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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合同

时间:2023-06-12 22:06:07 合同范本

股权投资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权投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投资合同(通用15篇)

股权投资合同1

  本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国市订立:

  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注册号:________),注册地在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

  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________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公司法》、等,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经修订的”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抵押、担保、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20%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和地区除外)。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

  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5)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27,000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15%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在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向公司其他股东(“非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列明(a)拟转让的股份数量;(b)拟转让价格或价格确定方法;(c)拟受让方的身份或确定受让方的方式;及(d)其他条款和条件。

  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30日内,非转让方未发出书面同意或未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者部分拟转让股份的,则视为非转让方放弃该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任何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股份转让均属无效。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第八条(2)项规定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

  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该项转让通知后20日内书面回复转让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否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

  其他股东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则该股东共同出售的股份≤该股东持股总数(拟转让股份总数/转让方持股总数)。

  (3)转让方应允许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向拟受让方出售其股份,拟受让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共同出售的,转让方不可以向拟受让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条反稀释条款

  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东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或发行可转债、认股权证或期权;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东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则发行该等新股单价(下称“新低价格”,新低价格=公司发行该等新股所获得的全部对价÷该等新股占公司发行后公司全部股权的比例÷发行新股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一个门槛价格(门槛价格=投资人对公司实际投资总额÷投资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

  如果新低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则投资人有权以一元人民币的总对价从发起人股东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下称“新增股份”),以使得该等新股发行后,投资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增资时的股份比例。

  投资人从发起人股东获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超过一元人民币的,发起人股东应当将超出部分以投资人认可的方式补偿给投资人。

  第十一条清偿权

  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投资人依照投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运营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

  (1)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取得投资人的同意方可通过: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资本或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或增加、减少资本;

  (b)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时间、方式、地点、路径等事项;

  (d)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e)公司对外投资或金额超过500万以上的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h)增加或减少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人数;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i)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外的且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支出;

  (j)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

  (k)公司对外签署的金额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非经营性合同;

  (l)清算、兼并或出售或购买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使得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发生控制权变化;

  (m)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的性质或结构;

  (n)增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相似计划下发行的股份,但是源于原始股东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公司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者其他;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担任何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债务,或在公司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上创设任何权利负担;

  (q)以公司资产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雇员或关联方提供贷款或者担保;

  (r)改变或取消任何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优先权或特权。

  第十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应再成立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

  董事会应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东委任,2名董事由投资人委任。

  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及1名监事由投资人委任。

  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出纳由投资人委任。

  原始股东和投资人承诺在行使股东选举权利时保证对方各自提名的候选人当选董事。

  董事离职,提名方有权提名另一候选人并经选举成为公司董事。

  (2)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其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董事会的召开应有所有董事,并且其中应包括投资人提名的董事(但在会议召开十日前,经两次通知未能参加会议也未能委托人参加会议的除外)参加方可有效。

  如董事未准时参加董事会的,公司应再次通知,并将会议时间相应顺延5天召开。

  (4)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应由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过,并且其中必须包括投资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决议”)

  (a)制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方案;

  (b)制定设立新的子公司、代表处、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职和替换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公司审计、财务制度和程序、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d)审计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奖金、车辆和房屋的购买和规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40万元人民币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和福利计划,且年涨幅超过25%;

  (f)股东大会权限下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及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g)任何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各方权利或义务的任何弃权、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迟延或未能尽力行使其在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享有的针对协议相对方的权利和救济;

  (h)购买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认股权证等)的行为;

  (i)各方一致认为需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承诺

  第十四条公司及原始股东向投资人承诺如下(但如有特别提及其他方的承诺之处,该承诺亦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在工商登记日前,除已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发行任何股份,包括发行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期权、权证、各种种类的可转换债;(ii)公司各原始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记日前,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确保公司以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按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营运其主营业务,其性质、范围或方式均不得中断或改变,且应延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采用的健全商业原则;

  (2)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东均不得从事、允许或促成任何会构成或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作为或不作为,且应就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将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形及时通知投资人;

