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劳动合同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承诺事项:愿意遵守甲方的一切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理。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此合同。
一。劳动合同限期
第一条本合同限期 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XXXXXXXXXX医院医疗服务(医生,护士) 工作。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 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平均周,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五条甲方对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治疗和诊断器械,建立健全 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 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月薪工资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第十条甲方发薪日期为次月10—15日,确因资金困难需要延期支付工资的,可延期在 30日内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加班费等。除加班费外其他综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按甲方有关工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同时下浮。在经济困难, 工作任务不足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 生活费标准。(医疗机构也可有提成制等其他工资分配方式)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一个 月。患重病或绝症者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 过12个月。医疗期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以及死亡丧葬费,参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工伤经过医 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的,由甲方分配适当工作。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有薪假期。婚假为7天,晚婚者15天,产假90天,丧假3天。假期工资按甲方工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住 所: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
成都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印
签 约 须 知
1、 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涉及货币数字应填写“0000.00”式样或大写金额。合同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或填“无”。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 甲方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 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 元。 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资按 执执行。 第八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第二十五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内容 十四、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 证 员
劳动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 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 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性 别:
联系电话:(手机) 家庭电话:
户籍类型(农业/非农业):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 紧急联系人: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生效,终止于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于 部门,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或甲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或甲方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暂定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
鉴于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同意根据根据甲方的安排和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工作地点之外的地点进行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具体工作时间按照甲方《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报酬款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 元。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照前述标准的 100 %执行。
乙方的薪酬构成包括工资、加班费、岗位绩效考核奖金等项目,具体依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每月 10-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 薪金变动:正常情况下,乙方的薪资将在工作满一年后,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甲方按乙方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决定,提升、保持原状或减降薪资。关于奖励和扣薪事项按照《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而延误交缴保险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社保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公司假期
1、事假:乙方如确需请事假的,需按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报由甲方负责人批准,填写相应的请假单。
2、其他假:乙方如需请其他假(例如婚假,产假,丧假等)需报由甲方负责人批准,填写相应的请假单。
3、假期期间工资按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告知。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及声誉之行为。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认可甲方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前述规定,并受其约束。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员工手册规定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现严重亏损,无力负担员工工资时;
6、甲方调整业务方向,乙方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新的工作时;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合同期限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书面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一、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条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资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的真实性,若有虚假,在试用期内甲方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以后,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四十三条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全职或兼职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受聘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得所有收入、财产性权益均归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第四十四条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如未签订《培训/教育协议》,亦不影响甲方索赔的权利。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第四十八条 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乙方简历、基本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2、甲方员工手册;
3、甲方公布的各项公司管理规定等,但不仅限于此。
第五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____元。
第八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户口所在地住址:
委托代理人:所属街道办事处:
地址:本人现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工作任务完成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试用期----个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终止。
二工作岗位和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专项职业健康监护体检。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岗位技能等级工资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其中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工资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依法安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加点工资。法定节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资。
五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及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根据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对违反者,甲方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挥和管理,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教育、培训、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参与和接受。
第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技术业务培训,接受考核,达到标准。
第十七条:甲方应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为乙方提供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条件和机会,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根据制度和规定以及本人表现,有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实行这方面的制度。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九条: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时,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经批准转产、整顿和调整生产任务以及分立、合并、改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适当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但能够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专业技能达不到规定标准和经常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所规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变工作岗位(工种)的;
5、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需改变乙方岗位(工种)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可即行终止劳动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甲方依法破产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时,本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死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经批准退休、退职时,本劳动合同终止;
4、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二条:乙方调出用人单位,自人事、工资关系开出之日起本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本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依法应予辞退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他人致残、死亡的;不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后果严重的;
3、乙方被劳动教养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中包括:违反本合同规定,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当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
第二十七条: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资培训和招录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录费用。凡出资培训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甲方的规定,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须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特别重大的,影响特别严重的,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权利。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项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劳动管理的新规定相悖,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劳动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一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日期--年--月--
劳动合同 篇8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甲方猪场的经济效益,并充分发挥甲方猪场的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提升猪场的形象,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协议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合同期满,乙方若要继续留在甲方猪场工作,则另行商议决定。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如乙方为甲方猪场进行猪场设计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猪场员工、防疫、治病等一系列任务。 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求,不得擅离职守,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加班和出差。 合同期内,因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损毁或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劳动报酬
甲方聘用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元/月。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年底根据猪场的经济效益给于一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日常生活安排
(一)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宿舍内安装空调、电视等)。(二)每年在一定的时间提供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如办公室、办公电脑、办公电话等;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一般一天不超过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二)休假 一个月休假2天,如家中有特殊情况可以集中调休,但一般不超过一周。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和办理违法违规事项的。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
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 篇10
用人单位:(甲方)**市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校长
劳动者:(乙方) 性别 民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如下教师聘用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学校教师,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体从事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该工作岗位在甲方的设在金厂镇的外语学校。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其中每周三到周五到学校备课,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上班时间为早8时,下班时间为17时。每周周六、周日上课,周一至周二休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600元,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金200元。该工资于每月15-20日领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资的日平均标准按日扣减工资。月病假10日以内,每天扣发日工资标准的50%。病假超过10日,从第11日起按日平均标准每增加一天病假,扣减一日工资。
应乙方要求,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随同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交纳,甲方不承揽责任。
五、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 2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给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试用期满开始,甲方应该为乙方发放交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每月200元,按月随工资给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部门交纳,如
乙方未向保险部门交纳该基金,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交付社会保险责任,乙方无权就社会保险问题对甲方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六、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没有得到甲方的批准、也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为甲方另行聘请教师所需要的培训费和应付工资的总额。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1、连续迟到、早退5次以上、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含5次、10次);
2、连续旷工2天、月累计旷工3天或]弃课一天以上(含2天、3天、1天);
3、连续病假超过30天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
4、连续事假15天对甲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5、不服从学校领导、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6、不团结同事并与同事发生口角或冲突的、或在背后贬低同事、或散布不利于团结语言、或有故意损毁他人名誉的;
7、不能礼貌对待学生及家长与学生或家长发生冲突的、或体罚学生造成相应后果的;
8、被学生和家长投诉3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
9、故意损坏或侵占公私财物或拾取学生家长遗失物品隐匿不还的;
10、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岗位调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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