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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设合同

时间:2024-02-29 13:13: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集合】委托建设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建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集合】委托建设合同

委托建设合同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

  1)建设监理合同的范畴包括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署的用以规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承诺和约定。2)狭义的建设监理合同仅指委托监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总协议的作用。

  3.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第一是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具有最优效力等级;第二是委托监理合同;第三是专用条件;第四是标准条件;第五是中标通知书;最后是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

  4.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5.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义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6.监理人义务

  1)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义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7.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委托建设合同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 投 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当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当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环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如:工程量洽商变更、材料采购及工程拨付款等重要信息、资料,委托人应当给予支持。

  (12)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应当通过监理人的审核和签认。

  (13)工程竣工时,如委托人未按规定支付监理报酬的90%,监理人可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当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应当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 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应当将影响监理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监理人。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承担费用为监理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低于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四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八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四十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当向监理人按合同专用条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三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五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当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到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和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当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当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四条 保修期间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此报酬应当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滞纳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六条 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五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设委员会二○○五年八月修订

委托建设合同3

  委托人(甲方,全称):

  代理人(乙方,全称):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_______亩。建筑面积约_____万㎡。分期实施。

  4、单向合同估算价:

  5、结构及层次:

  第二条 招标

  1、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以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第三条 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2、完成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_____天。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应内容序号):

  1、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

  6、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7、招标有效期内授权乙方签章认可有关招标事宜;

  8、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9、编制标底;

  10、编制工程量清单;

  11、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12、编制评标报告;

  13、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5、协助招标人调查,了解有关招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纠纷工作;

  16、其他委托内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乙方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2、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他有关招标资料;

  3、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同时将盖章审查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4、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7、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负有保密职责,不得泄密。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当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

  7、负责本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8、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转让第三方;

  9、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造成代理人工作严重失误或泄漏标底及其他保密内容,使招标人收到重大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扣减代理费用,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责任赔偿;

  10、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费用的约定及标准

  招标代理费、标底编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xx】1980号或按《关于颁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赣价房字【20xx】1号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按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

  1、全过程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的________收取;

  2、招标代理费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收取;

  3、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总制价的_______收取;

  4、甲方要求外出封闭编制标底、差旅费、住宿费由_____负担。

  5、其他。第八条付款方式1招标人代理费: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招标代理费的6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付清。

  第九条 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大写)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金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监管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释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委托建设合同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5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招标范围:

  5、招标方式:

  二、委托范围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2、办理招标申请;

  3、起草招标公告;

  4、组织或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

  5、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

  6、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招标代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费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代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2)专家评标费;

  (3)代理本项目的差旅费、汽车费用、开标室租赁费;标书制作费;

  (4)代理本项目应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其他办公费用;

  (6)代理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

  2、招标代理费支付主体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3、招标代理费支付方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六、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的约定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担,委托人不承担公告费、专家评审费。

  七、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返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____份,委托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监督人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6

  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函;

  (2)协议书附录;

  (3)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1)附件,即:附件——理服务范围附件——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附件——报酬和支付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7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规模、特征:

  参考填写:建筑物为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层,均为框架结构,设___________ 层地下室,设置为整体。设计地坪标高为___________米。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4、 投资额:

  5、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

  6、 技术要求

  参考填写:按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的技术要求执行。

  7、 预计勘察工程量

  (1) 共布置钻孔___________孔,其中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层住宅楼范围共___________孔,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层住宅楼范围共___________孔。

  (2) 幢按天然地基的勘察要求进行勘察,孔深控制在___________米至___________米。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在签订合同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 本工程批准文件以及用地、施工、勘察许可证等批件的复印件;

  (2)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内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 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4) 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的埋藏物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 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3、 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乙方负担。

  4、 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5、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

  6、 工程完工后,在___________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7、 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3、 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4、 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意见经甲方采纳的,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6、 乙方现场勘察人员应讲究职业道德,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制度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第四条 勘察工期及勘察费

  1、 本工程勘察工期为__天,乙方应于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当日进入现场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

  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甲方审核后根据情况予以顺延工期。

  3、 本工程勘察预估钻探总进尺为___________米,勘察费根据实际钻探进尺,按每米___________元的综合单价计取(孤石、强风化岩石也按___________元/米计费)。