  (3)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润向各原始股东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记日前,以本协议所载列的保密规定为前提,投资人的代表应可在发出合理通知后,于正常营业时间查阅公司的账册和记录(包括所有的法定账册、会议记录、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备齐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章陈述及保证

  第十五条各方共同的陈述及保证

  (1)各方均依据其管辖法律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2)交易文件构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各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并遵守交易文件的条款和条件,(a)并不违反该方需遵守或该方受到约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决、判决或法令,且(b)也不导致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件或承诺项下的条款。

  第七章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凭证、统计报表和报告、财务账册应以中文书写。

  第十七条审计

  (1)公司的财务审计应由一家国内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来完成。

  审计报告应递交股东大会、董事会。

  (2)如果任一股东合理认为有必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专业人员来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审查时,则其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和审查,公司应给予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股东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

  (1)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四十五(45)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季度的财务报表。

  (2)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9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3)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12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经由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具有国内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此外,公司(财务负责人)还应准备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财务报表及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书。

  第十九条知情权

  公司股东各方有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查阅会计账簿、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公司应当进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终止

  第二十条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关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各方公章;

  (2)泰颐资本已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人本次投资议案;

  (3)就本次交易,投资人已经取得了内部投资委员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4)至签署日,未发现公司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第二十一条终止

  (1)如果在投资人缴款前任何时候发现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实、事宜或事件(不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发生,还是在其后产生或发生),投资人有权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而且该违反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有关方对违约作出补救后60日内未得到补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

  (c)发生对公司业务、状况(财务或其他)、前景、财产或经营成果的重大不利影响。

  (2)在下列情况下,权利方可单方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本协议所约定之本次交易将随之被放弃:

  (a)经由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c)出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对于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严重违反本协议及/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诉讼、费用和支付,该方应向其他各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

  (2)原始股东对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本协议需承担回购义务、补偿责任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投资人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几方单独或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管理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提出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签署以及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保护并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要求,都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如果在开始协商后60日内未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应在一方通知争议其他方后将该争议提交。

  (2)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保密责任

  (1)各方确认,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由于本协议而交换或获得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以及各方成为公司股东后所知悉的公司业务、财务、技术、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专有资料(下称“保密信息”)。

  各方应当,并应确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股东、代理人、关联方及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资料提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资料。

  (2)下列情况不视为一方违反保密义务:

  (a)该资料是公开资料或者通过公开渠道取得;

  (b)应监管部门要求或者为争议解决而向仲裁机构提供。

  第二十七条放弃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条转让

  (1)各方已经知悉并同意,投资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有权利通过其控制的专项基金向公司缴纳投资款。

  若投资人行使这一权利,在缴款前,应将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东。

  (2)投资人若通过其专项基金实施对公司的投资,则本协议下赋予投资人的特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投资的专项基金继承享有。

  该项权利继承无需相关方另行签署协议,公司及原始股东对此予以确认。

  (3)为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所需,公司、原始股东、投资人及专项基金可另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但并不因此代替本协议的效力,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投资人或专项基金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让方承继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第二十九条修改

  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

  只有经各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可分性

  若本协议中或多项条款,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在任何一方面被视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响或受损害。

  各方应通过诚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条款取代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而该等有效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应尽可能与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每一份签署的文本均应被视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交由公司存档,以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只用。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签署《股东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另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不时通知该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确定:

  (a)专人递送的通知,专人递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b)用信函发出的通知,则在信函寄出日(在邮戳上标明)后的第10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c)用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特快专递寄出日第4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d)用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有关文件的传送确认单上所显示的传送日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有效送达。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股权投资协议》之各方签署页)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2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

  ①本合同

  ②信托计划

  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 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帐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 信托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 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 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100%

  信托收益率 =总信托收益 ÷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 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帐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帐户)。

  第十二条 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帐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帐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 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 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帐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3)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4)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信托财产。

  (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_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承继。

  第十七条 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委托人与受益人应共同到受托人处填写《受益人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委托人变更受益人应以不违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限。

