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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合同

时间:2024-06-26 15:24:22 合同范本

专业分包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业分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业分包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1

  甲方(分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依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

  全部操作工序。

  内容包括:定位放线、材料检测、材料复试、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水电费、税收、管理费、协调地方关系费等。交工时应提交完整技术资料四套。所有试验均由乙方负责(具体试桩数量以不小于图纸说明为准),所发生的试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桩基工程验收合格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1、承包价格:_________ m,此价款为含税价款。工程量为,合同价款为 153888元。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方式,除图纸发生变更,工程量不再调整。合同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合同单价综合考虑了桩长及各类地质情况等因素,无论实际施工中遇到岩石、各类土质、砂石或者地下水,均执行此单价。结算时合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人工、材料、机

  3、本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内容:承包范围内所需要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机具工具费、劳保费(含安全帽)、施工生活水电费、机械进出场安拆费、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应计取的全部费用。(桩基础施工全过程,直至检测合格交与发包方所需全部费用);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文明安全施工现场清理、材料分类码放及挂牌标示等管理费用;国家性重大会议和活动、自然气候与不可抗力、学生高考期间限制造成停工窝工的费用;必要的开会学习教育费用;正常情况下的停水、停电而发生的停工窝工的'费用;机械操作、测量放线;雨季施工、地下水位高等因素的降效费用;工人吃、住、行的费用(承包方的临设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中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现场目前状态下的各种情况及不可预见因素;综合单价也包含承包方预期的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支付工程款需提供正规发票所需支付的税费;承包方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由承包方自行清理并外运,费用含在合同单价内。

  4、工程量结算方式:按图纸设计有效桩长+0.5m空桩计算,本工程单根桩长为10.5m,共229根桩,总长2404.5m,除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不再调整。

  四、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质量: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的,由承包人返工维修,到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为止,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第一天桩基进入工地为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在 10 天以内完工。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方从进场施工至完工验收期间,所有人员设备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现场材料、机械、物料堆放整洁、有序。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时,按现场文明施工条例进行违约处理。

  五、施工管理:

  1、在施工前,乙方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规程,明确施工程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

  2、乙方提前编制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核。在乙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乙方确保一次验收。

  六、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完毕待试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60%,乙方交付甲方全套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0%,剩余20%待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2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二、本合同专用条款;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1.2、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工业新区(太原市阳曲县)修复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共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现场指令执行)。日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工期可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a、因不可抗力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

  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须满足单位工程优良率对发包方的承诺。第四条合同造价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行情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元/吨,从加工场地运输到安装现场喷砂除锈喷吐油漆350元/吨(油漆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总计:2190元/吨。懔条安装元/吨,螺栓具体单价明细见钢结构综合单价表)。施工材料损耗率损耗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大于3%,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办理退料或按市场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之任何市场浮动与价差、机械费、材料搭接、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临建设施费、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办理通行证费、环保证费、施工过程中资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缴政府部门各类规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且充分考虑一切施工因素和风险、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风险。

  4.4、上述单价包含水电费。如施工中发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场价(暂定180元/天)执行。

  4.5、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为由提出调整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领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预算数量。

  5.3、乙方负责编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至乙方指定场所,乙方负责卸车并负责保管。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利用边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预埋件的钢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计算。

  5.6、现场构件安装发生水电费按计量计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质量自行负责测试检验。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工程乙方负责签收人员为5.9、双方确认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任何承诺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权人签署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签证、承诺、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均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乙方一概予以承认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更换,乙方通知甲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在开工前15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2套。

  8.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7、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8、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8.9、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生活设施。

  8.10、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送配至指定的现场开关,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

  9.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内),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环保与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

  9.6、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补偿。

  9.8、乙方队伍进场前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和原件扫描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55周岁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事宜。如乙方不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的,若发生意外伤害、伤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报表、质量报验资料、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12、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13、乙方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及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9.14、对于甲方告知乙方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的情况,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应避免因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承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付款及结算方法10.2、预付款回扣方式:无

  10.3、进度款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0.4、乙方应在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准认可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月度累计工程款支付至累计工作量的90%时,即停止付款。

  10.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6、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余下的%为保修金,待工程交工满1年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无条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0.7、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说明。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向造成资金风险的甲方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10.8、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图纸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2套,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如主合同规定保修年限超过建设部规定,执行主合同规定)

