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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3-04-11 15:13:3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实用的学前教育工作计划3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学前教育工作计划3篇

学前教育工作计划 篇1

  一、学前教育专业概况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已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幼儿教师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且就业质量高。我院学前教育专业20xx年开始招生,在校生规模已达1280人,是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专业。

  二、主要培养对象和学制

  1、五年制大专。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

  2、三年制大专。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对口中职生

  三、人才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专业围绕 培养“合格+特长”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培养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幼儿教师资格,能在幼儿园从事保教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合格”幼师。同时加强“文艺”、“双语”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培养拥有文艺创编、双语教学和行政管理“特长”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四、主要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1、五年制大专

  (1)中专阶段:声乐、琴法、舞蹈、形体、美术、手工、学前卫生与保育、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五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游戏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

  (2)大专阶段:儿童文学、儿童动漫影视欣赏、幼儿歌曲演唱与表演、儿童舞蹈创编、儿童歌曲创编、键盘即兴伴奏、环境创设与教玩具制作、英语口语、幼儿英语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园管理、会务管理、考证培训。

  2、三年制大专:声乐、琴法、舞蹈、形体、美术、手工、学前卫生与保育、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学、五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幼儿园班级管理、环境创设与教玩具制作、儿童歌曲创编、考证培训。

  3、实践教学环节:保育见实习、教育见习、试教、保教综合实习、顶岗实习和论文写作。

  五、就业岗位群

  幼儿园、早教机构和少儿活动中心教师、科研和行政管理人员、少儿特长培训班的音乐、舞蹈和英语教师、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文员、小学教师等。

学前教育工作计划 篇2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精神,推动本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结合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特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本市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边远山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市建成了一批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面向0至6岁儿童和家长的多种形式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格局正在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普遍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245所。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347所,集体举办的234所,其他部门举办的219所,民办的445所;在园儿童27.8万人;幼儿园教职工37227人,其中,专任教师2167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84%;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年提高,“十一五”期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累计达到5亿元,20xx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达到5亿元左右,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二)面临的问题。

  北京作为首都,学前教育发展在总体上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出生高峰到来、外来人口涌入带来的新增入园需求,学前教育的质量、布局、结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尚未得到完全满足,常住适龄儿童学位缺口较大,师资供给不足;二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不到位,农村幼儿园基础薄弱,局部地区“入园难”和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幼儿园运行成本日益增加,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明显偏低,现有投入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需要,部分幼儿园存在收费不规范的行为;四是城乡结合部地区无证办园在安全、质量等方面问题突出,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治理难度很大。

  二、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发展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证基本、广泛覆盖,公益普惠、优质多样,保教结合、科学育儿,依托社区、就近就便”的原则。根据国家提出的三年有效缓解“入园难”的总体要求,按照本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对城乡建设和人口格局要求,通过统筹资源、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开放创新,规划建设并改扩建769所幼儿园,使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1530所左右,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65%以上。

  20xx年至20xx年分别增加学位约2.7万个、2.4万个、2.4万个,共增加学位约7.5万个。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学前三年学位供给实现全覆盖,入园率由85.6%提高到95%以上;努力提高常住适龄儿童入园比例,学前三年学位供给覆盖率和入园率由80.8%提高到90%以上,使“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对目前未能入园的在京适龄儿童及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三项工程。

  本市将通过加大投入、扩大资源、改善条件,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3年内将启动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等学前教育三项工程。

  1、实施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3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安排20亿元基本建设资金和18亿元财政专项经费。一是用于370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及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二是用于将接收的14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及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三是用于扶持举办小规模幼儿园的经费投入;四是用于举办小学附属幼儿园、扩班等的经费投入。

  2、实施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3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7亿元资金,根据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对250所左右的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街道和乡镇集体办园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条件达标改造。

  3、实施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3年内,本市将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确保幼儿教师师资供给,普遍提升幼儿教师素质。一是通过加强市属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力度,办好大专及以上层次的幼儿教师培养院校,建立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扩大招生规模,同时,通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转岗等途径拓宽师资来源。3年内要培养和输送5000余名幼儿教师和4000余名保育员,确保基本满足师资需求。二是采取分层、分类和重点项目结合的方式,做好各类幼儿园管理者及教师的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包括非师范类幼儿教师上岗培训、农村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为幼儿教师培训、新建小规模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培训、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培训、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培训、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培训、结合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培训等。3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1亿元左右经费,累计完成3万人次的幼儿园管理者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95%的幼儿园园长和85%的幼儿教师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水平。

  (二)落实六项措施。

  1、多种形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二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建设小学附属幼儿园,利用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三是鼓励、支持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四是扶持并稳定街道、乡镇集体办园;五是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部;六是在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建设1至2所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同时根据本市村庄规划标准的要求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分园,覆盖到每个村。

  2、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和管理。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对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小区规划、建设、审批、验收、使用等各个环节落实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确保小区适龄儿童有幼儿园上、上得起幼儿园。

