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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

时间:2023-08-25 09:28: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热门】转让合同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让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转让合同9篇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证件号证(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号证(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之事宜,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向乙方转让 汽车壹辆:发动机号为 ,底盘号为 。

  2、该车辆转让款为 拾 万 千 佰 拾元(¥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3、上述款项付清后,该车辆产权视为完全转让给乙方所有,即转让已完成。

  第二条 过户事宜

  乙方请求,该车辆暂不办理过户;在过户之前,双方权利义务遵守如下约定。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该车辆的年审、年检、过户手续。

  2、应乙方要求,甲方可配合乙方办理该车辆的'附加证件(如道路营业运输证、道路非营业运输证、尾气合格证等)。

  3、甲方如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单等通知,应通知乙方接受处理、缴纳罚金等。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规定申办该车辆的年审、年检、各种附加证件等手续,并缴纳全部税费。

  2、按规定办理该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保险费。

  3、及时缴纳该车辆所产生的各种罚金。

  4、承担该车辆的全部过户费用。

  第五条 双方特别约定

  1、乙方承担未及时办理年审、年检、各种附加证件及缴纳各种税费、罚金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2、车辆转让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对该车辆都没有任何管理权、运行支配权和获得运行利益的权利。

  3、对于因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事故赔偿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2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光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构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潜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职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带给便利,并给予用心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职责。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一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职责。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一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状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职责。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带给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务必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状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资料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署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19日签订一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甲方将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洲尾尾(土名)一块面积为45.69亩的土地出让给乙方使用等【具体见东莞市洪梅镇法律服务所(20xx)东洪法见字第94号见证书】。现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将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自己的权利义务转由丙方享有和承担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所享有的权利全部转归丙方享有,义务全部转由丙方承担。

  二、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合同义务视为甲方已向丙方履行,乙方向甲方履行的义务视为丙方已向甲方履行。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丙两方重新签订一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作为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替代。如新签订的合同与原甲乙两方签订的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不一致的,以新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

  四、乙方与丙方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内部条件,由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在本协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前,依照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甲、乙方之间若有未结清之权利义务的,由甲乙双方自行结清,与丙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持一份,见证单位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本协议签订时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为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摩托车 ,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四、备注

  1车况情况: ○

  2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担保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乙方(受让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经依法取得、拟转让给乙方的勘查区块的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

  或勘查许可证拐点坐标)。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转让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为(全部或部分权益及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转让价格

  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如转让成功,定金抵作转让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启动该探矿权转让程序。乙方在探矿权转让程序启动后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

  (三)乙方在取得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书》 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 ( )。

  第十三条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一)协助甲方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提供转让所需的各项资料,支付所需转让费用。

  (二)按时支付甲方探矿权受让款。

  第五章 双方陈述和保证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为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证对其转让提交给乙方的矿业权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虚假成分。

  第十七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乙方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整、有效地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让款之前,乙方对该探矿权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情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视为不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附件:1、××××探矿权证书(复印件)

  2、区域地质矿产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矿权引资勘查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条 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 甲方拥有的合作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 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

  第十四条 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获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按照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权益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臵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臵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双方权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场和技术原因暂不能及时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二)继续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三)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不论甲方单独投资或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由乙方决定对自身所拥有合作探矿权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在该项目中进行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权将在该项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报奖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责任

  (一)选择勘查单位,代表甲乙双方与勘查单位签订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审查勘查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和勘查费用预算(由选定的勘查单位编制)。

  (三)勘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对勘查设计进行变更、修改。

  (四)监督勘查单位按照勘查设计要求施工,并保证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以及地质矿产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责任

  (一)参与审核地质勘查设计及费用预算,监督勘查单位在勘查期间的各项地质勘查活动,参与地质成果报告的验收。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支付甲方款项。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质押。

  第六章 双方的声明、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一)双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约束。

  (三)双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都不会与其章程或内部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违背,构成对本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双方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致任何一方面会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双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与合作投资勘查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上述资料中均无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

  (六)双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审、报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满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区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原探矿权合法有效,没有用于抵押、租赁、承包等,并保证对其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矿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实有效。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各类款项,并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几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均有违约,则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本合同构成实质违约,使得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合同终止,则违约方按以下规定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一)由于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项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 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使用权( 市 区:旅馆)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出租给甲方的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同意甲方正在经营的 旅馆转让给乙方经营。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二、甲方将旅店经营权转让与乙方,并包含清单所列的全部设施(旅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等,详见清单所附物品)。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动产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旅馆转让金共计大写 元,其中 年 月 日支付 订金, 年 月 日支付万元,余款 万元,待甲方协助乙方将相关证照办理过户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具体协议详见与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该旅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由丙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丙方有义务协调原“ 旅馆”经营者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五、从( 年月 日—月日债务)甲方接手到月 日之内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需转让给他人经营须征得丙方同意,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继续租赁权。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丙方房屋所有权复印件、原租赁协议、相关证照、印章交接清单、甲乙丙三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移动手机号码 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 甲方自愿将移动手机号码 以 ()元整人民币转卖给乙方,

