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合同[精]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标许可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标许可合同[精]](/uploads/00/bacfcdac3_2.jpg)
商标许可合同1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保证不损害许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不怀疑许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被许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查封了被许财产;被许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协议终止后,被许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协议终止后,被许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违反协议,许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_天(例如10天)内,被许应付给许_____美元。
3、被许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销售额的%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帐目,审查费用由许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应赔偿许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同意在维持许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认可,许不得无理扣留。许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如果不认可,则许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提出要求,被许应及时向许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规格和标准,许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同意,仅以许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书面要求,被许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保证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希望得到许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第三方侵权
被许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独享的权利,但许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若寄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许可合同2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局:
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_____》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_____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贴_____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__(章)
被许可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商标许可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甲方_______________拥有合同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技术、配方、技能和其他资料的专有权;鉴于乙方希望获得使用上述技术协助的许可权利,以及以生产、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为目的的持续的技术协助的权利;鉴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标:_______________。据此,双方就下列内容达到一致:
A.商标许可
1.在本合同项下,产品指甲方系列左驾驶车辆,“许可证产品”指包括所有改进、增补、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现有形式和将来可能采用的形式均为合同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应标明许可证产品是依照甲方许可形式制造,而且这一标志的形式的位置应经甲方确认。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产的货物许可使用上述商标,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条件和条款作出许可。
3.据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境内使用甲方商标和独占权利,这一权利仅限于由乙方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范围;由于此独占权利仅适用于与产品有关的范围之内使用商标,双方确认,该商标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许可证产品的范围之内。该许可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转让。
4.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导和甲方在向乙方技术协助中规定的生产工序和生产方法使用上述商标,以使由乙方标识商标的产品符合由甲方设立的标准和规格,并且与甲方商标系列的产品具有统一的质量。
5.乙方知晓甲方对上述商标拥有所有权,并且允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做出或不默许他人做出对于上述甲方商标权利有害的行为。在工作期间的任何时间内,甲方有权派员或通过代理商基于商标许可检查乙方的工厂和由乙方生产的任何许可证产品,并确定上述商标的必要保护范围;在依本协议第C部分规定由甲方判定产品未能与甲方在同类商标项下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一致的情况下,甲方还享有停止许可证产品销售的权利。
6.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照_____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标并且在相关产品上使用,此类商标应符合_________的适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条文。在产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标的方式应交由_________在正式使用之前进行批准。
B.提供资料及技术协助
1.在收到书面请求之后 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如下两套资料,其中一套应是可复制的:
(1)由甲方所拥有的为支持_______________生产产品型号的全部组装用图纸;
(2)Ⅰ.对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应商所获得的部分许可证产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应商所制作的图纸或规格,但应依从供应商对于图纸使用的限制条件;Ⅱ.对于供应部件,甲方应提供外观尺寸,性能特性,设计参数以及其他甲方可能开发的为使乙方得到相同规格的供应的相关信息;Ⅲ.甲方对于任何外部供应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材料依甲方的设计和规格和生产全部零件所需规格;
(4)工具及设备图纸,其应依甲方现有可能存档图纸为限。
2.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将依甲方所使用的标准生产技术为准;所有图纸均以原有国家语言和度量制式为准;全部资料度量制式转换为公式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本协议期间以及每一个许可证产品由双方达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诺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许可证产品所做出的主要改进细节。
4.甲方将提供并负责安排在适当的工厂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所在地对乙方的职工进行培训,此类培训的期间和时间将由双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协助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除非因生产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适应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应依从甲方的设计。变更均依以下方式为之:
