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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

时间:2024-05-10 20:51:0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单位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单位合同模板集合8篇

单位合同 篇1

  现实中,很多单位为了逃避对职工的义务而选择不签劳动合同,以为这样单位就可以不用对职工负责了。然而我国法律中却有规定,单位不与职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免除义务,还有有其他的法律责任。那么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支付职工双倍工资,同时单位与职工之间成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对职工的社保义务依然不能免除。所以,单位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弊肯定是大于利的。如果你所在的单位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来电向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单位合同 篇2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

  两条限制性规定: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阻碍劳动者自由择业、自由流动的权利,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服务期和商业秘密进行违约金的'约定。除这两个内容外,不得进行其他违约金的约定。当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只是对用人单位进行约束的,应该还是可以进行约定的。

单位合同 篇3

  协议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铁建·荔湾国际城项目经理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协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合同关系说明

  1、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关系。

  2、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 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 工程的建设单位(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中铁建设集团收取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 元,代替建设单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本协议特别指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安全管理费用,对应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是指:

  (1)对协议单位法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入场验收;

  (2)对协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

  (3)对协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

  (4)中铁建设集团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责任时,发现协议单位在入场时不能提交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无法证明有效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反映,即认为中铁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完毕。

  2、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协议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健全各自单位在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四)协议双方的安全责任划分约定

  1、协议双方责任区划分约定

  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如下的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施工区:以与各自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确定的施工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施工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各自的安全责任区域;

  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各自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所必须的办公、生活区间为责任区域。

  2、协议双方安全责任界定的其他约定

  1)协议双方应本着对参建各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进行内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又不伤害别人,又不被别人伤害)。

  2)协议双方中的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协议约定,对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潜在不利影响时,另一方有权对该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有权对由于该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损失,进行索赔。

  3)协议双方应加强各自单位分包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a.本单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严禁进入对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自己被伤害或伤害别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协议双方因施工原因需进入对方施工区域时,协议双方应协商协调,切实做好保护工人的防护措施,避免工人收到伤害。

  c.协议双方应该各自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损坏对方安全防护设施或破坏对方安全管理的行为,因本单位人员在对方施工区域内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人员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承担对对方单位造成的误工等各类损失。

  d.协议双方应重点关注双方工序交叉时可能会产生的对对方的不利影响,避免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对对方产生伤害。

  4)协议双方施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或发生无法预料的意外),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协议双方施工人员,未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或现场管理规定,而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由于对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报告约定

  1、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首先由事故者隶属的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法人单位按程序进行汇报。

  2、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均应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和事故者的救护工作。

  3、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政府事故处理小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协议双方区分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依据,具备应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协议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双方任何一家单位退出本现场则本协议自动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协议双方项目经理部、法人单位分别存放一份。

  法人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_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10、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1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对双方的利益都是一种保障。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要受到处罚的,除了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会视为他们之间已经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单位对劳动者应负的义务也不会因此减少。

单位合同 篇6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性别__,年龄___ ,工作岗位_____,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 年,从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

  动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规定,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年__月___日。

  该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为___年___个月,发给___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7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解析】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不能平等的对待求职者。招聘单位的情况、信息对求职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极低的,甚至有些单位还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或非法招用求职者。因此,本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劳动者只有详细地了解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用人单位不能为了解情况而侵害劳动者的隐私,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等,都属于本法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

  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的发生,本条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如实告知义务作了规定。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将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实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告知应当以一种合理并且适当的方式进行,要求能够让对方及时知道和了解。

单位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______________保险。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续定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是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定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定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定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鉴定机关意见

  鉴证机关印章___________

  鉴证员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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