  2.在信托期限内,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4.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

  5.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分别按照信托财产的___________‰的费率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1.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________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________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提供合同规定之信托财产的,信托合同终止,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受托人如因违反本信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信托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确属特殊情况,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给予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以上所涉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赔偿的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信托。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本信托可以续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被兼并或者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时,信托不终止,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发生,本信托合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3)信托被解除;

  (4)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4.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费用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归属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5.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并报经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同意。

  第二十条 通知的送达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电传或电报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

  委托人、受益人和受托人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按本合同记录为准,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________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而信托计划有规定的,以________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________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特别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后另行书面予以补充。

  2.本信托合同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正式划至受托人指定信托帐户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充分了解,自愿认购公司股权 股。双方在办理购股手续同时签属如下协议:

  一、该股权持有人享有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并享有公司股权的增值收益和利润分红。

  二、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承办日后股票在境外上市操作交易服务。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承办境外上市工作相关事宜,包括在美国股票托管、开设资金账户、代理并代表乙方在境外上市的有关交易交割事宜。

  四、为便于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交割,遵照中介机构的'要求股权原件要由美国股票证券托管公司管理,便于股票交易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甲方承担股票上市前在美国办理的股票登记、托管、银行开户首次发生的费用,并承办美国上市相关股票手续。待美国登记、托管、银行开户及中国外币开户统一办理完毕后,乙方持甲方发给的股权确认书到公司领取在美国办理的股票及相关手续(即:股票副本复印件、股票登记回单、股票托管回单及国内股票外币开户账号)。

  六、乙方在股权交易、挂失、私下转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收代办服务。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该公司__________%股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需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_____________元即__________%,注资期限共_______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_____________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_________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原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分别各持有_____________%的股权,现乙方和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赠送给甲方。其中,乙方赠送丙方%的股权,丙方赠送给甲方%的股权。股权赠送后,_____________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______%的股权;

  乙方持有____%的股权;

  丙方持有__%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但_____________在股权赠送变更登记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仍由乙、丙双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只对股权赠送后_____________形成的新增资产及利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_____________"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

  三、三方一致同意将杭州xxx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住宅装饰、设计,住宅精装修、简装修以及相关住宅装饰领域一切业务,兼营建筑装饰材料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丙负责责成_____________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三方予以协助。

  五、股权赠送后,__________成为甲方的子公司,业务上受甲方统一指导,甲方在业务上全力支持__________的`全面开展,甲方在其总公司(位置:)无偿提供__________二间办公用房,便于工作联系。

  六、甲方承诺:

  (1)甲方不再设立与__________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与其它同__________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确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__________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3)甲方自己开发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类装修(含住宅精装修、简装修等)甲方全部交由__________办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总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甲方违反以上规定,应支付__________违约金万元,给__________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自动放弃在__________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__________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恢复到股权赠送前的状态。

  (4)甲方同意__________可以直接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其它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甲方在业务联系、接洽等方面提供协助,非住宅类业务按甲方内部统一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6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______年,每_____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_____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其他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_年。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拟设公司

  1、甲方作为原始发起人(以下可简称发起人)及乙方作为投资入股人(以下可简称投资人),同意与其他投资入股人(以下可简称其他投资人)一起,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该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为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亿元,由全体股东一次性实际认缴。

  第二条认缴出资

  1、甲方承诺,其将对目标公司出资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乙方承诺,其将对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必须是人民币______万元的倍数)。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双方之外的其他投资入股人愿意对目标公司出资的,无论投资人为谁及认缴数额为何(但必须是人民币______万元的倍数),双方均表示接受,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与该等投资人一起进行合作。

  第三条有效期间

  1、前条所称的认缴出资的承诺义务,乙方承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资到位,则上述认缴出资的承诺义务,当然有效。否则,自然失效。

  2、前条所称的认缴出资的承诺义务失效后,对目标公司拟设立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治理结构

  1、目标公司的'股东会由发起人、投资人及其他投资人组成。鉴于发起人、投资人及其他投资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必须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倍数,因此,目标公司的股东会的表决权以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为一票,总计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亿元折算为______票。