  4、 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 %的预付款;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付清勘察费。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勘察费,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拖延款项的万分之__。

  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若乙方未进行勘察工程的,乙方应将预付款返还给甲方,但甲方应给予违约金___________元;已进行勘察工程的,已完成工作量在50%以内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额 %的勘察费,已完成工作量在50%以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额 %的勘察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万分之__的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乙方应无偿返工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 乙方如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还应支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 、 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委托建设合同8

  委托人: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9

  甲方:(总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项目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

委托建设合同10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

  代理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______元或仅支付______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11

  本合同由以下单位订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网站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 网站建设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

  1、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网站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____________

  网站总建设费用的50%。

  3、网站建设细节:

  A、乙方以ASP语言作为网站开发语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网站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网站制作和程序开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网站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网站建设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网站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甲方网站资料(如产品、商情信息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或委托乙方上传(委托费用见附件)。

  6、甲方保证提供的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甲方保证对其网站或提供的内容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网站的设计开发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网站的开发使用。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提供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迟延或不能完成网站建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制作网站,直至终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3、指导甲方正确合理使用、操作网站后台。

  4、依合同收取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5、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7、乙方网站开发设计人员,承担甲方网站开发与运作。数据库存储过程的编写、关系图的设计及相关文档的编写等等,代码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编写规范设计编写,要努力提高程序执行效率,增强可读性,同时为了二次开发人员快速理解展开工作,还需要有相应的程序注释。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方案的变更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9、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如网站出现故障无_____常使用,乙方应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经甲方受权后)。如因服务器故障、线路故障(部署在_____的服务器)导致网站无_____常访问,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

  第六条 特殊免责条款

  1、因服务器提供商故障、维护此类情况造成网站短期无法登陆,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则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24小时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网站建设预付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反之,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交付验收并交付使用。若因为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程,应给予甲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网站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委员会提请_____。该_____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七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终止,必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的终止协议。

  第十二条 关于网站运行期间服务器使用的约定

  1、?乙方交付网站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容管理,如出现违反政策、法规的内容信息,由甲方负责。

  2、?乙方交付网站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登录甲方后台,或进行数据、文件的拷贝、复制及相关操作。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的建设工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亩。

  工程总建设期: 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

  二、委托管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管理;

  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

  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

  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

  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

  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

  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费依据财建〔20xx〕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计取。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管理费 万元。

  3、剩余管理费依照工程进度,分批申请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清剩余管理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组织招投标、制定工程管理总体规划、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档案管理等。

  2、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指示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因特殊原因乙方无法执行或须变更执行的,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对工程管理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

  5、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建材价格波动、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对工期、投资造成较大影响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给甲方。

  6、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

  7、乙方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给甲方。

  8、因甲方决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请顺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

  1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13、乙方应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

  14、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违约责任及奖励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乙方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用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最高罚金为50万元。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计算并支付乙方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延长期管理费最高为50万元。

  3、提前完工奖励(保证质量前提下):奖励金额=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2

  4、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项目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1万----5万元)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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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网页制作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网站所需页面。甲方须提供样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时,须乙方代拍产品照片时,乙方收取成本费。企业网站首页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简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繁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英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日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网页制作费用合计______元。超出问题按____元/页计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域名注册费,主机租用费和网站首页设计费共______元。网页制作完成并上传至互联网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将余款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汇票或银行电汇。

  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或不付费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的服务器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战争,台风,地震,海啸,国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延长租用服务。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网站空间租用费用的.90%甲方网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甲方必需保证提供数据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损害其他企业利益,对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免责条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户的访问速度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发生,是正常现象,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七条 :售后服务

  网站完成后一年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添加网页___张,产品___个。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为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接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有关正式文件,视为双方续约,续约期限为______年。

  第九条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准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13

  第一章合同双方

  1.1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1.2受托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1.3甲方是公安部直属综合性研究所,是国内警用装备最大的科研生产基地,并为全国公安及社会公共安全防范部门提供器材与技术服务。