  1.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予维修或不按照约定期限维修,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总承包合同终止

  13.1、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中止、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中止、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则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4.1、《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节能环保协议》、《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协议》、《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告知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签订。

  14.2、乙方已充分完整了解本分包项目的资金和付款情况、场地设施、实施条件等相关情况;甲乙双方已清楚知悉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4.3、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与本项目业主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4.4、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甲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后,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保修义务)后失效。

  14.7、本合同,一式2份,由双方分别保存。其中: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 及附属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况:

  全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承包范围、方式、内容

  (一)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建施、结施)及设计变更所含的全部模板制作、零平以下地梁及剪力墙基础,标准架管按施工规范的搭拆等所需模板制作安装的全面完善。

  (二)承包方式:

  本单项工程采用大包干式,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包造价等,具体是:

  包工:

  乙方自行组织足够的有操作证的技工,对本工种承包范围内的用工总承包,同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包料:

  甲方提供模板的安装主要材料,其余耗材如(铁丝、元钉、打磨用的机具及磨片等)施工工具和生活用具等由乙方自己承担。

  包质量:

  本工程主体为优质结构,同时在施工中必须满足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甲方的相关要求,必须对梁、柱、模板的爆模移位,垂直度进行修补、打磨。

  包工期:

  乙方满足进度要求,满足建设方、监理方、甲方要求。

  包安全:

  乙方负责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国家安全相关规范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承包内容:

  1、对该工程所使用模板的维护保养、质量由施工方和甲方现场验收。

  2、对自己所做周边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码整齐。

  3、负责开工进场到竣工撤场期间所有材料的掉运,同时在施工方指定地点进行堆码,如不按甲方要求,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按甲方所说的规范去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必须设自己套房的梁、柱、断头线。

  6、乙方承担元丝、元钉、墨斗、墨汁、广线等全部工具。

  (四)其它约定

  1、每楼层完工后材料必须按要求堆码。

  2、在楼层掉运完后不准有木工的任何杂物。

  3、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人护模,如发现没有人护模,每一次按100元计算。

  4、不准乱锯门条、木板,如被施工方发现,造成金额由乙方承担。

  5、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的.文明施工,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模板拼缝密实,梁柱节点不允许凹凸不平现象,若发现必须立即修改,梁、柱、板、雨棚、空调板、阴角四周的水平和垂直度,只能在5mm内,梁柱节点(含内外墙面)不能出现流浆。

  7、支模过程中造成安全网损坏必须全额赔偿,吊模位置陷入砼的由自己处理砼缺陷。

  8、工地上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及偷盗行为,按损失额加倍赔偿,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

  (五)工程单价和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

  根据以上乙方承担的工程范围和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本单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单价定为模板接触面积为元/m2计算)。/m2计算,安全按2、付款方式:

  采用乙方先垫支做完所有楼层,甲方阶段性的付生活费,乙方不得故意,以工资原因停工和其它原因停工和在中途离去,给甲方带来一切困难和经济损失,甲方按工程款余付给乙方工资,撤出现场和撤出合同。其作为违约金。

  三、如上述不违规,甲方在全体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所有工资。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计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4

  一、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

  20______年7月1日起实行的、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专业承包序列企业的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60各资质类别。

  二、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三、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2、分包人的工作

  (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业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专业分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保证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所在地:

  二、承包范围及质量要求:

  ⑴土方工程;

  ⑵钢筋、砼、模板、架子搭拆、放线等工作;

  ⑶砌体、抹灰(除一般抹面外还包括抹找平层、保护层等工作);

  ⑷支架安装,盖板、井盖安装填缝;

  ⑸耗材(包括扎丝、铁钉、铁丝、胶带、模板用油、海绵条等)、周转材料(包括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等)、小型机械(包括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砼震动泵、平板振动器及现场倒运工具和作业工具等)、小型工具等;

  ⑹施工现场用水:甲方承担购水费用;

  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劳保防护用品等;

  ⑻承包范围不包括提供钢筋、商砼、沙子、石子、水泥、砖等主要材料。

  (一)钢筋工程

  1、钢筋翻样。

  2、钢筋机械就位、操作、工作台制作、安装和布置。

  3、乙方结构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运(不包括因甲方发生的反复倒运)、归堆码垛、除浮锈、原材料的标识工作。

  4、钢筋合理下料,运至工作面及钢筋焊接。

  5、钢筋制作:

  ①除锈、调直、切断、冷拉。

  ②钢筋的电弧焊、绑条焊、平直钢筋闪光对焊。

  ③对绑扎后的成品钢筋进行有效的保护。

  ④马凳筋、梯子筋、保护层垫块的安放。

  ⑤钢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⑥设计洞口、施工预留洞口的钢筋切割,洞口加筋的制做、绑扎、连接。

  ⑦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设拆除,浇捣混凝土时钢筋保护工作。

  ⑧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

  ⑨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场清,保持工作面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

  6、钢筋进场卸车。

  (二)、模板工程

  1、依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制定详细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艺,甲方审定后,共同遵守。

  2、提供详细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计划,供甲方审定。

  3、严格依照蓝图绘制模板详图,进行模板的制作、拼装。

  4、木工机械就位,操作、保养,安装、布置。

  5、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对拉螺栓等)到场后的二次倒运、归堆码垛。

  6、模板的安装、加固、校正、拆除:

  ①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缝、贴海棉条。

  ②支模所需的各种材料(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螺栓等)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且在工作面上分类整齐堆放。

  ③支模所用脚手架的搭拆。

  ④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对模板进行就位、加固、校正。

  ⑤拆除后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场、堆放场地及模板安装工作面要按文明工地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齐划一。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工作面应随时保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模板加工的余料、刨花、锯沫清理不得超过四小时,并按甲方的要求,清理、堆放。

  8、模板安装完毕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浇灌过程的模板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9、模板的拆除,清理、刷隔离剂保护、材料分类堆放、码垛。

  10、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材料。

  11、模板材料进场卸车。

  (三)、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的制定。

  2、混凝土输送管道的布设、安、拆,临时运输及施工通道的搭拆。

  3、严格按照清水混凝土的操作工艺进行浇灌、振捣、抹面、覆盖塑料薄膜或麻袋浇水养护,精心施工,做好成品保护。

  4、本着对甲方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不浪费混凝土,对工作面散落的混凝土、砂浆及时清理再利用,浇捣混凝土的区域随时保持干净。

  5、每次浇捣完毕后,泵管的拆除、清洗,输送泵场地的清理。

  (四)、砌体工程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队组自检并配合受检,运输道搭拆,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超远距离运输及超高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清理基层,拉线,弹线,吊线,立皮数杆,筛砂,调制砂浆,配合做砂浆试块,搭拆所有砌体架子(含超高),砌体外架翻板,选砖,铺浆,砌砖,勾缝,安放木砖、铁件,预留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砖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装袋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等。同时做好砖缝灰浆养护工作。

  3、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砌体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架子工程

  乙方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架子、钢筋棚、木工棚搭设、拆除(不含主体完成后乙方人员撤场后拆除内容)。

  (六)质量标准

  确保获得沟道主体合格优质工程

  (七)工程进度

  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以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为准。

  (八)文明施工

  乙方保证自己的施工区域、作业面、生活区保持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争取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程标准。

  三、双方履行的责任、权利

  (一)甲方责任、权利

  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均衡性和连续性。

  2、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职能工作。如乙方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

  3、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合格)。乙方对材料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拆甲方提供范围以内电源、开关,违反操作规程者,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甲方要进行进场前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和重点防范部位必须设立警示牌。甲方还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罚款处理。

  6、甲方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的配合、遵守:甲方下达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等指标任务,乙方应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计划,甲方要根据施工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寻找原因,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7、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给全体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办工用房、食堂餐厅用房、生活用水用电等到条件。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进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乙方将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及进场人员花名册及各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上报到项目部。

  ②应配备一套完整的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责任心及事业心强、业务技术精通的管理班子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需要调整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证配备满足该项目施工要求的人数及技术水平,具体要求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③严禁使用童工和体、智残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组织施工。同时乙方不能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所发生的工程款甲方有权拒付。

  ①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照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乙方要建立自查自检与工序交接制度,严把质量关,质量必须到合格,争取优良。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或工期造成甲方、监理、业主严重不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2日内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损失费用,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②安全要求: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进场时协助甲方做好进场前安全教育。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严加防范,系好安全带。室外高空作业操作前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等。如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施工。在专人动用简单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时,要注意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裸露等。使用时要正确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模板支拆进程中,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模板、卡具、扣件及穿墙螺栓等材料坠落伤人。如果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协助。