  2、目标公司的董事会由___名成员组成,由发起人推荐,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目标公司的经营层由董事会选择聘任。

  3、公司对外投资须经董事会成员过半数同意。

  风险提示: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五条投资方式

  1、目标公司设立后,必须局限于下列领域进行投资:

  (1)合作购买土地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

  (2)收购或增资取得房地产公司的股权;

  (3)出借资金给房地产公司取得收益。

  2、目标公司按照前款第2项约定进行投资的,对该等房地产公司的股权投资比例不超过该等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

  3、目标公司按照第1款项约定进行投资的,必须确保委派专人进入该等房地产公司的董事会,并对该等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利。

  风险提示: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六条分配模式

  1、目标公司每年的税后净利润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不再提取任意赢余公积和公益金,全部转作未分配利润。上述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虽挂帐在目标公司名下,但其权属实际应归于甲方。

  2、目标公司承诺,除发起人外的乙方及其他投资人的年收益均为其投资(出资)数额的12%。甲方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目标公司当年所产生的未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上述承诺之年收益的,由目标公司在相应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负责支付给乙方及其他投资人。若目标公司当年所产生的未分配利润不足以支付上述承诺之年收益的,则先由目标公司以往来款的形式进行预分配,届时再以实际产生的未分配利润的形式进行冲回调整。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自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8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 ,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占该公司 %股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即 %, 注资 期限共 个月,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 号起算。 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

  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地址:

  乙方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地址:

  协议书签订地点:

  协议书签订时间:

  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1. 项目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___(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 _ 。

  2. 为适应经营发展需要,"目标公司"原股东(共_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各方决定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伙伴,将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______万元。

  3.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或乙方)具有向"目标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格与能力,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认购"目标公司"新增股份。

  4. 甲方已经就引进"____________"及签署本协议条款内容事宜,已取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鉴于上述事项,本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目标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____________"认缴"目标公司"新增逐层资本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注册资本增加

  1、"目标公司"原股东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____万元,增加至人民币_____万元

  2、"____________"以现金出资____万元占最终增资后"目标公司"____万元注册资本的___%

  第二条 本次增资出资缴付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____________"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缴付全部出资额,其中第一期出资___万元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缴付。"目标公司"在收到"____________"缴付的实际出资金额后,应立即向"____________"签发确认收到该等款项的有效财务收据,并于收到该款项后10日内,办理完毕有关"____________"该等出资的验资事宜。

  2、"目标公司"在收到"____________"的出资款后,"目标公司"原股东应与银针基金共同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本协议项下注册资本增加事项,确认新股东的股东地位,向"____________"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股东名册,增加"____________",根据各方提名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通过相关股东会会议决议,"目标公司"根据该股东会会决议,在该股东会会议后10日内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如果本次增资未能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目标公司"应在相关批复文件签发后10日内向"____________"退还出资款项,金额为本金加计按一年贷款利率所计利息,计息期限为"____________"向"目标公司"交付投资款之日至"目标公司"向"____________"退还投资款之日。

  4、本协议各方同意:__________"目标公司"董事会由六人组成,"____________"有权提名一人担任董事,其余5名董事的人选由股东方提名。"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方同意就本事项在"____________"向"目标公司"注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中对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5、各方同意:__________完成本次增资后,"____________"将向"目标公司"委派一个财务人员进入"目标公司"工作,加强公司的管理力量。

  第三条 "____________"转让事宜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____________"拟转让的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照其在"目标公司"的池子比例,优先受让:__________对于不欲受让的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应同意并配合"____________"完成向第三方所惊醒的出资转让,而不得对该等股权转让行为设置障碍。

  第四条 重大事项

  "目标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议的'决议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但特别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讨论并应取得"____________"委派董事的同意。

  特定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1、任何集团成员公司①设立任何子公司,投资任何人的任何证券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其他人的股权,或②设立任何合营企业或合伙企业;

