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申请书>医疗事故申请书

医疗事故申请书

时间:2025-09-20 07:00:59 申请书

医疗事故申请书

  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事故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疗事故申请书

医疗事故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xx年xx月,民族:______________族,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要写全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 此致

  xx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附:_________________证据材料

医疗事故申请书2

xx市红古区卫健委:

  申请人 ( 患者 ) :XXX,男, 1951 年11月22日生,汉族, 兰州市红古区人。

  法定代理人:XXX,男, 1981年9月9日生,汉族,住址:兰州市红古区,身份证号:62XXXXXXX909,系患者的儿子。

  被申请人:甘肃省人民医院红古分院,地址:兰州市,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同时提出医疗事故

  鉴定申请。

  事实和理由:20xx年12月x日,患者李华因股骨头骨折前往被甘肃省人民医院红古区分院就诊。经过被申请人的检查后,建议采用人工股骨头置换手术进行治疗,称其对老人更为有利。于20xx年12月X日,被申请人对患者进行术前全面检查后实施了手术。但因被申请人手术准备不充分,使用了太大的人工股骨头,致使患者股骨干断裂。之后被申请人仅简单扎了钢丝,并未提供更好的治疗方案和承担责任。一个月后,患者仍然不能下床且生活不能自理。作为子女的我们都非常担心和焦虑,希望红古区卫健委能够公正处理此事,为患者和我们子女提供合理的解释和治疗方案,让患者尽快恢复健康。在治疗患者的过程中,被申请人存在以下错误:

  一、医生应在手术前进行充分的检查和准备,为患者的生命安全负责。然而被申请人却在手术前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仓促进行手术,这严重违反了医疗规范。轻则对患者不负责任,不敬业,重则可能导致患者生命危险。手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治疗方式,需要被申请人在手术前认真准备,制定各种应急预案,确保手术过程中万无一失。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程序和职业道德,应该受到惩罚。他的行为不仅对患者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职业不负责任。

  二、医生在患者手术失败后,应该积极主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方案或实施相应的措施,而不是仅仅回避责任。对于手术失败导致患者至今疼痛不已,其家人也备受煎熬的情况,医生更应该承担起责任和义务。作为白衣天使,医生们需要用真心和专业知识为患者服务,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

  三、患者术后至今未得到有效治疗,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提出可行的治疗方案,导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尽管被申请人认为患者只需静养一个月即可出院,但这种态度对患者和家属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和负担。被申请人不仅对手术后的后果漠不关心,还推卸责任,表现出极其不负责任和缺乏医德的行为。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承担对患者造成的严重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并给予患者及其家属精神和经济上的赔偿。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诚恳地希望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妥善地处理本次医疗事故及其后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3

  申请人:黄xx,女,1969年9月14日生,住xx县响石镇新河街21号。联系电话:150824xxxx

  被申请人:xx县中医院。住址:xx县康复中路

  法定代表人:张xx联系电话:0832-391xxxx13990xxxx

  被申请人:xx市第一人民医院。住址:xx市沱中路31号。

  法定代表人:李xx联系电话:0832-210xxx

  申请事项:请求省医学会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医疗纠纷一案,经xx市医学会于xx年9月14日作出xx医鉴[xx]05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为本病例属三级甲等医疗事故,xx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轻微责任。申请人不服xx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理由如下:

  鉴定书的“分析意见”成因不清,自相矛盾,鉴定结论不能令人信服。本医疗事故应由xx市第一人民医院和xx县中医院对该医疗事故承担连带完全责任。

  一:申请人对鉴定书“分析意见”的第一项“xx县中医院于xx年3月对病员黄xx患急性肠梗阻的诊疗过程,由于xx县中医院不能提供当时的完整的病历资料,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有异议,而是xx县中医院根本没有提供黄xx第一次住院肠梗阻造瘘手术的病历资料,造成不能对xx年3月黄xx患急性肠梗阻住院,xx县中医院违反医疗常规对黄xx做造瘘手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xx市医学会鉴定书中的争议要点:“患方xx县中医院第1次手术处置不当行造瘘术”错误,黄xx一直主张的是xx县中医院违反医疗常规对其做造瘘手术是医疗事故。

  xx年3月黄xx患急性肠梗阻住院,xx县中医就应该要黄xx禁食和禁服药物,应该为黄xx进行胃肠减压和肛管排气,xx县中医院没采取上述措施,在不该做造瘘术的情况下为黄xx做造瘘术,也没对黄xx做病理检查。相反xx县中医院是让黄xx口服吗丁啉和几大瓶甘露醇,氯化钠,造成黄xx病情加重,违反医疗常规对黄xx做造瘘手术。

  二:申请人对鉴定书“分析意见”的第二项前半部分“xx年9月黄xx第二次手术,由于xx市第一人民医院快速石腊切片的病理报告将病人炎性组织误诊为“低分化腺癌”,直接影响了手术医生对病人的预后判断,从而放弃了粪瘘闭合的最佳手术时机”,没有异议。但是对后半部“xx县中医院出院医嘱“门诊随访”,而患者没提供门诊随访记录,与疾病的延误也存在因果关系。由于十年前医疗技术限制及快速冰冻切片检查的局限性。而xx市第一人民医院快速石腊切片诊断结果与病人黄xx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负轻微责任”,有异议,现从以下几方面论证。