  ③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议定的进度计划进行组织施工,若工程达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承担责任,每拖延一天甲方按500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的原因,甲方承担责任。

  ④工完场清与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清。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分类堆放。施工现场要做到随手清,要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地方。对于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退还甲方,以免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等现象。

  ⑤施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加强双方的工作联系,解决现场的问题隐患,对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不准自行盲目处理。

  ⑥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及国家法律。

  ⑦做好工程过程验收申报工作,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配合施工中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材料管理

  1、甲方的材料管理应该是过程控制,对于当时发生的问题必须当时解决或处理,以真正达到合理使用材料节约成本的目的。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的配合甲方的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限额领料制度,对于超限额材料部分按市场价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丢失责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量以乙方签字的出料单为依据。

  4、乙方若发现其它偷窃材料和破坏工具、设施、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向甲方反映并协助甲方处理。

  5、因材料的问题而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扣款调拨,必须由乙方的现场总负责人签字方才有效。

  四、结算及付款办法:

  1。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2。承包单价:砖砌地沟单价2800元/米;砼电缆沟单价为3500元/米;检查井单价为25000元/座;人孔井单价为10000元/座;挖土单价为15元/m3;3:7灰土回填单价为160元/m3;素土回填单价为30元/m3;余方弃置单价为69元/m3;承包总价(暂估):壹仟捌佰伍拾万元(¥18500000。00)。

  3。零星借用工综合单价180元/工日(人民币),若发现乙方虚报零工,将处以5倍以上罚款。

  4。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参考市场价结算。

  5。该合同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6。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付款相应条款,如业主在乙方承包范围竣工时未支付甲方工程款,甲方应适当支付乙方已竣工工程量的部分工程款。

  2)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完成量(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70%的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建设单位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扣除当月罚款单、扣款单)。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剩余款项结算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5%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24个月内一次付清(扣除甲方维修费用)。

  五、验收标准:

  1。双方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工程质量按照最新颁布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六、合同说明及奖罚办法:

  1。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负责一切损失,因甲方的材质及投入不到位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2。若乙方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的双倍欠款(工资)的罚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实际施工过程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公正、客观、平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它约定

  1。合同是双方最高法律文件,任何一方的言行都不能超越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都有追究的权利。

  2。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甲方对乙方罚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等问题,不能超过合同的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办理有关处罚或签证的手续。

  3。“罚款”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管理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的事,甲方应先签发工作联系单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时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必须遵守及时性、公开性、公正性三原则。及时性要求当时发生的问题立即(或二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公开性是要求罚款要公布以起到教育的目的;公正性是指罚款不能违反合同和违背国空有关政策、法规的准则。

  4。为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必须保证工序的按时、顺利交接,要求甲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过程控制、跟踪检查、及时验收,同时甲方应保证工程监理人员的验收应不分昼夜的随工序跟进,不要出现“检查滞后”和“验收滞后”的现象。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乙方进行管理时必须文明管理,双方都应做到文明行为、文明用语、互相尊重。

  6。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力所能及协助。

  7。文明施工:如乙方能及时将甲方场容、场貌及各项要求都达标了,给甲方带来经济效益社会名誉,应给乙方相应的经济补贴。

  8。文明施工的道路硬化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劳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甲方的材料应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布的材料管理规定及处罚与合同是有同等约束力。

  10。对于符合事实的罚款单,乙方不得拒签。

  11。乙方应办理好相关的劳务手续,凡涉及劳动部门的证件,费用乙方应自理。

  八、暂按此合同承包范围,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包范围。

  九、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6

  施工单位:

  承包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承包范围施工承包范围主要包括__防水及图纸所要求的其他部位的防水工程。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乙方包工人,包材料,包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三、工程地址: __办公大楼

  四、工程工期:施工工期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计算,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确定。

  五、工程目标与责任:

  1、甲方确定开工之后,提前3天通知乙方。

  2、停水、停电、暴雨以及人力部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监理确认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电及工人住宿。

  4、甲方将施工面移交给乙方进行防水施工时,甲方须确保施工面达到合格标准。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办法、施工方案以及甲方和监理公司要求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的监督与指导。

  6、乙方每完成一分段的`工程,要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督部门验收,工程经监督部门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顺延。

  7、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机械等用品由乙方负责,并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验收标准,乙方负责提供工程所用的材料合格证和验收报告,。

