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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13 11:58:3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甲方)

  住所地:_______

  承租方: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及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签定本协议,以约束双方严格履行。

  一、合同定义

  本合同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物名称、数量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位于:____,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三、租赁用途

  承租人租赁用于合法经营商业项目。

  四、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租期为十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双方约定年租金____元整,三年不涨租金,以后根据房地产租赁行情调整。

  支付方式: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每年到期前二个月内一次性现金支付次年租金。

  其它:

  六、本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以口头约定方式,不受本合同约束。

  七、出租人的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通电、通水。

  2、出租人应当尽房屋基本维修义务,经营性装修由承租人承担。

  3、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后,有义务与现在其他的租赁户解除租赁合同,并完善一切法律后果。

  4、出租人保证对此租赁物具有出租的权利,因无权出租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八、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应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租金。

  2、承租人自费进行经营性装修,并按相关部门安全要求装修。

  3、承租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

  4、承租人自行承担水费、电费、卫生费及相关部门所要求缴纳的各种税费。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妥善保管、合法使用租赁物,如果保管不善,违法使用而造成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全部赔偿。

  6、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九、租赁物的改善

  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在不破坏房屋基础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改善或增设其他附属设施。不通知甲方的改动或增设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全部赔偿。

  十、租赁物的经营收益

  承租方承租期间合法占有、使用租赁物所得收益,归承租人所有,因经营所需各种证件及证件办理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费办理。

  十一、租金未支付、迟延支付或逾期不支付的后果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滞纳金。逾期2个月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单方收回房屋。

  十二、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处理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此房屋时,应在2个月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租赁物灭失的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灭失的,如果部分灭失,承租人可以减租金;全部灭失的,承租人可以不支付租金,因灭失而无法履行合同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可归责于承租方的责任,其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赔偿。

  十四、租赁物的返还及续租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完整返还租赁物,不得对出租人出资建设部分拆除。如果承租人愿意续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续租时应提前一个月另行签定书面租赁合同,未签书面合同的视为不续租。如果不续租,应在合同到期前将附属设施拆除归承租方所有,如到期后仍未拆除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其处理权,出租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1、承租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本合同第五条),承租方应加付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不能履行则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方或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性拆迁,拆迁补偿应首先支付承租人的各项损失,双方解除合同,互不违约。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的,互不违约。如遇形势变更情况,双方应互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互不违约。

  十六、此合同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持一份,效力同等。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在履行过程中应补充为书面协议,否则不视为本合同内容,未约定事项按《合同法》处理。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____结算。每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的范围和目的

  1.甲方同意出租第号房的房屋及其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间内相应设备的单独清单租赁合同等设施,清单租赁合同与本租赁合同同时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

  2.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在本租赁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赁合同全部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重新确定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第4条:租金

  租金每月_____元。租赁期限不足一个月的,可以按照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式

  1.租金必须提前支付。乙方以每六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日为支付期前15天(7月15日/1月15日为支付日)。甲方通知乙方在相关付款月前15天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5天内支付下一期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应以现金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当事人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缴纳。

  2.乙方应负责清洁租赁房屋。

  3.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存款

  为保证本租赁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_个月的无利息租金保证金,该保证金应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返还给乙方。乙方不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应全额退还押金,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的租赁费作为因租赁造成的损失。除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府搬迁不能续租的.房屋外,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

  第八条:维护

  1.当甲方在租赁房屋内拥有的室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应及时安排维修。当重要设备需要大修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当乙方拥有的室内装修和各种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自费进行维修。

  第九条:损害赔偿

  因乙方及其用户或相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其他租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一切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免除责任:

  1.因地震、洪水、人身事故、火灾、盗窃或非甲方故意造成的各种设备故障造成的任何损害,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不对乙方因涉及其他客户而遭受的任何损害负责。

  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厦的物业管理制度。

  2.租赁房屋和公共部分必须正确使用。

  3.建筑物内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一)将超重、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建筑物或者进行其他危害建筑物安全的行为的;

  (2)对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造成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栋楼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秩序、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房屋全部或部分损坏,乙方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解除租赁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1.房租等债务拖欠半个月以上;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3.给其他租户(业主)的生活造成严重障碍,租户(业主)反应强烈;

  4.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人,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5.有明显的不诚实或欺诈事实;

  第十四条:特别说明

  2.租赁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五条:归还租赁房屋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拆除租赁房屋内属于乙方的所有物品,包括用于室内装修的各种设备和材料,以使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经甲方检查批准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结构。

