担保人;

  2、丙方去逝后,必须实行火化。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根据入住者去逝后要求处理安葬等事宜。逾时不到者,由此所造成开销、责任均由丁方全部承担。若亲属要求乙方为其举办丧事,其费用由亲属承担。

  3、对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入住者,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入住者,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接回原居住地供养;

  4、丙方去逝后,如有现金或银行存款,应用于丧葬费用,剩余部分,则归敬老院所有;

  5、协助做好入住五保对象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自愿出院或被敬老院退回的五保户生活。

  6、同意丙方去逝后由安葬,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敬老院(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丙方:院民签字(捺印)

  20xx年X月XX日

  丁方:村(居)委会(盖章)

  20xx年X月XX日

  3托老院入住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镇夕阳红托老院(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崔旭东

  地址:磐石市石嘴镇河东街 联系电话:13804447515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 生活来源: 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老人关系: 身份证:

  工作单位: 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 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 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4、乙方不得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若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入住后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医疗服务时,应按甲方规定范围进行(具体见免费医疗范围)。

  6、凡因护理等级改变而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以甲方等级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或丙方应及时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丙方应代为赔偿。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体情况的病历及有关体检单。

  2、乙方在入院期间,经诊断患有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慢性病反复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适宜集体居住的疾病时,丙方应及时领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乙方突发疾病或病情严重的通知时,应及时将乙方送上级医院治疗,因丙方耽误时间而导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负责。

  4、丙方在乙方没有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纳入住费用时,要负责乙方入住的全部费用。

  5、乙方故逝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6、丙方作为乙方的监护人,有权利监督甲方履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为入住人员提供服务,丙方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

  7、乙方的权利义务可由丙方代签。

  三、事件处理原则

  (一)对于乙方自备携带的日常医用药品及保健品,需报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服用。未经批准擅自服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障碍以及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其家属及老人必须理解并配合院方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防止老人误服药、坠床、电击伤、烫伤、器械伤、溺水甚至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识清醒的老人,因个人原因摔伤,坠床、自服过量药、烫伤、电击伤、器械伤、溺水、斗殴甚至自杀的意外事件,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四)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准使用个人电器。如确要使用磁疗器、按摩椅、电热毯等均按用电量另收费用,且丙方必须证实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电器的能力。如因此发生的电伤害,电起火,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由丙方赔偿。

  (五)乙方未经批准,自行擅离外出造成的走失、摔伤、意外车祸、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无理要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约定:

  (一)乙方的身体状况,科学确定护理等级,根据护理分配居住楼层和房间,护理等级和房间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如乙方因身体健康状况或经济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楼层和房间的,应在本条款的最后特殊注明,注明后视为自动接受哪个楼层对应的护理服务等级,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特殊注明:乙方要求入住 楼 房间,本人签名

  (二)乙方入住后,必须团结室友,不得因个性、生活习惯、个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响团结,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对本院提任何无理要求。确须因团结因素更换房间或床位,由院方合理调配。如院方无法满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还剩余费用。

  (三)其他特殊情况另签特殊护理协议。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视为丙方违约,其他违约责任由丙方负责。

  (二)乙方违反协议二条(二)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丙方违反协议二条(三)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其中:

  1、违反(三)项中2款情形“丙方及时领回”,应双倍承担延期领回产生的各项费用(含期间产生治疗费用),因延期领回发生死亡事件等后果,由丙方自负全责。

  2、违反(三)项中3款情形,出现甲方无法联系或无法通知丙方情况(包括紧急电话无法接通),甲方已采取适当合理的急救和治疗等措施所产生费用,应由丙方负责。

  3、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费用,则应额外承担应交费用的30%滞纳金。如拒绝承担全部费用,立即无条件将乙方领回。

  4、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时处理善后或恶意挟尸要挟勒索,则甲方有权申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后按正常风俗习惯安葬死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一次性双倍补偿。

  (四)乙方入住服务期满或中途无力支付费用或拒绝支付费用,且丙方拒绝将乙方领回,经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视为丙方恶意滞留乙方在甲方处,丙方应双倍承担滞留期间费用。

  (五)甲方未按国家标准尽职服务,出现恶意、故意侵害乙方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免责条款