(1)翻译图纸,即公制转换,材料替代,文字翻译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2)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强制性变更应由乙方进行,但应事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就此变更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图纸、草图、实验结果或其他必要的数据,并以英文作成以尽快得到回复。更换零件的性能、工作质量及可替换性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3)由当地购买的零件,如密封件、轴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检查由乙方或其供应商生产的许可证产品或部件,以决定其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规格。乙方同意为此检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确认由其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除依C.1.规定的修改内容以外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规格生产,而且,在任何情况下许可证产品均应具备与甲方所生产的产品相同的质量与运行性能。如果乙方未严格依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及规格生产,甲方对于乙方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维护带有甲方专有标记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严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属于保证乙方许可证产品生产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将同样的.限制加于依同样目的乙方要求生产零部件而使用此类图纸规格及生产信息的供应商。双方同意为生产及采购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绘或转换甲方的图纸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类图纸均应带有现行甲方的零件序号和乙方的说明。乙方进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绘的甲方图纸上均标明如下文字说明:“本文仅属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对于由甲方的外部供应商向乙方提供并标名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进和限制
1.各方同意对于有关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或部件所开发的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均应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开发改进的一方可以自负费用并以自身名义申请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法律保护程序,由此产生的专利将属于该方所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另一方可以与本协议不相矛盾的方式无偿使用和销售利用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无论其是否取得专利权)生产的产品。
2.甲方无义务保证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许可权利而事实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专利权或贸易惯例所引起的诉讼、索赔及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不受到损害。
3.本协议包含如下内容:
(1)授予任何一方权利或强加于任何一方义务从事某种第三方侵权的行为。
(2)要求或强迫任何一方承担义务侵犯第三方的专有权利或专利权。
(3)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期限为自签字之日起 年。本协议可在 年后由双方商议延长。任何一方可在 日前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E.终止
1.作为本协议的重要条件,乙方须依照本协议条款积极从事许可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年度生产目标将由甲方与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与甲方双方达成的年度生产目标时对协议重新审查的权利。
2.在一方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3.双方合意可终止本协议。
4.与终止协议相对应,乙方将在终止协议后 个月内停止使用商标或任何类似标记。如在乙方未于协议终止后 个月内停止使用一个或数个甲方的标记,则乙方商标的非经授权不得使用。
F.价格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G.标签
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H.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其所遭致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等合理支出)承担赔偿责任。
I.不可抗力
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文件,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3.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天,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 天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J.一般条款
1.除非另有书面通知,则双方的邮政通讯地址依下述为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_________。
2.乙方确认甲方对于其商标的所有权,并承认由甲方或某个相关公司所属的商标在_________或其他外国的商标登记及商标的有效性。乙方进而同意在本协议期间或其后的时间内,其在_________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获得的与本协议所指商标有关的任何权利,除依本协议授权之外均应依甲方的要求而将此类权利及此类权利相关的商誉让与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许使用可能与本协议商标相类似混淆的商标。
4.乙方应在发生任何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及冲突性使用的情况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合作以采取合理手段向此类行为进行追究索赔而使甲方及时地保护其商标权的合法性;同时双方明确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单独采取任何行动。
K.争议
本协议依_______________法律解释。
除非另有明确表示,则与本协议有关或无关的双方的所有争议、纠纷或歧义,以及任何违约及过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存续的争议仲裁条款有效性的争议),如果不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则提交仲裁。
仲裁应该依_________的程序及规定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许可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终止商标使用许可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双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双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
第二条 乙方权利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许可合同终止日前,乙方已经生产、销售及需要将来提供售后服务的产品继续使用甲方的前述商标。
第三条 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分别自终止日起_____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签章之日起_____个月内,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第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协议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通知
一.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二.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请求_____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三)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保密责任
双方同意因合作而获知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和变更