  2、订立,修改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规定(或章程同类文件);

  3、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从事本公司业务以外的经营,变更经营范围,或促使或允许任何集团成员公司停业;

  4、①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②任何集团成员的破产,清算,解散或重组,或促使任何集团成员公司依照破产法或类似法律提起任何诉讼或其他行动以寻求重组,清算,或解散;

  5、在主营业务范围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出售计划范围之外,出售或处置公司或任何分子公司的资产或业务;

  6、批准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证劵公开发售或上市计划;

  7、"目标公司"发行,赎回或回购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任何股份;

  8、任何关联交易;

  9、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资本开支之外,促使或允许任何成员公司的资本开支;

  10、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贷款计划之外,促使或允许任何集团成员共偶公司的贷款或其他负债:__________或对外提供任何借款,或为非集团成员公司做出担保,保证,质押或赔偿保证等;

  11、更改公司董事会的规模或组成,或更改董事会席位的分配;

  12、向股东宣布派发任何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或者批准集团成员公司的股息政策;

  13、审计师的任命或变更,更改任何集团成员公司的会计政策;

  14、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重大交易。

  本条款所指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本身及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

  "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方同意在本次增资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中依据条款对章程进行修改。

  第五条 各方承诺

  1."目标公司"承诺

  "目标公司"的成立,变更等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已获得不要的毕准文件,相关程序已经合法完成。在公司存续过程中, 未发生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也未接受过相关处罚。

  本次增资事项已获得的有关部门的毕准,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同时本次增资事项所必要的内部程序已经获得通过。

  "目标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向"____________"提交的、与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有关的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答复及相关资料,均系真实、准确、全面吗,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遗漏;且至本协议签署时,上述关于尽职调查的答复及相关资料所反映的"目标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被协议签署之时。"目标公司"已向"____________"全面提交和介绍了所有相关情况,在任何方面不存在应向"洪范资产揭示而未揭示的事项和风险,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对股东权益发生损害的既有和或有事项。因未向"____________"充分揭示相关情况而造成"洪范造成"任何形式损失的,"目标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全部实际到位。全部资产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导致资产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公司取得的全部知识产权部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纠纷,并为"目标公司"所唯一完全所有;"目标公司"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整取得从事其生产和经营主营业务所需要的资格认证。此等资格认证将专属于"目标公司"。

  2、"____________"承诺:__________

  "____________"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法人,其就本协议签署,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

  ( 2 ) 照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付注册资本出资;

  本协议项下所进行投资,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的应履行之义务。

  第六条 关联交易

  本条款项下关联方指:__________

  1、"目标公司"股东

  2、由"目标公司"各股东投资控股的企业;

  3、"目标公司"各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人员及近亲属;

  4、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企业。

  "目标公司"于公司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目标公司"的关联交易应该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七条 回购条款

  如在乙方完成对甲方投资之后起__年内(起始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__年内),机房未能实现成功发行股票上市,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本义务。回购金额按照①乙方投资本金加计按年利率12%所计利息,或②按照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比例缩占有的甲方即期净资产而这孰高的金额确定。

  如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所拥有的该权利自动终止。

  乙方通过除上市之外的方式处置了其所持有的全部甲方股权。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本协议项下"____________"就其本次增资事宜而获悉的,对于"目标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有关"目标公司"经营,财务,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信息或资料(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秘密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除非经法律,法规许可,或经征得"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股东个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该等秘密信息披露,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项下增资之外其他用途。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公司"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影响协议他方支付相当于实际出资金额万分之五(0.5%)的违约金。

  如逾期满三十日时,守约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实际出资金额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管辖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好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不得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类似理由拒绝实行本协议。

  2. "____________"对"目标公司"在"____________"注资钱所指定的股权奖励,激励方案无异议,但不参与股份支付等行为,如果因实施任何在"____________"注资之前所指定的股权奖励,激励计划倒是"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及股本规模和结构发生变更,"____________"所持股权比例不被摊薄。