  乙方是具有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

  甲方拟在自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2.1项目的功能策划及论证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的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申领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必要时,申请调整项目的控制性详规条件,并办理所需手续。

  2.2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征集)

  甲方委托乙方以经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或征集,侧重于一期开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需求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2.3办理开发建设的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开发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负责或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上述手续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报批,办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及租赁许可证、组织建设用地的评估并协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组织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及节水的报批;办理市政各口(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方案的咨询与审批,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

  乙方的工作应无损于该项目手续方面已取得的成果,保证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保证在办理和协调各项手续的过程中不耽搁该项目进度、技术、质量、成本计划的实现,并尽可能保证甲方对规划和建设的其它要求。

  乙方无权以办理责任范围内的手续遇到困难为由,延误或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2.4处理与项目周边单位的关系

  乙方管理该项目期间,应在充分了解和接受该项目与周边相邻单位关系现状的基础上,从维护甲方的利益出发,维持或改善与周边单位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地方政府就该项目工程实施形成的管辖关系,施工扰民与民扰施工的关系等。

  2.5工程协调及监理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监督、控制、协调、管理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的工作的工作,负责解决和协调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进度、技术方案、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的全面实现。

  2.5.1对监理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取费安工程总造价________的计取。为办理有关政府备案手续,甲方与乙方将在该项目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的5日内另行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构成主从合同关系。

  2.5.2对设计方的管理

  乙方在该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对设计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编制各类设计承包合同和设计任务书,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在公正议标的前提下,推荐建安工程的设计分包人及各市政工程的设计人,监督并管理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应对设计方重大的设计方案通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审定。乙方对甲方与设计方之间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具有调整处置权,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还应负责建安工程设计与市政工程设计之间的协调。

  2.5.3对施工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该项目的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和分包的框架,编制施工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经甲方批准,代表甲方组织招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负责各项施工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在该目建设和保修期间-=并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的协调。乙方具有对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定权,有权批准发布关于局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权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约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准发布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时,须事先报经甲方批准。

  2.6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业主与管理公司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现场施工的'三级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涵盖自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管理公司的协调下完成或由业主完成,总控制计划由管理公司编制,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三级计划系统,并检查各类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要求。

  2.7合同管理

  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业主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定应保证: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权已包括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最小。

  在拟编项目合同网络图后,乙方应建议甲方确定采用国内或国际招标、国内或国际采购,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定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

  2.8组织招标工作

  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获得甲方批准的基础上,乙方负责各类建安与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包括制定招标工作程序、编制招标文件,推荐投标单位并做资格预审,组织回标、开标、答辩、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业主完成决标。

  2.9采购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负责该项目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须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该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和厂商洽谈工作,并编写详细的采购计划和能价格比较报告,报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起草供货合同;待供货合同签订后,负责监督并管理的供货合同的执行,负责按合同验收材料和设备,并代表甲方与厂商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2.10工程造价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乙方应在签署本项目管理合同后3个月内编制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并向业主报备。并在项目合同网络图和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或甲方批准后,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及时编制项目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乙方还应在工程实施中负责组织各类各项工程标底的编制,进行标底的审查,负责按时完成该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该项目竣工后的一年内,应完成经各单位确认的该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甲方,如项目分期竣工交付,则应分别按期完成并提报。乙方应负责与甲方审计公司进行必要的联系和沟通工作。

  2.11工程验收

  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竣工、政府质检部门验收、各项市政工程与该项目的接口工作,办理涉及验收的全部手续,并有责任维护甲方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在该项目建安工程的四方验收在北京质量监督部门正常备案,以及该项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进驻现场的管理机构人员。

  2.12档案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主持该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乙方保证在该项目验收合格时,应有系统完善的、分类合理的全套开发及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并移交甲方。在该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凡因工作需要调用上述档案(原件)时,应向乙方办理完备的借用手续(借用目的、责任人、借用责任、归还日期等);档案原件发生任何遗失、涂改、破损、泄密等,应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2.13租售配合

  如甲方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市场推广和房屋租售,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销售方案要求,保证按时按质予以配合逐项落实,同时乙方应向该项目的潜在客户提供涉及销售的工程咨询服务。