  二、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房屋装修、设备安装日期______个月,自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房屋租赁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可协商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水、电、通讯等费用;

  2、乙方应当承担因经营生产而发生的经营性税费等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房屋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房屋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该房屋因国家征用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赁费用,乙方自费安装的设施、设备如有补偿、补助及设施迁移费的,应支付给乙方。

  4、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除退还未到期租金外,还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住房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元,按季度结算,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租赁合同。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6、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7、租赁双方的变更: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9、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栋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面积及性质

  甲方将位于,计租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的房屋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变更为租赁房屋所在地。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作为用途(不超过房屋设计用途),乙方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甲方和房屋业主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相关有权机关审核同意,且乙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续租租金由甲乙双方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第一年租期按(以上费用不含税);递增日期从第年开始递增,即从年月日开始起算,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2.乙方应按期每3个月预付租金,第一年应实际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后续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于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该栋房屋物业收费标准及水、电、空调使用费等标准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可以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按变更后或指定的账户交付租金:

  全称: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严重损坏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已对租赁物业、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的现状进行了反复勘察并认可,乙方之后不得再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任何缺陷为理由而拒付房屋租金,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已向乙方交付房屋,该房屋为精装修按现状交付,租赁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责任由乙方甲方承担,租赁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由乙方增加的可移动、可拆卸的装饰及部分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租赁场地返还后,对于房屋内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任何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在甲方已经行使知会义务并且乙方已经放弃续租意向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另行招租(如:刊登、悬挂广告等,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实施上述行为且因上述行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乙方的妨碍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房屋装修

  1.甲方允许乙方对房屋再进行装修,但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报甲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乙方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乙方进行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于装修方案的施工、设计图纸,乙方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向甲方提供整套装修设计图纸后,乙方方可进场装修。乙方负责二次消防公共审批事宜及费用。

  2.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明确禁止的行为。乙方进行装修的,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接受甲方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统一规划,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安装招牌或私自悬挂招牌、广告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日内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元/处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拆除,每逾期一日,乙方应额外支付_______元/天/处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拥有转租招商权,按时收取房屋租金。

  2.甲方有权制定对本房屋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应当遵守执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

  3.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处理好与业主方的履约事宜,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提供完整的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条件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各项费用。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业主出售此房屋,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4.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该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该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房屋的防水保温结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责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对其自行安装的一切设备保留所有权。自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需在保持该房屋整体装修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拆除其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其他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该房屋内所有逾期未迁移的设施和装修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为乙方变卖、保管、赔偿等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2)拖欠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或租金15天以上的(含15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乙方拖欠水电费用、网络费、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合计达到_______元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本合同租赁价格及内容(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等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违反保密责任甲方有权将租金上浮20%,保密期限为乙方租赁期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达到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除向乙方如数收取所欠款项外,还将按日向乙方收取其所欠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4.乙方与合作伙伴之间产生的纠纷及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该纠纷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未经甲方和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从事餐饮行业,如违反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

  6.租赁期内,若乙方人为损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还租赁房屋的则按照当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乙方实际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已支付则不予退还),其中当年度剩余未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不得低于当年度年租金的40%,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7.若乙方未使用租赁的房屋进行约定的经营活动,该期间的租金均在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上浮40%,差额部分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下一支付时间节点一次性全额补足,逾期未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8.租赁期满后,在不破坏房屋的情况下,除能够拆除的乙方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外,乙方应按装修原样将房屋交还给甲方(乙方进行了装修的,该装修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对该房屋(包含装修及无法拆除的设施设备)存在人为损坏且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补足。

  9.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甲方不赔偿其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调查费、律师费等所有合理费用。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以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5.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工作邮箱、联系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接受文件资料以及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纠纷时受案法院送达相关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送达文件资料时,只要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或者工作邮箱发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及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7

  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租方或委托人(以下称甲方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现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决定,续签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延至计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此续签合同仅作合同续签用,其它合同条款按原合同(原房屋租赁合同号:_______________)事项执行。

  三、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

  2、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7、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8、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出租房屋房产税如何计算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根据财税_____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_____%计算缴纳。

  2、营业税:_____%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_____%、_____%、_____%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_____%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____%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_____元的,减除费用_____元;_____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_____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房屋出租押金的`作用

