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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5 16:57:21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畜牧工作计划集锦五篇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畜牧工作计划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畜牧工作计划集锦五篇

畜牧工作计划 篇1

  为认真做好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畜牧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建设一支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执法队伍,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实现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服务效能增强,协调水平提高为目标,坚持自学为主,加强集中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务求实效。

  二、培训内容

  今年法制培训的重点是:《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执法基础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相关法规文件;与我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执法卷宗的制作等行政执法业务技能;新出台的与畜牧兽医执法相关的重要法规和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础法律法规。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主要法律法规。重点培训:《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

  (三)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文书。重点培训。

  三、学习培训形式

  法制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对培训成效的考核,通过组织考试、竞赛等形式,检验培训学习效果。

  (一)集中培训

  1.全员年度培训。由局组织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3次。

  2.局领导集体学法。通过讲座、理论辅导等形式,每季度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学习,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水平。

  3.季度培训。局执法科每季度对动卫所及基层畜牧兽医站业务骨干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确定一个主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

  4.周例会学习。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利用每周工作例会时间,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周例会集中学习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5.学习考察、调研。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兄弟单位进行学习考察、调研,交流工作经验。定期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二)个人自学

  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根据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提出的要求和考试考核内容进行自学。个人自学不少于150学时,自学要做好学习笔记。鼓励队员参加自学考试等继续教育和法律资格考试。

  (三)考核验收

  加强对培训成效的`考核,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性,丰富考核功能的多样性。通过组织考试、知识竞赛、学习心得交流、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激发执法人员学习兴趣,验收培训学习成果,促进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组织实施

  本计划由局执法股负责牵头,会同局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局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中相关文字资料、照片、影像资料等的收集保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台帐的收集整理建档,完善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台帐,并及时将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及培训活动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局执法股备案。

  

畜牧工作计划 篇2

  XX年,我市畜牧业将继续向良种化、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对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提高检疫操作技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加强新技术的学习和推广,抓好专业队伍建设,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抓好动物疫病防治,确保畜禽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的《动物防疫法》,落实《动物防疫责任状》的各项考核目标,切实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加强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疫情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消除疫情发生隐患,确保疫情不在我市流行,确保畜禽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㈠强化基础免疫,确保防疫质量。根据动物疫病的发病规律,全年打好春季动物防疫突击月、夏季防控生猪“高热病”及高温消毒灭源、秋冬动物防疫“百日会战”三大战役,采取常年防疫和突击防疫相结合,将动物各类疫病的防疫密度达到规定要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六大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密度达100%,防疫挂标率达100%。

  ㈡强化消毒灭源。消毒灭源工作是控制动物疫病关键技术措施之一。要对养殖户、经营者进行广泛、细致的宣传,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结合创建卫生、生态村、镇建设,结合“三大战役”,尤其是夏季高温有利时机做好突击消毒灭源工作。政府下拨一定量的消毒药物,支持和推动消毒工作。同时,要指导规模养殖户(场)实施封闭式隔离饲养,防止外来人员和污染物品进入饲养区域。

  ㈢强化实验室监测,提高科学防疫质量。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站的'作用,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免疫抗体监测,对无抗体保护或达不到抗体水平的畜禽,应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实现监测指导防疫的作用。

  二、兽医工作细化如下:

  一是将建立常熟市动物防疫检疫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并积极争取科技立项。我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仅在硬件设施有了较大的投入,软件的人员队伍建设也向高学历年轻化方向发展,工作的侧重点逐渐向防疫检疫转变,因此更需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全市畜禽养殖、防疫检疫、监测等一系列数据,有利于及时全面地了解生产动态,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设想建立一套动物防疫检疫的信息系统,并向网络化、准确化、及时化和无纸化方向发展。该系统将对各动物防疫站的生产统计、畜禽存出栏、日检疫情况、苗猪等方面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将对各养殖户饲养种类、数量、防疫、检疫等情况加强统计管理,促进兽医工作的开展。

  二是将开展免疫程序探讨,对有关规模场的免疫种类、日龄、剂量、方式、抗体效价作对比分析,摸索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免疫程序,提高抗体保护水平,减少各类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三是春季动物突击防疫。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春防工作。在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同时要求对春防工作在调整模式的基础上,以拉网式的形式,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并且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强化基础免疫、科学操作。同时做好消毒工作,对免疫消毒等相关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要求3月底完成突击防疫。