  六、工作造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防水工程造价按现场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2、双方议定分项工程竣工检验交工结算单价,工程包工包料单价协议条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材料名称 非焦油聚氨脂 26 单价单面自粘防水卷材 26 单价保温板 7 单价备注:不含找平

  3、付款方式:进场施工付至工程总估价50%款项,完成按工程总价付至 90% 款项,经甲方、监理验收支付至工程总价 95%。余下 5%为保质金,工程竣工后一年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制度管理办法等一切于安全有关事宜,若有违反,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施工规范作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时,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施工困难,甲方须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因质量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7

  承包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4)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

  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8)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9)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10)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1)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2)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_____。发包人已经办理的_____视为承包人办理的_____。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提交每月的施工计划,有阶段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期计划以及相关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_____,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0)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_____,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_____,支付_____费用。

  第四条、承包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_____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_____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担保

  1、__________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包括违约金、罚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或无效,________仍应依担保约定继续承担担保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2、保证人_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个工程项下的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税款;拖欠的人工工资;拖欠的材料∕设备款;拖欠的施工机械∕模板、钢管租赁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期违约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款项、违约责任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_____费、_____、鉴定费、差旅费等)。

  3、_________保证期间自签订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满两年时止(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以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_____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8

  发包人: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慈茶公路A01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承建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慈利县蒋家坪境内。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项目中 路面底基层、基层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全部路段水泥稳定层的施工,(1、搅拌水泥稳定层材料的一切机械设备、管线、等材料设备费费用如、中缝模板、钢丝、铁铅,等人工施工费用,4、水泥稳定层的摊铺、找平 、及道路维护等人工费用。 )

  三、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中间计量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有关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由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不改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四、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乙方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文件和规范作业、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者,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单价详见附件1《劳务报酬清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劳务报酬清单》中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设备运费及保管费、机械使用及进出场费、小型临时设施费、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照明、通信、与工程有关的协调费用、各类差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除营业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 整(小写RMB: 元)。待本项目末次清算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应得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八、中间计量及价款支付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数据,由甲方核实后统一向建设单位报送计量支付报表,在乙方达到计量1万立方米后,甲方可以支付给乙方的工程劳务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比例为 85%,余下部分款项在本合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 15% ,一次性全部结清。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部,甲方驻工地代表:

  2、组织供应施工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下达施

  工进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检测,负责制定及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计量支付、财务管理等控制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检查乙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归档、整理和上报工作。

  3、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适量调整。当

  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在结清乙方所完成工程款后,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4、负责以项目部名义统一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亡保险,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

  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按甲

  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向甲方进行处罚,甲方则按处罚金额的1~1.5倍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2、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并处乙方10000元以上违约金; 出

  现一次民工上访事件,则对乙方处以5000元违约金;出现一次伤亡人事故,则对乙方处以

  10000元以上违约金。

  3、凡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或其他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的,除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当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劳务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危及本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要求相关人员限期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6、乙方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名义对外发生任何民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7、乙方中途退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外。

  8、在计量确定的前提下,甲方拖延支付劳务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各项损失予赔偿。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并办清财产移交手续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劳务费用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二〇20xx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9

  甲方(总包人):_________

  乙方(分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分包范围:桩(含基础桩及支护立柱桩)

  1.4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机械、人工、燃油、挖运施工现场道路及平整场地等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合同价款

  2.1基础桩与支护立柱桩工程暂定总价:_________ 元(具体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一)。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基础桩与支护立柱桩采用包干单价形式

  2.3结算方式:以承包人现场实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3、分包工作期限

  工期:自开工之日(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起_________ 天内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

  5、甲方代表:_________

  6、乙方代表:_________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受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直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_________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凭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责任,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除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1、质量保修

  11.1分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 5% 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2.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人合同和承包人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合同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分包人(签字): 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分包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专业分包合同10

  承包方:(简称:甲方)分包方:(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水泥搅拌桩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长乐市营滨路首占标段公路工程软土地基处理工程水泥搅拌桩

  1.2分包工程地点:福建省长乐市首占镇

  第2条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2.1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为:K3+400~K6+800段水泥搅拌桩工程。

  2.2分包工程内容:水泥搅拌桩劳务分包工程。

  第3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3.2节点工期:。

  第4条工程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2本合同段工程无质量事故。

  第5条分包合同价款

  5.1合同价款:

  5.2合同单价:6元/米。(大写:陆元/米)

