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精品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
1、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_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3、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车一辆作为运输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对酒店地上、地下停车位有权进行出租,并收取租金,乙方需要承租车位,停放车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______单______元______号住户,现租用甲方(地上/地下)1个停车位,此车位所登记的车辆为__________(品牌),车辆牌照号码为。如酒店有重大接待需使用车位时,该车辆则不能停放在酒店内,需自行解决停车事宜。
第二条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申请办理停车证,必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证明(80%以上险)及甲方认为其它应出示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乙方租用车位的租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车位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辆/______月。
第四条乙方须于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交付半______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车位。
第六条甲方负责停车场的服务工作,保证停车位、停车场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对停车场盔行管理,制定相关停车规定,乙方应遵照执行,以保证停车正常运行。
第七条停车场只向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停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须锁好车门、窗,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如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以确保不妨碍其它业主正常停车。
第九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车位租金,如逾期未交付,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禁止车辆进入停车场
2、追收所欠租金,每逾期一日加收1%的'滞纳金
3、逾期五日仍未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该车位,并无需通知乙方。
第十条《停车场管理规定》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所有在停车场盔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入场车辆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车位上,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严谨携带xx、xx、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不得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维护、加放燃料等行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9、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0、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5
出 租 方:
地 址:XXXXXXXXXXXX 邮码: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壹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 2年 ,自 20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 年 12 月 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承 租 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车辆维修
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车辆保险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违约责任
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3、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4、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6、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8、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全部合同
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XX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
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XX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XX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租方
电话
住址/地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经办人
电话
住址/地址
保证人
电话
住址/地址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变更记录
特别约定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承租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保证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
二oo三年十二
汽车租赁合同9
甲方单位: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变卖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交通罚款费及乙方支付的车损维修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出售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或私自更换甲方车辆附件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乙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等操作不当行为致使发动机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还车时,必须将使用车辆清洗干净后交接,或者配合甲方将乙方使用的车辆清洗干净,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出车前为满油状态,乙方在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和20元的加油费。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扣分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条款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乙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乙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甲方,押金不计利息。
2、甲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乙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乙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乙方预留人民币1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乙方,否则由乙方消除违章记录或经甲方同意代乙方消除违章记录,消除违章记录的产生一切支出由乙方承担,消除违章记录后甲方应将违章保证金余额返还乙方。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除租金外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按实际使用时间每日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此租金及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三)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一、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3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二、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甲方保留《永州爱租乐车辆交接单》作为车辆状况的依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济担保: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止。车牌号:_______,驾驶员_______,证号_______。计价每日租金_______元/24小时/公里,月租金元,本车现金价格_______万元。
2.租期暂定二年,如有违约,罚收违约金。(违约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保险及年审费用,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在每行驶5000Km保养一次,必须在有资费的悦达.起亚
4S店进行,并索取保养凭证。
5.乙方如需要发票,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
以上条 款包括所附《车辆租用须知》内容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签字。
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住址: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简单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 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3、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及费用
乙方租用甲方一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由甲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甲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乙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设备租赁过程、双方义务和经济等,经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自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9月4日止,租赁期限为3个月,不足3个月按3个月计算,超出天数按每天4700结算。
三、付款方式:进场后甲方应提前支付乙方月租费的70%,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乙方按月提交结算报告,经甲方经办人确认后按月支付,机械进出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需要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准备设备的进出场。
2、甲方按照施工实际需要提供国标的汽车泵燃油。
3、甲方在承租期内提供驾驶人员食宿。
4、甲方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5、甲方需给乙方每月提供48小时的维修保养时间,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五、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设备进场、调试以及报监理及相关单位的相关手续,确保汽车泵按期使用。
2、每台汽车泵应保24小时正常运转,每天至少配备2名泵工。
3、合同期间乙方机械进场后应服从甲方现场统一管理和调度。
4、乙方机械手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5、乙方未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场。
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每月可对设备进行48小时的保养,乙方应努力保证机械完好,积极消除机械故障。
7、乙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
六、争义与裁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誃,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未经事宜可写入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 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挡/自档)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 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24小时为一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_________元(含税/不含税)。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 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 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 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 车辆交接
第九条 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 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含)以内(购买不计免赔险后除外)、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费的10%);
2 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20%作为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仅适用于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的总数大于五千元时)。
3 由于承租方(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方式驾驶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 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A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 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C 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以及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D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了解租赁承包车辆的状况及使用情况。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随车证照齐全有效的租赁车辆。
5 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6 及时答复乙方提出车辆使用维护方面的技术性等问题。
7 负责对租赁车辆在北京主城区范围(五环)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进行救济。
8 协助乙方处理发生在租赁期间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负责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
9 负责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进行必要的投保。
10 负责车辆的正常保养和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 办理租赁手续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3 乙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 租赁期间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类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的,须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得擅自维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由于任意一方责任造成的.机件故障,损坏的,修理费由任意一方承担。
5 妥善保管车辆的证件牌照等,定期检查机油刹车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6 租赁车辆如需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该车辆生产厂家允许使用的油品。
7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件,乙方必须保留租赁车辆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坏。
8 乙方不得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9 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一下活动:用作教练车,参加竞赛,做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它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超载人和物,不得运送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
10 不准将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准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超过72小时。
12 车辆发生紧急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1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配合甲方维护保养。
14 乙方还车时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检验有刮擦碰撞等情况的,应按修理行业收费标准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在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和租赁车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六条5、6、9、10款规定的,经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内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不予退回并不承担因收车对乙方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者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担保人和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附加条款: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三、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租车押金为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
四、所用燃料、过路费、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等由承租方负责。
五、出租方权利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由承租方负责。
3.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在合同押金中直接扣除。
5.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六、承租方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6.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租方
电话
住址/地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经办人
电话
住址/地址
保证人
电话
住址/地址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变更记录
特别约定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承租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保证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
二oo三年十二
北京汽车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车辆维修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车辆保险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违约责任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
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手机号码: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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