  2.14财务管理及税务顾问工作

  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管理所需的各种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计划、筹资及成本支出表、现金流量表、项目投资估算表等的服务。

  2.15配合项目移交物业管理或运营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物业管理或项目运营工作的策划,如甲方需要,营应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协助甲方决标,并对物业管理公司或项目运营公司及时介入项目的验收、移交、与接用工作做出安排。

  2.16工程保险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的办理,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记录,按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人到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业主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业主的财产免招损失。

  2.17工程保修

  负责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整理成册,逐次移交业主或指定单位。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物业管理工作之前,负责监督该项目相应工程的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的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在项目工程实际控制权移交物业管理单位后,管理公司有义务配合进行有关工作关系的协调。

  2.18工程质量管理甲方委托乙方制订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工作体系,组织参与项目建设的各个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使之相互协调并监督执行,在甲方已对项目的质量要求作出充分的定义,设计单位已作出初步设计后,编制初步质量实施计划,报甲方审批。随着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和招标图设计工作进展,乙方应更新和深化质量控制实施计划,并按照最新批准的质量控制计划对项目质量管理和控制。

  第三章项目管理的标准

  3.1工期进度的管理

  3.1.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的项目开发建设总体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乙方应按此计划执行。

  3.1.2自该项目正式破土动工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___月内使该项目达到建安工程全部完工、竣工手续北京市质量监督站实现备案、市政工程完工及接用完毕。

  3.1.3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乙方应完成涉及工程结算的全部工作,并完备全部需办理政府手续。

  3.2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管理

  3.2.1依据实际施工图纸,可按建设部和北京市建筑行业有关的法规和定额编制标底的部分,以在施工图完成之后的三个月内,乙方对施工图进行审定后提出的设计变更调整而产生的标底变更后金额为考核基数;对没有定额而面向市场招标的部分,以甲方批准的中标价的105%为考核基数。

  3.2.2甲方主动提出的设计调整变更或经甲方批准的合理化建议而引起的费用增减;

  3.2.3以上3.2.1、3.2.2两项之和作为甲方对乙方控制项目建安及市政工程建设成本的考核指标。

  3.3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标准,工程达到甲方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考核指标。

  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4.1专职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经甲方审核,应立即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工程项目管理”部,并选派称职人员到位;甲方全权负责评价该机构以及全部组成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合同责任: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5日内更换有关人员,而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误或中止对合同的执行。

  4.2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经理是由乙方选派并由甲方认可的常驻现场的专职管理经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代表乙方实行本合同,并向乙方总经理负责。乙方如更换项目部经理,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水平不低于原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

  4.3会议制度和月报

  该项目的委托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交流、信任”的原则。为保证该项目的有效落实,乙方应定期编制月/周工作计划,坚持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的会议纪要及例会研究的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整理后在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交给甲方阅存。甲方对工作计划和会议纪要有权质疑,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月报。

  4.4合同的签署

  在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工作范围内,凡属该项目对外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书、补充协议的签署均在甲方与有关方之间进行,甲方委托乙方的只是合同的额起草、合同的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4.5款项的支付

  该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由甲方按相关合同规定或计划直接支付。

  第五章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对乙方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5.1.2 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5.1.3充分信任并授权乙方代表代表甲方进行本合同的规定工作;

  5.1.4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管理费用;

  5.1.5在约定的时限内批准、认可乙方为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报告、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

  5.1.6按甲方与设计单位、施工等单位签署的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5.1.7及时支付应向政府各有关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

  5.1.8在工地范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

  5.1.9向乙方专职管理机构派出甲方业务协调人(甲方工程代表),便于业务操作层面的协调;

  5.1.10向乙方提供“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建设项目管理部”椭圆印章一枚。

  5.2乙方责任

  5.2.1进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该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包括所有相关的合同、工程、商务、财务、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5.2.2组织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并对所派出人员的工作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

  5.2.3承担本合同规定工作有关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承担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有关费用,自行解决交通通讯手段及费用;

  5.2.4承担与本合同规定工作的交际应酬费用;

  5.2.5编制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5.2.6坚持规范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

