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相关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转让相关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相关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独立且合法拥有网站,域名为就乙方收购甲方的上述网站达成如下协议:
1、被收购网站的基本情况为:—网站,属于—网站;
2、本协议被收购的标的物包括域名为所有内容,乙方拥有网站程序的使用权;
3、收购费用和付款方式:全部收购费用为和这个域名所指向的空间的 元整。
乙方在全部费用支付甲方以后,甲方在______日内转交乙方网站域名管理权限和网站空间管理权限;甲方服务器有效期截止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网站迁移到乙方自己的服务器上,否则由于服务器到期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所称合法获得管理权限是指双方自愿协议转让并依法变更了本协议所指标的物权属(依法应当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本协议所称实际获得管理权限是指乙方取得甲方的管理密码并单独享有;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本网站被收购时其所有权是独立拥有且合法的;
(2)、甲方自愿将本网站以及以本网站为载体的知识产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依约足额给付收购费用后,甲方即不再享有与本网站相关的任何权利;
(3)、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当移交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相关文件和注册资料等;若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网站所有权人变更手续,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予以办理;
(4)、在协议签署后,乙方需要在签署合同以后15天内变更______网上甲方的所有信息及相关联的所有第三方备案信息,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公司的名义在进行任何经营活动,如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5、因本网站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本网站在被收购前的所有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6、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转让相关合同2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A.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系乙方控股的子公司,乙方持有一公司_________%的出资额。主营公路桥梁工程建设;
B.甲方系一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乙公司_________%的出资额;
C.甲方拟将其持有一公司的全部出资(以下统称股权)转让给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
第一条甲方为经批准登记的'社团法人,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甲方出让一公司全部股权的行为已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第二条乙方为一家主营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一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_________。乙方对外投资,受让一公司股权的行为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_________省国资委的批准。
第二章股权转让的数额及比例
第三条甲方现持有一公司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股权,占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元股权转让给乙方,占转让前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三章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
第五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双方协议价。
第六条双方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考虑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公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并经_________国资委批准。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乙方以_________元的单价购买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即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受让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一公司100%的股权。
第四章价款支付及所有权转移
第八条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日以内,乙方将全部价款_________元一次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第十条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第五章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由甲方与一公司协商后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办理上述手续需要乙方给予的协助,乙方应按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
第六章双方的保证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抵押及法律争议,并有权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受让甲方转让的股份。成为一公司的股东后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一公司的章程。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有关索赔的支出及费用)。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均不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相关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订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事宜。
一、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股份中的百分之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其中包含股份资产及房屋押金和店内存货),乙方同意按此价格的金额购买上述股份,参与共同合作经营。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作为所转让股份的费用,附:甲方付收据一份交与乙方保留。
3、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__________万元,作为的正常流动资金(附:甲方应出资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万元。
二、保证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店面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保或担保并免遭第三人追讨,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责任(合作细节)
1、甲乙双方作为__________的员工,必须正常工作,遵守店内的一切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所有员工同等对待。
2、乙方作为__________的`,享受正常的所有待遇及福利及正常支出费用(附劳动合同书中一切条款,正常有效。)
3、盈亏分担,甲乙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按季度分享的利润及分担的亏损。
4、合同签订之时,店内一切产品及设备作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之成本,以外成本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承担,一切保持不变,房间作为甲方福利,乙方不得有异议。
5、如店面发展扩大所需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按股份合同比例出资,乙方不得有异议。
6、甲、乙双方由于个人或态度与客人及社会人员产生矛矛盾造成店内任何损失,由本人负责全部损失。
四、时间
1、本合同有效时间为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约期满,乙方作为甲方合作考虑之优先对象,可以继续续约持股。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单方面强行解除合同,则不享受当季度分红,并按时间长短甲方付给乙方部分的资金(如下:在合同第一年内,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总投入资金的百分之_____,在合同第二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总投入资金百分之_____,在合同第_____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总投入资金的百分之_____。合约期满乙方可以选择续签合约或者凭收据合同拿回本金(本金为乙方签订合同的实际出资)(附:甲乙方签订的书面变更和解除合同书)。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股份都不得出让,转包给第_____人。
3、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阻止的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无相互之责任。
4、当发生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无相互之责任。
六、争议解决
对于涉及到本合同以外的争议,双方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之时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分别由甲、乙各持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相关合同4
转让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自愿将自己经营的转让给乙方经营,现双方协商如下:
一、转让网吧的全套手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含副本)、安全审核证、消防安全检查抄告书、工商营业执照(含副本)、公章。
二、转让网吧设备、电脑客户机86台、收银机1台、服务器1台、路由器1台、交换机3台、桌椅等设备设施。
三、网吧转让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营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网吧转让前甲方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但转让本月份电费乙方负责缴清。
五、网吧转让后乙方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六、乙方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变更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
七、转让金共计元()整。
八、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九、从诚信出发,转让后乙方不能更改、删减收费机的会员信息和金额。
十、此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甲乙双方单方违反协议赔偿对方20%的违约金。
十、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相关合同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现有一辆一汽红塔货车湘F26105欲转让,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此车湘F26105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将车辆作价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三、甲方原此车使用权、所有权交给乙方所有。
四、20____年9月6日以前此车的维修费、债权、债务、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自20____年9月6日以后此车的维修费、违章罚款、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车因系甲方户头,乙方购车后必须自行转户,甲方有义务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相关合同6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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