  3. 本协议有各方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北京签订,并于当日起生效。

  4.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股权投资合同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叁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特制定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投资股东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以___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其他投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负责人需定期召开股东会。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20_年,自_年_年_12_月_25__日起。

  第四条投资股东股权设置

  参股计划及规则:

  募股规模:总股数为500股,有限公司有200股及40%,法人占有55股及11%,运营方占股25股及5%,募集股数225股,最终股数以公司上市前从新设计确认。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参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币1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30股,发起人可增至80股,代人持股总数不得超过20股,并需与公司签署三方协议。

  二、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

  股权转让:

  一、股权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每股转让溢价不得超过25%。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投资方式

  丙方以_任职服务期间工资薪酬__作为出资,投资额:_25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股权_25_股及5%。

  丙方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

  第五条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股东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___)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___)无不可抗拒力量三年内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公司现有股东以为的第三方。

  4、股东在公司任职服务,则股权在;若股东不再为公司服务时,其股权(干股)由甲方收回,股东不能享有当年及以后年终分红。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___)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财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___)参与公司前景所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甲方根据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丙方虚拟股。丙方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h)在合作期间,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甲协商由干股向资金股转化;

  i)丙方若有不当行为造成公司声誉损失,则应负全责;

  j)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___)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___)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投资股东各执一份。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11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告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保密条款

  投资意向书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协议规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内容。该条款下主要规定,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内容以及任何当事人的意见。对于那些其他当事人事先并不掌握,并且不为公众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诺,仅将这些信息用于交易目的,并且尽力防止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各方也要保证,仅向相关的员工和专业顾问提供保密信息,并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时告知他们保密义务。 先期工作

  在这部分内容中,应该记载双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如果有权利,应该说明这种权利是如何获取的。 时间表

  在框架协议中,应该规定整个交易的时间表。通常,时间表主要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A与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与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进一步发展。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但前两个阶段对于A、B双方很重要。 投资条款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此外,这一条款中应该指明获得股份的形式。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架协议。

  2、购买价。

  在这条款中,应指出投资者每股股票的购买价格,并且分别指出投资前后B的股票价格。

  3、价值调整条款。

  这一条款将规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B能能够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那么A将奖励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权;如果B不能达到,那么B将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无偿地向A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4、交割条件

  这一条款规定双方交割的条件。投资者应该根据A和B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除了由B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的内容。

  5、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A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了B股东的日期。

  投资者权利条款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者通常会在协议里为自已获取一定的权利。

  1、增资权

  这一条款主要赋予了投资者A这样一个权利;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投资者A有权利向企业B以一个约定的'价格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这是一个权利,所以,A有权执行也有权不执行。

  2、股息分配权

  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B过度分配利润而对A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通常规定,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者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B在未经过A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3、清算权

  这一条款旨在当B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A的投资利益。通常,在破产清算时,A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这一金额可以设定为A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当投资者A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A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4、赎回权

  该权利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若干年后无法退出的问题。这一条规定,当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后,投资者A随时有权将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卖给B。通常,这个价格是下列两种情况下价值较高的那个:第一种情况,最近B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种情况,A对B投资总额加上A对B增资额加上上述投资到赎回日期间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为15%~20%)计算的利息总额。

  如果B无力支付赎回股份的金额,那么B有义务尽快支付这一金额。如果B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那么,A持有的股权将自动转化为一年到期的商业票据(利息可以规定)。

  而且在B完成赎回前,A仍有权利保持其在B董事会中的董事。

  5、反稀释条款

  这一条款将保护投资者A不会因为B增发股票时估值低于A对B投资时的估值而造成损失。通常会在这一条款中规定:当B增发时,对公司的估值低于A对应的公司估值,A有权从企业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6、新股优先认购权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投资者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7、最优惠条款

  这一条款用于保证投资者A在于B的合作中居于有利的地位。在这一条款中通常规定,如果B在未来融资或者在既有融资中有比与A的交易更为优惠的条款,则A有权利享受同等的优惠条件。