  (一)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突发意外事件,甲方无法联系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紧急电话未开通,甲方根据病情及事件情况采取合理必要并符合常规,常理的措施情况后,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二)护理服务期间或入住期间,发生自杀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三)因突发疾病、吸食不当,经抢救无效的,甲方免责。

  (四)私自外出或请假未按时归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责。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别提醒丙方需反复阅读此协议后签字),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此协议附有附件两份,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能力签字、阅读、理解本协议,丙方签字视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协议书11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

  男(女),岁,住址:

  男(女),岁,住址:

  赡 养 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男(女),岁,住址:

  男(女),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 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 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 元,粮食 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 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 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 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 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1)xxx

  (2)xxx

  (3)xxx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养老协议书12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意见和该家庭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见证单位: XX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

  养老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应具备家政服务相关资质或相关服务技能。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服务不令服务对象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二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甲方指定的6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人和失能老人。乙方为本协议所列服务对象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不属于本协议范畴。

  第三条乙方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为老年人理发、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四) 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服务工作。

  第四条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价格”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填写《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根据该表内容涉及的项目制定每次服务的标准及价格。

  (二)乙方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按时按质按量履行服务。完成服务后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回执单》,并由服务对象签字(按手印)有效。据此按月向甲方申请结算服务费。

  (三)甲方按月汇总填报《旺苍县陈家岭管理办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表》,并附《居家养老服务回执单》等资料向管理办财务室报销费用后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乙方提供服务时应尊重老人,体贴老人,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乙方在服务时间段内老人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或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主动及时予以处置。

  第七条乙方上门服务时要提醒老人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管理办财务室根据需要留存。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宗旨,在对于社会中的弱势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济,具体实施“安老”计划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养、养老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养。按规定范围提供生活、医疗、护理、康复、文体、娱乐等各项服务。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时交付各项费用;收费标准调整时,则按调整后的标准交付费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则办理,甲方有权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状况,安排调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医疗和思想问题。乙方需派员协助解决。

  四、为确保老人住院期间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老人住院期间需遵守院内一切规定,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实行规范化管理,食堂供应三餐,收住期间老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器等危险性电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私自离院发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当事人负责。

  4.住院期间,老人间如发生争执、吵闹,家属或送养单位及机构有责任配合我院对老人进行说服,若经劝说教育无效,或因突发难以预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碍,而发生打架、伤害他人、寻短见等意外,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医,所需费用(包括陪人费、交通费)均由乙方负担(三无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间,住院费、护理费、门诊医药费需在下月15号之前交齐,不得借故拖延。超过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额1%的滞纳金。超过3个月不交费,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处理,除将老人送回乙方处外,保留起诉的权利。住院老人经请假离院,本院免收离院期间的护理费和伙食费(床位费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绪、心理、性格、生活习惯等原因不适应或不适宜院内生活者,为维护院内其它老人的.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办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绝。

  七、住院期间,老人的一切财物由老人处理(三无老人见备注),如遇以下情况,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亲属如要求领取老人财物,需经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区内管理人员认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时,一切财物由法定供养人酌情处理。

  2.家属或老人单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财物时,须征得本区管理人员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办理,老人的遗物、遗款,乙方需在30天内办理认领物续,逾期甲方按捐助处理。

  八、备注

  1.老人在老人院养期间,若老人逝世,将遗体送:_________殡仪馆,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费用由_________负责。

  2.老人生前一切财产及遗物,同意由全权处理。

  九、乙方的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

  姓名: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法定供养人(单位、送养机构):_________

  其它亲属:_________

  乙方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若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_________市爱心之家志愿者协会,(乙方)_________老人送养机构、单位或家属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家属代表(签字):_____

  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养老协议书15

  原定远县医药公司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有207人,离退休人员51人,截止20xx年12月底应缴养老保险费278.25万元,由于该单位改制经济困难,一次性难以缴齐,根据国务院259号令,县养老中心同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缓缴所欠养老保险费,并签订如下缓缴协议:

  一、原定远县医药公司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278.25万元,由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二、县养老中心同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缓缴所欠的养老保险费278.25万元,缓缴期限 个月,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

  三、在缓缴期内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积极筹措资金,积极缴纳所欠养老保险费278.25万元,否则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同时由此产生参保职工无法接续养老保险等一切后果由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养老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字):

  缓缴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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