一、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一、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协议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许可合同5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一定价值的注册商标,乙方希望使用这一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第1条 商标信息
本合同约定许可使用的商标,主要信息如: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商标注册国家或地区:
商标核准注册日: 年 月 日
目前到期日: 年 月 日
商品或服务类别:
以下称该注册商标或该商标;甲方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第2条 许可范围
2.1 许可使用商品或服务:
说明:
2.2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2.3 许可使用类型:
双方同意,许可使用类型为下列第 种方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4 关于再许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履行:
(1)乙方不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可以再许可,限制条件是: 。
2.5 许可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许可期限超出商标注册期限的,由甲方负责申请续展。
2.6 许可地域:
说明:
2.7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2.8 双方同意,许可地域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许可只在 国家/地区(许可区域)有效,即乙方只得在许可区域使用该注册商标;
乙方承诺不在其他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该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国家/地区出售协议下商品的第三者销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2)许可地域以第一条商标注册的国家或地区为准。
2.9 交付资料: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如下材料交付给乙方:
(1)该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生产、制造该商标标识所需要的文档、电子文件;
(3)如乙方有需求,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商标授权书或授权证书;
(4)其他: 。
第3条 许可费用
3.1 商标许可使用费按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计发:
(1)一次性计费方式:金额为 元(大写: 圆),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2)按年/半年计算费:金额为每年 元。
支付方式:
(3)按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数量计费。
具体计费方式为:
(4)按商品销售额计算。具体为:
商品范围:
计费标准:
销售额的定义:
结算、支付时间:
(5)其它计费方式:
3.2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3.3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正规发票。
3.4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无过错方式使用该商标而被罚款或向第三方支付赔偿的,该罚款或赔偿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4条 商标制作
除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使用商标由甲方提供标识外,乙方需制作商标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制作。同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制作的商标,以保证质量。
第5条 商品质量
5.1 乙方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
乙方承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符合较高标准,且不会因商品质量影响甲方及商标本身的声誉。
5.2 乙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应当满足以下标准:
质量标准: ;
技术标准: ;
其它标准: 。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如乙方的做法或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6条 保证与承诺
6.1 甲方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是该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在许可期间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如涉及商标展期,则手续与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未被质押;
(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
(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商标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法律费用。
6.2 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拥有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范围和地域使用该商标;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第7条 合同变更
7.1 甲方为自然人的,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因甲方死亡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的,该商标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由甲方商标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因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
甲方没有承继者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 乙方如为自然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乙方死亡,乙方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由乙方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第8条 合同终止
8.1 在合同期满后的5天内,或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5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手中和正在加工中的商品的数量和种类。
对于许可期限内乙方已经加工或正在加工中的商品,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可将已生产出和正在加工的商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不得再进行新的生产和使用;
(2)乙方不得再将商品进行出售。
(3)其它方式:
8.2 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8.3 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方得继续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独占或排他许可使用的约定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该违约行为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9.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约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并可要求乙方增加支付 %的许可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日后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权同时解除合同。
第10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保密事项
11.1 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11.2 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密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年。