  3、进一步鼓励规范民办幼儿园。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特别是对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要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同时,可结合实际,根据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创办小规模幼儿园,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优质、便利、多样的入园需求。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鼓励民办幼儿园进入分级分类管理范围。依法保障民办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4、加大政府投入,实施奖励补贴政策。落实财政投入“五有”政策,即“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一是提高教育部门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元;二是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生均经费标准,对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街道及乡镇集体办园进行定额补贴;三是对接受政府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采取减免租金等补贴政策,对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优秀的民办幼儿园,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给予一定奖励;四是通过减免保育费等方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3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安排3.6亿元经费对实施以上政策予以支持。

  5、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根据本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财政、教育部门规范幼儿园收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调整收费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价格备案程序。实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违规收费问题。

  6、形成幼儿园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二是坚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尊重儿童发展规律,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年检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四是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各区县政府要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指导,监督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五是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要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制定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市政府将在统筹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基础上,加强对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区县、乡镇(街道)工作考核内容,对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给予表彰奖励。通过重点项目投入等方式,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制定贫困儿童及特殊儿童的资助政策,促进本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区县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调整学前教育机构规划布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教师和设施设备的配备、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及学前教育经费的筹措,建立经费奖励扶持政策,确保辖区内3至6岁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加强对无证办园的治理。结合区域适龄人口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制定本区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到20xx年有效缓解“入园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二)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力量,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幼儿园编制标准要求,修订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幼儿园建设发展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和各区县确保新建118所幼儿园落实到位,并会同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规范幼儿园收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调整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政策,确保本计划中提出的经费投入到位。城乡建设、规划、教育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市关于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意见,督促检查区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规范管理,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监、安全监管、药监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与管理。

学前教育工作计划 篇3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总的来看,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公共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缺乏,幼儿入园率较低,大多数幼儿园办园条件严重不达标。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1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7所(含小学附设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52所,在园幼儿数4128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9。3%,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93。01%;全县现有幼教从业人员2627人,其中公办教师11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全县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仅有2所(其中1所归口供销部门管理);仅有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3所一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共投入严重不足,民办园成了学前教育的主体,且规划布局不合理,大多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基础设施简陋,办园条件不达标。第一,全县有89所无证幼儿园,大部分民办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既无场地设施,又无合格教师,几间民房就是一所幼儿园,少数接送幼儿的车辆和司机不合格,安全隐患大,保育质量得不到保证。第二,县城区住宅小区均未配套建设幼儿园。目前只有湖滨花园、现代城、金山角等小区由民间资本购买设立了民办幼儿园,且办园成本高(主要是园舍成本高,没有享受任何优惠政策),活动场所也不达标,发展比较困难。第三,前些年由于幼儿园的准入关把握不严,加之大量无证园的存在,我县绝大多数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不达标,场地窄小、房舍紧张、采光不好、通风不畅、玩具缺乏、设施不安全、伙食标准低等问题普遍存在。三是师资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全县学前教育的教师学历达标率仅为32%,具有教师资格的只占教师总数16。4%,且绝大多数教师(含园长)未经过系统正规的幼儿教育专业培养,缺乏学前教育的理论修养和专业知识,对幼儿教育的规律所知甚少。四是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学前教育基本处于自办自管状态,没有规划,更谈不上布局,园挨园,一处多园现象普遍存在。五是办学理念亟待更新。由于园长既不是幼师教育专业,又未经过正规培训,是自办园自任命。加上一些幼儿园功利思想严重,一味迎合家长的心里,幼儿游戏活动和户外活动少,导致学前教育严重学科化、小学化。六是办园条件严重不达标。

  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到xx年,公办幼儿教育资源占主体,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着提高,师资队伍学历达标率达80%以上,园长持证上岗,学前适龄幼儿均接受一年的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入园难问题得以缓解。三年共新建公办幼儿园12所、改扩建22所,扶持50所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幼儿园建设。作好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加快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按照方便入园和规范办园的要求,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定点幼儿园建设,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方式,三年内,全县规划定点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达到幼儿园办园标准(规模:6—18个班;班额标准:小班30人以内,中班35人以内,大班40人以内;面积标准:占地面积15平方米/生,建筑面积10平方米/生,户外活动面积4平方米/生,绿化面积占30%以上,玩具、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均达到相应标准)。

  2、教师队伍建设。确立公办幼儿园的独立法人资格,核定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幼儿教师(教职工: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7,寄宿制园为1:5,每班两教一保,寄宿制幼儿园两教两保;园长:6—9个班配园长、副园长1名,10个班以上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2名。)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同时,各镇(区)通过适度聘用具有任职资格的编外人员,逐步缓解幼教师资不足的问题。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培训,xx年前对所有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xx年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80%以上,所有教职工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

