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协议书汇总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家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家协议书 篇1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父亲),____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
(二)_______ (姓名),女(母亲),___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别无其他子女。
因子女均已婚配,现将家庭财产、债务房产和父母赡养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分配: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两处房产:
1、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 。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2)、其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二)所欠债务中由 承担偿还责任,其余债务由偿还,与其它子女无关。
(三)父母赡养义务
1、父母单独居住期间,子女双方每个月需各提供元作为父母单
独居住期间生活费。
2、子女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 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3、子女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父母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子女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父母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
4、父母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子女承担。父母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子女共同承担。
(三)、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人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分家协议书 篇2
甲方:郑栋
乙方:郑权
丙方:郑新
兄弟三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
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以及村两委、妹妹郑翠芝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 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五间。 兄弟三人各一间,另外两间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 甲丙哥两个各出资1500元给乙方,乙方出去盖房。
三、 原来哥三个的三间房归甲丙所有。
四、 父母所有的的`两间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五、 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3人共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3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六 、本协议共2页一式四份,父和母、甲、乙、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三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
父 亲:郑桂荣 母 亲:蔡桂芬 大儿子:郑栋
二儿子: 郑权
三儿子:郑新
见证人: 女 儿:郑翠芝
见证人: 西丁村村委会:
年 月 日
分家协议书 篇3
________镇____ 村民____ ,经和谐商议准备分家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_______的`父亲________、母亲________及弟弟________,以及长辈________、________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的赡养义务。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原有房产两套位于____________,共房屋6间。分配如下:东边3间分给________居住,西边3间由________ 居住。
二、父母的赡养协议:
1、现有十亩田地两人平均,但十亩田地先归父母管理,所得款项均由父母支配,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两人共同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父和母、兄弟两人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全家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________村委会(签字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协议书 篇4
立约人:
王某巨,男,75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小学文化,农民。系下列子女之父亲。(www.mian4.net)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胡某月,女,70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小学文化,农民。系王全巨之妻。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为,男,50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长子。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义,男,45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次子。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艳,女,41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女儿。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上述家庭成员中两个儿子均已经结婚另立门户,女儿也出嫁多年。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祖产北房三间以及子女长大后共同盖的房屋四间做出分割(后四间为两个儿子结婚以前所盖,没有儿媳份额)。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经过家庭成员间的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协议为凭。
一、位于**村东与张某丰为邻的祖产旧房屋三间(宅基地使用证姓名:王某巨)以及院落使用权归王子为所有。
二、位于村东与王某为邻的新房四间(宅基地使用证姓名:王某巨)归王子义所有。但留西头一间由王某巨夫妻居住至寿终为止。
三、因两处房产价值不同,差价3万元(人民币: 叁万元整),由王全巨在个人存款中支出3万元给王子为。
四、王某艳不分房屋,在王某巨夫妻个人存款中支出2万元给王某艳。
五、其他财产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将来归属另议。
六、关于赡养:分家后,两个儿子分担王某巨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则上各家每月给付100元或者轮流赡养,医疗费及其他支出由儿子两家分担。女儿王某艳酌情给予帮助。
七、本分家协议一次分清,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调整。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父母与子女各执一份,全体立约人签名生效。经律师见证报律师事务所备案一份;
王某巨(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胡某月(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某为(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某义(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某艳(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 一 )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 二 )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兄弟三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以及村两委、妹妹____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五间。兄弟三人各一间,另外两间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甲丙哥两个各出资____元给乙方,乙方出去盖房。
三、原来哥三个的三间房归甲丙所有。
四、父母所有的的两间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五、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三人共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三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六、本协议共____页一式____份,父和母、甲、乙、丙各执____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三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
父亲:____________
母亲:____________
大儿子:____________
二儿子:____________
三儿子:____________
见证人:
女儿: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村村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协议书】相关文章:
分家协议书(精选)06-21
分家协议书07-02
分家协议书02-19
(经典)农村分家协议书06-17
[合集]分家协议书06-01
独子分家协议书04-14
分家协议书模板02-09
分家协议书范本03-06
房产分家协议书12-16
农村分家协议书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