  8、首先拒绝权和共同出售权

  在这一条款中赋予投资者A这样的权利;如果其他的股权投资者计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那么,投资者A有如下权利;投资者A有权禁止这种交易的发生;投资者A有权以同样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但是,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的股权转移并不在此限制之内。而且投资者A不必负担在股权转让中把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普通投资者的义务。

  9、上市注册权

  这一条款将避免投资者A在企业B上市后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而导致的损失。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如果投资者A在一定期限内(比如IPO4年后或交割日8年后)不能转让股票,则企业B的其他股东应该在投资者A的要求下尽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B需要重组而需要A放弃某些权利,那么,当B重组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公司仍然没有实现IPO,投资者A就有权利恢复所失去的权利和利益。

  10、锁定

  这一条款规定,企业B的原始投资者或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投资者A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员已经不被公司所雇用,

  他仍需要履行这一条款义务。

  11、出售权

  这一条款将赋予投资者A在企业B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的情况下将企业B出售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投资者无权提出异议。

  12、信息权

  只要投资者A持有企业B的股份,企业B应该向A提供A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13、董事会席位与保护性条款

  在这一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可以向企业B的董事会安插一定数量的董事。而保护性条款则规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当比例的股权的支持,否则就无权进行交易。

  14、权利的放弃

  在这一条款中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通常会规定,如果企业B能够上市,且股价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但通常,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权和上市注册权也不会丧失。

  事务性条款

  事务性条款规定了一些对企业B行为的许可与限制事项。

  1、所得款项用途

  这一条款将规定企业B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动用资金。通常投资资只能用于经过投资者A许可的业务扩张、研发投入或者作为流动资金。

  2、员工与董事会期权

  这一条旨在规定企业B如何使用期权的奖励。通常投资者A允许企业B预留一

股权投资合同12

  转让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公司注资。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甲方将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向乙方公司注资,甲方所持有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______注入即______%,注资期限共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______号起算。

  3、手续变更:乙方须在甲方注入所有资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方承担。

  第四条 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五条 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二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1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支持国内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的快速稳健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中有关代理创业投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委托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委托代理创业投资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投资辽宁新大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原始股股权壹百万股,投资金额人民币壹百万元(100万元)。依法从事创业投资,依法承担股权上市中的缩率。

  二、合同有效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收益分配

  1、合同期满,甲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净利益。

  2、合同期满,乙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净利益。

  3、合同期满,如不能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上市退出时,乙方按每股1.50元人民币单价回购甲方全部投资股权,合计返回人民币金额壹百五十万元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

  1、有权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股权净利益。

  2、在合同期满时,有权看乙方本期投资收益报告。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在乙方下属的投资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委托转让,有权在股票上市后确定股票退出价位。

  五、甲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内,不得提前要求乙方返还其代理投资资金。

  2、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代理创业投资的投资风险。

  3,甲方保证自己的`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

  六、乙方的权利

  1,有权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股权净收益50%。

  2,有权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对标的企业进行投资管理和监督,并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和否决权。

  七、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委托的创业投资有增值义务,对甲方的委托行为负有保密义务。

  2,股票上市后退出的时间和价格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得到双方一致确认。

  3,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严格调查、审核、论证、决策及科学管理。____年____月____日

  4,保证本期创业投资成本及利润单独核算、准确、真实。

  八、结算地点及结算时间:届时公告通知。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专用帐户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十、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协商、仲裁或诉讼。

  十一、每期代理创业投资的办理时间为二个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14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属的境外母公司注资(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该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注资额为________元,所占该境外母公司股权为______%。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即_______%,注资期限共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______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______元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7、退出机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终没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须向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注资额转让所占该境外母公司的股权。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签订地点:

  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签订地点:

  _____年____月___日

股权投资合同15

  出质人(乙方)

  质权人(甲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 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二、 本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为包括《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甲方保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工商局股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五、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则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债权的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六、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七、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乙方原因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八、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质股权,如需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九、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均由乙方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权时有一切自主权,但不得损坏乙方及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十、 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 本质押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质押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十三、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在证券登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处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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