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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计划

时间:2020-08-15 12:00:3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司法局工作计划4篇

  时间一晃而过,我们又有了新的工作,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是你的领导或者老板所期望看到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司法局工作计划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司法局工作计划4篇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精神,落实局党组“主动、有为、有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

  一、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品牌窗口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规范热线值班制度。从辖区内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中择优挑选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态度认真的专业人员(暂定25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咨询,每位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登记详细,解答专业。

  2、程序规范,标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审查、指派等过程中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接待人员挂牌上岗,做好值班日志、来电来访及网上系统登记和舆情分析。

  3、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申请审批、指派等流程全部在大厅内一站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法援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体制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浏阳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四、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五、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程。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5、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权力义务告知书制度和听庭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需求。

  6、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2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和谐发展现场观摩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改进服务,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工程、法治宣传育民工程、人民调解利民工程、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社区矫正安民工程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法治意识。实施“七五”普法宣传规划,将编写印制《“七五”普法教育读本》向每户家庭发放。完善法治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红色文化教育、法治文化广场、新型城镇化、诚信建设相结合的法治宣传平台。组织开展党校干部培训教育,增加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课。依托市进行的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文化广场建设,在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文化广场设立普法宣传栏,将法治宣传深入到村居、社区,切实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形式,采取普法教育读本、普法培训班,法治讲座等形式,利用电视专栏、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切实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和水平。

  (二)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培训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力度。加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发现和培育典型经验,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加强社区矫正管控力度,促进工作务实创新,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完善矛盾调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医患矛盾、劳资纠纷、涉法涉诉、食品安全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求形成特色、创出工作亮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调访一体化,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格局。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市、乡、村三级建立起法律服务体系,形成服务对象各有侧重,法律服务全覆盖的大服务格局。加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与信访部门对接机制,设立涉访涉诉法律援助中心,集中、联合办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完善“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探索推行法律援助案件按难易度和社会影响面分档补贴机制。研究成立“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部门、乡镇、村庄配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强化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业职能作用。完善律师为党委政府制定改革方案、出台改革文件、推进改革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审核服务机制。探索公证体制改革,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明确政府各项工作全面引入公证机制,大力开拓公证业务新领域。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积极做好涉及拆迁、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救济、责任追究、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的法治环境。

  (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从实际出发,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稳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根基。

  (七)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建设,增强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用足空缺政法专项编制,逐步配齐基层司法所人员。通过业务培训和以工代训的方式,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八)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建设工作。落实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改革各项要求,做好日常法律审查和法律支持等各项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处置工作。

  二、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相关的执法案卷进行定期评查并出具评查报告,对于优秀的执法案卷编制案例汇编,并对优秀的办案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案卷评查达到交流学习、规范提升的目的。

  三、更新完善劳动普法宣传单张和手册。根据20xx年普法工作实际及企业普遍出现的问题,结合新出台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制作劳动普法宣传系列主题单张,其中包括工资主题、工时主题、规章制度主题、劳动合同主题、疑难问题主题,以简明扼要的宣传载体通过日常巡查向企业发送,寓普法于执法之中,低成本高覆盖地延伸宣传阵地。

  四、继续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普法培训班活动。进行普法模式创新,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普法培训班,聘请外部专业律师或专家学者担任讲师,开拓劳动普法新视角,丰富劳动普法内容。

  五、探索劳动普法载体创新。设立劳动普法官方微信平台(如“罗湖劳动普法公众号”),通过企业关注定期发送劳动普法专题和劳动法律动态,降低集中普法授课给企业、政府双方带来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和路途成本。

  六、创新形式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制定主题定期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沙龙活动。邀请外部专家论道的同时,发挥干部职工专长,探索建立“职工讲坛”,请具有专业特长、实践经验的同志为大家讲课。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司法局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 深化全区“大调解”工作。巩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果,推动出台人民调解组织管理、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标准,鼓励人民调解进入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除了邀请法官为调解员开展法律理论知识及司法确认实务方面的培训课程外,还邀请有经验的一线办案民警、优秀调解员把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享给大家,培训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注重实战操作、强化调解技能,做到培训工作更接地气。全面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精英队伍。拟制作一本调解技能的小册。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指引,建立评估制度,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百分制评分标准》,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值班期间在岗在位,奖优罚劣。

  (三)加强宣传,让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

  进一步加大对派驻调解室的地点位置、功能作用和人民调解便捷、高效、免费等优势特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调解室要加强标识,凸显第三方派驻性质,让矛盾双方当事人清楚知晓专业调解室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的中立调解机构,而不是隶属于公安、医院、行业协会等派驻单位,彰显调解公信力。计划制作一本关于调解的宣传小册。

  (四)加强司法确认工作。

  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促进当事各方自觉履行协议。

  (五)积极探索开拓我区行业人民调解新领域。

  着力打造1-2个有亮点、有特色的物业小区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示范点。探索人民调解进入其他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可行性。联合有关街道办事处,初步尝试在我区商圈人流密集地段设立派驻调解室,如在东门步行街、南湖人民南等商业地区和莲塘工厂企业密集地段增设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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