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合集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研究设计院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__________研究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 __________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郑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联系方式 /座机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设计、工程监理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甲方有关制度规定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周六、周日 .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甲方薪酬管理制度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市最低生活费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河南省、郑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甲方有关制度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如乙方属涉密人员,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执行脱密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①提供不真实的应聘资料的;
②隐瞒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的;
③隐瞒竞业限制约定的事实的;
④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的;
⑤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的;
⑥不能通过试用期考核的;
⑦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形。
(2)试用期已满,经查证,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弄虚作假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与其他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或虽与其他单位无事实劳动关系,但领取兼职报酬的。
(4)连续旷工满四天,一年内累计旷工满十天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工作时间从事甲方禁止事项的。
(6)被劳动教养或强制戒毒、判刑的。
3、双方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出现下述情形时,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据此调整工资:
(1) 甲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的;
(2)乙方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①考核不合格的;
②从业资格丧失的;
③乙方出现违法行为的。
5、乙方不辞而别,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离职义务, 或者未履行其他相关特别约定, 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手续的, 乙方应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地责任。
6、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其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如有变化乙方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人力资源部,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地址寄送相关文件视为送达乙方。
7、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含试用期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应赔偿甲方的招录费用。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 甲方继续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资,共 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 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 元。
1、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1200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____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因为乙方现在还处在试用期内,三天内可以申请离职。
九、 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平等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受聘职位
1.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的工作为职务:
2. 甲方有权因业务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现作出适当的职务及岗位调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三. 劳动报酬/年终奖金
1.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税前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元整 )。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乙方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应遵守公司关于工资标准不公开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号发放上月工资
3. 乙方年终奖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成绩发放。
4. 乙方劳动报酬所需缴纳的税收金额﹐由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代乙方扣缴。
四. 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一般为巿内﹐如因业务需要﹐甲方有权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区/国家工作或实习。
五. 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乙方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六. 工作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规章制度,甲方并有权解释之:
1) 公司员工手册;
2) 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 其它各项规章。
2. 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单方面合理地、随时地变更以上规章制度及守则。
3.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劳动规章与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解雇乙方。
七.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 员工福利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国家法规规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及其他假期。
2. 带薪年假:
3.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巿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4.乙方试用期届满﹐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后, 方可享受本节之福利待遇。
九.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符合录用条件的;
2) 故意不服从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个人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业务﹐或在外从事兼职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隐瞒个人真实情况,一经发现的;
8) 泄露公司机密,并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节第2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节第5条、第6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8.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又未能协议续签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甲方违约解除合同或裁减人员﹐按国家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北京巿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守则﹐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执行。
2. 乙方在任职期间﹐除非有甲方书面批准﹐否则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或公司内﹐间接或直接从事有薪或无薪之工作。
3. 乙方在任职期间﹐有可能接触到一些有关甲方在业务上之机密资料﹐除非有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无论在职或离职后绝对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传递该等资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协助或许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若乙方为甲方执行任务所需时﹐则不在此限。对于特殊职位及特殊人才,甲方会与其签订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条款如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时﹐以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5. 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
6.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不适于以上情形,故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5
编号: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 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
劳动合同 篇6
甲 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 册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 月。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负责
第三条、乙方认为,根据己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四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因商业泄密造成对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经济赔偿。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六条、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二)乙方违反工作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规定解除乙方劳务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期满的;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因乙方个人原因连续请假五天以上或累计请假达十天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子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本规定乙方需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 赔偿。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乙方声明:签订本合同前,本人已经阅读了甲方发布的日常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执行,若甲方此后发布的新规章制度,一经发布或公示,乙方将认真学习并认可执行。
(二)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地址,为甲乙双方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致使文件无法送达的,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文件送达之日。
(三)其他:
第十二条、附则:
(一)劳务合同一式_两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字)
代表/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劳动合同 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条例》包括6章38条,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条例》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派遣、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条列》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条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最高可罚2万元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条例》进一步细化了职工名册的内容,规定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势、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二、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条例》指出,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
为了避免用工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包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连续用工的要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等。如果用工单位不履行这些义务,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针对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条例》要求,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四、14种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14种情形是: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含在我省境内就业的外国、无国籍及港、澳、台劳动者,以下统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在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内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第十条 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除外),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二)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
(三)生产、工作条件;
(四)教育与培训;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保护;
(七)劳动报酬;
(八)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九)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十)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十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经省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各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参照统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区劳动合同文本。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一)有固定期限的(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内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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