  四是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防控及大消毒。4月—5月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100%。开展三项工程《生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示范》项目,制定并推广适合我市以高致病性蓝耳病防疫为主的养猪生产免疫程序,控制生猪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对病死畜进行无害化处置,保证我市生猪的安全生产。加强对消毒工作的组织与指导,督促生产、屠宰、交易等单位建立并且严格实行消毒制度。组织消毒药物发放到基层,要求对所有饲养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和运输车辆实行严格消毒制度,减少引发各类动物疫病的可能。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随着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需要。一是提高每一位动物防疫工作者的防疫思想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意识到所担负的防疫职责关系到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到能否适应未来畜牧业发展的需要。二是全面开展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特别要加强动物免疫、疫病诊治、增产增效、免疫监测、检疫规范等技术的培训与考核。三是按照《镇动物防疫站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奖惩机制,使动物防疫队伍为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畜牧工作计划 篇3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动物防疫、检疫、畜禽养殖建设等畜牧主要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生猪存栏8.03万头;羊存栏3.47万只;牛存栏0.14万头;兔存栏量7.9万只;家禽存栏373万羽;预计肉类总产1.28万吨;禽蛋产量3.632万吨。

  二、各项主要工作情况:

  (一)动物防疫工作成效显著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高度重视,县乡两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动物防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组织召开了全县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对我县动物防疫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落实防疫资金,强化物资管理。

  在全县集中开展免疫工作之前,我们已组织好全部动物防疫物资,在疫苗管理中,实行专人管理;在疫苗发放过程中,建立了疫苗调入调出相应台账,并要求做到“一畜一针,部位准、剂量足”;在疫苗领取、运输、储存、携带等各个环节,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保证了疫苗质量。

  3、加大培训力度,重视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适应全县畜牧业发展的需要,提高系统内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全面增强业务部门对畜牧生产的服务功能,7月份开始,我局组织全系统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活动,经过学习、培训、实践操作、考试等一系列的活动,使全系统的干部职工专业理论得到巩固和加强,实践技能也有更新和提高,活动整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还利用科普宣传活动日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标语、发放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动物防疫有关知识,使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收到良好效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挂横幅30余条,现场咨询800人次。

  4、强化督查指导,确保防疫进度。

  我局抽调领导成立了重大动物疾病领导小组,徐志军局长任组长,陈俊红任副组长,包片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规模养殖场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走访,采取直接走访养殖户、查免疫耳标佩戴、查各类表册、档案填写、听乡镇汇报等形式对全县各个乡镇进行了防疫督查指导,及时掌握防疫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5、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强制免疫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方针的核心工作。把免疫作为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杜绝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一是做好畜禽摸底普查工作。采取分组负责的方式逐村逐户摸清畜禽存栏量,为进行强制免疫提供依据。二是严格按照一严(操作规程)、二准(注射部位准、计量准)、三集中(时间、人力、物力集中)、四到场(领导、包乡技术员、防疫员、畜主到场)、五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一畜一针头的技术要求进行全面免疫注射,保证畜禽免疫达到高密度、高质量。三是搞好免疫抗体检测工作,进一步检测免疫密度和质量。四是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免疫和管理。兽医站和各规模养殖场签订防疫责任书和防疫反馈单,进一步完善了规模养殖场各类档案等软件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对养殖品种、数量、免疫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落实乡镇养殖场驻场观察员制度,积极开展疫情监测工作,保证规模养殖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逐步提升

  1、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

  加强对新版检疫合格证明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发放、回收票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禁无免疫标识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对辖区内的动物贩运经纪人进行备案登记,召开培训会2次。截止目前,全县共检疫生猪3.8万头,禽45万羽,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面达到98%,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

  2、强化屠宰检疫工作。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产品出厂(场)检疫持证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为私屠滥宰生猪检疫出证。切实做好检疫证明、动物标识回收和检疫记录、业务报表填写与报送工作。检疫人员对进厂(场)动物的检疫证明按规定进行回收、登记并妥善保存,动物标识按规定回收每月集中销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各种记录,做到记录完善、信息完整和可追溯。屠宰检疫的各类业务报表和信息要按时上报。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章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屠宰、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等违法行为,检疫人员严格按照“十不准”和“六条禁令”规定开展工作,对进厂(场)动物无产地检疫证明、证物不符、未按规定加施动物标识等行为,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认真完成检测工作。检疫人员每天至少抽检10头生猪尿液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检测。每周抽检猪肉样品4份、羊肉样品2份,进行实验室检测。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添加“瘦肉精”现象。今年共屠宰检疫生猪 3.1万头,猪肉 2170 吨。