11.3 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第12条 许可备案
本次商标许可的登记备案手续,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
(1)双方同意不进行登记备案;
(2)如乙方要求办理登记备案,甲方应协助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生效后 日内,由甲方负责办理登记备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3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用于备案2份。
13.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商标许可合同6
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授予及条件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及付款办法
第四条 组成材料,包装,广告和推销
第五条 制造,质量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 商标和技术资料
第七条 附加义务
第八条 合同的期满和终止
第九条 一般规定
附表a
本合同由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证方”)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和存在的公司,办事处设于香港湾仔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商业登记证号为:6906775- 000-12-b,和华美卷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受证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主要办事处和营业地点为厦门,相互之间于1986年3月3日签订。
鉴于许证方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获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种卷烟的商标注册,并有权出让上述商标的使用许可证;及鉴于受证方愿意取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生产和销售有上述商标的卷烟的权利;及鉴于许证方愿意按照雷诺士公司和厦门卷烟厂和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于1986年3月3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允许受证方生产和销售有上述商标的卷烟(以下简称“主合同”)。
双方特此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在使用本合同时,下列名词应有下述定义:
1.01 “许证商标”应为列于附表a中的商标及其相应的申请号码或注册号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终止以后,此等商标均应保持为许证方或它的附属公司的财产。
1.02 “许证牌号”应为在附表a的第二部分列明的卷烟牌号,以及根据本合同颁发的授权书中加以阐明的其他许证商标牌号卷烟。
1.03 “授权书”应是由许证方一位负责行政人员签署而写给受证方的总经理一封信,信中订明受证方将制造的许证牌号的特殊标准和规格,授权开始生产及其销售,并包含许证方认为对此等生产及销售有需要的资料,要求或条件。
1.04 “技术资料”的意义应为许证方向受证方透露,用于生产和销售的一切商业秘密,专门知识,经验,方法及规格,并假定所有许证方向受证方作出的透露都是技术资料。
1.05 “净销售量”的意义为受证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出的每种许证牌号卷烟的总数量(包括未付款部分),减去因为损坏,不新鲜或其他原因不能售出而退回的卷烟数量。
1.06 “净特许权使用费”的意义为根据本合同受证方应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比率及方法计算,不扣除任何种类的任何税金,费用或支出(本合同第
3.03节所述者除外)。
1.07 “中国”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理区域。
1.08 “组成材料”的意义为受证方生产许证牌号时使用的所有材料,包括烟草,香料及其他成份等。
第二条 授予及条件
2.01 许证方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受证方在福建省制造和包装许可证牌号的独家权利。本授权的内容包括受证方有权在中国全国出售受证方制造和包装的“许证牌号”产品。
2.0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证方应以最大的努力在中国利用第2.01条授予的权利。
2.0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证方或许证方不应在福建省内协商,签订协议,或者参子任何对于不符合本合同的,或可能使受证方或许证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的能力减弱的商业交易。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及付款办法
3.01 考虑到受证方使用许证商标和技术资料,受证方同意向许证方支付按下列比率计算的净特许权使用费:每一千支卷烟的净销售量提取使用费(us$)。
3.02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受证方应于每个日历月底之后三十(30)日内,以美元向许证方支付所有净特许权使用费付款,该款应以汇款形式汇入由许证方指定的与中国银行有业务联系的国外银行帐户内,每一次的净特许权使用费付款应是付款前一个日历月份内由受证方销出或受证方授权销出的许证牌号的销售数量,不论受证方是否已从它的客户得到此等卷烟的货款,此种销售数量应根据第1.05条确定。
3.03 由于许证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净特许权使用费应由许证方按中国税法在中国缴纳的一切税金,均委托由受证方以许证方的名义预扣和代缴,受证方以许证方的名义预扣和代缴的一切此种税金,均应作为受证方应向许证方缴纳净特许权使用费的一部分。受证方以许证方的名义缴纳的一切此种税金均应在缴税日期的十(10)天内将单据送交许证方。这种单据均应附有以许证方为付款人的政府正式收据,收据并应指明与此种税金缴纳有关的是哪一笔净特许权使用费付款。
3.04 每个日历月底之后十(10)天内,受证方应向许证方提供一份有关每种许证牌号的报告,其中列明:
(a)生产的卷烟数量;
(b)销出的卷烟数量;
(c)上一个月份内因为损坏,不新鲜或其他原因不能售出而从市场退回的卷烟数量。
3.05 每个日历年结束后三十(30)天内,受证方应依据许证方合理要求的形式和详细内容,向许证方提供适当的文件,列明在上一个日历年内经受证方董事会批准的在中国国内使用于许证牌号的广告费用,总结在上一个日历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广告交易,并证明其准确性。
3.06 受证方应保存适当的帐簿和记录,其中应准确写明按本合同范围内所作的一切交易。许证方可以在受证方的正常营业时间内指派代表或代理人,检查受证方与生产和销售许证商标香烟有关的生产,广告和销售的帐簿和记录。
第四条 组成材料,包装,广告和推销
4.01 所有与根据许证商标由受证方制造和销售或受证方授权下制造和销售的香烟使用有关的设计,包装,标签,箱盒和其他组成材料,均应按照许证方的质量,标准和规格,并且得到许证方事先书面批准方可使用。但在清楚达到许证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许证方不应无理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上述书面批准。许证方批准某一项目之后,受证方在未得到许证方的书面批准之前不应对此项目作任何改动。对于许证方未向受证方详细提供的配方及其它化学组成,受证方应向许证方提供中国有关的法规的详细清单,许证方应以书面确认所提供的上述各项是符合上述的中国有关法规。在上述前提下,受证方有责任保证所有这些材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许证方应尽可能协助受证方履行这种责任。许证方对任何项目作出的批准,只限于有关生产许证牌号材料的质量标准和规格。受证方应尽最大努力保护使用于每种许证牌号的所有材料的版权,如果许证方提出要求,受证方将签署文件证明许证方对此种版权的所有权。
4.02 受证方在中国推销许证牌号而作出的推销计划应经受证方董事会批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许证牌号的广告宣传费用金额,为此目的而使用的广告媒介,广告稿件的.设计和文字,以及受证方采用与许证牌号有关的广告公司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均要在许证方的指导和预先征得许证方书面同意下进行。许证方应尽可能协助以使受证方对以上各项目都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4.03 受证方将保持向许证方反映在中国国内有关许证牌号销售的市场情况。
第五条 制造,质量控制和监督
5.01 许证方应把受证方将制造的每种许证牌号的确定的标准和规格通知受证方。此种标准和规格应与每种许证牌号所有的配方和制造中任何方面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点;烟草的混合,香型,含水量,圆周,长度,重量,过滤咀,滤咀纸和卷烟纸。
5.02 在任何许证牌号开始商业性投产,销售和分发之前,受证方应向许证方提交足够数量的受证方将推销的卷烟样品,以及(或者包括)容器,包装,纸盒,包装纸等,使许证方确定受证方是否能够符合并保持许证方对每种许证牌号确定的标准和规格,及取得许证方的批准,并向受证方颁发有关某种许证牌号的授权书。受证方未收到授权书之前不应作商业性制造此种许证牌号,但是受证方提供的上述各项能明确得到许证方的满意并能符合及保持许证方的标准和规格之后,许证方不应无理以其它理由拒发上述的授权书。