  3、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三年内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5—10所。到xx年,各镇(区)中心幼儿园全部成为一级以上幼儿园,其中市级示范幼儿园3—5所。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政府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学前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各镇(区)政府承担发展本镇(区)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新建幼儿园建设用地的规划、征用,积极筹措办园经费,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由教育、发改、规划、建设、国土、人力资源、卫生、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为幼儿园建设和发展服务,构建县、镇(区)共建和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格局。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县教育局是县政府管理学前教育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中心校配备专(兼)职幼教干事,负责本镇(区)幼儿园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查。同时,以镇(区)中心幼儿园为依托,加强对辖区内其它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并明确中心园分管教学的副园长为本镇(区)的业务指导员。

  (三)科学规划布局,严格标准建园。按照覆盖城乡、不留盲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普惠性学前教育,确保保教质量的原则,规划幼儿园布局。县城区5000至7000人口设置一所幼儿园(6—9个班),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规划建设1所幼儿园(6—9个班),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农村按照“规范办园、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一般按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服务半径2公里以内设置一所幼儿园(6个班)。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镇(区)政府所在地和曾经设乡的集镇建一所公办幼儿园,并按照国家和省标准进行建设,形成以镇(区)中心幼儿园为示范,辐射带动村办(或邻村联办)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四)多方筹措资金,保证经费投入。落实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列入政府的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抓好抓实。一是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并逐年提高,确保县城区和各镇(区)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资金到位;二是各镇(区)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改善辖区内定点建设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支持村办(或联村办)幼儿园的建设;三是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加快定点园建设步伐;四是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学前教育。

  (五)落实优惠政策,扶持民间办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明确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地位。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对布点合理、面向大众的普惠性、规范性(示范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费、派遣教师、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促其发展。按在园儿童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并保证每年有所增加;新建幼儿园减免税费(各种建设规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按幼儿园等级和办园规模,派遣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或代课教师,或按核定的教师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比照下岗职工创业贴息贷款的.政策,新建幼儿园按园舍总成本的三分之一给予贴息贷款;鼓励社会和企业捐资助园,企业捐资助园享受向慈善机构捐款的同等优惠政策;县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和表彰普惠性、规范性(示范性)的民办幼儿园。

  (六)优化人员配置,加强队伍建设

  1、严格实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持证上岗。对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通过在职培训、脱产进修、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不得上岗。严把保教人员入口关,新进人员必须是正规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

  2、积极拓宽幼教师资来源渠道。将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合理设置机构,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在岗的编外聘用幼儿教师,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中小学教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实施幼儿教师回归工程,整合现有幼儿教师师资力量。凡幼儿师范毕业且过去从事过幼儿教育专业的现从事其它工作的一律重新调整到幼儿园工作(担任领导干部和专业性很强的岗位除外)。

  3、努力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制度。xx年前,对全县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进行一轮全员培训。以后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学习,加强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的培养。xx年城区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80%以上。

  4、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制订编外聘用教职工的用工制度,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聘用教职工必须签订用工合同,且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编外聘用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制定编外聘用幼儿教职工工资待遇方案时,注意与幼儿园评估等级相结合,与教职工的岗位、学历、任职资格、工龄、职称等相结合,与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并按劳动保障相关条款办理社会保险,其社保经费公办园由县财政和个人按比例承担,民办园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编外聘用幼儿教师享有在编教师同等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和评优权利。

  (七)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1、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年,对全县各类幼儿园进行重新审查和备案,重新核发《办园许可证》,并每年进行年检。对办园条件不达标的、不规范的、无证(含未按规定年检)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予以取缔。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不同等级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2、规范幼儿园教育行为。组织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和《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幼儿教育的宗旨、思想和理念,掌握幼儿教育的规程,规范办园行为和教育行为;组织幼儿教师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设置,科学安排幼儿教育活动。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游戏为主,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3、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和教育共同体建设机制,实施城乡“园对园”的合作助教项目。开展城区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示范幼儿园与薄弱幼儿“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医教结合,建立由卫生和教育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机制。构建“医生进幼儿园”工作与服务机制,加强对保健教师和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

  4、加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建立学前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坚持教育督导部门提前介入,在幼儿园的布局设点、规划建设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教和管理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的专项督导。开展对学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开展特色幼儿园和示范幼儿园创建活动。组织并指导办园规范、设施设备先进、保教质量优良、师资队伍达标的幼儿园(含民办园)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扶持和鼓励。

  四、重大工程项目

  (一)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照标准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三年共新建12所、改扩建22所,重点加强镇(区)中心幼儿园建设。

  (二)民办幼儿园规范与扶持工程。严格准入和年检制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制定出台地方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规费、派遣教师、贴息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布点合理、面向大众的普惠性、规范性(示范性)的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三)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每年面向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在岗的编外聘用幼儿教师,公开考试优先招录幼儿教师。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研讨教训制度。xx年前,对全县幼儿教师和园长进行全员轮训。从xx年起,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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