  3、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组织人员分2组对全县42个养猪场进行了饲料、尿液抽样检测;23个养羊场、6个养牛场、10个养鸡场进行了饲料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有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行为。 今年以来,对我县20家规模养殖场的选址、防疫制度、消毒设施、排污情况及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重新审查,主要防止发空证、人情证等现象发生,为期15天的重新审查, 12家养殖场通过审查;对一家养殖场不按要求暂扣证件,责令整改;对7家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截止目前,共审核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2份。严格按照抽检要求和方法完成了全市兽药残留抽样工作,5月份,抽检3份猪肉、2份猪肝、7份牛羊肉、1份鸡肉、1份鸡蛋,未发现阳性(超标)样品;7月份,抽检3份猪肉、2份猪肝、7份牛羊肉,未发现阳性(超标)样品。强化兽药gsp认证工作的贯彻和实施。对去年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8家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来源、购销记录等兽药gsp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兽药gsp规定的行为。在检查兽药经营企业中共查获过期兽药约52盒、粉剂约2公斤,货值金额约0.18万元,并集中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去年未申请和未通过的重新进行认证,新提出申请的6家经营门市正在检查验收。认真搞好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在“五一”、“清明”、“端午”“国庆”等节假日,对全县肉食门市、冷鲜肉店、以及各大超市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检查涉及肉食门市18个,超市6家,冷鲜肉店4家。共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次。今年共办理行政违法案件1起,查处1起经营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肉案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年来,先后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xx余份,设立咨询台10余次,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0.7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0余条。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满完成了评议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

畜牧工作计划 篇4

  为全面统筹推进今年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肉食品安全事故,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今年防控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大养殖场监督巡查力度,组织好春秋两防工作开展,抓好强制免疫、动物疫病抗体水平监测、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规范实施动物检疫监督,严格开展畜禽产地、屠宰检疫,做到应检必检,确保肉食品安全。

  三、加强兽药gsp监管,促进兽药经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通过强化监管、宣传培训等工作,有效促进兽药经营行业的规范经营行为。

  四、加强“瘦肉精”抽检力度,对全区养殖场、屠宰场进行“瘦肉精”检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

  五、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保险等各项惠民政策,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六、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协调好相关单位扎实做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七、继续推进平潭、良井两镇动物防疫示范镇建设,夯实动物防疫基础,提升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我区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畜牧工作计划 篇5

  为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我县在上级有关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今年起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力争保质保量完成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个,3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都要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二、创建内容

  (一)必备条件

  1、参与创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场址不得位于禁养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2、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已在县畜牧兽医局进行了养殖备案登记,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场档案》。

  4、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清洁生产实现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未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的老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做到了达标排放或全部综合利用。

  5、养殖规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实行自繁自养模式,能繁母猪存栏1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育肥猪1500头以上。

  6、已获得部、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不列入此次创建范围。

  (二)主要内容

  品种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品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养殖设施化。养殖场栏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床养殖节水栏舍设计,实行免冲洗工艺。

  管理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标准化养殖档案,各类生产记录齐全(包括:生产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进记录、配合饲养使用记录、兽药购进和使用记录、免疫记录、消毒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防疫监测记录、销售记录)。

  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

  粪污无害化。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实行干清粪工艺,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准(需提供当年环保部门出具的废水监测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我县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领导工作,县农粮局成立“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另文下达),研究确定参加20xx年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规模猪场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指导养殖场按照示范创建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制定改造方案,督促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建立、完善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时间安排

  3月份制定方案并研究确定参加20xx年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规模猪场;4-8月份按要求组织实施,9月份县农粮局对照要求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0月底前向市畜牧兽医局申请验收。

  (三)迎接验收

  市畜牧兽医局将于11月份组织专家按照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比验收,8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颁发“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标牌,取得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资格才能推荐参加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申报;同时,在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或“菜蓝子”(畜牧业)生产项目中予以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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