  1、对承租人的效力

  押金交付合同为附随于租赁合同的从合同,自交付押金时产生法律效力。当承租人没有交付押金时,应视为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诉请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人的效力

  押金对出租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当押金所担保的债务未履行时,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押金担保的债权包括:

  1、迟延交付租金及其利息;

  2、迟延交付的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滞纳金;

  3、承租人因违反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或损坏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之债务。

房屋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 。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 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 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 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 %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 的暂住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 ,水表底数为 ,煤气表底数为 。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2、甲方的出租房屋为精装,所有房屋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水管、电线路和设施完好无损。家具及设备以现有为准,甲方不再为满足乙方要求而改变任何东西。(家具及设备情况见附表)。

  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3、入住时甲方暂收乙方家具及设备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 ),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家电、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保证甲方收房时能正常使用,(如乙方交房时,家具、家电及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在保证金中扣除.)并且确定水、电、气和卫生费用等均无拖欠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4、房屋租赁期共 年月年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把房屋交还甲方。

  5、乙方把房屋交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家电、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此房屋,在租赁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7、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月租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内租金总额为¥ 9360元(大写人民币 玖仟叁佰陆拾元整 ),乙方先交款后用房,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8、水费、电费、气费、电视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每月按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缴纳,首次交费时甲方可引导乙方到先关部门办理。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入住前的水、电用量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入住后的水、电用量由乙方承担费用,入住时水表底数是 吨,电表底数是 度。

  9、租赁期间,若发生火灾、水灾及盗窃等造成房屋损坏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维修及赔偿的责任。乙方在生活中要注意安全,用电、用气等一定要注意安全,如发生煤气中毒、触电、或做违法之事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介入。

  1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能按时交纳房屋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4)干扰邻居,造成矛盾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12、租赁的房屋如因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13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14、租赁期将满时,乙方是否续租,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合同期满应提前壹个月支付甲方续租租金。

  1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否则,如超出一天,算三天房租,如超期三天不与房东联系,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撬开房门处理室内财物,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1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 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 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年)。

  三、年租金 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

  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 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自有产权(或授权委托租赁)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拟出租给乙方用于办公营业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意向书拟约定租赁期限为______年,既: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缴纳方式

  1、本意向书约定房屋的租金拟为每年________元人民币(约每平方米________元/天)。租金由乙方以____方式支付。甲方_______提供税务部门认定的正式发票。

  2、租金按每________为一期结算一次,由乙方在_________满期前的一周内以________方式支付当期租金。水费、电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和规定的时间缴纳给有关部门,不得拖欠。

  3、租赁期间物业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4、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

  5、除本意向书列明需由乙方单独承担或双方共同承担的费用外,其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提供本意向书约定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和房屋整体消防合格证复印件给乙方作为本意向书的'附件。

  2、甲方应允许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承租房屋外立面无偿安装、使用牌匾、灯箱等行业标识,并按同行业标准安装符合行业要求的消防设施,甲方提供方便,具体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

  3、双方承诺在双方正式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与乙方,房屋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开始计算租金。

  如甲方延迟交房,房屋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诺在装修期免收租金。免租期为____天,免租期内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能耗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本意向书仅作为甲乙双方供需的意向,反映了双方拟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基本条件,不作为约束双方房屋租赁行为的法律文件,不具法律效力,待条件成熟,双方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租赁条件与本意向书相悖,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第六条本意向书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市小区栋单元楼号,产权证号,使用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现为毛坯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方便乙方装修使用该房,甲方自愿提前一个月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免收取该一个月的租金。)

  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2.乙方需按年交付租金,且需在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付租金。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租金后,需为乙方出具收据凭证。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煤气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煤气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房屋租赁税费及本合同中为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租房押金元,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房主支付租房押金。租赁合同到期,如乙方不再继续承租,且该房屋水电煤气无欠费时,甲方将租房押金返还乙方。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并移交房屋钥匙把,门卡个。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承租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3.如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无意继续承租,需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达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不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在承租该门市房进行经营期间,需做到爱护房屋,保持室内卫生。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合理、合法、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子出租给乙方,共计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租期为______月,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金标准________元/月,支付方式押________付________支付。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宽带、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五堵漏。甲方如数退还押金。

  三、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房。

  四、承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做到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在租用期间,乙方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事情发生,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宽带、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备注及各项表度数:

  (1)水表现为:________度

  (2)电表现为:________度

  (3)煤气表现为:________度。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见证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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