  5.2.7杜绝工程承包及材料和设备采定购等业务中的营私舞弊、私拿回扣的现象发生。

  第六章管理费用

  6.1委托管理费

  乙方受托进行该项目开发及工程管理的取费以建安及市政工程结算总投资的________计取(以下简称管理费总额),管理费总额暂定为________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管理费结算时,管理费总额大于以上暂定价时,按时结算;管理费总额小于以上暂定价时,按以上管理费总额暂定价进行管理费的结算。管理费的定义详见附件。

  6.2管理费支付办法

  6.2.1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万元整。之后第二个月起,于每月1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连续支付直至政府质监部门接受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当月为止;

  6.2.2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即管理费总额与已付管理费的差额;

  6.2.3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了本合同3.1款规定的进度延长,甲方应在管理费总额的基础上,每延长一个月,向乙方增加支付费用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6.3管理业绩奖罚

  6.3.1因乙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本项目开发周期或施工周期较本合同3.1款规定延长,则每延长一个月,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管理费________万元作为罚金。

  6.3.2因乙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项目最终结算金额超过本合同第3.2款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则每超过1%,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管理费________万元作为罚金。

  6.3.3如项目无法正常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备案,或达不到甲方与施工单位协议约定的其他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管理费________万元作为罚金。

  6.3.4如项目实现了全部管理目标,其中:

  ⑴每提前一个月完工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万元;

  ⑵每节省投资1%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万元;

  ⑶本项目荣获长城杯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万元。

  第七章合同期限和合同的中止/终止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该项目工程初装修核验完成,取得核验证书并完成工程结算,甲、乙双方结清本合同规定的管理费后,本合同即终止。

  7.2甲方保留视乙方工作表现和管理业绩而继续执行合同或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中止/终止通知后30天生效:乙方不能以接到通知为由,在中止或终止行为生效前停止执行本合同,或蓄意延误本合同的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追索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3甲方延期支付乙方管理费,在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15日内,仍未收到款项(双方另达成协议除外),乙方有权发出中止合同的通知,并于发出通知后15日生效。中止通知书发出后,乙方有权自行停止部分管理工作。

  第八章其他

  8.1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由重大变化,或政府对该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顺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长,在三个月以内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用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不含)以上,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管理费的数额。

  8.2违约

  甲乙双方有乙方违约,则对方有权利向违约方要求经济赔偿,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3保密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和合同期满三年内不将有关该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透漏给与本合同事宜无关的任何个人和机构。

  8.4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如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一致,应交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5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书面补充协议规定。

  8.6法律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7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执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委托建设合同14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检测,特签订本合同。

  一、检测范围

  见证取样类: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连接件)性能,砂、石常规,混凝土、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

  专项检测项目: 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备案类检测项目: 室内环境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化学分析,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水电。

  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3)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

  (3)协助对甲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三、基本信息

  四、检测程序

  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提前一天(扣除节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将业务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开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止。

  六、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检测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结算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__)113号、苏环计[20__]24号文件执行,文件未列项目经双方协商认定后收取。

  2、检测费收取的'方法按每3000-5000元结算一次。

  3、当工程竣工,甲方一次付清所剩余款,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

  4、检测费用汇入本合同指定帐号。

  甲方不得开具空头的付款票据,否则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解决不成,进行仲裁。

  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检测结果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

  1、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公章)受托方: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委托建设合同15

  一般出资人(甲方):____________出资人代表(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设置方案》及《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出资人(姓名)委托出资人代表(姓名)以出资人代表的名义将受托的一般出资人出资额____________元,对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一般出资人与委托出资人代表经协商一致,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以下所称公司均指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除《委托持股议事规则》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委托,甲方转让股份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甲方按自己的出资比例直接从公司收取红利。

  5、应向公司出具委托出资人代表代为持股的授权委托书。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按《委托持股议事规则》规定形成的决议行使表决权。

  4.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对自己出资的部分与甲方享有相同的权利,承当相应的义务。

  五、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为无偿委托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条款

  在公司股东会表决前,甲乙双方均不的将委托持股决议事项向外界透露。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委托持股议事规则》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壹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公司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签字并经核实出资人的实际足额出资后额生效。

  一般出资人(签名): 出资人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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