  5.3合同单价为机械、人工劳务综合单价,单价中均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人工劳务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等费用。

  5.4本合同工程数量如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应以设计变更增加后总工程数量结合合同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第6条指令和决定

  6.1就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可以根据业主、监理、设计及质量监督部门和合同要求下达书面指令,乙方必须执行。

  6.2就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乙方应执行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第7条甲方工作

  7.1负责工程控制测量、基准点交付使用、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2及时提供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按合同约定及时供应工程所需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7.3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7.4负责组织重大技术方案的确定,并报监理和业主进行审核。

  7.5有权根据乙方履行合同情况,作出相关的工作指令。

  7.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及时支付施工费用。

  7.7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帐目,并督促乙方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8条乙方工作

  8.1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甲方项目管理规定。

  8.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提交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

  8.3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4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队伍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8.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产的管理。配合甲方做好分包范围内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8.6必须执行甲方有关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总体施工安排,按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

  8.7按施工计划需要,组织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准时进场;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时,均应向甲方提交清单及有关证明文件。

  8.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现行规定与乙方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第9条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9.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制定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

  预案,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9.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3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

  9.4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

  第10条临时设施

  10.1乙方工程驻地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

  10.3若乙方中途退场,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10.4施工用水如就近从河道取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如采用自来水饮用水的费肜及管路费用由甲方承担。

  10.5施工用电

  甲方电力供电线路或发电机组必须到达工点施工现场,并配备一级或二级配电箱,供乙方使用,施工用电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并应配备备用发电机组,以备停电使用。

  第11条材料供应

  11.1材料供应:甲方采购供应水泥搅拌桩施工所需的水泥、粉煤灰等主材,并且实际用量不得超过设计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

  11.2除甲方供应的材料外,其他零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12条工程计量

  12.1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由双方现场书面确认的乙方当月完成工程数量和相应工程价款为准。

  第13条工程款拨付与结算

  13.1甲方根据当月完成的总产值的85%进行计价,按扣除相应的已付款所得的应付款额进行支付工程款。

  13.2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而影响施工。

  13.3工程竣工后,凭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应在水泥搅拌桩工程施工完毕后3个月内付清。

  13.4乙方应指定专人(委托代理人)作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乙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第14条工程变更

  14.1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及变更通知单施工,不得擅自对原设计进行更改。

  14.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或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以及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时,经甲方同意,工期可相应顺延;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乙方应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相应增加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进行计取变更增加总价。

  14.3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乙方无条件服从。

  第15条违约责任

  15.1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均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5.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6条争议

  16.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向长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17条其他

  17.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与甲方的债权,否则该转让无任何法律效力。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合同价款结算完毕后自动终止。17.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专业分包合同11

  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地质资料及施工质量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时,按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及评定验收。

  五、合同价款

  金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

  六、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及施工图纸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内容,对于同一类标准、规范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七、施工图纸

  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地形图电子版一套,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电子版资料不得随意扩散,如经发现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图纸(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将水、电源接至施工现场。

  3.甲方驻工地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地下隐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现场探沟探挖;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认可后实施,确保地下隐蔽设施在施工期间的使用安全。

  4.每月25日前须提交已完工作进度统计表和下月预计进度计划,报表和计划均提供一式三份。

  5.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基坑支护的施工工艺,如因乙方配合不利造成支护工期延误,最终影响总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土方回填时应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夯填。

  7.按甲方项目部要求对基坑内的积水进行抽、排水工作,并确保地下室垫层施工之前的正常施工。

  8.整理承包范围的竣工资料,且符合档案馆存档要求。

  9.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0.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管理、平面布置、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必须遵守青岛建管局的有关管理规定。

  11.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地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接受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如安全不符合要求造成罚款由乙方承担,负责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责任方负责。

  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的统一指挥。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向甲方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消除事故隐患。基坑开挖时,基坑周边应搭设防护栏杆。爆破施工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监理认可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施工,保证支护安全。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门口设洗车台,确保现场场容场貌达到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4.乙方在施工时,应确保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线安全及周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工程设计变更及设计变更的价款确定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更换需经甲方的同意。

  十一、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的提供方式:

  工程所需各类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负责保管。

  十二、工程价款结算

  (一)结算方式:

  1.土方挖运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石方爆挖运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平整、开挖、外运、爆破、爆破防护、装卸车、基底清理、道路清扫、垃管费、综合考虑运距情况、协调周边关系等内容的成活价格。