5.03 有关某种许证牌号的授权书颁发之后,未得到许证方的预先书面批准,受证方不应对该许证牌号作任何改动
5.04 受证方应在许证方可能不定时或每隔一段时间按照许证方指定的生产阶段及合理数量,将所制造的许证牌号和其组成材料的代表性样品交付许证方以供试验。样品费用由受证方负担。试验及检测费用由许证方负担。受证方应允许许证方在任何合理时候检查受证方的设施,观察受证方的生产过程,取得上述有关的样品。
5.05 如在任何时候许证方发现任何样品不符合所定的许证牌号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许证方应将此种情况通知受证方,受证方应停止制造或公开发售该许证牌号。此后,在未取得许证方的事先书面批准前,受证方不应制造或公开发售该许证牌号。
5.06 每种许证牌号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适用法律和规定进行制造,包装,贴标签,出售和分发。许证方对任何样品的批准只限于有关许证牌号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5.07 许证方同意向受证方出售受证方将用于制造许证牌号的组成材料。受证方没有义务须向许证方购买该组成材料,但是,向许证方之外的来源购买的组成材料,应符合许证方所确定的许证牌号的标准及规格及本合同第4.01与5.02和主合同第十三条的条款和条件。在此种情况下,受证方应向许证方提交建议向其他来源购买的组成材料样品,并在使用之前取得许证方的书面批准,如若该等组成材料符合5.02条并达到确定的标准及规格,许证方不应无理不予批准。由许证方供应的组成材料,受证方应只用于制造许证产品,除非用于制造有许证商标的卷烟,不应将其售予或付运给其他人。
5.08 受证方应按照许证方给受证方的总经理在本合同范围内的书面通知生产许证牌号卷烟。所有工作均应有最高质量并且符合最好的制造和贸易惯例。
5.09 受证方应尽最大努力及时收回因为不新鲜或其他原因不应出售给客户的许证商标卷烟。
第六条 商标和技术资料
6.01(a) 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卷烟的工艺过程,配方和制法,及其所有改进和发展,以及受证方根据许证商标售出的卷烟在制造,工艺过程,包装,包装设计方面的改良和改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授予的许可证,均应成为并保持为许证方的财产,但第6.01(b)条所述的情况除外。
受证方应为技术资料保密,除了向其本身的高级职员或根据合同雇用于制造许证牌号的人员之外,不向任何其他人透露任何资料,所透露资料的极限仅为使受证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如有)其续期期间,能适当而有效地制造许证牌号。任何以书面方式提供的资料将仅以英文提供。
6.01(b) 在受证方通过自己的努力,对制造许证牌号卷烟所使用的工艺过程,配方及制造法等作出了重大的并可享有专利权的(或至少有与此相等的经济价值的)改进和发展的情况下,许证方有权与受证方商谈,根据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及许证方的书面批准。受证方应有权在制造许证牌号中使用此种改进和发展。受证方将成为并继续保持成为此种重大改进和发展的拥有者,但这种所有权不应在任何情况下影响或损害许证方对其许证商标及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在许证方提出书面要求时,受证方应将许可许证方以合理价格获得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使用此种改进和发展的权利。按对等原则,许证方也有义务对上改进和发展保密。
6.02 对于任何许证商标的注册或申请注册的有效性,无论是文字或设计或其中许证方的权利,受证方同意不会提出疑问或反对,许证方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续展注册有关的许证商标。受证方对许证商标的一切使用都应符合许证方的利益。
6.03 如有任何断言按本合同规定制造及销售许证牌号卷烟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受证方应将此种情况迅速通知许证方。许证方有责任承担任何因根据本合同使用许证商标侵犯第三方权益而引起诉讼的答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赔偿责任。如受证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制造及销售许证牌号卷烟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时,许证方或受证方都可承担诉讼的答辩,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赔偿责任,由受证方承担。
6.04 如果受证方知悉有任何人使用的任何商标与任何许证商标相类似,或任何可能构成侵犯许证方技术资料的权利的事情,受证方应迅速通知许证方,如果许证方提出要求,受证方应与许证方一起参加许证方为保护它的权利所可能采取的行动,此等费用由许证未得到许证方的事先书面批准,受证方无权对与许证商标有关事件采取任何行动。
6.05 除许证牌号之外,受证方不应使用许证商标或授权使用许证商标。
6.06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中没有任何一处会以任何方式构成许证方转让许证商标或技术资料或任何权利,或者将许证商标和技术资料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给予受证方(除了本合同已规定的使用的权利之外),或使许证方对任何侵犯商标权益,错误使用技术资料或不公平竞争等行动采取禁止或获得任何其他解除的权利受到减弱或影响。双方同意尽一切努力保证所有按许可证授予的商标注册继续保持有效及在将来保持有效,双方并理解和同意其中所有产权均为许证方所有。
第七条 附加义务
7.0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本合同签署日期以后,如发生双方都无力控制和未曾预见到,或虽然预见到但是无法避免的事件,而此种事件妨碍任何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规定它应负的义务,则任何一方均不应由于此种事件引起的任何不履行本合同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
7.02 如果发生任何受证方根据本合同生产的香烟出现缺陷,或者受证方制造,贴标签,销售,分发或刊登广告宣传任何许证牌号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和规定的其他原因,引起任何索赔或诉讼,而产生任何责任,损失,损坏或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受证方将负责赔偿并使许证方不受损害。许证方应将任何此种索赔或诉讼的通知给予受证方,受证方应有权通过自己选择的法律顾问对此索赔或诉讼进行答辩。
第八条 合同的期满和终止
8.01 本合同从生效日期起开始生效,直至主合同终止为止,届时本合同也同时终止。
8.02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受证方的所有权利应停止,受证方随之不再使用下列各项:
(a)任何许证商标(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应销毁任何印有许证商标的组成材料),而印有许证商标的成品则与许证方另行商讨决定处理方法;
(b)与许证商标相似的任何商标;
(c)与许证牌号使用的相类似的任何设计,容器,包装,纸盒,包装纸和广告;
(d)任何技术资料。
8.03 本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受证方应有权使用任何没有印上任何许证商标的此类组成材料,但是受证方使用从许证方购买的烟草时必须与从其他来源购买的烟草混合使用。
8.04 无论本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受证方和许证方均
(a)不应解除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之前应有的任何责任;
(b)对本合同已明确规定合同期满或中止后,仍应承担责任的条款,受证方与许证方应继续受此条款约束。
第九条 一般规定
9.01 受证方不得将本合同,包括本合同所规定的它的任何权利,加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或转让。
9.02 (a)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争执,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讨论来解决这些争议。如果在六十(60)天内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和令双方满意,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属下的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来仲裁该争议,但是有如下规定。
(ⅰ)任何此种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同时使用华语和英语进行,并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写此种诉讼的每种抄本。
(ⅱ)应有三(3)名中裁员,他们均应能操流利英语,但其中有一(1)名应操流利华语。
(b)一切仲裁裁决都应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c)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d)在根据本条规定进行仲裁诉讼时,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配和据以进行解释。
(e)任何仲裁裁决均可由对受裁决方行使司法权的或在受裁决方拥有资产地区内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来加以实施。
