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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

时间:2023-09-20 09:23:35 合同范本

转让合同(常用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让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合同(常用8篇)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一、交易标的:

  牌 型叉车一辆, 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 型叉车一辆, 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 型叉车一辆, 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 型叉车一辆, 年出厂,发动机号.

  二、转让价格: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四、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五、乙方权责: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日

转让合同 篇2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22692

  一、合同双方当中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上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该公司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元,涉及职工安置人,涉及银行债权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债权、债务处理

  1、因甲方转让公司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日内,乙方(

  1、一次、

  2、分期)通过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日内付清。

  六、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1、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裣;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裣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搞力致命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权证变更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四、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 “懂带坡”面积8亩,四至界线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韦老和林地,右至:大冲,双方协商价格为(11800.00元)壹万壹仟捌佰圆整。乙方一次性付给清给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时领有造林投资,造林投资由乙方负责偿还,与甲方无关,在该片山林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山林砍伐年限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应付每亩每年5.00元借土养木费。

  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总款的三倍赔偿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承让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百步辅导中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20xx年8月20日自愿将自己位于扬州市绿 苑58栋304的百步辅导中心转让给乙方使用,自签字之日起,双方需要遵从以下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

  二、辅导班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应交完在此之前的有关房屋租赁的所有费用,乙方将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接手之后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三、房屋内现有装饰(不包括房租租赁合同中说明的物件,如灯具、抽油烟机、太阳能及淋雨、床等)、设备{包括桌凳(13套左右),打复印机(1台)、空调(1台)、风扇(两台)、餐具(一套)、厨具(电磁炉一台,水壶一个、暖瓶两套)、黑板(2个)、书架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分两次共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等共计人民币七千六百元整,并保证首次付款额为三千八百元整,余额(三千八百元整)在 年 月 日前主动联系甲方付清,且余额与转让后乙方的经营、盈利情况无关,余款付清后甲方将把房屋的剩下的一把钥匙(304大门的)转给乙方。

  五、乙方在此之后可以无偿使用甲方的辅导班名称(百步辅导中心),乙方接手前该辅导中心所产生的'学费退、交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与乙方无关;此合同签字后即双方承认经营场所、车库等(绿苑58栋304室)债权、债务清。乙方签字后的此辅导中心的一切经营行为(有关学生的、房屋的、车库的、装饰的)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在此之前所有学生名单、学生联系信息以及教材,资料无偿转让给乙方(所见即所得)。在乙方使用该辅导班名称过程中,甲方不得在绿苑1期开设同名辅导班。

  七、本合同未涉及到的所有权和所有物均不在本合同约束的范围内。本合同只约束本合同所阐述到的所有权和所有物。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每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6

  双方兹就淘宝互联网商商铺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在浙江省淘宝网网络有限公司和在浙江省支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交易账号,双方特订立此转让协议书。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淘宝网有限公司淘宝旺旺帐号(_______________)及支付宝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相关事项:

  该店铺原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原所有权为甲。现于公元 年___ 月_ __日以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等价转让予乙所有,乙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给甲方之后,由乙方全权负责此帐号的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对此帐号不再负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不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店铺操作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所有权发生变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合法经营行为。

  第三条、交付及付款办法:

  乙方于签订本契约之日起1日内,交付甲方人民币(大写)零元整{小写:0元};除双方协商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于签订本契约之时起1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淘宝商店账号及密码,支付宝账号及密码,淘宝、支付宝密码保护,支付宝数字证书,等所有相关信息与资料;如甲方交付乙方部分资料1个工作日内没有付清余下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首付不于退回)。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或支付宝即时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接手经营前因甲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店铺的认证工作原由甲方办理,乙方接手后继续以甲方名义正常营业,参加淘宝网举行的'等相关活动等,但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承诺在取得店铺所有权之后,保证经营合法性,否则所产生的对第三方权益有损害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签订此协议之后,即同意日后不得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浙江淘宝网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支付宝有限公司索回此帐号密码等相关电子记录。甲方如有违约,故意将此帐号收回,乙方将保留法律手段追溯权力;或者庭外解决,由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拾万元整,作为庭外调解之费用。

  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账号被盗等)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配合淘宝网找回密码,但遇淘宝网变动、更新升级等是由而引起的有关赔偿归乙方所有。

  5.乙方接手后,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乙方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成果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甲方无权干涉。

  6.如果淘宝网在未来的处理中,因为本日之前的刷号、违规要处罚或者关闭本淘宝账号,甲方要全权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开卡银行账号、绑定邮箱、邮箱密码、绑定手机号等所有相关信息。

  第五条、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过淘宝网有限公司和支付宝有限公司追回账号同时一方交与甲方的交易金不返还;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10倍返还以为违约金,并按对乙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全权赔偿。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第六条 .乙方接手经营,如果甲方有确切的证据证实乙方有出售违禁商品、或进行违法交易等,所有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请求淘宝封店处理。交易金不于退还.

  第七条、本协议1式2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本协议如需修改,需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在本协议背面另立条目。

  第八条、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帐号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帐号注册身份证和户口本的扫描件一张:

  淘宝旺旺帐号:

  帐号密码:

  密码修改提示问题:

  密码修改提示问题答案:

  注册姓名:

  注册身份证号码:

  注册银行卡号:

  注册邮箱账号:

  邮箱密码:

  注册手机号:

  支付宝账号:

  支付宝密码:

  支付密码:

  密码保护提示问题1:

  密码保护提示答案1:

  密码保护提示问题2:

  密码保护提示答案2:

  密码保护提示问题3:

  密码保护提示答案3: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违约,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第十条、 如有违约,甲方或乙方有权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立约人(甲方) 立约人(乙方)

  公司姓名:本人姓名:

  固定电话:固定电话:(可选填)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158888888888

  法人名字: 本人地址:

  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公司注册工商号:

  店铺持有者签名:

  卖方(即甲方签名盖章): 买方(即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20xx年___月____日签约时间:20xx年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7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现将______________车转让于买受人。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电动车目前已行驶14000公里,车况已由买受人认可,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该电动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电动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4、该电动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5、协议规定该电动车只能买受人本人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备用。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

  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协议标的物位于 号,具体位置以

  及使用范围见购买合同原件(附件合同编号: )。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该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

  议生效之日起至使用权限期满,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则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转让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车位转让总

  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转入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入帐为准。

  四、转让责任及相关费用

  1、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甲方将该车位所有权转让

  给乙方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转让之后,甲方无权再处置该车库。

  2、该车位转让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转让或过户给乙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使用常理

  乙方使用该车位须服从和遵守本小区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及协议收存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应向车库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商品房(地下停车位)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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