  3.工程量根据甲方批准的开挖范围边线图、放坡系数和实际开挖深度计算。乙方应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深度及石方爆破深度,开挖或爆破深度超过规范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深度则超深部分的工程量不予计算,超深部位需要回填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欠挖及欠爆增加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价款拨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

  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2.以上付款条件均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付款后支付,若建设单位付款延误或付款比例变动,则以上付款方法亦随之变动,甲方不承担该变动的违约责任。

  3.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否则甲方保留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资的权利。

  十三、竣工验收及结算

  (一)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于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工程整改意见。如果需要整改则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基坑工程交给甲方。

  3.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四套另外提供电子版竣工图纸一套。

  (二)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于20天内提出工程结算书及完整地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待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完毕并通过审计后,甲方在30天内对乙方结算书进行审定并确认。

  十四、保修

  保修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保修金5%。保修金在地下室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由使用单位、甲方代表出据工程质量缺陷解除证明书后30日内支付保修金。

  十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验收未能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造价 % 的违约金,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修至合格,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附加条款

  1.税金和规费由甲方统一代扣代缴,并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2.施工用电、用水由甲方负责送至施工场地边界,水费、电费的按市场价格,由乙方支付。

  3.个人所得税执行青岛税务局相关文件规定;劳保费已包含在乙方工程造价中。

  4.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运输车辆所经过的道路必须保证清洁,否则,城管交警、业主所采取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5.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险由乙方按规定缴纳,若由甲方代缴,则按乙方产值占总分包产值比例分摊。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保修责任结束,工程款付清后终止。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两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地税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乙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3.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到注册地税务局办理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专业分包合同12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机场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国门汇项目封闭区钢结构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机场T3航站楼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对甲方提供、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的完备性、安全性进行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并签字确认,乙方对签字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负责管理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业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搭设合格,并履行验收手续。乙方对甲方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或乙方自行搭设的设施、自行提供的'设备不进行检查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甲方、监理,经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无技术交底不得作业。

  (十)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报甲方备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作业,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自行组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须将安全教育考核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北京欣东园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六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七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九条 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13

  发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浙江领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工程

  1.2、分包工程地点:柯城区航埠镇工业园区内

  1.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基础以上部分制作、安装

  二、分包方式及内容

  2.1、本工程分包采取包清工的方式。

  2.2、包含工作内容:

  1)H型钢立柱安装、牛腿制作、行车梁安装、屋面彩钢瓦、保温棉等施工;外露铁件油漆施工采用一底一面漆。 2)北面维护墙及东西面山墙施工。

  3)经协商单价如下:屋面40元每平方米,围护墙安装20元每平方米,原有墙拆除5元每平方米。

  4)吊装机械费本工程一次性补贴3000元。采用协议固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乘积的方式的进行结算,

  2.3甲方提供焊接设备及辅助材料,主体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4、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现场施工的安全责任。

  三、分包合同工期

  3.1、合同工期:45日历天(含雨天)。无故延误工期,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

  3.2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四、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

  4.1、付款方式:

  进场施工后支付人民币10000元,屋面檩条安装完成后支付10000元,剩余款项等验收后预留合同价款的.5%保修金,其余付清。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五、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承包方所在地办公室

  发包方和分包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方一份,分包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分别保管。

  发包方:(公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分包方:(签字)

专业分包合同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5.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5.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5.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6.图纸

  6.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1套。

  四、双方一般职责

  7.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8.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9.甲方职责

  9.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9.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9.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9.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9.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9.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0.乙方职责

  10.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0.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0.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0.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0.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0.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0.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0.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0.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0.9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五、质量与安全

  1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以国家和吉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施工面积:▁▁▁▁(㎡)材料品牌:▁▁▁▁

  13.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3.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4.合同价款的支付

  14.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5.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5.1乙方的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5.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5.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5.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5.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5.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6.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七、质量保证期为▁▁▁▁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八、违约责任

  17.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7.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每天9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17.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9000__元的违约金。

  17.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_900元的违约金。

  17.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17.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九、争议

  18.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龙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合同解除

  20.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0.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0.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0.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0.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0.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0.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0.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0.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0.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一、其他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专业分包合同15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___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_______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合同份数

  3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

  承包人_______份,

  分包人_______份。

  3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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