(f)在双方根据本合同或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仲裁诉讼及为实施任何仲裁诉讼的裁决而进行的任何起诉,各方明确放弃以主权国家豁免权作为辩护,明确放弃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机构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为基础的任何辩护。
9.03 为实施本合同双方同意签署或促使签署可能需要用于保护许证商标,许证方的技术资料,以及按照适用的法律和规定有效地执行本合同的条款的附加的或附属的合同。
9.04 本合同规定由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及一切建议,信件或通知,均应迅速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发给有关一方,并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通信的收到日期,应认为是航空信邮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发出电报或电传以后的两(2)个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应发往下列的适当地址,直到书面通知对方改变地址为止:
发往受证方:
华美卷烟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往许证方:
香港港湾道30号
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
雷诺士烟草国际(亚太)有限公司
电传:____________
9.05 本合同包含了双方有关此项事务的合同中所有条款和条件,没有其他声明,陈述或保证未包含在此合同中。
9.06 除非本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代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明确表示并特别指明与本合同有关,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
9.07 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不要求对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此后任何时间要求此种履行的完全权利,同样,如果任何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规定的情况,不应被认为放弃追究此后对此种规定的任何继续违反,也不应被认为放弃此项规定本身。
9.08 本合同不应解释为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或代表,任何一方不应对另一方的任何行动或疏忽负责或受到约束。
9.09 本合同以中文本和英文本签署生效,两种文本有同等效力。
9.10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应为1986年3月3日。
各方于1986年3月3日签署。
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华美卷烟有限公司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
第一部分 许证商标
商标: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许证牌号
(过滤咀) 毫米长烟, 毫米特长烟
毫米长烟, 毫米特长烟
毫米长烟, 毫米特长烟
商标许可合同7
许可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_元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章戳)
乙方: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___章)
被许可人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许可合同8
许可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拥有的在国家商标局核定服务项目第____类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名为:“_______”,注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乙方可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商品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
第三条
使用期限:
乙方无偿(或有偿)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期限为____年。在规定的使用期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使用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乙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无偿(或有偿)独占使用该注册商标。甲方不得放弃注册或放弃续展注册,并应保证其注册商标不被宣告无效。
第五条
乙方有权同时依法使用其他商标,甲方不得限制其使用。
第六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应在使用前述商标的商品上标明甲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销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甲方承诺上述商标不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乙方承认尊重甲方对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并承诺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危及上述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第九条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防止、对抗和制止上述侵权行为。
第十条
乙方同意将本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费用自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该乙方同意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包含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事宜的完整合同,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类似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许可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许可合同9
商标使用许可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对商标权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
商标图样: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许可方盖骑缝章)
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年限:___________
二、商标权拥有人的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权限
1.许可使用的商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
3.商标许可使用权的性质:(作出明确选择)
(1)独占使用许可;
(2)非独占使用许可。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由甲方(或乙方)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五、商品质量的保证
为保证被使用方的有关商品质量不低于许可方或其他被许可方,双方要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许可方可以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被许可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被许可方定期无偿向许可方提供不少于两份的商品样品,以备质量检查;
4.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六、许可方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七、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条件
1.被许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标许可使用费;
2.许可方将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另外许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商标使用许可的使用费与付款方式
1.使用费按每一件商品______元计算;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使用许可条件或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章) 被许可方: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______第______号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26条规定,许可____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章) 被许可人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合同。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注意:
第一、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得到的只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
第二、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是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均应重视的首要问题。如果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能保证,无论是对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均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其后果不仅可以导致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还会因违反我国《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而导致该注册商标被撤销。
第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企业的名称必须与注册证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被许可人应当在产品上注明本企业的名称或附加标记;商品名称也必须是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能泛指某种商品;使用许可期限不能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第五、除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方式将其注册商标许可其他一个或几个企业使用这一典型的使用许可外,总公司允许下属工厂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自己生产但由总公司销售的产品上,或外贸部门为满足外销需要,将某一企业的出口商标,转交给其他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作为商标,均需签订相应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即是侵犯商标专用权。
第六、商标使用许可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商标使用许可费既可以按商品利润率计算,也可以按商品销售额计算,还可以将商标使用许可费与技术转让费结合在一起计算。商标使用许可费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其他形式。
第七、被许可人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我国《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商标许可合同10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商标名称、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第三条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第四条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在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由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标许可合同11
合同编号:
许可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许可方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许可方是以 文和中文书写的 商标和商号以及本协议附件所列出格式的注册和申请 (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
2.被许可方准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 (业务)并希望在公司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许可的授予
1.1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非独家、不可转让的使用附件所列许可商标和商号的许可。
1.2许可方在此承诺其为许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被许可方许可商标的使用权。
1.3本许可仅授予给以被许可方公司名义进行的被许可方公司业务。
1.4上述第1.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许可方的分许可授予权。
第二条 区域和费用
2.1本协议的唯一区域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2.1被许可方应当向许可方支付许可使用费 元(大写: 元整)。
上述费用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至许可方下述指定账户: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第三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
3.1被许可方承认,许可方拥有许可商标和商号及其所有权利,本协议并不给予被许可方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3.2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做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做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3.3被许可方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商标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商标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3.4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批准,被许可方不得将许可商标用于任何与被许可方业务无关的业务。
3.5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被许可方有关没有列于附件中的任何其它商标、服务标记和/或商号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3.6被许可方同意协助许可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备案手续。
3.7所有有关本协议的备案费用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有关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注册、维持或续展费用应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使用
4.1被许可方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促进许可商标和其小册子、出版物和促销资料的使用,特别是使用时以被许可方的名义。
4.2在有关介绍许可商标的任何出版物面世之前,被许可方将申请许可方的批准。
4.3被许可方只能在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生效期间内使用许可商标。
4.4被许可方承诺决不损害许可商标或以可能损害许可方名声的方式使用许可商标。
4.5被许可方承诺在使用许可商标时使用与该商标注册时完全一致的格式和颜色。未经许可方事先批准不得作任何改变或修改。
4.6被许可方承诺不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公司使用、注册、促销可能与许可商标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商标或商号。
第五条 许可期限和终止
5.1本协议在双方正式代表签署且经被许可方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在许可商标有效期间保持其效力,但本协议根据以下第5.2条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5.2合同的终止
(1)双方均可提出终止:
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③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⑤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其他: 。
(2)由许可方提出终止:
①被许可方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
②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
(3)如果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则被许可方可提出终止。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应在通知送达后 日内终止。
