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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4-01-27 07:04:3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分公司经营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分公司经营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公司经营协议书

分公司经营协议书1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 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管理、业务开拓均有乙方承包经营,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为了扩大总公司规模,增强效益,同时规范分公司的运营,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乙方的责任心及积极态度而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承包方式与期限

  1、甲方在 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 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甲方可以根据需要派一名内勤人员驻分公司办公,其他分公司人员有乙方聘用;

  3、分公司设立的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分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资金、费用及分公司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均有乙方承担;

  5、分公司承包建设施工工程由甲方提供一切证件、手续;

  6、分公司必须保证在一年内将不少于3人以上的建造师注册到总公司(与建造师相配套的技术负责人、十大员、特殊工种等)。

  7、总公司应及时通知分公司所有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如:建造师、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所发生的费用有分公司自理。

  8、承包期限与甲方经营期限相同。

  第三条 乙方承包经营范围、管理费用及交纳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范围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

  2、管理费收取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工程款的0.5%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3、管理费的交纳日期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当日内,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纳管理费;项目主体工程结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价 100万元以内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清管理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情况更换、派驻分公司的内勤人员;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分公司的经营;

  3、甲方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4、甲方应当根据分公司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帐户等;

  5、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6、甲方可以根据分公司具体情况审核、查阅分公司与经营有关的所有材料和公司账目;

  7、甲方不得在 区域内再设立分公司,并不得在本区域内自营相同业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员;

  2、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承包的工程项目并使用甲方的资质进行招投标;

  3、乙方交纳管理费后的盈利归乙方自由支配;

  4、乙方参与招投标的或未招投标的所有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应申报甲方登记、备案存档;

  5、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分公司的各种税费;

  6、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

  7、乙方应做到尽职尽责的管理施工项目,保证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8、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劳动制度给分公司人员发放工资并交纳各项费用;

  9、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管理费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2、乙方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3、乙方利用分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乙方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5、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等资料的及申报项目结果不实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根据情形要求国家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9、甲方在 区域内另行设立分公司或在本区域内自营相同业务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0、甲方无故拒绝配合乙方经营分公司业务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用工导致甲方承担工资、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项目资料及招投标结果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项目的造价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7、因甲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义务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自甲方免去乙方分公司经理职务或乙方辞去分公司经理职务时终止;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自愿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本协议被解除、终止的,双方对与分公司承包工程施工有关问题发生争议,自愿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开具外经证程序

  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的通知,自 年1月1日起,凡工程中标签定施工合同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明》,超过期限罚款5000-50000元。

  第十条 施工合同的订立生效

  凡今后各分公司所中标工程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到场签字方为有效,法定代表人有事确实不能到场的,有法定代表人指定其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公司经营协议书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扩大建筑市场占有率、发挥甲、乙双方的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组建“ 分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组建:

  1、甲方负责出具在 组建“ 分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并派员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分公司组建后,乙方全面管理分公司在 辖区内的经营管理工作;工程中标后并配齐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相关施工管理人员。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守信经营,并承担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全部税金和规费及分公司经营期间的一切税务责任。因乙方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4、分公司组建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分公司的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税费、工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经营招待费等)。

  二、承包形式

  1、

  3、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授权乙方在经营范围和辖区内自主经营,并由乙方自负盈亏。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暂定期 叁 年,承包期满后,视双方合作情况再定是否继续承包。

  四、承包金上缴方法

  1、每年度承包金在每年度末一次性上缴。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缴纳5万元诚信保证金给甲方。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所承担的项目无任何质量、安全、劳务纠纷后,甲方将5万元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甲方给分公司所在地设立帐户1个,由乙方管理。

  3、分公司承担所有项目的工程款结算,除规定交纳税金款、工资及相关费用外,其他部分由乙方支配用以保证生产需要。

  六、印章管理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驻外分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2、分公司公章、财务章、项目部章、资料章由甲方派一人驻分公司负责管理,总公司安排的人员工资由分公司按当地标准负责支付。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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