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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计划

时间:2021-11-14 09:30:0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品】法制工作计划4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现在就让我们制定一份计划,好好地规划一下吧。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工作计划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法制工作计划4篇

法制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本学期,是“五五”普法工作的第四年,是关键性的一年。在这一年中,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坚持教育为本,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坚持预防为主,进行网络文明教育,强化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责任制。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实现法制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为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学生不良违法行为与道德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健康网站,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继续保持在校生零犯罪。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吴仪同志的《人生自我完善三要素》和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的人生目标,使每个教师都做到热爱教师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做好防差转差工作。用多种形式转化后进生,关爱他们的成长,并加强对他们的警示教育。

  4、法制教育宣传深入家长学校,让每个家长明确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

  5、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具体措施:

  1、从“九中学生一日常规要求”入手,使学生加强对《九中学生须知》的学习、领会和执行,要求学生不断完善自己的修养素质,外表大方得体的同时,更注重

  内在美。并与公民道德教育及创建和谐校园相结合,增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责任心,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2、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相关要求,以“法制教育月”为抓手,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晨会、班队活动课等为主要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利用橱窗、校报、图片展览、广播等宣传阵地,宣传法律知识;各班制定班级文明公约。

  4、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通过班级和团队的主题活动、讲座、出小报、调查问卷、专题讨论、观看法制教育片、参观、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网络文明教育,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自我教育,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5、学校要积极利用家长学校,采用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交流,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明确家长的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与学校、社会配合共同做好子女的教育保护与预防犯罪工作。

  6、加强与公安、司法、街道、法制教育基地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社会作用。通过邀请法制教育副校长到学校开晨会、做讲座等形式,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7、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发生,避免违法犯罪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积极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8、组织学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车。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

  9、进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宣传教育活动。

  10、依托南京市税收文化基地(南京市民法制教育基地),在学生中做好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积极争取街道、公安、派出所的支持,加强对娱乐、电子游戏、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街道法律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12、利用家长学校的机会,邀请司法局专家给家长上课,让家长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危害。落实后进生规范管理和转化工作。

法制工作计划 篇2

  1、落实“五五”普法方案,确保完成普法目标

  20xx年是我区统计"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步骤,组织本行政区域的普法工作。对于尚未完成普法工作任务的地区和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补课,确保统计"五五"普法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好迎接国家对本市普法工作考核验收的准备。

  2、积极配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专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经济普查各种会议、工作部署及调查培训等时机普及《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要从促进普查对象依法履行、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义务入手,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方式,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扩大经济普查的社会影响。

  3、抓住重点案件,提高宣传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社会效果,要抓住规模大、影响面广、警示意义强的典型案件、重大案件,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要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告制度,及时通报查处案件情况和典型案例,以取得统计执法的最佳效果,提高统计执法的威慑力。

  4、加强沟通,把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要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于各项统计业务工作中,如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各项调查以及统计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充分利用各种类型的统计工作会议以及部署统计工作的时机,把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5、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栏目维护更新

  利用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普及统计法知识的一种创新形式。在20xx年基本建立网络普法宣传阵地的基础上,按照市局要求和部署完成宣传网络阵地的改版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充实内容,利用网络资源发挥普法宣传作用,把网上宣传平台建设成普及统计法的课堂。

法制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提高统计稽查水平,保障统计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我区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杭州市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办法》和《二〇〇五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五常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统计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四个方法。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计分制,基本分为100分,每项扣完为止,加分不封顶,考核的起止时期为20xx年1月至12月,考核的实际得分×15%计入全区统计工作目标考核总分。

  具体计分标准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基本分20分)

  1、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5分)。未制定和未上报工作计划不得分 (以印发文件为依据)。

  2、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和利用本级宣传工具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分)。未开展不得分,开展不力酌情扣分(查看本级综合统计台账和有关汇报材料)。

  3、建立“四五”统计普法对象普法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及培训时间和考核成绩等方面内容(5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不完整酌情扣分(查看花名册)。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基本分40分)

  1、开展经常性统计检查工作(20分)。

  ①完成对统计单位的统计检查数量(10分)。要求大乡镇每月10-15家,小乡镇每月3-5家,未完成酌情扣分(查看综合统计台账和统计检查现场笔录)。

  ②每月月底前向区统计局法制科上报在检查中发现的具有较重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对象(10分)。要求大乡镇3家,小乡镇和部门各1家,未报送执法检查名单不得分,迟报扣2分,少报酌情扣分,对已查明情况并上报区局要求进行统计稽查的单位被查处的不扣分,对未上报区局统计执法机关而被查处的单位,警告每家扣1分,罚款每家扣2分,通报每家扣3分(查看法制科检查记录)。

  ③承担并接受省、市两级统计机关平时的统计稽查任务,每次统计稽查另加10分,若在稽查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并被上级统计执法机关查处并在全区统计法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不仅不加分,而且要酌情扣分(查看法制科检查记录)。

  2、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20分)。

  ①及时上报区局要求的专项执法检查相关报表和总结报告(2分)。未报不得分,迟报扣1分(查看法制科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②在规定检查对象范围内自查率要达到100%(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查看《基本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法〉情况自查表》和《基本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法〉情况自查汇总表》)。

  ③通过市区两级统计执法机关的专项执法大检查(15分)。在专项执法大检查中,如本级被区级检查机关查处的扣10分,其所属统计单位被区级检查机关查处的,警告每家扣1分,罚款每家扣2分,通报每家扣3分。被市、省级检查机关查处的要加倍扣分(查看法制科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三)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20分)

  1、及时上报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相关报表和总结报告(5分)。未报不得分,迟报扣1分(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2、全面通过市、区两级统计机关基础建设年活动考核验收(15分)。在考核验收中被定为先进单位的为满分,合格单位的单位为13分,不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能够改正符合达标验收要求的.单位为10分,不合格单位不加以整改或整改后又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单位为0分计算(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3、在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中,如有创新举措,并有推广价值的,要酌情加分(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四)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20分)

  1、统计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15分)。做好经常性的统计单位登记工作。所属统计单位(法人单位)登记率要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按要求完成统计单位年度检验工作,每年对统计单位名录库中的统计法人单位进行年检,年检率要求达到10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查看统计单位名录库)

  2、做好所属统计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清查摸底和报名考试工作(5分)。要求所有统计法人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发现统计人员无证上岗而又未向区统计局申请报考统计上岗证的每人次扣1分(查看各类检查记录)。

法制工作计划 篇4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学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民主法治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以法治教,保障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目标

  1、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让每名学生不断提高和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2、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我。

  3、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彻底铲除学生中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体措施

  1、经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1)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在学生中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并每学年至少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3)每月利用报刊、橱窗进行一次法制宣传。

  (4)根据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经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大地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学校内的发生。

  2.利用班会进行每月一次法律、案件的品评与讨论。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

  (1)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

  (2)开展"有人向你借钱不还怎样办","有人威胁你怎样办"等主题班会。

  经过学习和讨论使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能够运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3.组织小分队到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和检查,起到宣传法律、打击犯罪的目的。

  4.及时做好待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建立后进生档案,结成帮教对子,做好记录,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异常是法制教育,杜绝违法犯罪的发生。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