  1:xx市医学会认定了“xx市第一人民医院快速石腊切片的病理报告将病人炎性组织误诊为“低分化腺癌”,直接影响了手术医生对病人的预后判断,从而放异了粪瘘闭合的最佳手术时机”,就应得出与病人黄xx的损害后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负完全责任的结论,怎么能说成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负轻微责任呢?可谓xx市医学会成因不清,自相矛盾,偏袒医院。

  2:申请人黄xx认为“十年前医疗技术限制及快速冰冻切片检查的局限性”,不是本病例医疗事故的原因,不能作为医方将黄xx误诊为低分化腺癌的其它因素,除非医方能证明xx年黄xx的快速冰冻切片的病理分析在当时的技术能力下,就只能诊断为低分化腺癌,否则xx市第一人民医院“低分化腺癌”的误诊就是本病例医疗事故的唯一原因。

  就如xx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第一次鉴定会上引用《手术中病理诊断图鉴》总论“…..冰冻切片准确率多报告为94%一97%”来说明其没有责任一样,申请人认为《手术中病理诊断图鉴》是学者编书的`观点,它不是国家权威部门卫生部的文件,所以不具有公信力。退一步说就算《手术中病理诊断图鉴》的这种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做为患者黄xx是不懂医学的,黄xx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黄xx看到的是病理诊断报告上清晰的五个字“低分化腺癌”,那么作为医院,当时院方就应该在病理诊断报告上注明其低分化腺癌准确率为94%一97%,以及快速冰冻切片检查有局限性,并建议复查和做其它检查(比如做肿瘤系列检查、ct铺助检查及建议到上级医院检查)以确诊,xx县中医院同样没有建议黄xx复查和做其它检查以确诊,而仅仅根据xx市第一人民医院错误的病理诊断报告,也就认定黄xx是低分化腺癌,终止了黄xx的肠道贯通手术(见xx县中医院黄xx肠道贯通术的病历),所以这不是医方能减轻责任的理由,其责任主体是xx市第一人民医院和xx县中医院,两家医院对该医疗事故应承担连带完全责任。

医疗事故申请书4

  申请人:

  性别:女民族:汉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医院院长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xx年xx月xx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xx年xx月xx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xx年xx月xx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5

  申请人:xx,别名xx,女,现年1岁,汉族,原住址:新郑市城关乡小占庄村,现住址: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xxx,男,19xx年2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xxx,女,汉族,19xx年10月29日生,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被申请人:新郑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系该院院长

  申请事项:

  1、对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住院期间,肠道穿孔及失诊、误诊造成人身损害做出正确医学鉴定。

  2、本案的费用及医疗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出生住院期间,由于被申请人单位医疗技术差,没有准确检查与诊断。医务人员在对申请人治疗期间造成肠道穿孔,导致申请人在人身、精神及经济造成创伤,被申请人没有尽职尽责,为此,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医疗鉴定机构做出正确结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6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治疗经过:

  20__年10月6日申请人被打伤面部,20__年11月2日到被申请处入院诊断治疗,经被申请处CT检查诊断意见为:左侧下颌骨骨折,20__年11月8日下午,被申请处医师龚建民为申请人进行手术,术后,申请人一直无法张嘴,张口爱限,住院22天,申请人一直未见好转,而且面部已无感觉,但被申请人却执意让申请人回家休息,20__年11月24日,申请人输出院手续,申请人回家后,病情越来越严重,后于20__年__月14日,申请人到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进行检查,给该医院步荣发及布静秋医生诊断为:左侧髁状突粉碎性骨折伴张口受限及疼痛,左侧面褆神经损伤。现在申请人已面瘫而且听力明显下降,张口受限。

  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入院诊断记录专科检查已写明,口腔状张口受限,开口型正中,颌面部,双侧颌面对称,给过诊院手术后,申请人伤未治愈,而且病情加重,又因为手术导致申请人增加了新的病症,被申请人处手术明显存在严重错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x日0时55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1时03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1时08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

  1、早产极低体重儿,

  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

  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3时05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xx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4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xx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5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

  一是固尔苏价格昂贵,被申请人使用固尔苏没有记录使用时间,其记录顺序反而出现在出院以后;

  二是被申请人医嘱与处方为不同医生书写,伪造假处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请人在要求申请人购买固尔苏时并未开具处方,只是书写一便条,申请人凭该便条到收款处交款,凭收款单到药房取药,整个过程从来没有过处方的出现;

  三是申请人领取的药品性状与固尔苏不符,固尔苏为低温保存的水剂,申请人所领的药品为常温状态下的`粉剂;

  四是固尔苏的使用需要与呼吸机配合,没有呼吸机显然不能使用固尔苏,即是说,在病房没有呼吸机情况下使用固尔苏是违规的;

  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

  婴儿到 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8

  申请人:xxx

  性别:男

  出生年月:20xx年x月xx日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纸房乡李家庄村55号

  联系电话:1548578941

  被申请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治疗经过:

  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被打伤面部,20xx年x月xx日到被申请处入院诊断治疗,经被申请处CT检查诊断意见为:左侧下颌骨骨折,20xx年x月xx日下午,被申请处医师龚建民为申请人进行手术,术后,申请人一直无法张嘴,张口爱限,住院22天,申请人一直未见好转,而且面部已无感觉,但被申请人却执意让申请人回家休息,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输出院手续,申请人回家后,病情越来越严重,后于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到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进行检查,给该医院步荣发及布静秋医生诊断为:左侧髁状突粉碎性骨折伴张口受限及疼痛,左侧面褆神经损伤。现在申请人已面瘫而且听力明显下降,张口受限。

  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入院诊断记录专科检查已写明,口腔状张口受限,开口型正中,颌面部,双侧颌面对称,给过诊院手术后,申请人伤未治愈,而且病情加重,又因为手术导致申请人增加了新的病症,被申请人处手术明显存在严重错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9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南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是否错误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之妻朱启英因突发、左侧肢体功能障碍4小时于20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入住被申请人处,入院诊断为:1、脑出血;2、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3、脑梗死恢复期;4、颅内动脉瘤。

  诊疗经过:经过26天住院治疗,于20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院,出院诊断情况:患者较前有所好转,右侧肢体偏瘫。事实,申请人出院后,病情并未如医院所述,实际情况更加严重,目前完全,肢体不但偏瘫,且逐渐萎缩,接近植物人状态,让申请人全家陷入了精神崩溃状态。经咨询医疗专家,申请人目前病情加重的原因是因被申请人的诊疗过错造成,原因是医师行微创引流术,部位偏离,误伤神经。为此,特申请鉴定。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10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法定代表人:xx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年10月4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6日0时55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1时03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1时08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

  1、早产极低体重儿

  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3时05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茂x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4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x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5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

  一是固尔苏价格昂贵,被申请人使用固尔苏没有记录使用时间,其记录顺序反而出现在出院以后;

  二是被申请人医嘱与处方为不同医生书写,伪造假处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请人在要求申请人购买固尔苏时并未开具处方,只是书写一便条,申请人凭该便条到收款处交款,凭收款单到药房取药,整个过程从来没有过处方的出现;

  三是申请人领取的药品性状与固尔苏不符,固尔苏为低温保存的水剂,申请人所领的药品为常温状态下的粉剂;

  四是固尔苏的使用需要与呼吸机配合,没有呼吸机显然不能使用固尔苏,即是说,在病房没有呼吸机情况下使用固尔苏是违规的;

  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

  婴儿到x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此致

  x市卫生局

  申请人:xx

医疗事故申请书11

  出生年月:20xx年x月xx日。

  地址:xxx庄村55号。

  联系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治疗经过:

  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被打伤面部,20xx年x月xx日到被申请处入院诊断治疗,经被申请处ct检查诊断意见为:左侧下颌骨骨折,20xx年x月xx日下午,被申请处医师龚建民为申请人进行手术,术后,申请人一直无法张嘴,张口爱限,住院22天,申请人一直未见好转,而且面部已无感觉,但被申请人却执意让申请人回家休息,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输出院手续,申请人回家后,病情越来越严重,后于20xx年x月xx日,申请人到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进行检查,给该医院步荣发及布静秋医生诊断为:左侧髁状突粉碎性骨折伴张口受限及疼痛,左侧面褆神经损伤。现在申请人已面瘫而且听力明显下降,张口受限。

  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入院诊断记录专科检查已写明,口腔状张口受限,开口型正中,颌面部,双侧颌面对称,给过诊院手术后,申请人伤未治愈,而且病情加重,又因为手术导致申请人增加了新的病症,被申请人处手术明显存在严重错误。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__________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三、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地址:____

  被申请人:____

  治疗经过: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被打伤面部,20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到被申请处入院诊断治疗,经被申请处CT检查诊断意见为:左侧下颌骨骨折,20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下午,被申请处医师龚建民为申请人进行手术,术后,申请人一直无法张嘴,张口爱限,住院22天,申请人一直未见好转,而且面部已无感觉,但被申请人却执意让申请人回家休息,20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输出院手续,申请人回家后,病情越来越严重,后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到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医院进行检查,给该医院步荣发及布静秋医生诊断为:左侧髁状突粉碎性骨折伴张口受限及疼痛,左侧面褆神经损伤。现在申请人已面瘫而且听力明显下降,张口受限。

  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入院诊断记录专科检查已写明,口腔状张口受限,开口型正中,颌面部,双侧颌面对称,给过诊院手术后,申请人伤未治愈,而且病情加重,又因为手术导致申请人增加了新的病症,被申请人处手术明显存在严重错误。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医疗事故申请书15

  申请人:

  性别:女

  民族:汉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医院院长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x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XX年10月x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XX年10月x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XX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XX年10月x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XX年10月x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医疗事故申请书】相关文章: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07-24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4篇08-27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集合(3篇)12-16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06-11

医疗事故检讨书10-04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10-27

医疗事故调解协议书01-18

医疗事故私了协议书11-06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04-25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