5.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同意
(1)立即停止任何使用包含 许可方的许可商标和任何类似商号的行为;
(2)立即采取各种措施停止将许可商标用于广告、商业登记、目录、互联网和网址、电话簿和任何其它类似名册。
第六条 保护
6.1被许可方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情况立即通知许可方。
6.2作为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被许可方可自费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在此种情况下,许可方将与被许可方合作行动,但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6.3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双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
6.4被许可方应在有关许可商标的`保护、执行或侵权时向许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
第七条 新的商标
7.1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发展一个使用许可方的名称但不是许可商标的格式而是其它任何格式,则被许可方应当首先与许可方协商并取得其书面批准,许可方有权不予批准。
7.2该新发展的商标将以许可方的名义注册并将在许可方书面批准之前被视为许可给被许可方的商标和商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取得和维持该新商标的费用应由被许可方承担。
第八条 保密
8.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上述信息公开前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8.2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8.3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9.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9.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处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1.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1.3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1.4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11.5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13.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3.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六条 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和 语言写成,不同语言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实质方面一致。如果语言翻译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意为准。
本协议中外文原件各一式 份。
附件:商标和商号的详细资料
许可方(盖章): 被许可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标许可合同12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许可合同13
总部:_________。
加盟商:_________。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与分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总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总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_________。
八、商标续展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标准向总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交纳。
十、商标转让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_________。
总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_________。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_________ 加盟商: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许可合同14
本协议由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和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与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时使用。
_________(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天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有权
1.除非许可方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与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商标许可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充分协商,就(合同约定事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遵守: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甲方许可分部(乙方)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合同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甲方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甲方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甲方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合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甲方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乙方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分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但甲方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甲方的'要求。
(1)甲方(分部)向乙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甲方(分部)可以监督乙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乙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八、商标续展
甲方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标准向甲方(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十、商标转让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甲方转让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乙方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2)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3)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甲方(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3)_________。
十二、法律关系
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乙方可以依据合同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合同直接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甲方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备案
甲方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合同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总部)(盖章):乙方(加盟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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