  因手机套餐问题,暂时不能过户,到能过户时甲方陪同乙方到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如套餐到期了还不能过户,甲方以原价 ()元人民币买回此号码 。卖点:

  20元封顶不限时间流量上网。

  二、 甲方从合同生效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回,使用此手机号的所有功能。到可以过户时,及时陪同乙方去移动营业厅办理过户。

  三、 乙方从合同生效时,此手机号 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此号码进行一切危害国家、个人的所有行为,此行为包括法律和道德的,如有违反,相关责任由乙方一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以外的人,在未过户前如不需要了,可以原价( 人民币)卖给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关闭20元封顶此套餐服务。

  四、 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 甲乙双方过户成功后或乙方不需要此号码了,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合同终止、失效。

  七、 违约责任: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八、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管辖。

  九、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有效,需要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QQ、身份证号。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QQ: QQ: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转让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公司

  为贯彻银行业、证券业分业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整顿金融秩序,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发[___]_________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属_________证券交易营业部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其对_________证券部的全部投资及其投资所形成之所有权和经营权一并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转让价格在_________省人民银行对该次转让予以批准确认后_________日之内一次性付清,甲方证券部资产清单见附件。

  二、证券部自营业证券(即国债部分)由甲方自行办理转托管手续,不在转让范围内。

  三、经省人行批准转让后,由乙方进行鉴定、经营,甲方负责监督。

  四、证券部的更名、换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办理。正式更名,换牌前,该证券部仍以原有证券部名义进行经营,有关印鉴及公章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按证券部正常业务需要掌握使用,待人民银行正式批准更名时即换成乙方印章。

  五、在正式办理更名、换牌手续后当月月末甲乙双方办理交换手续,甲方的财务、电脑和业务主管人员可继续留下工作_________个月,协助乙方人员做好接管后业务运行工作,做到平衡交接。所发生的`工资、差旅费与生活补贴,根据原标准由乙方负责。

  六、债权、债务、费用及风险承担,_________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债权、债务包括本协议生效之前,_________证券交易营业部对外形成的尚未消灭的债权、债务,以及由此产生的预期收益和费用。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证券营业部继续享有或承担。

  七、甲方于附表中所列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的资产应为完整的资产,如有欠付的税费和价款,应由甲方付清。

  八、证券部属甲方派出的人员,原则上由甲方根据乙方意见与其本人的意愿,进行妥善安置。招聘的合同制职工、临时工,乙方应按国家劳动法的有关

  规定,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无条件按原合同规定进行接收并妥善安置。

  九、为证券部转让之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

  十、甲方尽力协助乙方将全部股民转入乙方证券部。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一方原因造成转让无法进行的,由过错方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转让价格的_________%计。如因不可抗力及国家法规政策或规章之规定不予转让的因素造成达无法转让的,双方可不负违约责任。

  十二、有关转让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甲乙双方授权其所属机构联系办理。

  十三、乙方未按第一款如期支付转让价款,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未付转让价款×_________‰×天数。

  十四、甲乙双方对在交往过程中所商业秘密保密;若有违反本条约定,由须向对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十五、本转让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视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定补充条款。

  十七、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经友好协商,供需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并订立如下条款已资交易顺利进行:

  二、产地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天内,需方预付货物总金额的___作为定金;_____余款交货验收合格后收到“合适的”金额发票后付款,并保留____作为质保金。

  2、其他:

  四、交货时间

  收到上述第三条第1项规定的货物总金额的____货款后_________天内交货。

  五、交货方式

  六、货物验收

  货交需方时,需方对叉车进行试车验收,质量验收在实际使用中进行。交货后,若货物有质量问题,需方须于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供方。交货时供方还需同时提交货物的`有关凭证,如说明书、合格证、及该货物原装进口凭证等。

  七、叉车保修期

  八、维修与保养

  1.保修期内,供方要对叉车___________

  2.保修期满后,供方对叉车____________

  3.供方提供______小时,_____次免费人工保养。另外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需于____小时内到达需方处检测叉车。

  九、发票

  在买卖合同执行中所涉及的货款发票并不是作为双方完成交易的凭据,但供方在需方应交货款前需向需方提交所有款额的发票。

  十、违约责任

  1、若需方在规定时间未能付清货款,付款时则必须每天按未付款金额的___%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2、供方逾期__日未能交货,则逾期每天按已收到货款的___%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逾期___天后,供方退换已收货款,因合同所生之一切其他约定或法定权益自行消灭。

  3、供方所提供的叉车规格、不一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要在____天负责退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4、供方接到需方维修保养要求超过___小时未到,需要承担需方自行找的其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一切费用。

  十一、其他事项:

  本合同从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供需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解释本著合同目的并按诚实信用原则为之。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凡因本合同发送的争执,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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